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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信息内容
概述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办理外汇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提供人民币同业拆借及债券交易的清算提示服务;提供网上票据报价系统;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开展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交易中心总部设在上海,备份中心建在北京。

到2005年底,“交易中心”外汇市场的会员均为银行类机构,共计384家,其中46%是国内商业银行总行及部分分行,50%为外资银行;人民币市场会员共计1193家,其中59%为各类银行机构,其余的是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票据市场会员共计1136家。

(详见附表)
信息是市场最宝贵的财富。

交易过程的绝大部分是交易员发布本方信息,搜集、提炼、分析市场信息,从而寻找有利的交易机会和规避各种风险的过程,确认交易的成交只是一瞬间。

银行间市场也不例外。

交易员向市场发布的本方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本方报价信息,通过发送报价向市场全体或是特定对象公布自己的交易意向,从而启动交易过程。

市场由此产生报价行情及相应指数。

二是本方询价信息,进入与对手“讨价还价”过程;三是确认成交信息,表明达成具体一笔交易,市场由此产生成交行情及相应指数;四是发布本方机构及交易员等与市场交易有关的基本背景信息,如通讯地址、清算账户、交易员变更、债权债务重大事项、财务报表和其他资信信息更新等,以
便市场参与者充分了解自己,由此创造更多达成交易的机会,提高交易效率。

交易员可从市场搜集的信息主要包括:一是市场公告、通知和市场成员重大事项公告,以便了解市场最新动态;二是财经新闻、专题分析、历史行情和相应指数,以便把握市场交易趋势、确定日常交易的操作目标,规避流动性风险和价格风险;三是政策法规,以便规避政策制度风险;四是他方机构及交易员等与市场交易有关的基本背景信息,如通讯地址变动、清算账户变动、交易员变动、债权债务重大事项、财务报表和其他资信信息更新等,以便充分了解交易对手,争取有利交易机会,防范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提高交易效率;五是市场即时报价行情、成交行情、市场指数和对手方询价,从而寻找交易机会、促进交易达成。

报价与行情,是市场参与者从事交易所必需的最基本的信息,是交易员对拟交易产品定价、发现和捕捉交易机会、规避流动性风险和价格风险的基础。

一、人民币拆借(同业拆借)
同业拆借市场亦称“同业拆放市场”,是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临时性头寸调剂的市场。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人民币拆借信用拆借是金融机构之间以彼此信誉为保障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人民银行规定参与银行间市场的各类金融机构的拆借最长期限、最大融资规模(限额或比例)。

各类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在规定的期限、规模内自主报价、询价和达成交易,自行办理交易后资金清算。

人民币拆借共有16个期限品种为:IBO001,IBO007,IBO0014,IBO021,IBO1M, IBO2M, IBO3M, IBO4M, IBO5M, IBO6M, IBO7M, IBO8M, IBO9M, IBO10M, IBO11M, IBO1Y。

二、人民币现券(债券远期)
债券买卖是指已发行债券的流通转让,为了区别发行市场(也即一级市场)又称流通市场或二级市场交易。

债券远期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价格和数量买卖标的债券的行为。

人民币现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企业债,短期融资券,金融债。

凭证,承诺在一定的时期内按约定的条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

我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稳健型投资者喜欢投资国债。

其种类有凭证式、记账式两种。

凭证式国债利率比同期存款利率高,类似储蓄又优于储蓄,有“储蓄式国债”之称。

记账式国债,又称无
纸化国债,目前主要是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可以像股票一样买卖。

与凭证式国债相比,收益率和变现能力又是都较为明显:记账式国债的利率比凭证式国债高;由于记账式国债可以上市流通,不仅可以获得固定的利息,同时还可以有差价收入。

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

之所以叫“中央银行票据”,是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点(从已发行的央行票据来看,期限最短的3个月,最长的也只有一年)。

但央行票据与金融市场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具有根本的区别: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是一种筹集资金的手段,其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既增加可用资金;而中央银行发行的央行票据是中央银行调节基础货币的一项货币政策工具,目的是减少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

