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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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论文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问题探讨
所在院系:资源环境学院
所学专业:土地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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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简述了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现状以及后备土地资源面临的形势:数量不断减少、质量不断下降、新开垦的土地质量低;提出合理开发土地后备资源的重要性;评价各区域的自然地理条件及土地后备资源开发的有利和不利条件。
对黑龙江省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方向和开发潜力分区域做了初步探讨,提出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应注意因地制宜、合理有计划地进行开发、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开发利用与整治保护相结合等问题。
关键词: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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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introduced the situation of reserved land resources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summarizes the stern trend of reserved land resources and proposes the importance of exploiting reserved land resources in scientific way;and has a primary study on using direction and exploiting potential through weighing every district's physical condition and exploiting condition;Proposed some advices on exploitation and utilization of reserved land resources——adjusting measures to local conditions,scheming exploitation, controlling the scale of construction land,combining exploitation and utilization with conservation. Key words:reserved land resources exploitation and utilization Heilongjia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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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中文摘要 (Ⅰ)
英文摘要 (Ⅱ)
前言 (1)
1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的现状分析 (2)
1.1 后备土地资源的类型 (2)
1.2 后备土地资源的分布 (2)
1.2.1荒草地的分布 (2)
1.2.2沼泽地的分布 (2)
1.2.3盐碱地的分布 (2)
2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的特点及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3)
2.1 后备土地资源的特点 (3)
2.1.1 后备土地资源丰富,数量多,分布广 (3)
2.1.2 后备土地资源分布相对集中,质量较好 (3)
2.1.3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社会经济条件优越,开发前景广阔 (3)
2.2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
2.2.1 开发资金紧缺,影响开发进度 (4)
2.2.2 缺乏开发利用的统一规划,开发利用秩序比较混乱 (4)
2.2.3 乱开滥垦现象比较严重,干扰土地管理工作正常秩序 (4)
2.2.4 后备土地资源多,但开发难度越来越大 (5)
3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原则、有利条件分析 (5)
3.1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原则 (5)
3.1.1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发的原则 (5)
3.1.2 最佳综合效益的原则 (5)
3.1.3 可行性和适宜性的原则 (6)
3.2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利条件 (6)
3.2.1 土地资源条件 (6)
3.2.2 社会经济条件 (6)
3.2.3 科学技术条件 (6)
3.2.4 物质条件 (7)
3.2.5 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 (7)
3.3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价值分析 (7)
3.3.1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前景 (7)
3.3.2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效益 (9)
4 后备土地资源适宜性评价 (9)
4.1 各类土地适宜性标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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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宜农地标准 (9)
4.1.2 宜林地标准 (10)
4.1.3 宜牧地标准 (10)
4.1.4 宜果园经济作物地标准 (10)
4.1.5 宜建设用地标准 (10)
4.1.6 暂不适宜开发利用土地标准 (10)
4.2 后备土地资源适宜性评价结果 (11)
5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措施 (11)
5.1 进行必要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 (12)
5.1.1 抓好以防洪除涝为中心的综合治理 (12)
