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中六东遗址的考古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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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中六东遗址的考古发现
作者: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安新县文物管理所
来源:《文物春秋》2021年第05期
【关键词】雄安新区;中六东遗址;唐代墓葬;清代墓葬;白洋淀
【摘要】中六东遗址位于河北省安新县大王镇中六村东的农田中,2017年在对雄安新区全域进行文物调查时发现。
2018年5—6月对之前勘探发现的10处遗迹进行了考古发掘,包括4座唐墓、4座清墓、1座汉代砖瓦窑和1眼汉代水井。
中六东遗址的发现丰富了该地区的考古资料,对研究该地区多个历史时期物质生活、丧葬习俗、文化艺术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
*本文受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雄安新区起步区考古勘察与试掘报告整理研究”资助(项目编号:HB20KG0001)
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
为延续雄安新区历史文脉,切实做好新区文物保护工作,为雄安新区的科学规划和稳步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河北省文物局组织成立了以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现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为主体的雄安新区联合考古队,对雄安新区全域进行了系统的文物调查。
调查中,在安新县大王镇中六村东的农田中发现了古代遗存,并命名为“中六东遗址”。
中六东遗址位于中六村与白洋淀之间,西距中六村500米,东距白洋淀200米,南距安新县城3.5公里(图一)。
2018年初对该遗址进行了考古勘探,发现8座墓葬、1眼水井和1座陶窑,但未发现文化层。
为进一步搞清遗址的年代和文化内涵,更好地服务雄安新区建设,2018年5—6月,联合考古队对中六东遗址之前勘探发现的10处遗迹进行了考古发掘,发掘总面积为180平方米。
发掘显示,所有遗迹均遭不同程度的破坏,原开口层位不详,现均开口于耕土层下。
现将发掘情况简报如下。
此次发掘的墓葬共8座,编号2018AZM1—M8(简称M1—M8),包括唐墓4座(M2、M3、M5、M7)和清墓4座(M1、M4、M6、M8)。
下面主要对唐墓的具体发掘情况进行介绍。
1. M2为带墓道单砖室墓,方向约192°。
南距M1约1米,西南距M8约16米,东北距
M3约7.5米。
由墓道、封门、墓室三部分组成,平面呈刀把形。
被盗扰严重,整体保存较差,墓室上半部已不存,土圹长约6.78米,宽约2.76米,残深约1.1米(图二)。
墓道长斜坡式,位于墓葬南部。
长约3.34米,宽约1.28米,最深处约0.98米。