商业银行在支付认购央行票据的款项后,其直接结果就是可贷资金量的减少。

发行主体是股份公司,但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的企业发行债券,所以,一般归类时,公司债券和企业发行的债券合在一起,可直接成为公司(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代表着发债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是企业的债券人,债券持有人有权按期收回本息。

企业债券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企业债券风险与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直接相关。

如果企业发行债券后,经营状况不好,连续出现亏损,可能无力支付投资者本息,投资者就面临着受损失的风险。

所以,在企业发行债券时,一般要对发债企业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或要求发行企业有财产抵押,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另一方面,在一定限期内,证券市场上的风险与收益成正相关关系,高风险伴随着高收益。

企业债券由于具有较大风险、它们的利率通常也高于国债。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2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融资权应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登记托管。

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二级市场交易结算、代理对付及相关信息发布服务。

短期融资券不对社会公众发行,只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发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

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发行融资券的企业可在上述最长期限内自主确定内其融资券的期限。

三、人民币回购(质押和买断)
质押式回购是指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

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

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四、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询价和竞价)
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建立于1994年1月1日起,实现汇率并轨和结售汇制度,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采用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

根据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的需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1994年初于上海成立并于同年4月4日正式推出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

五、人民币外汇掉期(远期)交易
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指交易双方约定一前一后两个不同的交割日、方向相反的两笔本外币交易,在前一次交易中,一方用外汇按照约定汇率从另一方换入人民币,在后一次交易中,该方再用人民币按照另一约定汇率从另一方换回外汇。

其中交割日在前的交易称为近端交易,交割日在后的交易称为远端交易。

(以下简称“掉期交易”。


掉期点:美元、日元和欧元以绝对价格的万分之一为1个基点,即小数点后第四位。

港币以绝对价格的十万分之一为1个基点,即小数点后第五位。

系统允许美元、日元和欧元的掉期点保留两位小数,港币保留一位小数。

带正号的掉期点指外币升水,带负号的掉期点指外币贴水。

近端(或远端)绝对成交价格为双方商定的即期价格加上近端(或远端)的掉期点。

比如:双方商定的人民币/美元的即期价格为8.0100,近端掉期点为-30点,则近端成交价格为8.0100-0.0030=7.9970。

掉期行情显示当前市场掉期最优报价行情和最新报价行情。

掉期交易公开报价只显示近端为即期的掉期交易的远端报价。

成交行情显示当前市场最新成交行情,每个币种显示五个不同期限的最新成交。

掉期公开报价交易员可以根据报价来录入成交单。

买(卖)报价指的掉期点数;
即期价格是系统提供的参考价,为该时点做市商最优买价和卖价的平均数。

交易员可以修改为双方商定的即期成交价格。

近端成交价格=近端掉期点+即期价格。

远端成交价格=远端掉期点+即期价格。

掉期点:美元、日元和欧元以绝对价格的万分之一为1个基点,即小数点后第四位。

港币以绝对价格的十万分之一为1个基点,即小数点后第五位。

系统允许美元、日元和欧元的掉期点保留两位小数,港币保留一位小数。

带正号的掉期点指外币升水,带负号的掉期点指外币贴水。

近端(或远端)绝对成交价格为双方商定的即期价格加上近端(或远端)的掉期点。

比如:双方商定的人民币/美元的即期价格为8.0100,近端掉期点为-30点,则近端成交价格为8.0100-0.0030=7.9970。

交易员只需要输入掉期点即可,系统会根据掉期点自动推算成交价格。

六.外币买卖
七、利率互换
利率互换交易,是指市场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同种货币的名义本金交换利息额的金融合约。

最常见的利率互换是在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进行转换。

通过利率互换交易可以将浮动利率形式的资产或负债转换为固定利率形式的资产或负债,从而达到规避利率风险,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目的。

