济南夜市调查报告——五大城区夜市大搜索济南市中小夜市总调查(优秀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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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夜市调查报告——五大城区夜市大搜索济南市中小夜市总
调查(优秀范文5篇)
第一篇:济南夜市调查报告——五大城区夜市大搜索济南市中小夜市总调查
目前济南市市区尚存的中小夜市具体在什么位置?规模如何?为什么会在此处形成?今后的去向如何?记者兵分多路,对目前市区尚存的中小夜市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济南夜市调查报告——五大城区夜市大搜索济南市中小夜市总调查。

■历下区
火爆夜市在老城外
提起历下区夜市,最著名的当数舜井街夜市和山师夜市,但姚家夜市、东门夜市也非常有名。

如今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舜井夜市和山师夜市逐渐缩小、风光不再,而姚家、东门等位于老城外的夜市却越来越红火。

姚家夜市:
打工族催生夜市
姚家夜市位于解放东路西段,夜市摊位从山东省轻工业学院(南院)向东摆了近200米,衣服、鞋袜、被单、脸盆等各种日常用品十分齐全。

姚家夜市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周边的打工族和学生,特别是在附近租房的打工族直接催生了姚家夜市。

在姚家庄附近租房的打工族王虎表示,他经常在这儿买生活用品,价格便宜,有的比商场里便宜一多半。

在山东政法学院上学的张明说:“我经常在这儿买衣服,价格便宜又很时尚。


东门夜市:
市场带动人气
东门夜市位于东门桥往东到老东门市场之间,长约100多米。

记者在夜市上看到,该夜市主要经营衣服、玩具、饰品等小商品,另外,“麻辣串”、“关东煮”等特色小吃也是该夜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了解,这个夜市是自发形成的,有的摊主不一定天天来,从晚6点
到8点比较热闹,9点以后人就比较少了。

记者了解到,东门夜市的人气还要得益于久负盛名的老东门市场。

“我是来老东门买东西的,出来之后正好在这儿逛逛”。

■市中区
夜市数量多而分散
市中区辖区夜市数量较多,且分布比较分散,从经四路到二环南路附近的城区范围内,约有十余个大小不等的夜市。

其中,以人民商场夜市的规模为大,还有因靠近高校形成的济微路夜市、舜玉路夜市,也有以烧烤闻名的回民小区夜市、二七中街夜市等。

济微路夜市:
地偏人气旺
9日晚7点半,记者在济微路南头看到马路两侧150余米长的副道上,聚集了近百个摊点,调查报告《济南夜市调查报告——五大城区夜市大搜索济南市中小夜市总调查》。

这些摊点经营的种类非常丰富,有水果、日用百货、小吃、服装等。

前来逛夜市的大多是学生和附近的居民。

济微路夜市与后龙村小区相邻,又紧靠济南大学西校,已经有十余年的历史,虽然地处省城西南部的城乡接合带,但是人气旺盛。

城管部门曾屡次清理。

王官庄夜市:
附近居民爱来逛
沿济微路夜市往北走几百米,就是王官庄夜市。

9日晚,记者在王官庄夜市上看到,大众广场以北马路两侧聚集了多家小吃摊,而在济微路西侧副道则有五六十家摊点,主要经营服装、百货等。

王官庄夜市地处人口密集的王官庄小区(查看地图),小区居民成为夜市的主要客源。

人民商场夜市:
最多时摊贩数量过百
人民商场夜市是市中区规模最大的夜市之一,位于经四路人民商场一带的人行道上,其中很多摊贩是从大观园夜市迁过来的。

由于靠
近人民商场和经四路人防商城,这个夜市受到了周边商业气氛的带动,人气比较兴旺,尤其到了夏天,摊贩的数量甚至达到一百余家。

人民商场夜市经营的范围也很广泛,百货、服装、小吃、书籍等一应俱全。

前来人民商场附近购物的市民,晚上还要顺便逛逛这里的夜市。

■天桥区弱势群体经营者较多
记者调查后发现,在目前济南市区各区中,天桥区尚存的中小夜市数量较多,这与当地靠摆摊为生的低收入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较多有着密切关系。

