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申报条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级工申报条件
第一篇:高级工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申报条件
一、必备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职业资格鉴定:
1、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三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条件
除正常晋升条件者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工作年限)、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破格申报高级工职业资格鉴定:
1、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评定成绩为“良好”及以上者可直接申报参加三级(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2、少数品学兼优,且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评定成绩为“优秀”的技校本专业(工种)毕业生,毕业时可推荐参加三级(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3、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可直接参加三级(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4、取得相关专业助理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工种)者。
5、取得相关专业技术员职务且在本职业(工种)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者。
6、获得市、行业、系统、集团公司的先进工作者和技术能手称号
者。
7、参加企业组织的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中成绩优秀者(须有企业证书或证明)。
8、能解决本职业技术操作和工艺方面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贡献较大(须有企业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参与者。
三、注意事项:
1、本申报条件只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开展高级工考评工作的职业(工种),不适用于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工种)。
2、如上级有新的政策规定,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3、试行过程中如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4、高等学校(含大学、大专、高职)、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技术员职务和助理专业技术职务者,其理论知识鉴定可免试。
5、对持机械加工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数控加工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者,可申报参加数控加工三级(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6、专业工龄证明和破格证明材料等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开具。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八年六月二日
技师考评申报资格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资格考评。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含3年)以上。
2、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2年(含2年)以上。
3、第一学历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
4、第一学历具有大学本科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以上。
5、第一学历具有大学专科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7年以上。
6、在职攻读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累计工作年限分别满11、9、5、1年以上。
7、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者。
8、已获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破格申报技师资格考评。
⑴在国际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全国技能竞赛中获得前10名,在全省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在地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第1名的。
⑵具有较高技能水平或有被社会承认的绝技绝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
⑶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⑷在指导青年工人或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进行技能训练,传授技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八年六月二日
第二篇:高级工
高级工
一、填空
1、如果E-104轻微内漏,将导致精制柴油含硫量偏高;
2、加氢催化剂干燥时,系统压力越低越有利于水分汽化,压缩机排量越大越
有利于水分带出;
3、炉膛衬里的挂钩和保温钉容易受到露点腐蚀的危害;
4、催化剂的上硫量取决于硫化的恒温时间;
5、V-105压力控制在3.1MPa,液面控制在40~80%;
6、加氢装置注水中断后,由于系统中铵盐的积聚,会造成反应系统
压降上升;
7、当F-101主燃料气火嘴压力低低联锁启动时,自保阀UV1006、UV1007将被切断;
8、我装置中,LG-T表示透光式液位计,LG-TG表示隔离式透光液位计;
二、选择题
1、加氢催化剂一般由A组成;
A加氢组分、载体、助剂B加氢组分、载体、双金属
C加氢组分、双金属、助剂D双金属、分子筛、载体
2、当加氢柴油中的硫含量降到0.02%,剩余的硫化物绝大部分是D及少量的4-甲基二苯并噻吩;
A硫醇B硫醚C苯并噻吩D4,6二取代基二苯并噻吩
3、控制反应系统升降温,可使D有充足的时间从金属中脱出;
A甲烷B烯烃C硫化氢D氢气
4、催化剂预硫化油中如果含有大量的B,则硫化时在催化剂上可能发生聚
合结焦,影响催化剂活性;
A 硫化物
B 烯烃
C 烷烃
D 芳香烃
5、当紧急泄压启动时,正确的运行方法是A;
A泄压时一泄到底B 压力下降后停止泄压 C 反应器温升下降后停止泄压
6、正常操作中,F-101主火嘴自保阀突然切断时,下面描述正确的是CD;
A加氢进料量过大B 新氢压力低低C 循环氢流量低低D V-104液位高高
7、正常操作中,导致加氢进料泵突然停车的原因是C;
AP-103停车BP-104转速过高C 循环氢流量低低D V-104界面高高
三、判断题