5.1.2 搞好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 (12)
5.1.3 切实搞好沼泽地的治理和改造 (12)
5.2 合理适度开发宜农荒地 (13)
5.2.1 建立不同的土地开发模式,保持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能力 (13)
5.2.2 合理开发宜农荒地,扩大耕地面积,巩固农业基础地位 (13)
5.2.3 优先抓好全省后备土地资源重点开发区 (13)
5.3 大力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进程 (14)
5.3.1 搞好“五荒”土地使用权拍卖、承包、租赁等工作 (14)
5.3.2 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开发资金 (14)
5.3.3 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搞好异地开发 (14)
5.4 实现后备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15)
5.4.1 综合开发后备土地资源 (15)
5.4.2 兼顾三个效益,维护生态平衡 (15)
6结语
参考文献 (16)
致谢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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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国民经济各部门对土地的需要量呈增长的趋势,人地矛盾日趋尖锐,这就要求不断拓展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空间范围,将后备土地资源陆续开发利用起来。
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原来无力开发或不能开发的土地资源,在现代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具有开发利用的可行性。
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对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增加农业用地数量,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数量较多,分布集中,正确地分析和研究后备土地资源的现状、潜力、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确定开发利用的布局及对策措施,对搞好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时,开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分析,对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并为编制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各项用地指标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后备土地资源指因受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技术条件等因素的制约,目前仍处于自然状态下,没有被人开发利用或开发利用后因故废弃、闲置的土地。
后备土地资源的类型很多,分类方法也较多。
可根据后备土地资源地表特征分类,分为荒地、荒山、荒滩、废弃地等;也有的根据后备土地资源的适宜性用途分类,分为宜农荒地,宜林荒地。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大纲》规定的标准,结合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将全省的后备土地资源分为荒地、荒山、沼泽地、盐碱地和废弃地等5种类型。
各类含义是:荒地是指树木郁闭度小于10%,灌木覆盖度小于40%,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目前尚未利用的土地。
已固定作为牧业用的草地不属于荒地;荒山是指坡度在15°以上,土层较薄,生长天然散生林木,覆盖度在10%以下,灌木覆盖读小于40%或生长草本植物,适宜性较差又无固定用途的土地;沼泽地是指长年积水的塔头和漂筏甸子地;盐碱地是指表层盐碱聚集,只生长天然的耐碱植物的土地,含有碱斑的牧草地中,其碱斑面积超过85%的划为重碱地;废弃地是指以利用的土地中,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废弃或闲置的土地。
如工矿生产废弃的土地,砖、瓦、砂、石场取土废弃的土地,因为自然灾害毁坏的土地等。
黑龙江是一个人口众多, 人均土地资源较丰富的省份, 未利用土地共有4281412.45公顷 , 占土地总面积的9.45% , 后备土地资源有很大发展潜力。
开发利用这些后备土地资源对缓解各行各业对土地资源需求的压力有重要作用, 同时对充分、合理、可持续利用土地资源有重要意义。
后备土地资源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科技条件下, 经过一定的投入可开发为农、林、牧、渔等生产用地和各项建设用地、旅游用地的未利用土地。
这类土地基本上处于自然状况, 受许多条件的限制, 尚未利用的土地, 如荒山、荒地、荒滩等。
现就黑龙江省主要后备土地资源类型及评价和开发利用的潜力分析和对策措施探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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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问题探讨
1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的现状分析
1.1 后备土地资源的类型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的类型很多,分类方法也较多。
可根据后备土地资源地表特征分类,分为荒地、荒山、荒滩、废弃地等;也有的根据后备土地资源的适宜性用途分类,分为宜农荒地,宜林荒地。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大纲》规定的标准,结合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将全省的后备土地资源分为荒地、荒山、沼泽地、盐碱地和废弃地等5种类型。
1.2后备土地资源的分布
1.2.1荒草地的分布
从荒地分布来看,面积超过30万公顷的有佳木斯、黑河两个市,这两个市荒地面积为95.7万公顷,占全省荒地总面积的43.89 %;面积在10~30万公顷之间的有大兴安岭、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双鸭山、绥化六个市(地),合计为84.63万公顷,占全省荒地总面积的38.81%;面积在5~10万公顷的有大庆、鹤岗、伊春、牡丹江等4个市(地),合计为3.36万公顷,占全省荒地总面积的15.42%;面积最少的是七台河市为4.1万公顷占全省荒地总面积的1.87 %。
1.2.2沼泽地的分布
