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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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黑人社发[2014]47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4.09.12【实施日期】2014.09.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47号)为进一步完善职称政策,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从9月开始启动,高级职称评审时间从10月开始,中级职称评审时间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时间由各地、各部门和直接聘任单位自行安排。
全省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工作于年底前完成。
二、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任职资格截止时间可以根据情况适当调整。
高、中级职称的任职时间从9月1日算起。
三、强化基层单位推荐。
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推荐工作,建立和完善推荐办法;要设立推荐委员会,成员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低于三分之二,在推荐工作中需严格执行回避原则,推荐人员需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方能予以推荐;要做好职称推荐与岗位设置工作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根据岗位空额科学合理规划职称申报数量;要认真贯彻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评审结果公开、聘任岗位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的“五公开、一展示”制度;要严格执行申报公示制度,申报人员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四、严格主管部门资格审查。
各级主管部门要提升对资格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审查办法,完善审查程序,严格审查纪律,提高审查质量,加大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力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五、规范评审委员会评审。
各评审委员会要按照《黑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人发[1998]54号晋人职字[200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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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职改办,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学习,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专业技术人员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的竞争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人事部在总结近年来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从1999年开始,实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简称职称外语统一考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贯彻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考试成绩作为衡量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或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须取得相应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二、职称外语统一考试的标准,依据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对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外语水平的要求确定。
凡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一定外语水平的,今后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参加职称外语统一考试。
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如下表:三、职称外语统一考试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与人文、理工、卫生、财经4个专业类别,其它语种不分专业类别。
试题主要测试参考人员阅读理解外文专业基础文献的能力。
考生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任选一种语言及类别应试。
四、考试时间定于每年4月的第3个星期六上午。
五、对参加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者,发给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其中A级证书有效期为4年(自考试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下同),B、C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干部)部门可按照职称外语统一考试的合格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本部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外语成绩要求(当年有效),并报我部备案。
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作运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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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工作审批运行制度一.责任单位XX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二.责任人主任(主办人xx)三.审批依据(一)职改(1986)第10号、19号、20号文件等(二)《xx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三)《xx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计算机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条、第六条。
(四)《xx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有关政策说明的函》四.须提交的材料(一)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二)有效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或党校学历(三)论文论著等(四)提供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五)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五.审批条件符合《xx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相关规定。
六.审批程序(一)初级(1)由拟晋升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申报工作,出具拟晋升人员的相关基本信息和必要的证件.(2)由职称办负责审核拟晋升人员所提供的材料。
(3)通过审核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备案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主管领导意见。
(4)在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后,由所在单位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公示七天。
(二)中高级(1)由拟晋升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申报工作,出具拟晋升人员的相关基本信息和必要的证件,包括论文论著,获奖证书及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2)由职称办负责审核拟晋升人员所提供的材料。
(3)通过县一级人事部门初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携带拟晋升人员相关评审材料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4)由我办负责材料的初审工作,审核合格后上报市中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正副高级材料由县人事部门进行初审后上报市人事部门审定,合格后由市局上报省高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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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27号)2.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3.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1]11号)4.《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说明(人职发[1991]17号)5.关于贯彻人职发[1990]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解答(人职司函[1991]15号)6.关于印发贯彻执行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及其它相配套的有关规定意见的通知》(鲁职改字[1991]7号)7.关于转发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鲁职改字[1991]第11号)8.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一些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和意见([1993]鲁人职函649号)9.关于印发《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人职[1994]9号)10.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11.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12.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有关材料的通知(鲁人办发〔2001〕74号)13.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1]97号)14.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15.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2]26号)16.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5]6号)17.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15号)18.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19.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20.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30号)2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职改办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职改办](https://img.taocdn.com/s3/m/f5b71194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a7.png)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职改办〔2007〕19号部直属各单位: 为完善我部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了《水利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五日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要求,为规范我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结合我部实际,现提出我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意见: 一、继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建设 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和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