墓门位于墓道北端,进深约0.32米,宽约0.95米,残高约1.17米。
两侧墙壁采用南北向顺砖错缝平铺:西侧现存18层,东侧现存17层,均自12层开始起券。
封门为内外两层,均用东西向顺砖错缝平砌而成,厚约0.3米。
封门砖自墓底起现存18层,残高0.94~ 1.17米。
封门砖均为模制泥质灰陶砖,有两种规格,一种为30.5厘米×16厘米×6厘米,另一种为25.5厘米×13厘米×4厘米。
券顶处封门砖加工出缺口,以便与券顶契合。
墓室平面呈马蹄形,长约2.67米,宽约1.06~1.89米,残高约1.06米。
墓壁均采用5层平顺砖、1层侧立丁砖交替砌筑的砌法,丁磚大部分为半砖。
东、西两壁分别残存15层和14层砌砖,均自第12层起券。
墓底基本采用南北向顺砖平铺,变形较严重,铺地砖延伸至墓道口。
棺床位于墓室西侧,为土砌,表面用单层砖东西向错缝平铺,东侧和南侧各用一列顺砖包边,长约2.31米,宽约0.78~1.18米,高约5厘米。
墓砖均为模制泥质灰陶砖,正面饰细绳纹,其他面为素面,采集标本3件,规格分别为26.8厘米×16.2厘米×5.8厘米、32.4厘米×15.5厘米×5.6厘米、26.4厘米×13.2厘米×4.4厘米。
东壁下出土1件铁三足炉,北、西壁下各出土1件陶罐。
铁三足炉1件。
M2∶1,锈蚀严重。
盘口,直腹,圜底,三柱足。
唇上有一桥状耳,与耳相对的一侧有一横向棒状柄。
口径17.34厘米,通高17.6厘米,耳宽7.6厘米,柄残长5厘米,足高6.8厘米(图三,1)。
陶罐2件。
均为泥质灰陶,直口,方圆唇,短颈,溜肩,弧腹,平底。
肩部有两个对称的圆形穿孔,孔径2厘米。
内外壁有轮制痕迹。
M2∶2,腹部以下饰凹弦纹。
口外径18.5厘米,口内径16.2厘米,最大腹径30厘米,底径15.2厘米,通高28.7厘米,壁厚0.92~1.04厘米,底厚0.84厘米(图三,2)。
M2∶3,素面,口部内侧有一周凹槽。
口外径15.6厘米,口内径12.8厘米,最大腹径26.4厘米,底径14.4厘米,通高20.8厘米,壁厚0.98~1.27厘米,底厚1.16厘米(图三,3)。
2. M3为带墓道单砖室墓,方向约180°。
西北距M7约7.2米,西南距M2约7.5米。
由墓道、封门、墓室三部分组成,平面略呈刀把形,保存较差,仅存底部。
土圹长约4.55米,宽约2.24米,残深约0.42米(图四)。
墓道呈长方形斜坡状,位于墓葬南部,残长约1.6米,宽约1.04米,最深处约0.42米。
墓门位于墓道北端,进深约0.3米,宽约0.62米。
东、西两侧墙壁用南北向顺砖错缝平砌,分别残存7层和3层。
封门砖为细绳纹砖,残存4层,最下面一层为平铺砖,其上3层砌成“人”字形,残高约0.21米。
墓室平面近马蹄形,内长约2.18米,最宽处约1.64米,最窄处约0.45米。
墓壁均为顺砖错缝平砌,残砖最高7层,高约0.37米,最低3层,高约0.13米。
墓底东侧有两处扰坑,铺砖破坏严重。
残存铺地砖尺寸不一,整砖和残砖均有。
采集2件墓砖标本,均为模制泥质灰陶砖,正面饰细绳纹,其他面为素面。
M3砖∶1,长31.6厘米,宽15.7厘米,厚5.4厘米。
M3砖∶2,长34.2厘米,宽16.8厘米,厚6厘米。
仅在墓道东北角紧邻封门砖处出土1件陶罐。
M3∶1,泥质灰陶,直口,方唇,溜肩,鼓腹,平底,素面。
口部内侧有1周凹槽,肩部有两道凹弦纹,腹部下方有刮削痕迹,内外壁均有轮制痕迹。