1、当反应器床层由于异常状况出现飞温而又无法控制时,可打入高氮气使床层
物流流动进行降温;(√)
2、我装置在催化剂硫化时,进行大循环流程;(×)
3、加氢进料中断后,联锁导致加热炉主火嘴熄灭,其目的是为防止反应温度升
高后,致使产品质量不合格;(×)
4、我装置F-101控制系统,FIC-1022与TI-1019为串级控制,调节过程中
FIC-1022为主调,FIC-1022为副调;(×)
5、当V-101液面低低自保启动时,液力透平入口电磁阀UV1010将切断;(√)
6、在正常运行中,P-102突然停运的原因就是V-101液面低低自保引起的;(×)
7、循环氢流量低低自保启动后,P-103停运、泵出口电磁阀UV1005切断;(√)
8、设置P-102外部平衡线,是为了在开泵时,泵出口保证一定的流量;(√)
四、名词解释:
1、电化学腐蚀:是指金属和外部介质发生了电化学反应,在反应区有隔离的阳
极区和阴极区,电子由阳极区流向阴极区。
2、铜片腐蚀:按规定方法将铜片浸入试油,根据铜片表面颜色的变化判为试验
合格或不合格。
3、催化剂中毒:指催化剂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某些物质牢固地吸附在催化剂活
性表面上使其活性选择性大大下降的现象。
通过一般再生方法能恢复其活性称暂
时中毒,不能恢复称永久性中毒。
五、问答题
1、为什么要控制好V-201的压力?压力高低对操作有何影响
答:V-201压力也就是汽提塔顶压力,控制稳定有利于汽提柴油中的H2S 及
其它轻组分,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同时控制一定的压力,是为了保证有一定的压
差输送干气出装置。
压力高:柴油中溶解的轻组分气化不完全,影响精制柴油的闪点及腐蚀;另外在压力较高的条件下操作,设备工艺条件也不允许,有可能造成安全阀起跳事故。
压力低:柴油溶解度下降,精制柴油产品质量变好,在进料温度不变的情况下,柴油初馏点上升,馏程变窄,柴油收率下降。
另外,压力降低时,P-201、202入口压头下降,液面波动时,可能导致泵抽空。
2、引起加氢进料泵停泵的工艺联锁有哪些?
答: 1)V-101液面低低联锁
2)循环氢流量低低联锁
3)P-102出口流量低低联锁
4)紧急泄压联锁
3、引起液力透平停运的工艺、设备联锁有哪些?
答:1)V-101液面低低联锁
2)P-102出口流量低低联锁
3)循环氢流量低低联锁
4)紧急泄压联锁
5)液力透平转速高高联锁
6)液力透平轴承温度高高(≥90℃)联锁
4、氢油比对加氢精制有何影响?
答:1)在加氢精制过程中,维持较高的氢分压,有利于抑制缩合反应,为此,加氢过程中所用的氢油比远远超过化学反应所需的数值;
2)大量的循环氢和冷氢的存在,可以提高反应的热容量,从而减少反应温度变化的幅度,以及把大量的反应热带出反应器,缓和反应器催化剂床层的温升,从而增加催化剂使用的温度范围;
3)增大氢油比虽然有多方面的有利条件,但是却增加了动力消耗和操作费用。
计算题
第三篇:20040810申报图件规划局规定
南京市规划局选址用地类申报图件规定
一、申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必备材料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首次申报)、机构代码;
2、《南京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盖建设单位和申报单位印章);
3、意向选址位置的1:500、1:1000或1:2000现势性地形图1份(用铅笔画出拟用地范围),特殊地区可以是1:5000的地形图。
(二)其它材料
1.批准的项目建议书1份(需要做可行性研究的项目);
2.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政府文件;
3.我局指定的其它图件。
二、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必备材料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首次申报)、机构代码;
2、《南京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份(盖建设单位和申报单位印章);
3、出示建设项目的有效批准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以拍卖、招标、挂牌等公开方式取得土地的除外);
4、建设地点现势性地形图一份;
5、自有建设用地改变用地性质的,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附图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6、以拍卖、招标、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出示南京市国土管理局的中标通知书及土地出让合同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二)其它材料
1、拟建用地范围内现国有土地使用单位的用地协议书1份(对公共设施用地、政府出让用地除外);
2、《建设项目环境评估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各1份(工业项目);
3、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平面图1份(需要做可研的项目);
4、市国土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与选址意见书同时办理的或以拍卖、招标、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除外);
5、我局指定的其它图件。
以上所有报件材料(包括选址意见书阶段)还应该制作成数字文件和扫描文件一并报审。
南京市规划局建筑工程类(永久性)申报图件规定
一、申请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点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首次申报)、机构代码;
2、出示建设项目的有效批准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仅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提供申请书1份;
3、出示拟建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权属证明,或者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国土管理部门的拍卖土地的中标通知书的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扩建或加层项目,还需出示完整的房屋产权证明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4、1:500或1:1000现势性地形图1份(用铅笔画出拟建项目的用地范围)。
二、报审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2、已经过专家评选咨询的,应提供会议纪要1份;
3、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规划设计方案图2套(含设计说明及规划设计方案技术指标表),其中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图应落放在1:500或1:1000现势性地形图上,单体设计方案应包括平、立、剖面图,以及设计方案的电子光盘一张;
4、《设计要点》或《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提供的其它指定
图件。
以上所有报件材料(包括设计要点阶段)还应该制作成数字文件和扫描文件一并报审。
三、申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2、《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筑工程类)》1份(盖建设单位印章);