必须立足长远,继续坚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的要求,不断提高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水平,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二、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组织工作 我部专业技术人员应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
三、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等级与类别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A级相应类别的考试;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B级相应类别的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C级相应类别的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有第二外语要求的,应按上述对应等级参加第二外语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得跨类别使用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
高等级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可用于申报低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分数线和有效期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后,部职改办将根据情况确定水利部当年职称外语合格标准分数线。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不超过十年。
考试成绩达到水利部当年合格标准分数线的,其考试成绩仅限于当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黑龙江省人事厅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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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事厅文件黑人发[2006]48号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为切实做好200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从7月中旬正式开始启动。
高级职称评审时间从8月15日至9月30日(见附件),核准时间从10月15日至11月30日;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必须在12月底前完成.今年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截止到8月31 日,核准的任职资格时间一律从2006年9月1 日算起。
二、为巩固我省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评价手段.今年继续在黑人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的系列进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同时,今年我省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和评审相结合试点工作。
上迷系列考试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逐步建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今年除按黑人发[2004]84号文件和黑人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的单位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继续试行由用人单位直接聘任外,还将在省农科院的研究、农业和实验三个系列和省社科院的研究系列实行由用人单位直接聘任制度(实施方案另发)。
已实行直接聘任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探讨和研究符合各自实际的岗位设置办法,切实做好聘任后的管理工作。
四、“绿色通道”政策是为做出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的。
为此,各地、各部门必须从严掌握,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推荐.绝不能迁就照顾。
另外,今年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仍不执行“绿色通道”政策。
五、为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专利的研制与开发、专利项目保护和转化,努力营造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报据我省实际,从今年起,将专业技术人员所获专利纳入全省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
各单位要对此项工作高度t视.认真组织实旅。
具体规定按黑人发[2006]41号文件执行.六、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有关政策,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好务,我省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支农服务工作的管理.对符合支农条件的人员在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必须达到规定的支农时间方可申报。
国家人事部国人部发(2007)37号文《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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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事部国人部发(2007)37号文《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部门: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
随着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行业分布更为广泛,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外语能力也得到明显提高,但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仍是一项长期任务。
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在总结各地区各部门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的基础上,现就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坚持严格要求,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建设在科技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我国与世界的联系更加密切,外语越来越成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要按照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继续坚持对职称外语的严格要求,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能力,更好地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加强对外学术技术交流。
人事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改革完善外语测试办法,改进测试方式,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加科学、客观、便捷的外语应用能力评价服务,为用人单位合理使用人才服务。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防止职称外语考试“一刀切”和形式主义(一)对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3、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或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2、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3、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4、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职称外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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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介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是由国家人事部组织实施的一项国家级外语考试。
本考试遵循“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根据英语在不同专业领域活动中的应用特点,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和使用英语的实际情况,对申报不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的英语水平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共分三个专业类别:综合类、理工类和卫生类,每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各分A、B、C三个等级。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于每年4月份举行。
A、B、C三个等级考试的总分各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考试内容A、B、C三个等级的考试各由6个部分组成,每个级别的考试题型一样、题量相同,但不同级别考试总的阅读量及难易程度不同。
考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理解书面英语的能力。
第1部分:词汇选项(第1-15题,每题1分,共15分)考查应试者理解在一定语境中单词或短语意义的能力。
