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与装饰公司合作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开发商与装饰公司合作协议
一、合作目的
为了更好地推进房地产开发业务,提高项目品质,开发商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装饰公司(以下简称“装饰公司”)进行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二、合作方式
1.开发商与装饰公司共同签署本协议,并约定在项目开发过
程中,装饰公司将作为开发商的配套服务商,承担相应的装饰工程、室内设计及装修施工等任务。
2.开发商将为装饰公司提供开发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就装修
设计、施工方案等事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装饰公司将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全面参与项目的建设和开
发,并负责项目装修的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同时,装饰公司须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交付,并保证工程质量。
4.开发商和装饰公司需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工作
会议,及时解决问题。
三、合作期限
1.开发商与装饰公司签署的本协议为期三年,自协议签署之
日起生效。
2.双方签署后续项目合同,装饰公司在此期限内为其开发的
项目提供服务。
四、费用结算
1.开发商和装饰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费用结算。
2.装饰公司收取服务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明确
计入合同中。
五、保密条款
1.开发商和装饰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所知晓的开发商公司商业
机密、商业秘密等均须视为机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开发商和装饰公司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文件、文档、
技术资料等均属于双方共有财产,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披露。
六、违约责任
1.开发商或装饰公司任何一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
应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应在协
商一致的前提下变更协议或解除合同。
七、协议变更
1.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需要变更本协议某项条
款或增加附属协议,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更新签署协议并生效。
2.本协议变更后,新协议或附属协议的条款、实施细则等具
备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英属开曼群岛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按照仲裁机构规定的费用标准分别由双方承担。
九、协议终止
1.协议到期时,若开发商和装饰公司已经完成合作任务,双
方约定终止协议。
2.双方一方违反协议条款且不能得到及时纠正的,另一方有
权单方面宣布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开发商和装饰公司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及其委托书、批准书、合同等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完整无缺之部分。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过期自动失效。
•签署单位:XX开发商公司签署单位:XX 装饰公司
•经办人:XXX经办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