名词解释:
1、交易日期:签订互换交易合同的日期。

2、固定利息支付方:交易双方中按固定利率支付利息,按浮动利率收取利息的一方。

3、浮动利息支付方:交易双方中按浮动利率支付利息,按固定利率收取利息的一方。

4、名义本金:互换交易中双方约定用于计算利息的本金总额。

5、合约期限:互换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从交易日期始至到期日止。

6、起息日:互换交易开始计息的日期。

7、到期日:互换交易合同终止的日期。

8、参考利率:互换交易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用于计算浮动利率的基准利率。

9、固定利率:互换交易合同约定的固定利率。

10、浮动利率:互换交易合同约定的浮动利率,采用参考利率+利率差(如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90BP)的表达形式。

11、支付频率:互换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利息支付频率。

12、利息支付(互换)日:交易双方约定的支付(互换)利息的日期。

13、日计数基准:互换交易中计算利息时采用的日计数基准,如实际天数/实际天数、实际天数/365等。

八、指标体系
债券指数
债券指数系列初步构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指数家族。

本指数家族的主要成员包括以下六类指数。

(1)国债指数(01):以国债为样本
(2)金融债指数(02):以金融债为样本
(3)短年期指数(03):以七年期(含)以下国债品种为样本
(4)长年期指数(04):以七年期以上国债品种为样本
(5)综合指数(05):以全体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为样本
(6)新债指数(06):以近两年新发行的国债品种为样本
利率期限结构(国债和金融债期限结构)
全部债券品种计算当时的利率期限结构,并帮助用户利用该期限结构进行债券的合理定价。

包括:(1)国债利率期限结构、国债远期利率、国债平价利率。

(2)金融债收益率曲线:金融债利率期限结构、金融债远期利率、金融债平价
利率。

基准利率指标(回购定盘利率指标和基准利率指标)
银行间市场基准利率参考指标(以下简称“基准利率”)的数据基础是银行间市场7天回购利率(R007),R007是统计意义上的综合品种,实际涵盖了回购期限为2、3、4、5、6、7天的质押式回购交易,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定义,符合市场惯例。

计算过程包括异常数据处理、日加权数据生成和计算基准利率三个阶段。

三、以移动平均算法来生成基准利率
从原理上讲,每天每刻的日加权利率都揭示了当日当时的利率行情,因此也就具备了充当市场基准利率(Benchmark )的可能性,然而作为一个基准利率,稳定性也是不可或缺的。

事实上,从7天回购利率的历史统计来看,历史的日均加权利率的波动性还是比较大的,为了追求基准利率的平稳性,必须要综合最近一段时间的日加权利率来进行适度的光滑,常见的光滑算法有简单算术平均和指数加权平均两种。

因为每一个交易日都对应一个7天回购的日加权利率,为了得到一个稳定的基准利率,只能借助过去的7天回购日加权利率,譬如,为了得到t 日的基准利率,我们必须要利用前
一天(1t -)、前二天(2t -)…的日加权利率,不妨假设共有L 个,即12,,,t t t L P
P P --- ,如L =10代表的是 t 日前(不包括t 日)的10个交易日。

这里历史区间跨度L 的大小与我们的目标有关,L 越大光滑性越好;L 越小波动性越强,但往往更贴近当前的利率行情。

为了叙述方便,我们以,t L B 来表示与
有关的第t 天的基准利率。

1、算术加权平均
算术加权平均的思路是每一个价格前面的权重是相同的,对每一个价格都“一视同仁”,每个价格蕴涵的信息量完全一样。

算术加权平均具有简单直观、计算方便的优点。

计算公式如下:
2、指数加权平均(EWMA )
指数加权平均的基本思想是价格序列采用指数加权的形式,每个价格前的权重是不同的,离现在越近的利率其权重越大,表示对其越重视,离现在越远的利率其权重越小,表示对其越不重视。