因此,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取缔夜市的同时,如何照顾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是一个绕不过的难题。

师范路夜市:
因道路施工几乎消失
在师范路记者看到,由于道路正在施工,以往马路两侧热闹的摆摊场面已经不见。

不过,仍然有少数摊主利用道路施工用的隔离铁墙,悬挂所卖的衣服等商品。

据了解,师范路夜市存在已经超过10年时间,摆摊所卖的物品以日用百货为主,因邻近学校,修路之前非常火爆。

从目前仍有少数摊贩坚持出摊来看,师范路道路施工完毕后这条夜市将会再次回潮。

不过,从师范路一直以来交通较为拥堵的情况来看,师范路夜市将难逃被依法取缔的命运。

第二篇:关于夜市繁荣的调查报告
关于夜市繁荣的调查报告
学校:西南政法大学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专业:08级传播学姓名:王欢学号:200809312
3前言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的经济收入显著增加,从而使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其中最为明显的变化就是消费方式的转变。

这次暑假我发现家乡最大的变化就是居民的夜生活变得十分丰富,夜市非常热闹和繁荣。

因此我借用暑假的时间对这种现象做了相关调查:调查对象主要是晚上出来活动的人群,包括老人、孩子和年轻人
等;调查地点有各大超市门前的广场、公园、露天餐饮场所等;调查方法主要是采取现场访谈法、电话咨询法。

通过这次暑假调查我发现夜市繁荣的原因主要是人们的经济收入增加,进而促使消费观念发生了很大改变,但还有其他各方面的原因促使了这一现象的产生。

本文主要对我县的夜市繁荣现象做了相关调查,探索夜市繁荣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解决夜市存在于发展职工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正文
从调查中发现,这种夜市繁荣的现象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并且在今年尤为突出。

许多人从家里走出来参加各种活动,直接促使了夜市的繁荣,这种现象不仅有利于丰富群众的生活内容,而且会促进城市的发展、社会的和谐。

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可支配收入的增加、经济承受能力的增强以及消费观念的转变,同时还有其他方-1-
面的客观原因。

调查显示:从前市民晚上的生活十分单调,约有40%的人是闷在家里看电视以打发时间,在十点左右就睡觉了;约有45%的人或出去打牌或出去串门聊天,而且这些活动多是在室内进行;其余15%的人却是早早地睡觉了。

与此相反,现在人们多喜欢在晚上出来活动,通过调查发现,在晚上人群聚集的地方每周出来3-4次的人约占65%,甚至有5%的人会每天晚上都出来参加各种文娱活动。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明显看出群众的夜间生活不再仅局限在家里的狭小空间中,而是从家里走了出来,活动范围变得更为宽广。

通过这次调查发现并不是人们不愿意出来,而是从前外面的夜间生活和家里一样单调,与其花费精力和物力出去还不如宅在家里。

现在与从前不同在于,夜间外面的活动内容丰富了许多,群众有处可去、可玩,调查显示有超过48%的人是因为外面的娱乐活动多而出来的;约有30%的人是因为外面远比家里热闹,时间过得更快;约22%的人则是因为家里太闷太热,而室外的温度在夜里会很快的降下来,比较凉爽。

