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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项目应用单位的有关证明
一、本项目应用单位的说明
大唐洮南热力站是首个《国家风电消纳示范项目吉林省清洁供暖示范工程》,其承建和应用单位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详见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发改协调(2011)1314号文、国家能源局国能综新(2011)181号文和412号文、洮南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2011)234文及吉林省能源局2001年9月28日、2011年12月31日、2012年4月6日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专题会议纪要。

二、经济效益计算依据说明
1、国家风电消纳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2、国家风电消纳示范项目大唐洮南热力站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
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发改协调(2011)1314号文、国家能源局国能综新(2011)181号文和412号文、吉林省能源局2011年9月28日、2011年12月31日、2012年4月6日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专题会议纪要。

三、经济效益测算结果(按实施方案和设计及有关文件、会议纪要):
1、根据本采暖期实际运行情况,谷、平、峰用电比例和度电价格分别为:(89%、0.3268元/kwh)、(9.5%、0.6086元/kwh)、(1.5%、0.9129元/kwh)。

按实施方案消纳电量2700万千瓦时测算,各时段购电费分别为:(2403万kwh×0.3268元/kwh≈785.3万元)、(256.5万kwh×0.6086元/kwh≈156.1万元)、(40.5万kwh×0.9129元/kwh≈37万元)
累计购电成本费:978.4万元+254.2万元(基本容量电费:19260kwh ×22元/kwh、月×6个月≈254.2万元。


2、消纳2700万千瓦时销售电费为:2700万kwh×0.63元/kwh﹦1701万元。

3、供热收入:(9.35万吉焦×26元)﹦243.1万元
4、示范项目捆绑向阳风电场全年消纳补偿电量4500万千瓦时,因此4500-2700﹦1800(万千瓦时)属多发补偿电量,其售电收入为:1800万千瓦时×0.63元﹦1134万元
5、年运行维护费、人员工资、计提折旧、税金等费用约:100万元综上合计:大唐新能源公司(直接和间接)年收入测算数为:1701+243.1+1134-978.4-100‐254.2≈1745.5(万元)
四、回收期测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3394万元
回收期:3394‐1745.5﹦1648.5(万元)按此方式测算回收期约为:2年。

上述测算是按现行政策下,采用捆绑大唐向阳风电场消纳电量补偿方案并依据“一”得出测算的结果。

以上应用单位说明和测算依据是根据该项目实施方案和吉林省能源局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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