口外径12.88厘米,口内径11.9厘米,最大腹径22.5厘米,底径13.2厘米,通高13.4厘米,壁厚0.66~0.92厘米,底厚1厘米(图三,4)。
3.M5為圆形竖穴砖室墓,方向197°。
东北距M4约5.5米,西南距M6约6米,西南距
M7约7.5米,南距M3约12米。
墓室平面近圆形,墓室上部被破坏无存。
土圹长径2.73米,短径2.62米。
砖室外长径约2.56米,短径约2.46米;砖室内长径约2.14米,短径约2.08米。
墓壁为墓砖错缝平砌而成,多为残砖,最高残存10层,从墓底开始起券。
棺床呈“凹”字形,由4层砖砌筑而成,高约0.3米。
床面为残砖铺成,无明显的铺砌规律。
“凹”字形缺口处长约0.66米,宽约0.62米,深0.54米,底部无铺砖。
棺床中部有两具人骨,头向西,保存较差,经初步鉴定,北侧人骨为女性,南侧人骨为男性。
根据出土于墓主头顶的铜镜上发现的席纹推测,原用草席作为葬具(图五)。
墓内出土有瓷三足炉1件、瓷碗1件、陶盘1件、铜镜1枚、铜簪1件、铭文砖1块。
现介绍如下。
瓷三足炉1件。
M5∶1,出土于人骨头部偏南处,口部及足部略有残缺。
侈口,圆唇,斜直腹,平底,底部有三足。
灰白胎,外壁施白釉,底部无釉。
口径12.45厘米,通高7.95厘米,壁厚0.62~0.72厘米,底厚1.05厘米(图三,5)。
瓷碗1件,出土于棺床西南部。
M5∶4,残,可复原。
敛口,方圆唇,鼓腹,平底微内凹。
灰白胎,施白釉,内壁满釉,外壁釉不到底。
口径11.5厘米,底径7.6厘米,通高5.7厘米,壁厚0.4~0.9厘米,底厚0.5~1厘米(图三,6)。
陶盘1件,出土于棺床西南部。
M5∶2,残缺较多。
泥质灰陶,侈口,方圆唇,弧腹,平底,素面。
口径42厘米,底径32.4厘米,通高6.6厘米,壁厚0.8厘米,底厚1.14厘米(图三,7)。
铜镜1件,出土于北侧人骨头顶上方。
M5∶3,圆形,三角形缘,镜面略外鼓,半球形钮。
镜背以双弦纹为界分为内外两区,内区饰石榴花纹,外区饰缠枝花卉纹。
直径9厘米,厚0.3厘米;钮径1厘米,钮高0.6厘米;缘宽0.1~0.5厘米,缘厚0.5厘米(图三,8)。
铜簪1件,出土于北侧人骨头顶上方。
M5∶5,锈蚀严重,断裂为多截。
铭文砖1件,出土于棺床的凹缺处。
M5∶6,泥质灰陶,模制。
正面素面,墨书33字,字迹较模糊,部分可识读:“天宝八载二月二日上谷郡容城县□□□德义里□风礼□□□□地埋在此□□”。
背面饰粗绳纹。
长35.1厘米,宽17.16厘米,厚4.92厘米。
4.M7为带墓道长方形砖室墓,方向194°。
位于发掘区中部,南距M2约12.5米,东南距M3约7.2米,西北部被M6打破。
由墓道、封门、墓室三部分组成,平面略呈“甲”字形。
保存情况较差,仅存墓底和部分墓壁。
土圹长3.16米,宽2.64米,深0.4米(图六)。
墓道呈长方形斜坡状,位于墓室南部。
长约0.83米,宽约1米,深0.3米。
墓门位于墓道北端。
进深0.32米,宽0.83米,残高0.27米。
残存3层呈“人”字形垒砌的封门砖。
封门砖尺寸为32厘米×16厘米×5.5厘米。
墓室平面近弧边长方形,西北部已不存。
长约2.5米,宽约2.1米。
四壁为墓砖错缝平砌而成:东壁残存5层,高约0.3米;西壁残存6层,高0.34米。
墓砖为模制泥质灰陶砖,正面饰细绳纹,其他面为素面。
采集标本1件,长30.2厘米,宽19.6厘米,厚5.6厘米。