指数加权平均暗含的假设是当前价格与不同的历史数据依赖程度是不一样的,应该“区别对待”。

指数加权平均强调了信息的不对称性,从预测意义上来说,指数加权平均更符合金融时间序列的有关理论。

衰减因子是指数加权平均的一个十分关键的要素,衰减因子通常用λ表示,它通常是一个大于0小于1的一个数,即01λ<<,每个价格前面的权重是λ的幂次,离现在越近的幂次越小,离现在越远的幂次越大,由于λ是一个大于0小于1的一个数,其幂次越高值就越小,也就是说离现在越近的权重越大,离现在越远的权重越小,由此就达到了指数加权平均“区别对待”的效果。

指数加权平均的计算公式如下
衰减因子的选取不单单是一个技术问题,还必须兼顾到业务的背景。

在根据历史数据跨度L 来确定衰减因子时,我们遵循了下面的公式
0.00050.90
22001L L others λ⨯+≤≤⎧=⎨⎩
譬如,当120L =时,0.96λ=;当40L =时,0.92λ=,于是,不同的L 的对应了不同的基准利率。

举例来说明,假设t 天的7天回购日,它前面10天的加权利率数据已经在下表中列出。

现在要用指数加权平均算法来计算 t 天对应的基准利率,首先要确定10对应的衰减因子,通过上面衰减因子的估算公式很容易得到衰减因子为0.905,然后以它的幂次为权重来对历史数据加权即得到表的最后一行,最后除以各幂次的和,就可计算出t 天对应的基准利率0.020936。

注意:计算某天的基准利率所采用的数据为该天前的一段时间内的加权,不包括该天!
在每天交易结束、收盘之后,便可以计算下一个交易日的基准利率,这样就能保证在每个交易日开盘之前当日的基准利率已经存在,为基准调整日的应计利息的计算带来方便。

四、基准利率指标的含义
通过中国货币网等平台发布的基准利率参考指标目前共有6种,它们的含义如下
这里的日加权BO展现的是当天当时的加权利率,随着时间的推移,B0的值在变化,一直到每天的闭市。

这里的1个礼拜(1W)等于5个交易日,2个礼拜(2W)等于10个交易日;1个月(1M)等于20个交易日,2个月(2M)等于40个交易日(注意这X交易日即当日的前X天,不包括当天),其它依次类推。

回购定盘利率编制方案
银行间回购定盘利率是以银行间市场每天上午9:00-11:00间的回购交易利率为基础同时借鉴国际经验编制而成的利率基准参考指标,每天上午11:00起对外发布。

回购定盘利率的编制方法如下:
1、以隔夜回购(R001)、七天回购(R007)交易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00-11:00之间(包括9:00和11:00)的全部成交利率为计算基础;
2、分别对隔夜回购、七天回购利率进行紧排序,所谓紧排序是指回购利率数值相同的排序序号相同。

记排序之后的最大序号为N,则[N/2](取整)位置上的那个利率即为当日的定盘利率,也就是该序列的中位数。

3、隔夜回购定盘利率、七天回购定盘利率分别以FR001、FR007进行标识。

回购定盘利率的发布时间为每个交易日上午11:00起。

4、异常情况处理。

(1)对一段时期内没有交易的情况,要视该段时期的长度区别对待。

如果长度小于等于5个交易日,则把最近一个定盘利率作为当日的定盘利率;否则,由同业拆借中心向一定数量的市场成员进行询价,进行一定处理后,询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当日的定盘利率。

(2)对当日市场出现利率调整等重大事件,要视利率调整的时刻来决定当日的定盘利率。

如果利率调整发生在上午11:00以前,则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处理;否则,选取上午11:00至当日收盘之间的交易数据作为基础数据取中位数。

回购定盘利率与银行间市场基准利率参考指标(2004年10月份发布)的主要差别在于回购定盘利率属于盘中利率,基准利率参考指标属于盘后利率。

此外,算法也不一样,回购定盘利率采用中位数算法,而基准利率参考指标采用加权平均算法。

第一章金融同业市场概述
所谓金融同业市场,是指金融机构之间进行金融产品交易的场所,习惯上我们称之为银行间市场。

根据金融产品计价所用的币种不同,银行间市场又可划分为外汇市场和本币市场。

本币市场由拆借市场、债券市场、票据市场等组成。

我国目前的银行间市场由外汇市场、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等三个市场构成,参与者是中、外资金融机构法人及其授权分支机构,简称金融机构。

