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等级评审目标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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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等级评审目标责任状
为全面启动评审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升整体服务水平,确保我院顺利通过评审,特制定本责任状。
第一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审标准层层分解,逐条落实到科室。
各科室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评审标准,对照所分解的目标,逐一加以落实;要按照医院评审工作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制定本科室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落实相关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确保《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核心指标达标,严禁出现否决项目和重大过错项目。
第二条各科室要成立本科室评审工作小组,由科主任担任组长,科室副主任、护士长担任副组长,科室其他人员为组员。
科室评审工作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科室内部工作例会,对照相关要求,组织讨论分析工作进度,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会议情况整理后上报医院评审办公室。
第三条各职能科室要建立健全质控组织,经常深入临床、医技科室,加强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做好督导反馈工作。
涉及到各个责任科室的条款内容,要在牵头科室的统一协调下密切配合,杜绝推诿扯皮,共同做好各项评审指标达标工作。
第四条各临床科室必须高度重视病历质量,按照重点病历归档要求认真梳理,杜绝出现乙级、丙级病历;各临床、医技科室要认真组织“三基”训练,确保“三基”考试达标;各支部、各科室要督促全体人员熟悉《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中“应知应会内容”,确保评审过程中“访谈调查"不丢分。
第五条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责任追究:
(1)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等级评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评审工作缺乏认识、消极应付,不能认真贯彻执行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方案和部署
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要求的,不配合牵头科室督导、检查及安排工作的,第一次提出警告,对整改不及时者给予扣除三个月奖励性绩效(含管理绩效);对两次及以上督促、整改仍不到位,影响整体工作进度或造成不良后果者,就地免除科室负责人职务。
(2)现场评审期间,在各类考试、考核(如提问、技能操作、病历检查等)中出现不合格的,因主观原因造成考评项目扣分但不影响等级评审结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扣除三个月奖励性绩效;影响等级复审结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扣除六个月奖励性绩效,就地免除科室负责人职务。
(3)因主观原因造成恶劣影响,导致评审未通过的,科室负责人就地免职,其他人员待岗半年。
第六条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医院等级评审办公室和科室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院长(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