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成府函〔2015〕58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
正文:
----------------------------------------------------------------------------------------------------------------------------------------------------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
成府函〔2015〕58号
青白江区政府:
你区《关于批准〈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暨青白江区卫星城总体规划〉的请示》(青府〔2014〕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青白江区是成都经济区成德绵发展轴上重要的节点城市,成都卫星城,主要的物流基地,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

三、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2030年为远景展望。

四、规划区为青白江区全域范围。

规划形成一个卫星城,一个小城市,二个特色镇,三个一般镇的城镇体系。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注重自然生态保护,修复毗河、青白江水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

五、到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内,城区范围西至宝成铁路,南至青白江区界线—毗河(青白江段),北至青白江区界—凤鸣大道,东至第二绕城高速西侧500米绿带控制范围线。

建设用地的使用应与青白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坚持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推动传统落后产能企业转型升级。

城区之外的各级城镇规划规模应在镇总体规划中具体论证确定。

六、坚持“四态合一”的规划建设理念,充分体现现代化的城市形态、高端化的城市业态、特色化的城市文态、优美化的城市生态融合发展。

七、按照“独立成市”要求,加快完善城市功能,结合地铁15号线站点与城市轨道交通枢纽,依托现状老城中心区改造和北部新城中心,形成功能复合的城市中心。

提升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质量,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预留市域快速轨道交通通道,强化与中心城区点到点的快速轨道交通联系,避免与中心城区连片发展。

八、强化成都对接丝绸之路的铁路枢纽功能,高标准建设成都青白江散货物流园区和成都国际集装箱物流园区。

九、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历史记忆、工业文明的保护。

加强城厢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以及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保护好传统城市肌理、格局和风貌。

十、与新都区一体化规划建设,共同形成成都北部增长极核,按照产业共兴、资源共享、设施共建、生态共保的原则,融入“成德绵”同城化发展。

十一、按照十分钟公共服务圈、十分钟公园圈、十分钟公共交通圈的要求,完善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优化空间布局,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十二、根据本规划和市政府最终审定的《成都市生态保护总体规划》,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工业集中发
展区(点)范围线,并落实到青白江区域规划中。

十三、严格实施《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青白江区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你区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应在《总体规划》基础上进一步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专项规划。

请你区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

市规划局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此复。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2日
——结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