全省沼泽地面积较多的是佳木斯、黑河和大兴安岭三个市(地),面积为121.00万公顷,占全省沼泽地总面积的63.17%;面积在10~30万公顷的有鸡西、绥化、鹤岗等三个市(地),面积为 38.78万公顷,占20.25 %;面积较少的有双鸭山、哈尔滨、齐齐哈尔、伊春、牡丹江等七个市(地),面积为31.20万公顷,占16.29 %。
其中,沼泽地面积最少的是七台河和大庆市,分别为0.28万公顷和 0.27万公顷。
1.2.3盐碱地的分布
从盐碱地的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大庆市、绥化市和齐齐哈尔市,分别为 2.00万公顷、0.61万公顷和0.29万公顷,三市(地)合计盐碱地面积2.9万公顷,占全省盐碱地总量的98.85%,其他市(地)中仅有少量分布。
从总体分布构成看,因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全省各地的后备土地资源数量及分布有一定程度的差异。
后备土地资源的分布具有东部三江平原多,西部松嫩平原少,山区数量多,平原数量少;边境市县多,内地发达市县少的特点。
从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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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后备资源的分布来看,荒草地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东部和北部边境市县,荒山主要分布在小兴安岭和张广才岭山区,沼泽地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东部和山区河谷地。
全省各市(地)中后备土地资源总量超过40万公顷的有佳木斯、黑河和大兴安岭三个市(地),这三个市(地)后备土地资源总面积为226.7万公顷,占全省后备土地资源总面积的55.0%;面积在15~40万公顷之间的市(地)由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双鸭山、鹤岗、伊春、绥化,这七个市(地)后备土地资源总面积为158.17万公顷,占全省后备土地资源总面积的38.34%;面积在5~15万公顷之间的市(地)有大庆、牡丹江等两个市(地),后备土地资源总面积23.11万公顷,占全省后备土地资源总面积的5.6%;5万公顷以下的仅有七台河市,面积为4.35万公顷,占全省后备土地资源总面积的1.06%。
2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的特点及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2.1 后备土地资源的特点
2.1.1 后备土地资源丰富,数量多,分布广
全省2004年后备土地资源412.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9.11%,人均占有后备土地资源0.11公顷,是全国人均后备土地资源占有量的10倍左右。
黑龙江省的后备土地资源分布面较广,各市、县都有一定数量的分布,丰富的后备土地资源对今后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扩大各业生产用地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1.2 后备土地资源分布相对集中,质量较好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的抚远、同江、富锦、饶河、宝清、萝北、虎林、密山,小兴安岭地区的嘉荫、逊克、瑷珲、庆安及大兴安岭地区的呼玛、松岭等市、县、区。
这些地区后备资源集中连片,适宜于大面积集中开发和规模经营。
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黑龙江省的后备土地资源的自然条件较好,开发难度较小,土地开发利用的投资回报率较高,是全国各地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条件较好的地区之一。
2.1.3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社会经济条件优越,开发前景广阔
黑龙江省的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具有优越的社会经济条件,多年来国家对开发利用后备土地资源十分重视,《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把黑龙江省作为全国土地资源开发和商品粮生产的重要基地。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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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时,也将加快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步伐,作为把黑龙江省由农业大省建设为农业强省的重要战略措施,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将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向市场。
国内外、省内外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拍卖、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进行长期开发利用,从而为社会各界人士投资开发黑土地创造了宽松的环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
近几年来,省内各地开展了以拍卖“五荒”土地使用权为主要形式的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活动,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人士投资开发利用后备土地资源的积极性。
仅1994年和1995年两年期间,全省通过拍卖、装让、承包、租赁等形式开发后备土地资源80多万公顷,其中已利用的达60%,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2.2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具有悠久的历史,但在开发利用中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2.1 开发资金紧缺,存在盲目性问题,影响开发进度
从目前后备土地资源的状况来看,不加任何工程措施或烧加工厂措施就可以开发利用的一、二类荒原已经很少,大部分属于开发利用难度较大的低洼易涝地、沼泽地、盐碱地等三、四类荒原,需要有较大的投入才能开发利用起来。
特别是三江平原东部大片后备土地资源,大部分是沼泽地,需修建大量防洪排水工程才能开发利用。
目前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的投资渠道主要靠国家投入,由于资金数量有限,加上资金投放欠缺合理性,使体地方财力紧张,配套资金不足,从而影响了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进度。
