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环境物质管理体系(ROHS系统)-手册+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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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环境物质管理体系(ROHS系统)
手册+程序文件
东莞XXXXXX有限公司
1.0目的:
为确立公司环境管理文件的发行、修订、废止、收回能遵循一定程序进行,以达到各文件之有效及正确之管制功能.
2.0范围:
与本公司环境质量管理系统之有关文件均适用之。

3.0名词定义:
3.1外来文件:外来文件包括国际和国家标准、客户技术标准、产品规格书(含供应厂商)工程
规格、机构图等技术资料.
3.2DCN:文件变更.
3.3本公司文件类别区分:
3.3.1环境质量手册(一阶文件):叙述公司环境质量政策之文件;
3.3.2作业程序文件(二阶文件):与环境质量手册体系相关之所需程序文件;
3.3.3支持文件(三阶文件):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及标准书;
3.3.4窗体/记录(四阶文件):所使用之各类窗体.质量记录图表等;
4.0权责:
4.1文件之制订与修订:环境物质管理委员会及相关单位;
4.2文件之审核:四阶文件.三阶文件可由部门主管审核.二阶文件需由环境物质管理委员会审
核.一阶文件需由环境管理者代表审核;
4.3文件之核准:四阶文件可由部门主管核准.三阶文件.二阶文件皆由环境管理代表核准;一
阶文件需由环境管理责任人核准;
5.0内容:
5.1系统文件(指环境系统文件一/二/三/四阶)制订:
5.1.1环境手册(一阶文件):
5.1.1.1 为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运作之准则,由环境物质管理委员会拟订,管理代表审
核,总经理核准后发行实施.
5.1.2环保程序(二阶文件):
5.1.2.1 依据本公司环境手册之基本原则及架构,由各相关单位拟订环保作业程序,经部门主管及环境物质管理委员会审核,由环境管理代表核准后发行。

5.1.3 作业管理办法(三阶文件):
5.1.3.1 各单位应视其工作之需要,将作业内容依其步骤.要领及注意事项详细描述制订为环保管制程序,转文管中心统一编号,经该单位主管和环境质量委员会审核,环境管理代表核准后发行.
5.1.4窗体/记录(四阶文件)
5.1.4.1 凡应用于环保管理系统中之各类环保程序、作业管制做环保记录之表格,由相关文件制订单位制订随同文件一并会签发行,并列入管制,其相关记录的保存参照《环境记录管制一览表》规定,由相关权责单位保存。

5.2 文件与数据之修订、废止:
5.2.1 DCN变更:
5.2.1.1 系统文件(一至三阶)需要修订或废止时,各单位提出修订及废止之意见,并详细记录于该份文件的第二页《文件变更履历表》上,经环境物质管理委员会审核,管理代表核准并会签各相关部门后,由文管中心管制发行.
5.2.1.2 系统文件(一至三阶)之修订于各单位会签期间,文件之旧版本仍为有效版本,直至文管中心于书面形式发行新版本并将旧版回收为止.
5.2.1.3 新版文件发行后,各单位如欲查询旧版本文件,可至文管中心查询.
5.2.1.4 窗体(四阶文件)的变更由现行单位填写《窗体修改申请单》,经单位主管审核,管理代表核准后交由文管中心做统一更新动作,另外,窗体变更后,第一批申请印刷时需经文管中心确认在《请购单》上签名方可执行;
5.2.2 文件与资料之修订或废止时,文管中心应于修订或废止之文件与资料之原稿内加盖蓝色“旧版”章保存,回收之发行旧版文件由文管中心加盖红色“作废”章后直接作废.
5.2.3 文件制/修订流程:
各单位提出数据需求------会报文管中心(提供资料编号并纳入管控行程)----各单位拟定需求文件----经单位主管和环境物质管理委员会审核----数据需求单位会签相关权责单位----管理代表最终确定----原稿转至文管中心----文管中心依需求分发与旧版回收----文管日后追溯.
5.2.4 环境程序系统文件(一至三阶)之发行,除文管中心须保留一份原始书面文件外, 另文管中心依文件需求单位所填写之《文件分发对照表》,将核准后的文件统一用书面形式每份加盖“文件发行章”,发行到相关单位.并将分发及回收记录登录于《文件数据签收回收记录表》.所有文件
发行未盖“文件发行章”一律无效.