本部分为15个句子,每个句子中均有1个词或短语划有底横线,要求应试者从每个句子后面所给的4个选项中选择1个与划线部分意义最相近的词或短语。
第2部分:阅读判断(第16-22题,每题1分,共7分)考查应试者识别和判断文章所提供的信息的能力。
本部分为1篇300-450词的短文,短文后列出7个句子,有的句子提供的是正确信息,有的句子提供的是错误信息,有的句子的信息在短文中并未直接或间接提及。
要求应试者根据短文的内容对每个句子做出判断。
第3部分:概括大意与完成句子(第23-30题,每题1分,共8分)考查应试者把握文章段落大意及细节的能力。
本部分为1篇300-450词的短文,有2项测试任务:(1)短文后有6个段落小标题,要求应试者根据文章的内容为其中指定的4个段落各选择一个正确的小标题;(2)短文后有4个不完整的句子,要求应试者在所提供的6个选项中选择4个正确选项分别完成每个句子。
第4部分:阅读理解(第31-45题,每题3分,共45分)考查应试者对文章主旨和细节信息的理解能力。
对《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0731bd73186bceb19e8bbbd.png)
对《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2007])1号文件在执行中的有关情况的说明桂职改[2007]1号文下发以后,得到全区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拥护和支持。
各市、各单位都能结合国家人事部37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但由于政策的周延性难以做到全覆盖,加上对文件理解的差异,因此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具体问题,为此,我办经与相关市、部门共同研究,对桂职改[2007]1号文件在执行和操作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作如下说明:一、关于几种“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对象的界定问题(一)对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各种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的理解问题。
1、桂职改[2007]1号文中第7款:“获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者”是指省级人民政府(含同级政府或国家各部委,下同)授予或经省(部)级人民政府授权给相关部门授予的专业技术荣誉称号。
具体鉴别标准是:(1)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荣誉证书上应盖有省级人民政府公章。
(2)国家各部委授予的专业技术荣誉称号,其荣誉证书上应盖有国家有关部委公章。
(3)经省(部)级人民政府授权授予的须有省(部)级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证明。
2、桂职改[2007]1号文中第8款:“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三等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证书的主要完成人”,是指在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项目中,获一等奖排名在前10名、二等奖排在前7名、三等奖排前5名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应有个人的获奖证书。
(二)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工龄计算的问题1、桂职改[2007]1号文中第11款:“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5周年以下者”;第12款:“工龄满25年,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者”;第13款:“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连续15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连续20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以上各条款中所指的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应是指该专业技术人员是中专以上毕业或取得技术员职称后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不能将在工人岗位或其他非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工作年限计算在内。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https://img.taocdn.com/s3/m/92bd840390c69ec3d5bb7503.png)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部门: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
随着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行业分布更为广泛,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外语能力也得到明显提高,但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仍是一项长期任务。
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在总结各地区各部门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的基础上,现就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坚持严格要求,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建设在科技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我国与世界的联系更加密切,外语越来越成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要按照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继续坚持对职称外语的严格要求,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能力,更好地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加强对外学术技术交流。
人事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改革完善外语测试办法,改进测试方式,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加科学、客观、便捷的外语应用能力评价服务,为用人单位合理使用人才服务。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防止职称外语考试“一刀切”和形式主义(一)对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3、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或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2、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3、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4、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1 人事发〔2007〕29号 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1 人事发〔2007〕29号 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87bbc0b763231126edb11bd.png)
西安科技大学院处函件人事发…2007‟29号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
为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国家人事部本着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在总结各地区各部门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陕西省人事厅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下发了•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并下发了•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就完善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做了详细安排,现将以上文件内容整理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外语考试:1、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参加过国家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的;3、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4、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含市辖区有关单位);5、在野外长期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的;6、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中心出具的留学经历证明书);7、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8、从事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医古文考试;从事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图书资料、档案、文学创作、群众文化、表演艺术(杂技艺术表演除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古汉语考试;9、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报中级职称的;10、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11、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地市级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12、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人事部关于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严格掌握外语条件的通知-人职发[199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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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严格掌握外语条件的通知正文:---------------------------------------------------------------------------------------------------------------------------------------------------- 人事部关于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严格掌握外语条件的通知(人职发〔1991〕4号)为贯彻落实《企事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认真做好一九九一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就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严格掌握外语条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掌握外语条件。
