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中心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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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中心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10.30
•【字号】张政办函〔2017〕133号
•【施行日期】2017.10.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张家界市中心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
知
张政办函〔2017〕1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
《张家界市中心城市道路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张家界市中心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市中心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推动我市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市中心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
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国家、省、市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为抓手,按照预防和整治相结合,路面管理和源头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共治共建、共管共享,确保实现市中心城市交通环境显著好转、道路通行基本畅通、停车秩序明显规范、交通文明意识普遍增强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谢振华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凌和市公安局副局长谷剑英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责任人为成员的市中心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全际平任办公室主任,副支队长兼直属一大队大队长樊伟、武陵源公安分局副局长兼直属二大队大队长唐承海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动态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1.组织开展异地用警、联合用警,严查“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闯”(闯红灯、闯禁行)、“三车” (出租车、公交车、工程运输车)违法行为,规范通行秩序;破解“三点”(堵点、乱点、难点)难题,优化交通组织;深化示范路创建活动,提升交通管理水平;通过综合整治实现道路交通“三减少、三提升”目标: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交通乱点明显减少,道路通行效率、市民守法率、安全感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永定区人民政府、武陵源区人民政府)
2.加大对城市客货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动态监管主体责任,加大公交车、出租车司乘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规范运营秩序,制止公交车停车不进站、多辆并行占道,出租车随意停车、随意掉头、占用公交港湾车站等违规行为;对长短途营运客车站外候客、上客等进行整治;清理营运货车在市中心城市自发形成的非法货运市场。
(牵头单位:市经投集团公司、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永定区人民政府、武陵源区人民政府)
3.加大对行人不看信号、过街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翻越交通隔离护栏、斜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治理力度;加大对非机动车停车越线、闯信号、逆向行驶、路中停留挡道、非法占用机动车道的整治力度。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永定区人民政府、武陵源区人民政府)
(二)静态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1.严格执行“禁停黄线”、人行道禁止违法停放机动车措施,加大对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的抄告处罚和强制拖移力度。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永定区人民政府、武陵源区人民政府)
2.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依法清理、取缔占道经营行为。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永定区人民政府、武陵源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3.依法规范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强化对施工工地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和疏堵保畅工作,确保不因项目施工影响道路正常通行。
全面落实道路建设主体工程与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和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机制。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永定区人民政府、武陵源区人民政府)
4.加大市中心城市专业停车场规划和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在建停车场项目建设,强化单位、小区、宾馆、酒店等场所停车场和停车泊位配建的刚性措施,引导车辆就近停入停车场,缓解停车、行车压力。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投集团公司,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永定区人民政府、武陵源区人民政府)
(三)改造和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
规范市中心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和标牌的设置,实现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和设置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对市中心城市重要路段相交路口进行合理渠化,科学设置路口红绿灯时间,提高通行效率。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
(四)加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动员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定期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加强学生文明交通意识教育,在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普遍开展文明交通宣传。
(牵头单位:永定区人民政府、武陵源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台)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15日)。
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市中心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1月16日—2018年3月14日)。
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乱点、重点、难点,积极开展综合整治,严格查纠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31日)。
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督导考评办法,量化工作任务,对各有关单位组织考核并及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整治工作的重
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并根据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横向联系,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并将整治考核结果纳入“六城同创”考核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