5.2.5 为确保各单位使用之文件为最新版次,文管中心应于计算机系统中建立一份《文件最新版次一览表》,当有制.修.废时,均须更新《文件最新版次一览表》之相关内容.
5.2.6 文件首次发行版为A0,首次变更为A1,第二次为A2……一直编至A9,后为B0, 再至B1,以此类推.
5.2.7 新制订或修改文件时,制/修订单位应于每份之日期及版次变更,且无论修改文件之任何页次,其版次均须整份文件变更,包括《文件封面》.
5.2.8 文件之保密性只能为保密原则其中之一,台干调阅权不限,员工仅限低机密及以下,生效日期以发行日起为生效实施日.
5.2.9 一份文件只允许一个编号,当一份文件有多份子文件时,应将具体子文件名称登录于《文件一览表》,所有文件/数据归档时均需有《文件一览表》,此表可根据实际需求稍作更改.
5.2.10 因业务单位需求需提供环境相关文件与数据时,由业务人员填写《文件与资料增补发申请单》经单位主管审核,环境管理代理核准后交文管中心统一办理,文管在影印之文件上每页加盖“参考用章”以示仅供参考,且不做回收或变更处理.
5.3 文件编号原则:
5.3.1 一阶文件:
XX-GP-1 00
分别类(00:指含盖环境管理系统全部文件)
一阶文件
绿色环保代号
xx有限公司
5.3.2 二阶文件:
XX-GP-2 XX
流水号(01~99)
二阶文件
绿色环保代号
xx有限公司
5.3.3 三阶文件:
XX-GP-3 XX
流水号(01~99)
三阶文件
绿色环保代号
xx有限公司
5.3.4 四阶文件:
JC-GP-4 XX
流水号(01~99)
四阶文件
绿色环保代号
xx有限公司
注: 文件首次发行无DCN编号,DCN生效日期为文件“核准”后转到文管中心之日期,由文管在生效日期处盖日期章或手签日期(手签必须签名确认).
5.3.6 外来国际/国家标准编号,依其标准原有编号为文件编号.
5.4 客户提供之标准
客户提供之环境标准要求.环境管理物质要求或绿色采购相关要求.
5.4.1 管制:
5.4.1.1 客户提供标准必须转换成本公司使用之文件,如客户要特别要求者除外.
5.4.1.2 遇客户修改标准,必需由文管中心统一调回前一份标准,发行新的标准以维持标准的正确性.
5.5 环境记录之管制作业
5.5.1 所有环保活动所产生的记录,均用予以标准化记录并进行编号,公司之环境记录,应由文管中心应于计算机系统中建立《环境记录管制一览表》明示保管单位,保存年限等.
5.5.2 环境记录之保管单位应将负责管理之环境记录自行分类保存,环境记录之储存,保管方式和地点,应考虑使用文件夹或封箱保存,以便于储存取用,且非经保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取用;封箱数据至文管中心保存时应填写数据管制列表,以便文管中心进行管制与追溯.环境记录若为热感纸
(如传真机用纸),为避免日久字迹模糊,须加以影印存盘;环境记录若存放于计算机储存媒体中,须复制备份数据,以预防媒体数据流失.
5.5.3 环境记录之管理者,应彻底提示作业者明了正确数据之重要性,并教育其有效收集数据之方法,环境记录若有涂改,修改者,须在修改处签章以负责,环境记录上若有不适用之空白栏,应于字段内记注「X」或空白之,记录者应于记录完毕后签章以示负责,并利于日后查证,环境记录之管理者,应定期稽核数据产生的方法及其结果,并随时检讨改进作业方法,使数据的获得更迅速,确实.
5.5.4 超过保存期限之环境记录作废时,由保管单位自行销毁作废.所有外来文件含:SONY G/P或欧盟RoHS指令以及其他客户之绿色采购相关文件记录需要保存3年以上.
5.6 文件之增补发
5.6.1 文件与数据增发:各单位因实际作业需要,由需求单位填写《文件与数据增补发申请单》,提出文件增发要求,由文管中心修订《文件分发对照表》,将该单位列入该文件分发对象.
