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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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三发[2013]号
中共林甸县委办公室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全县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三合乡委员会
三合乡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0日
全县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3]27号)及《全市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认真查找公务接待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快全县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打造优良的公务接待环境。
二、治理重点
1、规范接待程序。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集中管理、对口接待的原则。
对于县里统一组织的公务接待,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林甸县公务接待工作规定》的程序落实接待任务。
各单位、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的公务接待,要参照《林甸县公务接待工作规定》,做好公务接待登记备案工作,对接待时间、地点、事由、来宾人数、参陪人
数、领导审批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严控接待范围。
坚持对口接待,各单位、各部门严禁擅自扩大和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3、严格接待标准。
对于县里统一组织的公务接待,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林甸县公务接待工作规定》关于用餐、住宿等相关要求,不搞超标接待。
各单位、各部门自行安排的公务接待活动,接待标准也要严格按照《林甸县公务接待工作规定》执行,并且公务接待列支额度不超过当年预算安排公用经费的2%,严禁提高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4、简化接待形式。
公务接待不搞礼仪性迎来送往,不悬挂或张贴标语横幅,不安排题词题字,不组织专场文艺汇演,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鲜花、水果及高档用品;参观考察要轻车简从,严格限制陪同人员,严禁安排与工作内容无关的项目考察;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人数,坚决杜绝一客多陪;恰逢工作需要外,不去旅游景区参观体验,不安排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
三、工作步骤
治理工作时间为9月底至12月中旬,分五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9月30日至10月15日):各单位、各
部门要认真学习省市关于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按照本方案的安排,研究制定各自的具体方案,全面做好宣传发动、舆论引导和组织部署工作,营造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及《林甸县公务接待工作规定》,针对公务接待中存在的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接待和铺张浪费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加以整改。
3、组织检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县纪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采取专项督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对落实工作迅速、整改问题彻底的,要通报表扬;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的,要给予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4、整章建制阶段(9月30日至11月20日):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加以规范。
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自查自纠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县委、县政府出台的相关公务接待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建立长效投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
5、总结收尾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5日):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复核,确保已解决的问题不反弹。
四、有关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全县公务接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张希发担任,副组长由县常委、纪委书记彭少华,县委常委、副县长姚洪伟担任,成员由县四个班子办公室主任、监察局局长、接待处主任、财政局局长、审计局局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情况收集、组织检查、总结通报、上报进展情况等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分工负责,积极推进。
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
各单位、各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
县委办公室负责党群部门和各乡镇(场)的专项治理工作;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直属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县信访局负责汇总群众在公务接待方面的来信来访问题;县公安局负责改进警卫工作;县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公务消费管理和审计;县接待处负责县里统一组织的公务接待改进工作。
以上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月10日前将公务接待治理情况分别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
查室。
3、整章建制,务求实效。
要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合理的予以保留,不合理的坚决取消,操作性不强的加以规范。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开展对各单位、各部门公务接待制度备案及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解决落实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严格执行公务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自查、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