夜间约有41%的人选择去广场玩,特别是各大超市门前的广场,
因为这些广场多会放映露天电影,并且会有儿童游乐设施,调查显示选择去这些广场的人约有90%是和家人一块出来的,这样大人和孩子都会各有所乐、所玩,而且由于临近超市还能借机购物,真可谓一举多得;也有约24%的人选择去公园,不仅风景好、空气清新,而且比较凉爽;还有约35%的人会去露天的餐饮场所,在这些露天餐饮场所就餐的人有超过48%的人选择吃烧烤,约有27%的人吃麻辣烫,吃传统炒菜只占到约25%,从中也可以看出露天餐饮场所生意好而传统的餐馆在夏季的生意有所凋零的原因:因为烧烤和麻辣烫在室内不好操作,而且也不如在室外的氛围好(约有52%的人选择露天餐饮是因为气氛好,由此可见一斑)
晚上出来活动的人多是结伴同行,这样不仅会更热闹而且有利于人身财产安全,约有31%的人是和家人一起出来的,这些人一般去广场或者公园,因为这些场所有利于家人之间交流感情(由于现代节奏的加快,许多人只有在晚上才可以和家人在一起,这些地方更适合和家人一起出来玩耍,谈天说地的私人空间更广),这些人多选择距家不远的地方,并且多是选择步行或是电动三轮车;约41%的人是和朋友一起出行的(现代社会朋友是一个人的重要发展资源,及时联络感情也是十分有必要的,白天大家都没时间而晚上一起放松心情也是一种不错的方式),这些人中学生多是选择自行车出行,而上班族多是选择摩托车或出租车,他们去的地方也多是不固定的,有以上列举的地方,也有其他的场所比如迪厅、酒吧;其余约28%的人则是和生意伙伴一起出行,在这些人中约有63%的人选择去露天餐饮场所,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许多生意和合作多是在酒桌上谈成的,此现象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通过此次调查还发现:在这些晚上外出的人中,月收入在2000元至3000元之间的人约占有45%,约23%的人月收入在3000元至4000元之间,其中月收入4000元以上的约占12%,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只约占6%,由此可以发现晚上外出的人群大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承受能力。

此外,这种夜市繁荣的现象只出现在夏季,在这些人中约78%的人都不会选择晚上外出,因为晚上太冷不适合室外活动,
比如许多露天餐饮场所多会在冬季歇业或改为在室内进行营业,这就不能满足一些人外出就餐的要求了,因为他们注重的是露天就餐的那种氛围。

通过以上数据的分析,我们可以明显看出人们进行的一切经济文化活动都是以经济水平所决定的。

由于前几年的城镇社会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人民群众相对比较贫困,经济收入主要用来生活必需品(衣食住行等)的支出,很少有剩余的资金来承担其他消费,从而导致人们的消费结构十分不合理,限制了人们追求更高生活水平的愿望。

随着我县对外资的引入以及发展政策的调整,这几年我县的社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2009年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了52.24亿元,同比增长17.19%,其中第三产业同比增长24.1%;【1】2009年的社会人均可支配收入8320元,同比增长5.3%,其中人均消费性支出为6315元,增长4.3%。

【2】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群众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这些因素都直接促使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夜市的繁荣既是其突出表现也是其发展结果。

正是因为这几年我县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政府才有足够的物力和财力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这几年政府不断改善道路建设,全县道路基本上畅通无阻了,这极为有利于人们的出行,尤其方便于晚上外出的人;此外,在一些公共场所特别是广场上设置了许多健身设施和游乐设施,甚至还会免费公开放映电影或播放音乐以供人们跳舞,这些措施都极大的丰富了人民群众的夜间生活,为人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和情趣;并且,今年我县又新建了一个公园——蓝水湾,由于有一个比较大的人工湖,夏季晚上公园里会十分凉爽,公园里也会定期举办一些文娱活动,因此吸引了许多人去蓝水湾或消暑乘凉或放松心情。

群众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也是夜市繁荣的重要原因之一。

前几年人们的可支配收入还很少,而且多用于家庭的必要性支出,外出就餐消费支出只占很少的比例,更不用说用来支出文化消费的费用。

但是现在群众的可支配收入较前几年有了显著增加,除去生活必需品的支出,人们还会有较多的剩余,这就为群众进行其他消费提供了可能。

例如,
在这些经常晚上外出的人群中,月收入都不错,他们完全有经济能力承担额外的消费支出(如和朋友外出聚餐、游玩等)。

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也使群众的出行方式发生了很大改变,前几年人们出行时用的交通工具自行车占到了很大比例,而现在机动车辆的比例则大为增加,这种变化对人们的出行极为便利,尤其方便于晚上出行的人,这也是晚上外出的人增加的一个因素。

