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秋节放假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9.04
•【字号】
•【施行日期】2008.09.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秋节放假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专院校、人民团体、中央驻疆各单位:
2008年9月14日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中秋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9月13-9月15日放假,共3天。
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中秋节)为法定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