为了搞好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需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集资渠道,鼓励国家、集体、单位、个人一起上,调动各方面投资开发利用后备土地资源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把可利用的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起来。
2.2.2 缺乏开发利用的统一规划,开发利用秩序比较混乱
一些地方在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缺乏统筹规划和科学论证,急功近利的思想比较严重,盲目开垦,掠夺式经营,不注意保持土地生态环境,有的在开发中不注重整体效益,一直土地利用率和垦殖率较低。
由于在后备土地资源开发中缺乏统一规划,管理混乱,有的地方因盲目开发造成水土流失,加剧风沙和盐碱灾害。
有的因排水工程不配套,造成多次开发,多次弃耕的现象。
这些问题应引起足够的注意,加强土地开发的规划和审批管理,使之走上规划管理轨道,以便最大限度的发挥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潜力。
2.2.3 乱开滥垦现象比较严重,干扰土地管理工作正常秩序
随着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人们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提高。
近几年,社会各界投资者对开发后备土地资源产生很大兴趣,加大了对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力度,大做以地生财的文章。
一些地方出现盲目开荒的现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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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科学论证和前期工作,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乱开滥垦,不但造成土地权属不明,土地使用范围不清,而且还容易发生土地纠纷,为土地管理和经营带来很大不便和难度。
2.2.4 后备土地资源多,但开发难度越来越大
全省后备土地资源类型丰富,有宜农荒地、宜林荒山、宜牧荒滩,在工矿区和城市郊区,还有一定数量的工矿废弃地和零散土地可以复垦。
建国以来,黑龙江省已经过多次大规模开发,所以耕地面积与建国初相比有所增加,可是截止2004年,我省人口增长了244%,另外由于大规模的生产建设和自然灾害等原因,使我省人均耕地面积由建国初的0.56公顷/人,减少至04年的0.31公顷/人。
据2002年完成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2001年年末200公顷以上的可开垦耕地仅有25.5万公顷,目前剩余的后备土地资源集中连片易于开发的数量已经很少了,多数都是三、四类荒原,大部分是低洼易涝地,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沼泽地,排水条件很差,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修建排水防洪工程以后才能开发,随着后备土地资源逐年减少,开发利用难度将越来越大。
今后人口还将增加,居民点、水利、交通等建设用地仍将继续增加,特别是振兴老工业基地而带来的各行各业的蓬勃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将更趋增加。
3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原则、有利条件
分析
3.1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原则
3.1.1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发的原则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要求,近期各级政府将相继编制和修订本辖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为了搞好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土地开发利用的合理布局,做到土地供需总量的平衡,在规划中要对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目标、方向和布局等做出统筹安排。
各地在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安排,要顾全大局及土地利用整体效益,切不能盲目开发,造成新的土地资源的破坏和浪费。
要使全省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逐步实施,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3.1.2 最佳综合效益的原则
土地资源开发,是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生产水平,谋求最佳综合效益,这也是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
土地开发必须争取用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尽可能地挖掘土地资源可开发利用的潜力。
同时,要坚持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兼顾的原则,注重保护土地生态环境,坚决制止掠夺式和破坏性的开发,做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紧密地结合,力求达到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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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显著,社会效益良好,土地生态环境改善的最佳的土地利用状态。
3.1.3 可行性和适宜性的原则
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十分注意可行性和适宜性的原则,即针对实际进行可行性的论证和适宜性的评价。
可行性和适宜性二者是密切相关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土地的质量,从土地的产出水平考虑是否具有开发的可行性;二是自然条件,后备土地资源所处的水文、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好坏,影响和决定土地开发的可行性和适宜性;三是社会经济发面,主要是衡量劳动力投入、资金来源的多少、技术水平高低及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等方面因素。
这些都是影响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益的重要因素。
因此,必须从土地的质量、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等发面来确定如地开发可行性和适宜性。