3、建设项目的正式批准文件1份(设计要点阶段已提供的和土地出让项目或其他不涉及政府投资的项目除外);
4、出示拟建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设计要点阶段已提供的除外);
5、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施工图中的总平面及平、立、剖(需要有檐口大样的尺寸)、基础图2套和电子图光盘一张;
6、已领取基础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在申报工程上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须退回基础部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定位红线图;
7、缴费凭证;
8、《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以上所有报件材料还应该制作成数字文件和扫描文件一并报审。
南京市规划局建筑工程类(临时性)申报图件规定一、一般工程(一)申请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点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首次申报)、机构代码;
2、申请报告或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1份;
3、出示土地(房屋)的权属证明或准予使用土地、房屋的有关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4、现势性地形图(可为复印件,含规划外部条件)2份;
5、以现有建(构)筑物为载体的,应提供相关部位的平、立、剖面图2份。
(二)报审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2、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规划设计方案图2套,包括总平面及单体平、立、剖面图;
3、《设计要点》或《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提供的其它指定图件。
(三)申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机构代码(设计要点阶段已提供的除外);
2、〈〈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筑工程类)〉〉1份;
3、申请报告或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1份(设计要点阶段已提供的除外);
4、现势性地形图(可为复印件)3份;
5、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施工图2套,包括总平面及平、立、剖、基础图;
6、出示土地(房屋)的权属证明或准予使用土地、房屋的有关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设计要点阶段已提供的除外);
7、设计要点或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提供的其它指定图件;
二、施工用房、围墙、户外广告、招牌标志等工程: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首次申报)、机构代码;
2、申请报告1份;
3、《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筑工程类)》1份;
4、出示土地(房屋)的权属证明或准予使用土地、房屋的有关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5、以现有建(构)筑物为载体的,应提供相关部位的平、立、剖面图2份;
6、现势性地形图(可为复印件)3份;
7、施工图2份;
8、出示市容部门审批意见的原件,并且提供复印一份(户外广告及招牌标志等)。
9、我局指定的其它图件。
南京市规划局市政工程类申报图件规定
道路、铁路、桥梁、河道、堤防、人行天桥、地下通道、门坡等市
政工程
一、申请建设工程红线: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首次申报)、机构代码;
2、建设项目的有效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3、1:500或1:1000现势性地形图1份;
4、其他有关图件。
二、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
1、经确认有效的建设工程红线图(原件)1份;
2、其它有关图件。
三、报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设计要点中明确要求进行方案审查的)
1、出示设计要点通知书;非首轮方案报审,需提交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复印件1份;
2、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规划设计方案图2套;
3、《设计要点》或《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图件。
以上所有报件材料(包括设计要点阶段)还应该制作成数字文件和扫描文件一并报审。
四、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
1、《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市政工程类)》1份(盖建设单位印章);
2、出示设计要点通知书或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非首轮施工图审查,需提交上一轮《施工图审查修改意见通知书》;
3、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施工图3套;
4、设计部门提供的工程概(预)算书1份;
5、市政工程交费凭证、交纳放线及竣工测量费用凭证;
6、《设计要点》或《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图件。
以上所有报件材料还应该制作成数字文件和扫描文件一并报审。
给水、雨水、污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燃气、供热、输油、路灯等市政管线综合工程
一、申请管线综合规划设计要点: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首次申报)、机构代码;
2、建设项目的有效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3、1:500或1:1000现势性管线图2份;
4、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点及其附图(复印件);(道路管线综合项目除外)
5、其它有关图件。
二、报审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方案:
1、出示设计要点通知书;非首轮方案报审,需提交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复印件1份;
2、审定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总平面图1份;
3、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管线综合方案图2套;
4、《设计要点》或《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图件。
三、申领有关单项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
1、《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市政工程类)》1份(盖建设单位印章);
