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码头规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3348
4.3 采用静电消除器 4.3.1 为减少液体石油产品的静电,应采用液体静电 消除器。 4.3.2 静电消除器应装设在尽量靠近管道出口处。 4.4 采用抗静电添加剂 4.4.1 在液体石油产品中可加入微量的油溶性的抗静 电添加剂,使其电导率达到50pS/m以上。轻质油品 安全静止电导率及其测定法见GB 6950和GB 6539。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GB16994-1997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油码头oil terminal 专供油船停靠、装卸散装油类的泊位及装卸作业 区。 3.2 绝缘法兰insulating flange 指为防止管段间、软管串间或输油臂间有电流通 路的装有绝缘衬片、补套和垫圈的接头专用法兰。 3.3 不导电短管single length of non – conducting hose。 指为防止管段间、软管串间或输油臂间有电流通 路用橡胶制成的短管。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GB16994-1997

5.2 电气装置
5.2.1 油码头电力装置应符合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 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5.2.2 油码头供配电系统应符合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 范)的规定。 5.2.3 油码头内电压为10kV以上的变配电间应单独设置,电 压为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间可与油泵房相毗邻,当与易燃油类泵 房相毗邻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236 55
注:①船舶间距系指相邻油品泊位设计船型的船舶净距; ②当相邻泊位设计船型不同时,其间距应按吨级较大者计算; ③当突堤或栈桥码头两侧靠船时,可不受上述船舶间距的限制,但对于装 卸甲类油品泊位,船舶间距不应小于25m。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 237-99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3348



5.4.4 装油时不准将导体放入油舱内。装油完 毕应静置10min后再使用导电性器具进行采样、 测温、检尺等作业。若油舱容积大于5000m3时, 应静置30min后作业。 5.4.5 清洗油舱作业,要遵循有关部门规定的 防静电危害措施。 5.4.6 当油舱装有闪点小于60℃的油品时,油 舱系统宜配备惰性气体装置。
a)隔墙应为非燃烧材料建造的实体墙,与变配电间无关的管线不得穿 过隔墙,所有穿墙的孔洞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b)变配电间的门、窗应向外开并设防鼠网,其门、窗应设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房的爆 炸危险区域以外,如窗设在爆炸危险区域以内时,应设密闭固定窗。 c)变配电间的地坪,应高于泵房地坪0.6m。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GB16994-1997

2 引用标准 GBJ65-83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J74-8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2894-88 安全标志 GB4385-1995 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 GB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014-89 防静电工作服 GB12158-90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3348-92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 GB15599-1995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50052-19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92-93 河港工程设计规范 JTJ211-87 海港总体及工艺设计 SY0075-93 油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3348



4.2 改善工艺操作条件 4.2.1 在生产工艺的操作上,应控制油品处于 安全流速范围内。减少油品的飞溅,同时防止 油品中夹入水分和气体(参见GB 12158)。 4.2.2 尽量采用金属管道或部件,当采用非导 体材料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4.2.3 液体石油产品通过精细过滤器会产生 大量静电荷,从过滤器出口到贮器应留有30s的 缓和时间。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3348



4.5 采用缓和器 4.5.1 带电油器在缓和器内停留的时间一般可按缓和时间的3倍来设计。 缓和时间应按式(1)计算: t=εrεo/σ ........(1) 式中: t——缓和时间, s; εr——油品相对介电常数; εo——真空介电常数,pF/m; σ——油品 电导率,pS/m。 4.5.2 对于电导率大于50pS/m的油品,可以不受缓和时间的限制。 4.6 改善带电体周围环境的条件 4.6.1 在油品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接近爆炸浓度极限范围的场合下,必 须加强作业场所通风措施,必要时可配置惰性气体系统。 4.7 防止人体带电 4.7.1 当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属0区及1区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 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袜,且应配置导电地面(参见GB 12014和GB 4385)。 4.7.2 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 237-99


4.2 防火间距 4.2.1 油品泊位与其它泊位的船舶间距应符合表4.2.1 的规定。
表4.2.1油品泊位与其它泊位的船舶间距(m) 甲、乙类 丙类
泊位种类
300 海港客运泊位 注:①船舶间距系指油品泊位与相邻其它泊位设计船型船舶的净距; 位于油品泊位上游河港客运泊 ②介质设计输送温度在其闪点以下10℃范围内的丙类油品泊位与其它货 300 位 运泊位的间距不应小于 150m; ③对停靠小于500吨级船舶的油品泊位,表中距离可减少50%。 位于油品泊位下游河港客运泊 3000 位
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GB16994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 GBT 15626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GB16994-199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码头设施、设备和作业的 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港(包括河口港)、河港 油码头。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GB16994-1997
5.2.6 防静电 5.2.6.1 油码头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消除人身静电装置。 5.2.6.2 油码头输油管线、鹤管、钢栈桥等装卸设备应连接并 采用静电接地,地上或管沟敷设的输油管线的始末端、分支处及 直线段每隔200~300m处应设置防静电、防感应雷的接地装置, 接地点宜设在固定管墩(架)处。 5.2.6.3防静电设计方法、措施和管理应符合GB13348(液体 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和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的规定。 5.2.6.4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 工作鞋,应符合GB4385(防静电鞋、导电拖鞋技术要求)和 GB12014(防静电工作服)的规定。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3348


