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发展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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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发展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金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2.08
•【字号】
•【施行日期】2007.0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装备工业
正文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发展压缩天
然气汽车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发展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二月八日
关于发展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
天然气汽车工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全市开发、推广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既是国家“清洁汽车行动”的要求,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要,对推动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我市在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就能源问题与新疆广汇天然气集团公司进行多次协商,并向省发改委上报了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项目,现在我市发展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时机已经成熟。
为了发展我市的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改善我市的能源结构和环境质量,根据《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规范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
110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引导,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先导、企业为主体、效益为中心,以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大气质量、推进清洁汽车产业化为宗旨,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标,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发展并改造提升清洁汽车产业,实现全市清洁汽车产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总体把握、分段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天然气汽车的发展前景,制定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分步建设规划,并分阶段付诸实施。
2、坚持按职能管理的原则。
天然气汽车产业的规划申报、布局选点由市发改委管理,汽车改装和生产配套等由市公安交通部门管理,后期运营则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各相关职能部门管理。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担负起日常监管职能,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加气站建设和改装车点的布局和选择,要坚持依法从业、市场竞争原则,采取公开拍卖和招标办法,充分体现公开、公平、透明、竞争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4、坚持合理布局,优先满足公交车、出租车加气需要的原则。
加气站建设布局要符合全市加气站发展规划及相关建站条件,同时兼顾加气站服务半径、服务区域及设备条件等,充分考虑目前天然气公交车加气需要和今后公交线路建设及投入使用情况,以减少建站的盲目性。
在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逐步延伸,逐渐形成向远郊及周边地区辐射的加气站网络。
加气站的选址应避开主干道,尽量在靠近主干道的支线附近。
5、坚持节约用地原则。
加气站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商业用地潜力,允许有条件的单位挖掘内部用地,或将现有的加油站改造为加气站或油气合建站。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我市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格局,加强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网络建设及安全运营,提高改装性能,逐步建立起汽车改装、维护、零配件、气瓶制造等生产装置及引入渠道,促进我市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
(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建设。
建设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应和我市总体汽车天然气需求量相平衡,有计划、分阶段实施。
2007-2008年,以公交车、出租车改装或购置天然气汽车为主,并建设相配套的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2009-2010年,以公务车改装或购置天然气汽车为重点并继续实施公交、出租车改装,鼓励私用车车主使用天然气汽车,并逐年减少改装车,直接购置双燃料车和天然气燃料车。
合理布局压缩天然气加气站间距,重点发展市区、永昌县和河西堡镇的加气站建设。
在气源保障的前提下,逐步规划发展覆盖全市的加气站网络。
三、保障措施
(一)把发展天然气汽车纳入我市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发展天然气汽车的总体规划,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高度重视天然气推广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我市天然气汽车检测规章制度和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天然气汽车及相关部件、装置、加气站的质量监督检验,对存在潜在隐患的车辆、气瓶进行强制性报废或降压、限期使用,确保天然气汽车的使用安全。
(三)加强清洁汽车产业的安全管理,确保清洁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完善加气站安全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加强清洁汽车动力性、安全性、排放性检测及气质、气瓶检测,将清洁汽车中的减压阀、气瓶、充气装置、高压管路系统、气阀及固定支架、电控系统作为年检重点。
同时,加强对从
事天然气汽车生产、改装、维修的企业资质和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清洁汽车安全管理水平。
(四)培育和规范清洁汽车产业市场。
坚持投资多元化,充分调动国有、集体、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参与清洁汽车产业发展,实行公开拍卖、招标,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清洁汽车产业市场。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全市清洁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成立全市清洁汽车产业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全市清洁汽车产业发展的具体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在全市统一规划和部署下组织开展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对天然气汽车改装的监督管理。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做好“油改气”及相关工作。
市发改委作为全市清洁汽车产业发展的牵头部门,要做好统筹规划,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市经委负责天然气装备的基础工作和节能降耗的标准制定;市经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负责车辆改装厂的认定和整车验收;市公安局负责对改装车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市质监局负责对气瓶的日常检查、定期检验、报废和管理;市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对改装后驾驶人员的培训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