棺床位于墓室北半部,长约2.17米,宽约1.23米,高约0.18米,表面用整砖和残砖铺成,无明显铺排规律,南侧有3层东西向顺砖错缝平铺的包边。
仅在棺床东南角出土陶碗1件。
M7∶1,泥质灰陶,敞口,方圆唇,斜腹微弧,平底,素面。
口径13.76厘米,底径9.2厘米,通高3.2厘米,壁厚0.72厘米,底厚0.42厘米(图三,9)。
J1位于发掘区最北部,东南距M4约32米。
井口平面近圆形,距地表约0.3米,直径约0.85米,残深约3.6米。
井壁为砖瓦混砌而成,自上而下用料和砌法有所不同:自井口至深0.34米处用碎瓦“人”字形砌筑6层;深0.34~2.78米处用53层砖错缝平砌;深2.78~ 3.52米处依次用1层侧立砖和2层竖立砖砌筑,井底为圜形(图七)。
填土中见有釜、瓮、盆等陶器残片和蚌壳,以及残砖、瓦片,底部出土3件可复原的夹蚌红陶罐。
井砖为模制泥质灰陶砖,采集标本1件,素面,一面有抹光痕迹,长27.5厘米,宽13.9厘米,高5厘米。
仅在墓道东北角紧邻封门砖处出土1件陶罐。
M3∶1,泥质灰陶,直口,方唇,溜肩,鼓腹,平底,素面。
口部内侧有1周凹槽,肩部有两道凹弦纹,腹部下方有刮削痕迹,内外壁均有轮制痕迹。
口外径12.88厘米,口内径11.9厘米,最大腹径22.5厘米,底径13.2厘米,通高13.4厘米,壁厚0.66~0.92厘米,底厚1厘米(图三,4)。
3.M5为圆形竖穴砖室墓,方向197°。
东北距M4约5.5米,西南距M6约6米,西南距
M7约7.5米,南距M3约12米。
墓室平面近圆形,墓室上部被破坏无存。
土圹长径2.73米,短径2.62米。
砖室外长径约2.56米,短径约2.46米;砖室内长径约2.14米,短径约2.08米。
墓壁为墓砖错缝平砌而成,多为残砖,最高残存10层,从墓底开始起券。
棺床呈“凹”字形,由4层砖砌筑而成,高约0.3米。
床面为残砖铺成,无明显的铺砌规律。
“凹”字形缺口处长约0.66米,宽约0.62米,深0.54米,底部无铺砖。
棺床中部有两具人骨,头向西,保存较差,经初步鉴定,北侧人骨为女性,南侧人骨为男性。
根据出土于墓主头顶的铜镜上发现的席纹推测,原用草席作为葬具(图五)。
墓内出土有瓷三足炉1件、瓷碗1件、陶盘1件、铜镜1枚、铜簪1件、铭文砖1块。
现介绍如下。
瓷三足炉1件。
M5∶1,出土于人骨头部偏南处,口部及足部略有残缺。
侈口,圆唇,斜直腹,平底,底部有三足。
灰白胎,外壁施白釉,底部无釉。
口径12.45厘米,通高7.95厘米,壁厚0.62~0.72厘米,底厚1.05厘米(图三,5)。
瓷碗1件,出土于棺床西南部。
M5∶4,残,可复原。
敛口,方圆唇,鼓腹,平底微内凹。
灰白胎,施白釉,内壁满釉,外壁釉不到底。
口径11.5厘米,底径7.6厘米,通高5.7厘米,壁厚0.4~0.9厘米,底厚0.5~1厘米(图三,6)。
陶盘1件,出土于棺床西南部。
M5∶2,残缺较多。
泥质灰陶,侈口,方圆唇,弧腹,平底,素面。
口径42厘米,底径32.4厘米,通高6.6厘米,壁厚0.8厘米,底厚1.14厘米(图三,7)。
铜镜1件,出土于北侧人骨头顶上方。
M5∶3,圆形,三角形缘,镜面略外鼓,半球形钮。
镜背以双弦纹为界分為内外两区,内区饰石榴花纹,外区饰缠枝花卉纹。
直径9厘米,厚0.3厘米;钮径1厘米,钮高0.6厘米;缘宽0.1~0.5厘米,缘厚0.5厘米(图三,8)。
铜簪1件,出土于北侧人骨头顶上方。
M5∶5,锈蚀严重,断裂为多截。
铭文砖1件,出土于棺床的凹缺处。