此外,通过调查还发现我县夜市繁荣的现象只出现在夏季晚上,这也是我县夜市不同于其他地方的突出表现。

究其原因主要有:由于我县冬季比较寒冷不适宜人们外出,而且有许多活动只适合在夏季进行(如室外健身、露天餐饮等);同时夏季白天比较炎热,许多人不愿意外出游玩,而晚上室外的温度会很快下降从而会变得比较凉爽,有利于人们进行一些活动;此外,白天大多数人会比较繁忙,没有时间和精力外出,相对晚上会有有许多可供支配的自由时间,因此就会有些人利用这段时间来或和家人相处或和朋友交流沟通或放松心情为明天做准备。

结束语
此次暑期社会调查让我看到了家乡近几年的迅速发展,深刻体会到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通过对夜市繁荣原因的调查,使我加深了“经济是基础”、“经济决定消费”的认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离不开经济社会的发展,反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会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县夜市繁荣的原因是社会经济的发展使群众的收入增加了,同时夜市的繁荣也增加了我县的财政收入。

在这次调查中我发现我县的夜市还有待加强管理,夜市繁荣的背后还存在许多问题:露天餐饮场所存在严重的卫生问题,在这次调查中我就亲身经历了几次因为食物卫生而引起的纠纷;广场上免费放映电影或播放音乐会产生很大的噪音,而且这些活动通常会持续到深夜,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在一些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会存在一些占道经营的现象,而且由于人流量比较大,会经常发生交通拥阻甚至是交通事故。

这些问题亟待有关部门的处理和解决,制定相关的措施和制度来加强对夜市的管理,引导夜市发展的正确方向,促使夜
市的繁荣带动城镇经济的发展。

这次暑期调查我主要采取的是现场访谈法,调查方式过于单一,因此收集的材料不是很全面,直接导致并没有挖掘出更深层次的原因;同时有些调查对象会有所顾虑,不能准确的给出相应的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查结果。

参考文献:【1】《山东地方税务年鉴》(2009)
【2】《菏泽年鉴》(2009)
附录:
访谈提纲
1、从前晚上都在家里做些什么?
2、现在为什么喜欢晚上出来?
3、每周大约出来几次?
4、冬季是否会出来?
5、出来吃饭会选择吃什么?
6、为什么会选择露天餐饮场所就餐?
7、晚上外出会选择哪些地方?
8、通常和谁一起晚上外出?
9、你会选择何种出行方式?
10、您的月收入大约多少?
第三篇:榆林市城区早夜市管理办法
榆政办发〔2009〕60号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榆林市城区早夜市管理办法的通知
榆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榆林市城区早夜市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四日
榆林市城区早夜市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区早夜市管理,更好地发挥早夜市在搞活流通、繁荣市场、方便群众生活中的作用,保持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
整洁,规范早夜市经营秩序,根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陕西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心城区内从事早夜市及在早夜市从事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早夜市是指在指定的地段、规定的时间,从事餐饮、小商品和农副产品经营为主的场所。

早夜市分专业早夜市和临时早夜市。

专业早夜市是指利用城市空闲地,专门从事早夜市经营的场所。

临时早夜市是指无固定场地,经批准临时占道经营的早夜市。

临时早夜市分集中早夜市和出店早夜市。

第四条在城区内从事早夜市摊点,应当取得工商、卫生、建设部门的许可和市综合执法局批准,在市综合执法局划定的区域内经营,严禁在非指定区域摆摊设点。

在道路分级管理办法确定的严禁街、城市风貌保护区内及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等单位门前禁止开办早夜市。

第五条专业早夜市不限定经营时间;其他早市出市不早于5时,收市不迟于7:30;集中夜市出市不早于19时,收市不迟于次日凌晨2时;出店夜市,周边有居住区的,出市时间不早于19时,收市时间不迟于24时;周边无居住区的,出市时间不早于18时,收市时间不迟于次日凌晨2时。

第六条早夜市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妨碍道路交通、行人及消防安全;
(二)不得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三)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七条早夜市摊点经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就餐桌椅应按指定地点摆放,不得随意增设;
(二)从事早夜市经营的摊点,应当铺设防油布垫,不得有油污污染路面;
(三)经营者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做到衣着整齐、卫生,
持证上岗,文明经营;
(四)早夜市经营者应当设置标志牌,实行挂牌经营,便于监督管理;
(五)早夜市经营者和开办单位应当按规定时间出市、收市。

