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轧卷板检验规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作业文件
SG02.8.2.4.5-2005
热轧卷板检验规程
1 主题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我公司热轧卷板产品在生产和销售中需进行的所有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的检验项目,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及需形成的质量记录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我公司热轧卷板产品的各项检验。
3 职责
3.1 生产部门
负责按规定取样,并依据各类检验结果实施过程控制;
负责热轧卷板产品外形尺寸和表面质量的检验。
3.2 质检处热轧卷板质检站
负责按规定送样,负责整个检验作业流程的实施和监督;
负责热轧卷板产品外形尺寸和表面质量的抽检;
负责热轧卷板产品各检验项目的取样、送样监督。
3.3 机修总厂
负责按要求对热轧卷板试样进行机加工。
3.4 理化检测中心
负责按要求在试验前对质检处送来经机修加工好的样品进行验收;
负责按要求对热轧卷板的各检验项目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
3.5 钢研所
负责对理化检验结果进行研究分析。
4 内容
4.1 热轧卷板的检验规则
检验项目: 尺寸和外形、表面质量、力学性能、工艺性能、金相分析等。
4.1.1 尺寸和外形检验
热轧卷板的尺寸和外形检验由生产部门的质检员负责,检验依据为GB/T 709-1988《热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质检员需对热轧卷板的厚度、宽度、镰刀弯、塔形等逐一进行检验,对不切头尾和不切边的钢带,检查厚度、宽度和镰刀弯等外形尺寸时,两端不考核
1
SG02.8.2.4.5– 2005 第2次修改
的总长度L为:
L(m)=90/公称厚度(mm)
但两端不考核的最大总长度不得大于20m。
钢带尺寸和外形测量方法如下:
厚度:不切边钢带距侧边不小于40mm处测量。
宽度:宽度的测量应在距端部不小于10m处测量。
镰刀弯:沿钢带长度方向水平面上向一边弯曲,即钢带侧边与连接测量部分两端点的直线之间的最大距离,它在产品呈凹形的一侧测量。
塔形(卷边错动):钢卷上下端不齐,一圈比一圈高称为塔形,卷边上下错动称卷边错动。
塔形一般在产品凸出一侧测量。
楔形:一边厚、一边薄,在钢板宽度方向的横断面上看,类似楔形,楔形程度有大有小。
钢板楔形值是以距传动侧边部40mm处厚度与距工作侧边部厚度之差来表示,测量单位精确到1/100mm。
当传动侧厚时以(+)表示,当传动侧薄时以(—)表示。
热轧卷板的楔形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凸度:钢带中间厚,两边薄,从钢带宽度方向的横截面来看,类似弧形,弧形程度有大有小。
钢板的凸度值是以宽度方向中心厚度与距两边部40mm处的板厚平均值之差来表示,测量单位精确到1/100mm。
热轧卷板
平直度(波浪):沿钢板的轧制方向呈现高低起伏的波浪形弯曲。
根据分布的部位不同,分为中间波浪,单侧波浪和双侧波浪。
生产部门须按下表(一)规定值进行控制,质检处按表(一)进行判定。
开平后平直度的判定按下标(二)的规定执行。
2
SG02.8.2.4.5– 2005 第2次修改
表(一)
表(二)
质检处对热轧卷板的楔形、凸度与平直度的判定按平均值来进行判
定。
如果测宽仪、测厚仪出现故障,或者楔形、凸度超标,由生产部门负责对上述热轧卷板进行复查,提供手工检测数据给质检部门进行判定。
热轧卷板的外形尺寸(厚度、宽度、镰刀弯、塔形)需符合GB/T 709规定的要求,允许有极个别不正常的部位存在,外形尺寸超标则判为外形尺寸不合格。
对新品或顾客有特殊要求的特定产品,其表面质量的合格判
定准则按相关要求进行判定,不符合要求的判不合格。
4.1.2表面质量检验
热轧卷板的表面质量检验由生产部门的质检员采用目测的方法对钢带两表面逐一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是:热轧钢带表面是否有裂纹(发纹、龟纹)、结疤、折叠、气泡和表面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热轧钢带是否有分层等。
其判定准则按表1及各产品标准中的表面质量要求执行。
热轧卷板边裂(裂口、破边)、辊印的要求如下:
热轧卷板边裂(裂口、破边):钢板边缘长度方向的一侧或两侧出现破裂称边裂,严重者钢板边部全长呈现锯齿状。
对于不剪切纵边交货的板卷,边裂深度的允许范围值分普通精度及较高精度两类,普通精度允许的边裂深度应≤8mm,较高精度允许的边裂深度应≤5mm。
辊印:钢板表面呈一间距周期性分布,外观形状不规则的凹凸缺陷。
对于凹辊印,按压痕、麻点缺陷规定的要求执行;对于凸辊印,若缺陷高
3
SG02.8.2.4.5– 2005 第2次修改
度超过有关规定,允许用修磨的方法清除。
表 1
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但缺陷部分不得超过每卷总长度的6%。
钢带表面的局部缺陷,允许用修磨方法清除,但清除深度不得大于钢带厚度公差之半。
检查修磨过的钢带时,应查看钢带表面的所有缺陷是否已经全部清理,各处缺陷清理是否彻底,各清理面是否圆滑、有无棱角。
同时应检查钢带表面缺陷处清除深度是否超标。
4.1.3力学性能检测
热轧板卷力学性能检验的常规检验项目、取样及检验方法按表2要求进行,其余用途的钢带力学性能的检验参见各产品执行的产品标准。
表2 热轧板卷力学性能试验表
4
SG02.8.2.4.5– 2005 第2次修改
5
续表2
热轧板卷工艺性能检验的常规检验项目、取样及检验方法按表3要求进行。
其余用途的钢带工艺性能的检验参见各产品执行的产品标准。