M5∶6,泥质灰陶,模制。
正面素面,墨书33字,字迹较模糊,部分可识读:“天宝八载二月二日上谷郡容城县□□□德义里□风礼□□□□地埋在此□□”。
背面饰粗绳纹。
长35.1厘米,宽17.16厘米,厚4.92厘米。
4.M7为带墓道长方形砖室墓,方向194°。
位于发掘区中部,南距M2约12.5米,东南距M3约7.2米,西北部被M6打破。
由墓道、封门、墓室三部分组成,平面略呈“甲”字形。
保存情况较差,仅存墓底和部分墓壁。
土圹长3.16米,宽2.64米,深0.4米(图六)。
墓道呈长方形斜坡状,位于墓室南部。
长约0.83米,宽约1米,深0.3米。
墓门位于墓道北端。
进深0.32米,宽0.83米,残高0.27米。
残存3层呈“人”字形垒砌的封门砖。
封门砖尺寸为32厘米×16厘米×5.5厘米。
墓室平面近弧边长方形,西北部已不存。
长约2.5米,宽约2.1米。
四壁为墓砖错缝平砌而成:东壁残存5层,高约0.3米;西壁残存6层,高0.34米。
墓砖为模制泥质灰陶砖,正面饰细绳纹,其他面为素面。
采集标本1件,长30.2厘米,宽19.6厘米,厚5.6厘米。
棺床位于墓室北半部,长约2.17米,宽约1.23米,高约0.18米,表面用整砖和残砖铺成,无明显铺排规律,南侧有3层东西向顺砖错缝平铺的包边。
仅在棺床东南角出土陶碗1件。
M7∶1,泥质灰陶,敞口,方圆唇,斜腹微弧,平底,素面。
口径13.76厘米,底径9.2厘米,通高3.2厘米,壁厚0.72厘米,底厚0.42厘米(图三,9)。
J1位于发掘区最北部,东南距M4约32米。
井口平面近圆形,距地表约0.3米,直径约0.85米,残深约3.6米。
井壁为砖瓦混砌而成,自上而下用料和砌法有所不同:自井口至深0.34米处用碎瓦“人”字形砌筑6层;深0.34~2.78米处用53层砖错缝平砌;深2.78~ 3.52米处依次用1层侧立砖和2层竖立砖砌筑,井底为圜形(图七)。
填土中见有釜、瓮、盆等陶器残片和蚌壳,以及残砖、瓦片,底部出土3件可复原的夹蚌红陶罐。
井砖为模制泥质灰陶砖,采集标本1件,素面,一面有抹光痕迹,长27.5厘米,宽13.9厘米,高5厘米。
仅在墓道东北角紧邻封门砖处出土1件陶罐。
M3∶1,泥质灰陶,直口,方唇,溜肩,鼓腹,平底,素面。
口部内侧有1周凹槽,肩部有两道凹弦纹,腹部下方有刮削痕迹,内外壁均有轮制痕迹。
口外径12.88厘米,口内径11.9厘米,最大腹径22.5厘米,底径13.2厘米,通高13.4厘米,壁厚0.66~0.92厘米,底厚1厘米(图三,4)。
3.M5為圆形竖穴砖室墓,方向197°。
东北距M4约5.5米,西南距M6约6米,西南距
M7约7.5米,南距M3约12米。
墓室平面近圆形,墓室上部被破坏无存。
土圹长径2.73米,短径2.62米。
砖室外长径约2.56米,短径约2.46米;砖室内长径约2.14米,短径约2.08米。
墓壁为墓砖错缝平砌而成,多为残砖,最高残存10层,从墓底开始起券。
棺床呈“凹”字形,由4层砖砌筑而成,高约0.3米。
床面为残砖铺成,无明显的铺砌规律。
“凹”字形缺口处长约0.66米,宽约0.62米,深0.54米,底部无铺砖。
棺床中部有两具人骨,头向西,保存较差,经初步鉴定,北侧人骨为女性,南侧人骨为男性。
根据出土于墓主头顶的铜镜上发现的席纹推测,原用草席作为葬具(图五)。
墓内出土有瓷三足炉1件、瓷碗1件、陶盘1件、铜镜1枚、铜簪1件、铭文砖1块。
现介绍如下。
瓷三足炉1件。
