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学科技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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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学科技奖实施细则
江苏医学科技奖实施细则
根据《江苏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推荐
二、授奖项目设置
三、评审
四、授奖
一、推荐
1、根据《江苏医学科技将奖励条例》,各市医学会负责市卫生局所属医疗、科研、预防等机构及所在部队卫生单位的汇总推荐工作。

厅直各单位、驻宁部队卫生单位及高等医学院校直接向我会推荐。

2、推荐江苏医学科技奖的项目必须符合《江苏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有关内容。

3、各推荐单位根据江苏省医学会当年的通知要求进行择优、限额、分类推荐,并按要求提供材料。

推荐项目时请注明推荐类别,其中A 类为“ 一等奖或二等奖”、B 类为“ 三等奖”、C 类为“ 医学科普奖”、D 类为“ 卫生管理奖”、E 类为“ 国际合作奖”,各种类别不得同时推荐。

4、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或江苏省医学会专科分会主任委员可2 人以上(含2 人)共同推荐一项本学科领
域或所熟悉专业的项目。

推荐时,每名院士或主任委
员须独立写出对所推荐项目科学技术水平的评价意见。

二、授奖项目设置(一)项目限额
科技进步类:一等奖不超过5 项,二等奖不超过10 项,三等奖不超过30 项。

医学科普类、卫生管理类、国际合作类项目均不超过1 项,不分等次。

(二)授奖项目评审标准:
1、一等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获一等奖
(1)在学术或技术上居国际先进水平;
(2)达到同类科学技术国内领先水平,有重大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3)综合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取得非常显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4)创造出的新材料、新物质、新产品、新工艺已被主管部门确认,并产生了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2、二等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获二等奖
(1)在学术或技术上达国际水平;
(2)达到同类科学技术国内先进水平,有重大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3)属国内先进技术,应用范围广,且有明显效益;
(4)技术难度大,采用的方法或材料符合国情,有推广价值或明显效益;
(5)国外保密技术的替代技术,证明有显著效益;
3、三等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获三等奖
(1)在学术上或技术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属国内先进技术,有较大的应用范围;
(3)对已有方法、制品或工艺的重大改进,效益显著;
(4)有一定的技术难度,且效益显著;
(5)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在疾病防治工作中
取得明显成效。

三、评审
(一)评审组织
1、成立江苏医学科技奖评审委员会,由学会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1)根据有关规定制定
具体评审实施规则;(2)负责江苏医学科技奖的审定工作;(3)对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处理;(4)为完善奖励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2、评审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会学术继教部,负责处理评审、奖励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评审委员会的
决议;(2)负责推荐材料的形式
审查;负责初审、终审、公示、奖励与发布等的组织工作。

3、根据需要设置若干专业评审组。

分别负责相应专业范围内医学科技奖的初审和终审工作。

其成员由评审委员会聘任。

并实行回避制度。

被推荐为江苏医学科技奖项目的研究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当年的评审工作,同一法人单位的评审专家不参加本单位同专业项目的评审。

(二)评审程序
1、形式审查: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2、初审: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由评审办公室
按项目专业相近的原则提交相应专业评审组进行初审,由初审委员会按奖项数1:1 . 5 的比例推荐一等奖和二等奖候选项目、三等奖候选项目,同时分别推荐医学科普类、卫生管理类、国际合作类候选项目不超过1 项。

3、公示:将经初审的候选项目在江苏省医学会网上
公示20 日。

接受监督,并对提出的异议按规定进行处理。

4、终审:由评审办公室将经过公示后的候选项目交终审专家进行审核,评出一等奖不超过5 项(须终审
委员会2/3 以上专家同意)、二等奖不超过10 项(须终审委员会1/2 以上专家同意)、三等奖不超过30 项(根据得票数多少确定)及医学科普类、卫生管理类、国际合作类获奖项目,一、二等奖项目均须由项目主要完成人(前3 名)进行现场答辨。

等次必须达到标准,项目数不得超过授奖限额。

5、审定: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终审意见及公示情况审定评审结果,并报经会长办公会批准。

初审和终审均采取在专家主审和讨论基础上的无记名投票方式。

四、授奖
召开颁奖大会,发给证书和奖金,一等奖奖金1.6 万元(含税)、二等奖奖金0.8 万元(含税)、三等奖奖金0.4 万元(含税)。

对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实行限额,一等奖人数不超过9 人、二等奖人数不超过7 人、三等奖人数不超过5 人,单位数均不超过5 个。

卫生管理奖不分等次,每项奖金0.4 万元(含
税),每项人数不超过5 人,单位不超过5 个。

医学科普奖不分等次,每项奖金0.4 万元(含税),每项授奖人数不超过5 人,授奖单位不超过5 个。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不分等次,授予荣誉,不发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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