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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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充分发挥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有力展示和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保障网站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网站”是指本公司实际负责运营管理的传统网站、公众号、微博等在网络上进行信息发布的媒体站点。
第三条凡在网站上进行公布的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
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发布信息的,参照本制度审批流程执行。
第二章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公司综合部负责网站的管理、内容的更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网站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对网站提出修改意见和需求提交等。
信息技术部负责技术维护工作:包括网站的建设;网站页面的设计、制作;网站的安全防范和系统升级,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第五条综合部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做好备份永久保留,以备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检查时,予以提供。
第六条各有关部门应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章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
第七条各部门应及时搜集、整理、编辑相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信息。
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
第八条信息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①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②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③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⑤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⑥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⑦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信息发布实行分级管理和审核制度。
信息发布原则上采用网站管理系统进行内部网上编辑、审核和发布。
信息发布程序如下:
(一)信息采集。
各部门应及时搜集、整理、编辑相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信息。
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
(二)信息审核与发布
需要在网上发布信息,由各部门进行撰稿,并填写《网上发布信息申请表》,经综合部审核,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网站信息管理员方可上网发布。
第四章信息管理和保密
第十条网站发布、转载等有关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网站内容以工作信息为主。
网站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第十二条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对网站系统的上网信息的实时监控。
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监管上网信息,发现重大问题立即停止发布并做好备份,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
第十三条严格遵守口令管理制度。
网络信息管理员要对后台登录的口令实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所有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严禁在办公室以外任何场所使用口令登录网站管理系统,严禁将个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五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重视网站的建设,要鼓励积极发掘、撰写、搜集信息上
网,同时及时做好信息上网的审核工作,保证栏目的信息丰富、及时。
第十五条公司综合部成立网站信息考核小组每年进行考评工作,对重视网站信息工作、积极、主动、准确、及时提供信息、充分利用网站对外宣传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表彰。
第十六条处罚。
(一)凡有以下情况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综合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
1、对网站工作不够重视,有关人员未尽责任的;
2、上网内容虚假或较多错误,栏目内容长期不更新,经多次督办仍不及时改正的;
3、不按要求及时传递信息,产生不良影响的;
4、网站上网信息与公司其他途径对外发布信息出现重大差异或不同步的。
(二)凡是以下情况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综合部除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外,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1、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
2、违反网站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影响公司形象;
3、发布违法违纪的信息,散布谣言造成恶劣影响;
4.恶意攻击、破坏网站正常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