表3 热轧板卷工
艺性能试验表
SG02.8.2.4.5– 2005 第2次修改
续表3
热轧卷板的金相常规检验项目、取样及检验方法按表4的要求。
其余用途的钢带的金相检验参见各产品执行的产品标准。
表4 热轧板卷的金相常规检验项目
6
SG02.8.2.4.5– 2005 第2次修改
7
4.2 取样要求
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及金相检验的试样在距离尾部 1.5圈处取样,样品尺寸至少为:300mm ×带钢宽度的一段钢板作为样坯,在样坯上用粉笔标明钢卷号、牌号、规格和轧制方向。
4.3 制样要求 4.3.1 试样取样位置
应在钢板宽度1/4处切取拉伸、弯曲或冲击样坯。
对于厚度≤30mm 的钢板拉伸试样取样位置如图1所示;对于厚度≤40mm 的钢板的冲击试样取样位置如图2所示,对厚度为6mm 至小于12mm 的钢板采用小尺寸冲击试样时可保留一个轧制面。
图1、图2中W 为产品宽度,t 为产品厚度。
4.3.2 试样取样方向
参照相关产品标准,按标准上规定的取样方向来取样,见表5。
对于纵轧钢板,当产品标准中没有规定取样方向时,应在钢
板宽度1/4处切取横向样坯。
若用户对取样有特殊要求,则按与用户签定的技术协议规定的要求进行取样。
表5 标准规定的取样方向
图2 对于全部值的冲击试样的取样位置
图1 全厚度拉伸试样
SG02.8.2.4.5– 2005 第2次修改
续表5
4.3.3样坯加工余量的选择
a.用烧割法切取样坯时,从样坯切割线至试样边缘必须留有足够的加工余量,加工余量应不少于20mm。
b.冷剪样坯所留的加工余量按表6选取:
表6 mm
4.3.4 拉伸试样的加工形状与尺寸
热卷板拉伸试样按图3的形状加工,SPHC、SPHD和SPHE采用非比例试样,具体尺寸见表7,其它钢种的试样采用比例试样,具体尺寸见表8。
厚度0.1~<3mm的薄板试样制备按GB/T 228-2002的附录A 中A3的要求执行。
厚度≥3mm的板材试样制备按GB/T 228-2002的附录B 中B3的要求执行。
8
SG02.8.2.4.5– 2005 第2次修改
9
表7 非比例拉伸试样加工尺寸
单位:
mm
4.3.5 冷弯试样的加工形状与尺寸
热卷板的冷弯试样按图4的形状加工,具体尺寸见表9。
图4 冷弯试样图
SG02.8.2.4.5– 2005 第2次修改
表9 冷弯试样加工尺寸单位:mm
4.3.6 冲击试样加工形状与尺寸
对于厚度≥12mm的钢板及钢带,冲击试样尺寸为10mm×10mm×55mm,具体加工形状如图5所示。
对于厚度在6~12mm的钢板及钢带,冲击试样尺寸为5mm×10mm×55mm,试样的其他尺寸及公差与10mm×10mm×55mm 的试样相同。
SG02.8.2.4.5– 2005 第2次修改
缺口应开在试样的窄面上,且试样缺口底部应光滑。
试样标记的位
置不应影响试样的支承和定位,并且应尽量远离缺口。
4.4 理化试验复检规定
如对钢材理化分析试验有异议,质检处通知生产部门对异议炉号加倍取样,送理化检测中心复检,内部仲裁由总工办负责;
理化检测中心对复样指定专人检测,并有独立判定权,检验结果认
真做好质量记录,送报质检处与异议部门。
4.5 产品包装、标志检验
热轧卷板的包装、标志等应严格按QN/ZH01-18-2005《热轧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或与用户签定的技术协议要求进
行,发现包装不符合要加以整改。
4.6 特殊要求项目的检验
为满足特殊合同或技术协议、新产品开发与质量改进、用户投诉处理等情况,可由技术质量条线相关部门提出常规检验项目以外的其它检验要求,具体检验项目及检验要求的提出与取样、送样等程序按《产品
检验和试验管理规定》中“委托检验”相关规定执行。
4.7 热轧钢板的检验判定
景德钢板厂的热轧中板由于量小且不是主产品,其表面质量、外形、尺寸、机械性能等方面的检验参照相关产品交货标准(例如:Q235B热轧钢板交货标准为GB/T 3274-88;SPHC热轧钢板交货标准为JIS G
3131-96)或与用户签订的技术协议。
5 相关文件
SG02.8.2.3 产品检验和试验管理规定
GB/T 224 进行脱碳层检验
GB228-2002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 229-1994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 232 金属弯曲试验方法
GB/T 247-1997 钢板和钢带检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
般规定
GB/T 709-1988 热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 2975-1998 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
11
SG02.8.2.4.5– 2005 第2次修改GB/T5148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
GB/T 13299 钢的显微组织评定方法
6 质量记录
SG03B-0801.10热轧卷板判次通知单
SG03B-0801.11 热轧卷板取送样单
SG03B-1007.1 热轧卷板质量检验记录
SG03B-1026.2 返废通知单
SG03B-1304.1 产品检验判定通知单
SG03B-1309 质量事故报告单
12
SG02.8.2.4.5– 2005 第2次修改
附加说明:
本文件由总工办提出。
本文件由钢研所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规程发放范围:总工办、质检处、钢研所、理化检测中心、宏昌钢板厂、机修总厂本版起草:黄冬生胡遂敏毛一标
本版审核:朱希圣
本版会签: 朱希圣徐卫东顾永明
本版批准:陈少慧
本版签发:刘俭
本规程首次发布日期:2005年05月18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