银行间的票据转贴现、票据回购,也是银行间市场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国银行间票据市场正在建设之中。

当代银行间市场的交易,90%以上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的。

是否拥有电子交易、信息系统,是一个国家是否拥有现代化银行间市场的重要标志。

金融机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达成交易后,需要通过电子支付系统进行交易后的资金清算,通过债券登记系统进行交易后的债券结算。

因此,交易系统是银行间市场的前台,资金清算系统和债券登记系统分别是银行间市场的后台。

本培训材料除第一章第一节简要介绍外汇市场以外,以后章节介绍的都是银行间市场交易员必须掌握的有关本币市场交易、信息和其它服务的知识与操作技巧。

第一节银行间外汇市场
在人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管局”)的战略部署下,银行间外汇市场在以后的11年间获得了蓬勃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截止2005年10月,交易中心在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上为会员提供的业务服务范围已从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扩展到人民币外汇远期、外汇拆借和外币对买卖。

我国银行间外汇即期市场有历时11年的历史,它采用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为撮合原则的竞价交易系统。

从2005年7月22日开始,人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

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在该交易中间价格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

目前即期交易品种为人民币兑美元、港币、日元和欧元。

该市场实行集中差额清算,由交易中心统一为会员办理资金清算交割。

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市场开始于2005年8月15日,采用双边询价交易机制和双边清算的结算
方式。

于2005年5月18日上线的外币对买卖系统交易国际外汇市场上最活跃的八个即期货币对。

该系统采用指令驱动和报价驱动相结合的交易机制,即做市商报价驱动的竞价交易机制,并实行集中差额清算,由交易中心统一为会员和做市商办理资金清算交割。

外币拆借市场建立于2002年6月,采用声讯方式为市场成员提供服务。

第二节银行间本币市场
银行间本币市场目前由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组成。

通过信用拆借、债券回购(包括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债券买卖、债券远期交易等途径,金融机构利用银行间市场管理资金头寸、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和进行投资理财。

银行间市场是金融市场体系的核心,具有批发交易的性质。

在银行间市场产生的指数,如拆借利率指数、债券回购指数、债券收益率,是其他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定价的基础,是宏观调控赖以决策的重要风向标。

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由电子交易系统和系统外交易两部分构成,电子交易系统的交易量占整个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比重,无论是信用拆借还是债券回购、债券买卖,都在90%以上。

参加电子交易系统,从而成为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成员,是金融机构市场竞争实力的体现。

一、信用拆借市场
金融机构之间以各自的信用为担保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即信用拆借,由此形成的市场即信用拆借市场,简称拆借市场。

我国银行间的信用拆借业务始于1984年,经历过几起几落的坎坷发展历程。

1996年初,人民银行决定依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基础组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实行一个法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简称交易中心。

1月3日,信用拆借电子交易系统正式启用,标志着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在我国诞生。

具有资金拆借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法人及其授权分支机构,都可从事信用拆借业务。

金融机构从事信用拆借业务,可以通过交易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也可以在交易系统之外自行达成。

参与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金融机构即为交易成员,须经人民银行批准。

在交易系统之外达成交易的金融机构一般为交易量小、交易频率低的机构,其交易必须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在备案拆借的过程中,可以通过交易中心的“中国货币网”收看市场信息、进行报价和电子备案。

金融机构加入银行间电子交易系统,首先须获人民银行批准。

获得人民银行批准后,金融机构向交易中心申请联网,选送业务人员通过交易中心培训为交易员,与电子交易系统实现联网后即可进入拆借市场进行交易。

在交易过程中,金融机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自主报价、与其他交易成员格式化询价并最后确认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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