这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质量,提高专业技术工作水平的必要措施。
对于贯彻执行改革开放政策,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学习、吸收国外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转入正常化工作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对外语条件要坚持从严要求,原则上可采用考试和考核的办法。
考试工作要采取措施,严密组织,严格纪律,不得事先明确考试内容或范围,对于确实具有较高外语水平予以免试的人员,要进行认真的考核,考核要有具体标准和方法,加强民主监督,坚决杜绝一切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行为。
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该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或取消本人申报评审的资格。
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对外语条件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各专业技术系列和职务层次对外语的不同需要,适当考虑长期坚持基层工作和老年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的现状,制定必须要求达到的标准和切实可行的考试、考核方法。
关于职称评审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职称评审的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e162a41f01dc281e53af0e5.png)
关于职称评审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一.表格的填写(一)《评审表》1.主管部门及代码: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A029。
2.曾用名:毕业证、职称证等有效证件的姓名与现在申报的姓名不符的,一定要在曾用名处注明。
3.时间的填写:参加工作时间、毕业时间都一律填写到月。
4.文化程度:高中、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不得简写5.最高学历:要填写与申报专业相对口的学历或通过专业培训取得专业培训证书的学历;学制为三年或四年;受教育形式: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
本处要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不许简写。
6.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以机械工程为例,包括机械设计、电力拖动、自动控制、机电一体化、机械加工、铸造、锻压、焊接、热处理、自动化仪表与系统、光学与光电仪器、精密仪器、电工测量、设备管理、设备维修、动力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修等专业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监督、检验、销售、服务及技术管理。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工程师×年×月取得(按资格证书填写)审批机关为“哈尔滨市”助理工程师×年×月取得(按资格证书填写)审批机关为“市机械局”聘任时间:与授予时间相同。
8.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语,口译、笔译或者达到借助工具书翻译资料。
9.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按时间顺序填写。
工作单位、部门、岗位或行政职务、技术职称发生变化的,要另起一行填写。
10.任现职(称)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本人起何作用是指本人主持、参加、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
完成情况及效果是指获得哪些奖励、效益或成果等。
11.主要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将第一作者的写在前面。
13.业务自传:本处不许打印。
内容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业务能力情况,目前达到的水平,取得的成就。
今后努力方向、拟采取的措施等。
1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登记:只在被考核者处签名,其他不填写。
15.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此处不需要基层单位盖章。
黑人函【2007】49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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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函【2007】49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政策加入时间:2007-11-29 11:20:33 来源:访问量:2881黑龙江省人事厅文件黑人函【2007】49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地)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一)公派出国学习、进修、讲学及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的,或自费出国进行语言培训、攻读学位、做访问学者及正规学校进修一年以上的;(二)独立完成外文专著5万单词以上,或独立完成译著、译文累计6万汉字以上,并经出版和发表部门证明的(译著、译文含汉译外、外译汉);(三)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四)在地市及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五)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六)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七)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家承认的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含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八)取得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BFT考试合格证书的;(九)取得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卷面总分60%以上的;(十)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十一)符合黑人发[2004]84号及黑人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的“绿色通道”政策,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十二)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二、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按国家人事部确定的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结合我省情况,确定省内当年通用标准。
(一)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一直有效;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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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2.14•【字号】黑人社发[2011]29号•【施行日期】2011.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29号)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为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做好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从7月开始启动。
高级职称评审时间为8月至9月;中级职称评审时间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时间由各地、各部门和直接聘任单位自行安排。
高、中级职称核准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
二、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部分实行考试的系列(专业),截止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高、中级职称核准时间为9月1日。
三、今年开始正式启用新修订的《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组织学习,加大解释和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新的《评审标准》做好中、高级职称的评审与推荐工作。
四、切实提高评审质量,合理控制评审数量,努力打造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申报材料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评价办法,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执行《评审标准》,着力提升职称的含金量和公信力。
五、外语和计算机知识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借鉴国外先进科学技术、掌握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重要工具,随着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在参照国家和外省合格标准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逐步提高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省内合格标准。
黑龙江省人事厅文件
![黑龙江省人事厅文件](https://img.taocdn.com/s3/m/f65f2b5177232f60ddcca132.png)
黑龙江省人事厅文件黑人发[2005]36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为不断完善职称评聘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现就做好2 0 0 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从7月l 5日正式开始。
高级职称评审时间从8月1 5日至9月3 0日(见附件),核准时间从l 0月1 5日至11月底,从1 2月份开始办理资格证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必须在1 2月底前完成。
今年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截止到8月3 1日,核准的任职资格时间一律从2 0 0 5年9月1日算起。
二、为进一步完善评价手段,今年除继续按黑人发[2 0 0 4]8 4号文件规定的系列进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外,还要在卫生系列晋升正高级职称和经济系列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中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评审前的考试工作除经济系列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外,其它系列的考试仍按原办法实施。
考试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凡通过“绿色通道”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是对本地区、本行业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
