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大客户管理和维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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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邮政局

大客户管理和维护办法

目录

总则

第一部分大客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分级管理

第二章开发管理

第三章注册管理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五章资费管理

第二部分大客户维护办法

第一章服务管理

第二章分级维护

第三章维护实施

第三部分其他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执行省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搞好我局大客户管理和维护工作,逐步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大客户管理维护体系,全面提升邮政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促进邮政企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东莞市邮政业务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邮政大客户,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用邮量较大,给邮政带来较大收益,且相对稳定的客户。

第三条大客户管理维护机构。根据各专业局、镇区局的具体情况及市场特点,本着市局“有利于管理指导,可操作性强,有利于对大客户服务”的宗旨。在全市分别设立市局大客户中心、专业局大客户中心、镇区局大客户中心,对全市大客户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各级大客户中心客户管理维护职责

(一)市局大客户中心:负责制定邮政大客户发展战略;负责重点综合大客户的接入、开发、管理与维护;为专业局、镇区局大客户管理维护工作提供支撑;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全市专业局、镇区局大客户管理维护工作。

(二)专业局大客户中心:落实市局大客户中心的工作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制定邮政大客户实施办法;负责市专业大客户接入、开发、管理与维护,协助相关部门对综合大客户的开发,为各镇区局及专业局营销团队做好大客户管理与维护的支撑工作。

(三)镇区局大客户中心:落实市局大客户中心的工作要求,负责辖区内大客户的开发维护工作;整合各专业资源,形成合力,全方位地提高大客户开发和维护能力,并为下属班组提供客户营销支撑。

(四)营投班组:负责本网点营业范围内大客户的开发与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内的投递、揽收服务质量,将其视为客户开发和维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条大客户管理维护原则: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专业协作,一点接入。

(一)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原则。各级大客户中心是大客户管理维护的责任部门,在客户管理维护中居核心地位。各级大客户中心统一组织,对不同级别、不同属地的大客户实施有针对性的客户管理和维护。

(二)专业协作,一点接入原则。专业局做好对专业大客户的管理和维护,并配合各级大客户中心对综合大客户的管理维护提供必要的专业支撑。对大客户开发与维护的界面必须清晰,只能由一个部门归口负责,不能多头营销。

第一部分大客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分级管理

第六条对大客户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的客户类型、客户级别,采取不同的营销方案,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和差异化的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的用邮需求。

第七条大客户分类标准

按客户用邮种类划分,分为综合大客户和专业大客户;按客户的培育价值和潜力来划分,分为合作大客户和潜在大客户;按行业性质划分,可分为国际组织,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社保和福利业,教育业,房地产业,电信业,金融业,保险业,制造业,IT行业,电力业,汽车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按行业对邮政发展的影响,可以分为战略大客户和一般大客户。

第八条大客户分级标准。客户级别按年收入划分,CRM系统统计时将以上收入标准按季进度分至四个季末,每季度末计算当前累计的收入情况,由系统自动分成8级,为方便客户管理和维护,将系统生成的8级依次划分为钻石客户、黄金客户、白银客户和普通客户,具体如下表:

第九条邮政大客户分级管理

(一)全市年用邮综合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合作大客户,为钻石级大客户,由市局大客户中心进行开发、维护和管理。

(二)全市年用邮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合作大客户,为专业级、镇区级大客户。根据具体的用邮收入划分为黄金客户、白银客户、普通客户,由专业局、镇区局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对不同级别的客户采取不同的开发、管理和维护策略。

(三)钻石客户由市局大客户中心牵头,每月举行一次用邮分析会,根据用邮情况及用邮收入的变动,制定对应的营销对策。

(四)黄金客户由各专业局、镇区局大客户中心牵头,每两月举行一次用邮分析会,根据用邮情况及用邮收入的变动,制定对应的营销对策。

第二章开发管理

第十条大客户开发原则:申报注册原则、属地原则、利益最大化原则。

(一)申报注册原则:各级营销单位在CRM系统里进行客户申报注册,由市局大客户中心确认后,由申报单位优先开发。对已经确认注册的客户,如果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开发成功,市局大客户中心有权采用电子发文公告的方式对该客户进行公开竞标,由邮政内部各营销单位竞标该客户开发,并明确开发成功后开发单位与申报属地单位的收入分成比例。

(二)属地原则:在不违反申报注册原则的基础上,大客户的开发以属地营销单位为优先,营业窗口获取的大客户需求信息,上报上级大客户中心后由大客户中心直接进行开发,所获得的开发收益直接计入在该营业窗口业务收入中。属地单位申报的专业性较强的客户,需要专业局协同开发的客户,专业局须无条件支持与配合,并明确客户开发成功后各单位业务收入的分成比例。

(三)利益最大化原则:各级大客户中心在界定客户开发权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企业效益最大化,尤其对于涉及多个专业的客户,以利益最大化为准则,界定好大客户开发归属权。

第十一条大客户开发方式

(一)客户经理主辅制。为保证客户资源的共享,避免客户资源完全集中在某一个客户经理的手中,降低因客户经理的离职而造成客户流失的风险,同时使客户开发与客户维护适度分离,体现邮政团队协作的精神,在客户开发过程中实施主辅制(AB角)原则,开发时以A角为主,B角配合,开发成功后,转为B角维护客户为主,A角配合做好客户维护工作。

(二)项目报备制。由营销单位将准备开发的大客户资料及项目方案策划书,事先向市局大客户中心报备审批,在项目规定开发期内其他经营单位及个人不得介入。常规项目的开发时间为2个月,中秋、新年等节日性对时间要求较高的项目,开发时间为1个月。

第十二条大客户开发管理办法。按照大客户开发的原则,针对大客户的不同情况,现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大客户的分工负责、开发服务管理:

(一)大客户开发过程初期,各级单位必须按照市局大客户管理办法操作,进行相应的客户申报、注册,这是解决客户开发权争议的原始客观依据。

(二)大客户开发的属地原则,要以具体签订合作协议的机构所在地为基准,但若存在业务实际产生地区与签约机构所在地相分离的情况时,要参照大客户开发原则协商收入分成比例。

(三)各分局在当地大客户开发过程中,若出现大客户需求的满足方式有两种以上的服务种类时,应遵循利益最大化原则,即在控制服务质量和成本的同时,尽可能引导客户使用高利润的服务。

(四)市、镇均有经营机构,管理权限集中在市级机构,但经营活动集中在二级机构的大客户。由市局大客户中心牵头对市级机构进行开发,专业局积极配合,各镇区局根据市局部署的开发、服务计划进行当地分支机构的开发、服务工作,取得的收益归口当地局。

(五)对于具有政策性资源导向和影响力的政府部门的市级机构(如物价局、新闻媒体),用邮需求不大,但在开发及维护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注意服务质量。

(六)市局大客户中心对潜在大客户的信息资料,参照开发原则,可向相应客户经理进行电子公告,由客户经理提出项目开发申请,经市局大客户中心筛选后进行授权,获得授权的客户经理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开发,无法完成的视具体情况由市局大客户中心进行开发授权调整。

(七)各级客户经理,在客户开发过程中,采用目标管理制度,当月向主管部门汇报下月的目标开发客户、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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