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三品一标”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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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三品一标”发展的
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6.19
•【字号】渝农发〔2017〕154号
•【施行日期】2017.06.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加快推进“三品一标”发展的实施意见
渝农发〔2017〕154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中心)、果业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按照农业部《关于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质发〔2016〕6号)要求,现就加快发展全市“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三品一标”发展的重要性
“三品一标”是重要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

近年来,全市“三品一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也存在总量不足、规模不大、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和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率低等问题。

新形势下,发展“三品一标”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公众消费升级需求,增加安全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的必然要求;是坚持质量兴农,实施农业标准化和品牌战略的主要抓手。

全市农业系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快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二、准确把握“三品一标”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府推动作用,以标准化生产和基地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三品一标”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无公害农产品立足安全管控,在强化产地认定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产地准出功能;绿色食品突出安全优质和全产业链优势,引领优质优价;有机农产品彰显生态安全特点,因地制宜,满足公众追求生态、环保的消费需求;农产品地理标志突出地域特色和品质特性,带动优势地域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创立。

(二)基本原则
一是立足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

依托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围绕“371+X”农业产业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认真总结“三品一标”成功发展模式和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因地制宜地加快发展。

二是严把质量安全,持续稳步发展。

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是“三品一标”核心竞争力,必须严格质量标准,规范质量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坚持“审核从紧、监管从严、处罚从重”的工作路线,健全退出机制,维护好“三品一标”品牌公信
力。

三是政府支持引导,市场驱动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政策引导、投入支持、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营造有利的发展环境。

牢固树立消费引领生产的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品牌引领作用,推动农产品供给侧结构升级,广泛拓展消费市场。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末,“三品一标”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在较高水平。

力争“三品一标”获证产品数量年增幅保持在6%以上,有效期内“三品一标”数量稳定在3000个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产量或面积占全市农产品总产量或面积的30%;获证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率先实现“三品一标”产品可追溯。

稳步提高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率和绿色食品续展率,力争复查换证和续展认证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全面提升“三品一标”农产品的供给力、公信力和影响力。

(四)产业与区域布局
推行农业标准化和绿色生产方式,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产品在“十三五”末全面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的要求。

无公害农产品发展,重点突出粮油、蔬菜、生猪等菜篮子、米袋子产品,确保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适应市场准入的要求;绿色食品发展,根据优势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围绕粮油、蔬菜、生猪三大保供产业和柑橘、榨菜、生态渔业、草食牲畜、茶叶、中药材、调味品七大特色产业链建设,因地制宜全产业链推进;有机农产品发展,重点在环境优良的地区布局,支持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区加快发展有机茶叶、有机水果、有机粮油、有机中药材等有机农产品,充分利用大中型水库的生态优势加快发展有机水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重点扶持一批地域特色和品质特性突出的农产品实施登记。

三、扎实做好“三品一标”发展重点工作
(一)着力打造“三品一标”全产业链。

围绕全市粮食、生猪、蔬菜和柑橘、榨菜、草食牲畜、生态渔业、中药材、茶叶、调味品以及乡村休闲旅游等
“371+X”农业产业体系,深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稳步推动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示范区创建,建设一批规模大、品质优、品牌响的“三品一标”标准化生产基地。

依托地方特色资源,结合丘陵山区实际,稳步扩大总量规模,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加、销有机衔接,打造集“三品一标”原料基地、绿色生资、专业营销、示范园区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严格审查准入和证后监管。

推进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标志审核、质量监管、风险评估、应急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遵循生产经营主体先培训后申报原则,严把“三品一标”审查准入关。

强化获证单位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指导生产企业建立完善过程管理、包装标识、检验检测、质量追溯、预警分析、内部培训与内部检查员等制度。

“三品一标”申报过程除环境监测费、产品检测费和颁证机构按规定收费外,市、区县农业主管部门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严格规范“三品一标”标志管理,严查冒用和超范围用标等行为。

健全淘汰退出机制,将“三品一标”产品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执法抽查的范围,加大抽检力度,严肃查处不合格产品。

(三)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加快覆盖广泛、共联共享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服务平台建设,扩大试点规模,优化系统功能,统一技术规范。

加快推进“三品一标”信息化建设,把“三品一标”监管服务纳入全市追溯大平台。

鼓励“三品一标”生产经营主体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生产管理,实现生产经营电子化记录和精细化管理,推动“三品一标”产品率先建立全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实施追溯管理。

(四)加强品牌培育宣传。

将“三品一标”作为农业品牌建设重中之重。

支持“三品一标”企业参加“绿博会”“有机博览会”“地标农产品专展”等国内外展
会。

加强“三品一标”品牌公益宣传、做好消费引导,进一步提升“三品一标”产品的认知度和公信力。

加强“三品一标”产品的市场对接,鼓励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农产品集散地设立“三品一标”专销网店,支持电商平台建设,加大网络营销力度。

(五)积极推动改革创新。

加快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三园两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示范基地和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等项目创建,把示范创建作为“三品一标”发展的着力点和增长点,把终端产品通过“三品一标”认定作为示范创建验收考核的重要指标。

充分发挥项目区在推进农业标准化、绿色化和品牌化发展上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落实“三品一标”发展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区县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把发展“三品一标”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农业转型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建立“三品一标”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考核,将“三品一标”工作列入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指标。

市农委相关处室任务分解见附件,各区县农业部门参照落实责任任务。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提出加强“三品一标”工作的具体意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二)加大支持力度。

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部门支持,将“三品一标”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研究完善“三品一标”补助政策,扩大补助资金规模,创新补助方式,发挥好财政资金对于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发展的导向作用。

将“三品一标”作为现代特色效益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三园两场”等建设项目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在申报各类生产经营性投资项目、奖补项目、农业担保项目时,将“三
品一标”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

将“三品一标”申报、检测、标志使用等相关经费纳入项目经费中列支。

(三)加强队伍建设。

“三品一标”工作队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要将“三品一标”队伍纳入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建设。

完善有职能、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的“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全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业务支撑和技术保障。

加强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支“热心农业、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三品一标”工作队伍。

建立专家智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检验检测、风险评估、科学研究等技术机构作用,为“三品一标”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附件:市农委“三品一标”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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