M5∶1,出土于人骨头部偏南处,口部及足部略有残缺。
侈口,圆唇,斜直腹,平底,底部有三足。
灰白胎,外壁施白釉,底部无釉。
口径12.45厘米,通高7.95厘米,壁厚0.62~0.72厘米,底厚1.05厘米(图三,5)。
瓷碗1件,出土于棺床西南部。
M5∶4,残,可复原。
敛口,方圆唇,鼓腹,平底微内凹。
灰白胎,施白釉,内壁满釉,外壁釉不到底。
口径11.5厘米,底径7.6厘米,通高5.7厘米,壁厚0.4~0.9厘米,底厚0.5~1厘米(图三,6)。
陶盘1件,出土于棺床西南部。
M5∶2,残缺较多。
泥质灰陶,侈口,方圆唇,弧腹,平底,素面。
口径42厘米,底径32.4厘米,通高6.6厘米,壁厚0.8厘米,底厚1.14厘米(图三,7)。
铜镜1件,出土于北侧人骨头顶上方。
M5∶3,圆形,三角形缘,镜面略外鼓,半球形钮。
镜背以双弦纹为界分为内外两区,内区饰石榴花纹,外区饰缠枝花卉纹。
直径9厘米,厚0.3厘米;钮径1厘米,钮高0.6厘米;缘宽0.1~0.5厘米,缘厚0.5厘米(图三,8)。
铜簪1件,出土于北侧人骨头顶上方。
M5∶5,锈蚀严重,断裂为多截。
铭文砖1件,出土于棺床的凹缺处。
M5∶6,泥质灰陶,模制。
正面素面,墨书33字,字迹较模糊,部分可识读:“天宝八载二月二日上谷郡容城县□□□德义里□风礼□□□□地埋在此□□”。
背面饰粗绳纹。
长35.1厘米,宽17.16厘米,厚4.92厘米。
4.M7为带墓道长方形砖室墓,方向194°。
位于发掘区中部,南距M2约12.5米,东南距M3约7.2米,西北部被M6打破。
由墓道、封门、墓室三部分组成,平面略呈“甲”字形。
保存情况较差,仅存墓底和部分墓壁。
土圹长3.16米,宽2.64米,深0.4米(图六)。
墓道呈长方形斜坡状,位于墓室南部。
长约0.83米,宽约1米,深0.3米。
墓门位于墓道北端。
进深0.32米,宽0.83米,残高0.27米。
残存3层呈“人”字形垒砌的封门砖。
封门砖尺寸为32厘米×16厘米×5.5厘米。
墓室平面近弧边长方形,西北部已不存。
长约2.5米,宽约2.1米。
四壁为墓砖错缝平砌而成:东壁残存5层,高约0.3米;西壁残存6层,高0.34米。
墓砖为模制泥质灰陶砖,正面饰细绳纹,其他面为素面。
采集标本1件,长30.2厘米,宽19.6厘米,厚5.6厘米。
棺床位于墓室北半部,长约2.17米,宽约1.23米,高约0.18米,表面用整砖和残砖铺成,无明显铺排规律,南侧有3层东西向顺砖错缝平铺的包边。
仅在棺床东南角出土陶碗1件。
M7∶1,泥质灰陶,敞口,方圆唇,斜腹微弧,平底,素面。
口径13.76厘米,底径9.2厘米,通高3.2厘米,壁厚0.72厘米,底厚0.42厘米(图三,9)。
J1位于发掘区最北部,东南距M4约32米。
井口平面近圆形,距地表约0.3米,直径约0.85米,残深约3.6米。
井壁为砖瓦混砌而成,自上而下用料和砌法有所不同:自井口至深0.34米处用碎瓦“人”字形砌筑6层;深0.34~2.78米处用53层砖错缝平砌;深2.78~ 3.52米处依次用1层侧立砖和2层竖立砖砌筑,井底为圜形(图七)。
填土中见有釜、瓮、盆等陶器残片和蚌壳,以及残砖、瓦片,底部出土3件可复原的夹蚌红陶罐。
井砖为模制泥质灰陶砖,采集标本1件,素面,一面有抹光痕迹,长27.5厘米,宽13.9厘米,高5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