3.2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利条件
黑龙江省地域辽阔,后备土地资源丰富,加上平原区面积大土质肥沃,农业基础好,开发利用的有利条件很多。
3.2.1 土地资源条件
全省后备土地资源面积大,集中连片,特别适宜农荒原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东部、黑龙江沿岸及大兴安岭山区的南部。
地势平坦,荒地连片,土质肥沃,水资源比较丰富,土壤、气候水资源等条件要远远好于新疆、内蒙,是我国目前少有的大片荒原。
这些荒原有利于成片开发和规模经营,经过综合治理和合理开发后,可变成农业生产用地,将会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2.2 社会经济条件
黑龙江省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生产者群体素质较高,劳动力资源充足,农业机械化水平高,而且省内铁路、公路、通讯发达,为搞好土地开发创造了有利的社会经济条件。
特别是近几年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全省掀起了异地土地开发热,绥化、庆安、兰西、呼兰、巴彦等人多地少的市县主动到三江平原东部、大兴安岭南部、黑龙江沿岸等人少地多的市、县、农场承包土地,开垦荒原,进行异地开发带去了内地大量资金、劳力和经营技术。
据统计,仅1995年全省进行异地开发的劳力达10多万人,带去资金7亿多元。
这种异地开发对解决边境地区资金,劳动力不足,土地经营管理水平落后等问题起到很大作用,有力的推动了当地土地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3.2.3 科学技术条件
黑龙江省农业科研单位、农业院校力量浑厚,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比较健全,从省到乡基本形成了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服务、良种培育、病虫害防治等比较完整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网络。
近些年来,一些科研单位和农业院校积极研究和推广开发三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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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低洼易涝地种植水稻、西部盐碱地土壤改良、培育适宜高寒地带作物品种等科学技术成果,促进了全省农业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加大了土地开发力度。
3.2.4 物质条件
进行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需要有充分的资金和物质作保证。
黑龙江省在这方面有利条件较多。
一是土地开发所需的原材料可取于当地,全省土地开发以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为主,土地开发所需的农业机械、种子、设施等当地都可以解决,为土地开发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证。
二是开发建设所需的资金可以保证。
近几年全省农业经济发展很快,农业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人均收入已超过千元,各地乡镇企业比较发达,可为土地开发建设提供大量资金。
全省兴起的异地开发热,土地开发所需的资金完全是靠土地开发者自己解决的,没有花国家一分钱。
3.2.5 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
近些年来,国家重点投资进行三江平原综合治理,使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有了很大改善,对进一步搞好这一地区后备土地资源利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1988年三江平原列入国家重点开发项目后,先后投资完成了别拉洪河、蜿蜒河、安邦河、七星河、浓江、鸭绿江等治理任务,开挖了河道,修筑了堤防,进行了田间除涝工程配套,使这一地区农田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5年一遇处理标准。
今后随着这一地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的不断改善,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将有所提高,同时也使一些三、四类荒原的防洪排水条件有很大改善,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松嫩平原进行小区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建立了无不同类型的农业开发模式,如以治理坡耕地为主的水土保持治理型;以水利工程配套改良土壤为主的升级型;以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渔则渔的综合型;以开发荒地荒坡,用于发展多种经营的外延型等。
这些土地开发利用模式,通过综合治理和改造,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也为土地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利用奠定基础。
3.3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分析
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和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要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粮食总产量,主要途径有两条:一是搞好农田基本建设,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二是搞好农业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比较多,通过扩大耕地面积,为保持耕地总量平衡,巩固和发展农业生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长期以来,全省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上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不利于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因此,必须根据后备土地资源的适宜性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其开发利用的潜力。
黑龙江省土地后备资源较丰富,质量较好,加上其他条件比较优越,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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