2、非首轮施工图审查,需提交上一轮《施工图审查修改意见通知书》;
3、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施工图3套;
4、设计部门提供的工程概(预)算书1份;
5、管线综合《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
6、市政工程交费凭证、交纳放线及竣工测量费用凭证;
7、其他有关图件。
附注:
1、上述所指市政管线综合工程,是指新建小区、建筑用地内部及新建道路的配套市政综合管线工程。
2、道路管线综合规划不需申请设计要点,可直接进入方案审查阶段,但必须补齐设计要点阶段所需提供的相关图件。
单项市政管线工程
一、申请单项管线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首次申报)、机构代码;
2、《南京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盖建设单位印章);
3、1:500或1:1000现势性管线图2份,并在图纸上绘制初步路径方案;
4、对初步路径方案的详细文字说明;
5、其它有关图件。
二、申请单项管线工程规划设计要点: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首次申报)、机构代码;
2、1:500或1:1000现势性管线图2份,并在图纸上绘制初步路径方案;
3、对初步路径方案的详细文字说明;
4、其它有关图件。
三、报审单项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设计要点中明确要求进行方案审查的)
1、出示设计要点通知书;非首轮方案报审,需提交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复印件1份;
2、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规划设计方案图2套;
3、《设计要点》或《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图件。
四、申领单项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
1、《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市政工程类)》1份(盖建设单位印章);
2、出示设计要点通知书或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非首轮施工图审查,需提交上一轮《施工图审查修改意见通知书》;
3、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施工图3套;
4、设计部门提供的工程概(预)算书1份;
5、市政工程交费凭证、交纳放线及竣工测量费用凭证;
6、《设计要点》或《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图件。
附注:
1、单项市政管线工程是指管线专业单位单独申报的、为城市公用服务的管线工程,以及为单位或小区配套建设的、但位于其用地以外的单项管线工程。
2、电力线路工程需要报送现势性地形图2份。
第四篇:江苏无锡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条件江苏无锡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2008-3-10 10:39 【大中小】【我要纠错】
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一、高级工
(一)必备申报条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工种)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以上并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条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
1.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者。
2.取得助理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3.取得本职业技术员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者。
二、技师
(一)必备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者虽不满2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中级
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大专)毕业证书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一年半学制式技师学院毕业证书者并从事本职业(工种)1年以上。
3.取得相同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以上并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七至十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四至六名的选手。
2.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助理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0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
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劳动保障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省(部)级前7至15名或市级前4至10名。
(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3)多次(两次以上)获得市级行业或系统、集团公司先进工作者,和获得技术能手称号者。
(4)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三等功。
三、高级技师
(一)必备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技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技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已满2年不满3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取得相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六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三名的选手。
2.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5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
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劳动保障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省(部)级前6名或市级前3名。
(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3)能运用特殊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二等功以上者。
四、相关职业申报条件:
(一)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