收市后,应当将所有经营设备全部清理,确保摊位及周围卫生清洁,随收摊随清理,做到摊撤地净;
(六)早夜市经营者和开办单位应确保经营场所的供排水设施完好,垃圾收集、清运设备和措施到位,不得乱倒污水和乱丢杂物;
(七)早夜市饮食经营者应当使用经消毒处理的餐具或一次性可降解环保餐具;
(八)食品、饮食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出售腐烂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九)早夜市出售的商品应当统一标明品种、单价,并在醒目的位置悬挂。

第八条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一)市城建局负责早夜市占用城市道路的许可,并协助经营者做好自来水、排污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环卫设施的配备;
(二)市、榆阳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早夜市摊点的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达到规范标准;
(三)市综合执法局负责早夜市摊点的规划建设;负责对无证经营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负责早夜市摊点噪声扰民、油烟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对乱泼乱倒、损毁绿地、行道树等破坏公共设施违法行为的查处;
(四)榆林市工商局榆阳分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早夜市经营者注册登记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开办早夜市实行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管理的原则。

第十条早夜市开办者因变更负责人或迁移、合并、分立、撤消等,需改变登记注册事项的,应当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城区早夜市摊点的设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优先安置城区下岗职工、低保户、残疾人等居民。

第十二条早夜市经营者使用的烧烤炉具及其他餐饮炉具均应使用电、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不得原煤散烧,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烟污染。

第十三条早夜市开办者、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占道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长期或季节性在早夜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开办者申请办理固定摊位证。

早夜市管理单位开办的早夜市,可以向经营者出租摊位,签订出租协议。

第十五条根据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夜市的设置地点需要调整的,各经营摊点应当服从、配合。

第十六条早夜市设置标准由市综合执法局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由相关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早夜市开办者或者经营者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早夜市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市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关于发展灯光夜市的调查报告
关于发展灯光夜市的调查与思考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我区一些村镇,尤其是圩镇的中心地
带,出现了以经营成衣、鞋袜、音像制品、小百货、小食品为主的灯光夜市。

为了摸清我区灯光夜市的发展现状,加强对灯光夜币的规范管理,我局组织了专门调查组,对我区灯光夜市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我区灯光在市的发展现状及其成因作为小商品市场,灯光夜市在我区是近年涌现并逐步发展起来的。

目前,我区灯光夜市的发展趋势是数量越来越多,有的已初具规模,其兴旺程度甚至超过了正规市场。

据我们调查,目前我区有灯光夜市约3O个,经营摊位约350O 个从业人员近60O0人,其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有3个。

灯光夜市之所以发展势头猛,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六个方面:
1、从宏观上看,近年来,涌人我区的外来人员明显增多,为了谋生,他们自发从事流动经商活动。

2、“商业旺区”、“商业旺镇”的发展定位,为营造宽松的经济环境打下了基础。

如实行购房人户政策,激活了我区房地产市场,从而使区镇人流渐多,人气渐旺,为灯光夜市形成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3、镇村为整治乱摆卖,加强城镇管理,对流动商贩实行划定地段集中摆卖经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灯光夜市的发展。

4、在圩镇商业旺地或工业区边缘,因人流密集,容易形成灯光夜市。

由于投人少,经营风险低,在这些地方设立灯光夜市,极易产生集聚效应,形成规模。

5、受利益驱动,一些单位积极开办灯光夜市。

目前,我区的灯光夜市有企业开办的,有行政村开办的,大部分则是镇城管理部门开办、管理的。

作为小商品市场,灯光夜市同样有培植财源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收取押金,二是按月收取摊档租金。

二、对灯光夜市的利弊分析经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现阶段我区灯光夜市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有不可忽视的负作用。

其积极作用有:l、兴办灯光夜市有助于搞活商品流通。

由于灯光夜市低廉的商品价格,对消费者有较大的吸引力,有利于带动消费;为一些滞销商品、自产农产品打开销售渠道。

2、兴办灯光夜币有利于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减少流动商贩乱摆卖所带来的一系列城镇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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