具体是: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被国家及省有关部门确认的;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授予特殊津贴及国家或省政府表彰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获省(部)级科技一等奖以上奖项的前三名或省重大贡献奖规定额定人员的(社科类奖励参照执行);取得中小学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年纳税在5 0 0万元以上经营者),由各地、市人事部门审查,同级政府出具报告,附本人业绩成果佐证材料,经省人事厅复查后提交有关评委会。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的单位可按上述政策和条件自行确定,但需将享受这一政策人员的情况以正式文件报省人事厅职称处备案。
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四、为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逐步建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今年除黑人发[2 O 04]8 4号文件规定的单位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继续试行由用人单位直接聘任外,还要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国家举办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中的高教、科研、工程、实验、图书资料五个系列及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含医学院校卫生所)中卫生系列实行由用人单位直接聘任制度。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厅人老字[2007]96号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厅人老字[2007]96号](https://img.taocdn.com/s3/m/f6a0cef4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ff.png)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厅人老字[2007]96号)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完善我部的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有关精神,结合交通行业实际情况,现就完善我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习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按照部对各专业类别的职称外语要求,参加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二、按照规定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人员,考试成绩应达到总分数的60%。
三、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参加相应的职称外语考试:(一)《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交通部“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交通青年科技英才”称号获得者;(二)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及省(部)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包括鲁班奖、茅以升奖、梁思成奖、詹天佑奖、优秀工程奖、优秀设计奖、全优工程奖、优秀勘察奖等奖项)一等奖,中国航海学会、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或一等奖获得者;(三)具有国家认定的留学经历或公派出国进修连续一年及以上;(四)公开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合著需第一作者);(五)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六)近4年内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取得中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取得高级合格证书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七)取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者,获得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八)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九)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十)至评审当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50周岁。
政策法规读本-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公需科目 -C
![政策法规读本-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公需科目 -C](https://img.taocdn.com/s3/m/60175ca6daef5ef7bb0d3c1c.png)
政策法规读本-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公需科目-C一、单选题1、工作标准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 )、时限和态度的要求。
A.时间B.质量C.区域D.行为2、岗位设置不应脱离实际,( ),攀比其他单位的做法。
A、盲目照搬B、好高骛远C、高瞻远瞩D、就轻避重3、有条件的地方、部门和( ),可以建立继续教育基金。
A、企业B、公司C、单位D、社团4、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
A、合同管理B、契约管理C、技能管理D、财务管理5、20世纪50年代中期与60年代初期我国曾( )次试图建立学术技术称号制度。
A、2B、3C、4D、56、当前,我国已进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同时面临着后金融危机时期各国以经济为基础、科技为先导、( )为焦点的综合国力竞争。
A、规模B、人才C、结构D、实力7、下面关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的说法错误的是( )A、《专技人才规划》是在国家人才规划的总体框架下,与其他各类人才规划相并列、与19个重点领域人才规划衔接的一个专项规划。
B、《专技人才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C、《专技人才规划》共12800余字,共六部分。
D、《专技人才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8、以下不属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提出我国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基本原则的是( )。
A、服务发展,人才优先B、以用为本,创新机制C、高端引领,强化基层D、单点开发,单层推进9、岗位随着“组织”的产生而产生,以下不属于岗位所具特点的是( )。
A、岗位是以事为中心确定的B、岗位的确定不一定由上一级主管部门依据职能和职权分配来确定C、岗位数量是有限的D、岗位具有相对稳定性10、就事业单位而言,岗位分为三类,以下( )项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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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
(一)公派出国学习、进修、讲学及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的,或自费出国进行语言培训、攻读学位、做访问学者及正规学校进修一年以上的;
(二)独立完成外文专著5万单词以上,或独立完成译著、译文累计6万汉字以上,并经出版和发表部门证明的(译著、译文含汉译外、外译汉);
(三)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四)在地市及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五)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六)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七)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家承认的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含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八)取得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BFT考试合格证书的;
(九)取得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卷面总分60%以上的;
(十)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十一)符合黑人发[2004]84号及黑人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的“绿色通道”政策,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
(十二)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二、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
按国家人事部确定的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结合我省情况,确定省内当年通用标准。
(一)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一直有效;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
(二)凡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职称。
各评委会可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对外语的成绩标准自行掌握。
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职称时一直有效。
三、有关要求
(一)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规定,继续坚持对职称外语的严格要求,防止“一刀切”和形式主义。
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也要结合本人从事的专业,不断提高外语能力,为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好务。
(二)凡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必须提交原始佐证材料,并需在单位公示一周后方可申报。
各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对相关材料严格审查,切实保证职称推荐的公平、公正。
对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向全省通报,专业技术人员从当年起三年内不允许申报职称,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地、各部门在执行上述政策时,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人事厅职称处反映,从而使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政策不断完善。
(四)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