5 预防静电危害的技术措施 5.1 油罐 5.1.1 罐、塔等固定设备原则上要求在多个部 位上进行接地。其接地点应设两处以上,接地 点应沿设备外围均匀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 30m。 5.1.2 贮罐内壁应使用防静电防腐涂料,涂料 体电阻率应低于100MΩ·m(面电阻率应低于 1GΩ)。
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GB16994-1997
5.2.4 油码头生产作业区供配电电缆应采用难燃电缆,当 电缆直接埋地敷设时,电缆不得与输油管线热力管线敷设 在同一管沟内,直埋深度在一般地段应不小于0.7m,在耕 种地段不宜小于1.0m,在岩石地段不应小于0.5m。电缆在 电缆沟敷设后应用土砂充填电缆沟。当电缆采用桥架架空 敷设时,电缆可与地上输油管线同架敷设,电缆与管线或 其绝缘层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0.2m。 5.2.5 油码头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报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 有效防爆通讯器材。
5.1.2 海港油码头应建在位于非油类码头全年最小频 率风向的上侧。 5.1.3 油码头至其他相邻码头、建筑物、构筑物和油 码头相邻两泊位以及油码头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安全 距离按有关装卸油类码头防火设计规定执行。 5.1.4 油码头的建筑物、构筑物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 造(护舷设施除外)。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其它货运泊位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150
50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 237-99

4.2.2 油品码头相邻泊位的船舶间距应符合表4.2.2 的规定。
表4.2.2相邻油品泊位的船舶间距
船长L(m) 船舶间距d (m)
<110 25
110~150 35
151~182 40
183~235 50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3348


预防静电危害的基本方法 4.1 静电接地 4.1.1 油品生产和贮运设施、管道及加油辅助工 具等应采取静电接地。当它们与防雷、电气保护 接地系统可以共用时,不再采用单独静电接地措 施。 4.1.2 静电导体与大地间的总泄漏电阻值在通常 情况下均不大于1MΩ。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 电阻值一般不应大于100Ω,在山区等土壤电阻率 较高的地区,其接地电阻值也不应大于1000Ω。 4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3348



5.4 油轮和舶船 5.4.1 作业前,应先将船体与陆地上接地端进行 接地。使用软管输送轻质油品前,应做电气连续 性检查。遵循先接搭接线后接软管,作业后先拆 输油软管后拆搭接线。 5.4.2 禁止采用外部软管从舱口直接灌装轻质 油品。不准使用空气或惰性气体将管中剩油驱入 油舱内。 5.4.3 装油初速度不大于1m/s,当入口管浸没后, 可提高流速,但100mm管径不大于9m/s; 150mm管径不大于7m/s。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GB16994-1997

4 油码头装卸油类火灾危险性分级 油码头装卸油类火灾危险性按油类闪点划分为三级。
表1
油码头装卸油类火灾危险性分级
等级 一级 二级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海 港 (船舶吨级) (DWT) ≥20000 ≥5000 <20000 <5000
河港(船舶吨级) (DWT) ≥5000 ≥1000 <5000 <1000
三级
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GB16994-1997

5 技术要求
5.1 平面布置 5.1.1 内河油码头应建在相邻码头或建筑物、构筑物的下游,如确有
困难时,在设有可靠安全设施条件下,也可建在上游,并均应避开航道、通 航环境条件复杂水域和水源保护区。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3348


5.1.3 轻质油品的进出口管必须接近贮罐底部。 5.1.4 对于电导率低于50pS/m的液体石油产品, 在注入口未浸没前,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 当注入口浸没200mm后,可逐步提高流速,但 最大流速不应超过7m/s。如采用其他有效防静 电措施,可不受上述限制。 5.1.5 罐内禁止存在任何未接地的浮动物。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3348
5.7 管路 5.7.1 管路系统的所有金属件,包括护套的金属包覆 层必须接地。管路两端和每隔200-300m处,应有一 处接地。当平行管路相距10cm以内时,每隔20m应 加连接。当管路与其他管路交*间距小于10cm时,应 相连接地。 5.7.2 对金属管路中间的非导体管路段,除需做屏蔽 保护外,两端的金属管应分别与接地干线相接。非导 体管路段上的金属件应跨接、接地。 5.7.3 用管路输送油品,应尽量避免混入空气、水、 灰尘等物质。


4.2.3 海港或河港中位于铺地上游的装卸甲、乙类 油品泊位与锚地的距离不应小于 l000m,装卸丙 类油品泊位与锚地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 4.2.4 海港甲、乙类油品泊位的船舶与航道边线的 净距不宜小于100m; 4.2.5 装卸甲、乙类油品的泊位与明火或散发火花 场所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0m。 4.2.6 甲、乙类油品码头前沿线与陆上储油罐的防 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4.2.7 陆上与装卸作业无关的其它设施与油品码头 的间距不应小于40m。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