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琼府办〔2016〕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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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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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琼府办〔2016〕3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严格贯彻落实《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15年7月20日至12月1日,省政府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省12个沿海市县、1823公里海岸线开展为期1个月的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和3个月的全面整改工作。
在检查组、沿海各市县政府、省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通过检查,全面摸清了我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现状,严厉打击了违法侵占和破坏海岸带行为,对805宗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为全面规范我省海岸带管理,强化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多规合一”,促进岸线资源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基本摸清了我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现状。
此次检查对全岛沿海1823公里海岸带的保护与开发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对在平均大潮高潮线向陆地延伸200米(以下简称海岸带200米)范围内、200-300米范围内保护开发、海岸防波堤、沿海防护林等海岸带防护设施建设、填海造地用海、排污入海、岸线变化等六个方面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掌握,为政策制定、执法检查、实施整改等提供了精确依据,为海南海岸带环境保护和开发建设的顶层规划设计提供有力支撑。
(二)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占用和破坏海岸带开发建设的案件。
检查组和沿海各市县政府高度负责、严格执法,依法依规对805宗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拆除违法违规建筑25.7万平方米,罚款1271.68万元,处置闲置土地151宗,收回土地584.35公顷,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侵占、破坏海岸带的行为。
(三)妥善解决了一批海岸带开发建设的遗留问题。
专项检查工作秉持尊重历史、立足实际的原则,科学处理了海岸带检查和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关系。
在全面客观评估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对132个项目作出了同意完善手续的决定,确保了海岸带检查和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齐头并进、相互促进,既妥善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又促进了项目开发建设和当地经济发展。
(四)大力推进了海岸带生态环境的修复,还岸线于民。
沿海各市县政府按照《海南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整改行动计划》要求,对遭破坏的防护林、防波堤等区域,开展海岸带修复工程,恢复防护林,在一些重点海岸带保护区域建立了标识牌、警示牌。
三亚市政府对亚龙湾部分酒店侵占公共海滩问题,严格要求整改,目前已开通公共通道5条,切实做到还公共海滩于民。
文昌、三亚、陵水等市县政府组织海岸带植被修复,增加林地郁闭度,种植椰子树、木麻黄等苗木1万余株。
(五)建立健全了海岸带管理长效机制。
专项检查工作坚持一手抓整改,一手抓长效机制建立。
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海南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工作有关问题处理意见》、《关于解决我省海岸带200米范围内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拟定了《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实施办法》。
同时,将海岸带200米范围纳入“多规合一”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严格管控。
启动了《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修订以及新一轮海岸线修测工作,推动我省海岸带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长效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看,我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
(一)海岸带规划缺乏有效统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林地保护规划以及产业规划等缺乏衔接甚至存在矛盾,影响了海岸带项目依法报批、规范建设和有序发展,部分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同时,由于缺乏全省一盘棋的统一规划定位,海岸带建设同质化情况严重。
(二)部分海岸带资源过度开发和土地长期闲置并存。
沿海各市县岸线土地资源开发程度不一,部分市县海岸带存在无序粗放建设、资源过度开发的问题。
比如琼海市海岸带200米范围内土地开发强度为39.48%,超过了沿海发达省市水平。
但同时,部分地区海岸带资源低效利用,土地长期闲置,如乐东龙沐湾闲置土地超过3000亩。
(三)沿海市县政府贯彻执行法规不力,岸线保护意识不强。
《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12个沿海市县均存在违法在海岸带200米范围内批准建设的情况,有的市县违法审批数量和金额触目惊心,影响了海岸带200米范围内岸线资源的有效保护。
(四)海岸带管理的法规政策规定亟需完善。
如现行法规对河口、内湾、潟湖、沿海村庄、填海形成
土地、历史形成建筑改扩建等特殊区域的规定不明确、也不够科学合理,如果“一刀切”统一作为海岸带200米范围内进行严格管理、禁止开发,既不利该区域的开发利用,也增加了海岸带的保护难度,亟需在海岸线修测、“多规合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制定配套政策制度中统筹考虑。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巩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整改成果。
要巩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整改成果,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暂不撤销,6个检查组继续保留。
由6个检查组抓紧对12个沿海市县海岸带保护与开发情况进行回头看督查,确保805宗违法违规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市县提出问责意见报省政府。
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对专项检查发现的151宗闲置土地提出分类处置意见,指导市县政府依法有效处置闲置土地。
(二)建立健全海岸带保护与开发长效机制。
抓紧推动《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修订和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工作。
在《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修订和相关的配套办法出台前,原则上不再受理审批海岸带200米范围内新建项目。
同时,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加快推进海岸带修测工作,使我省的海岸带管理步入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加依法高效的轨道。
(三)严格落实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沿海各市县政府作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侵占破坏海岸线资源的项目、对位于海岸带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项目,不得违法审批建设,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对侵占破坏海岸线资源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予以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同时进一步充实相关执法部门力量和装备,加强日常巡查,实现对海岸带资源监管常态化。
(四)切实加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综合管理。
开展海岸带生态恢复工程,沿海各市县政府要组织对海岸侵蚀、海水入侵、严重污染、生态严重破坏等海岸带受损或者功能退化区域进行综合治理和修复。
要规范养殖用地、用海管理,通过退塘还林等措施,严格管理海岸线向陆地一侧近岸的规模化养殖和海岸线向海洋一侧近海养殖。
结合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建立巡查和执法联合机制,设立海岸带控制范围的保护标识、界碑,加强海岸带控制范围管护,从源头控制和打击海岸带违法行为。
(五)建立全民共同监督的常态性机制。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调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海岸带开发建设、共同参与保护海岸带的热情。
发挥全民监督的力量,拓宽举报渠道,加大新闻媒体对海岸带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共同守护最宝贵海岸带资源的浓厚社会氛围。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6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