5.6.2 文件与数据之补发:
各文件持有单位,若发现文件破损,污损,遗失待现象时,须填写《文件与数据增补发申请单》,向文管中心提出文件补发申请.若补发之原因为破损或污损时,于文件补发时文管中心要收回旧文件并销毁.
5.6.3 文件与数据增(补)发之申请规定:
由申请单位提出,并填写《文件与数据增(补)发申请单》经单位主管审核后,转至文管中心确认签章后,由文管中心发行.
5.7 各种文件管制章:参照xx公司之ISO9001:2015<<文件与数据管制作业程序>>[JC24-01]之相关章节内容作业;
5.8 本章节内容若有不详之处请参阅xx公司之ISO9001:2015<<文件与数据管制作业程序>> [JC24-01]之相关章节内容作业;如两者冲突则以本程序为主.
5.9 本套环境物质管理系统文件.可与本公司之ISO9001:2015质量管理系统互补.故其中涉及之章节内容或窗体使用皆可参阅或采用ISO9001:2015相关文件资源.特此说明!
1.0目的:
为强化本公司所有员工对环境质量的认知度,训练员工持有保证环境质量之相关技能,使公司产品符合绿色部品之要求,顺利生产.故制订《环境物质管理教育训练作业程序》章节.
2.0范围:
本公司所有单位/员工之环境质量教育训练及绿色部品倡导作业.
3.0权责:
3.1环境管理者代表及人事单位:
环境物质管理之特定工作人员资格认定.
3.2环境物质管理委员会:
环境质量管理教育训练需求规划,并主导规划训练课程之项目及内容.
3.3人事单位:
每期环境物质管理教育训练计划及预算统筹编列.
4.0名词定义:
4.1内训:由公司内部讲师实施教育训练.讲座.
4.2外训:指派人员到公司外部或从部外聘请讲师到公司内部实施教育训练.学习.
5.0相关文件:
5.1本公司ISO9001:2015之相关程序文件教育训练实施办法.
6.0内容:
6.1教育训练计划之制作、训练种类、训练方式、训练之评估、内外训之作业流程及登录等,
均依照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之《人力数据管理作业程序》相关内容执行.
6.2环境物质管理管理之知识及技能需求鉴别:
6.2.1 每年年底由环境物质管理委员会主导、规划,并与人事单位及各部门主管进行协商后,
将次年环境质量教育训练课程及相关技能要求列于《___年度教育训练计划表》,并提报环境管理代表核定后作为实行训练及人力鉴别之依据.
6.2.2《___年度教育训练计划表》为配合月度各单位训练计划之纲要,须经环境管理代表核定
完成,并发配至各相关单位以利单位主管将训练不足之人力需求提列于其单位之训练计划中.
6.2.3 每月由人事单位按各部门公布之教育训练计划,重新拟定《月份教育训练计划》,
每次在安排教育训练,必须提前七天填写《教育训练申请表》,经人事单位审核,主讲讲师会签.
管理代表核准后方可执行.
6.2.4 受训人员应准时参加课程训练并签写《教育训练出席记录》,无故不参加教育训练者记警告以上处份,如有请假,需以书面形式(格式自定义)提出申请,并经单位主管确认,环境管理者代表核准方可,并在后续(教育训练后一个星期内)执行补课作业.
6.2.5 公司员工接受环境教育训练之效果验证可分两种形式:
6.2.5.1 处于特定岗位如:IQC.采购.工程.内审员等之相关人员视其课程内容须考核,考核项目依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分为:笔试、机式、口试等类型,机试和口试的培训效果考核记录于《验证人员资格鉴定表》
6.2.5.2 课程内容较为笼统性的教育训练(如环境基本常识/法律法规等)可采用《研习心得报告表》的形式来呈现受训效果.
6.2.6 所有教育训练数据均必须在受训后三天内,由教育训练主办单位统一收集交文管中心记录于《环境记录管制一览表》要求存档管制.
6.3 环境质量教育训练及认知执行:为有效达成各期所订定之环境政策之意图,各项环境教育方案及参与人员如下:
6.3.1 高阶管理人员:
由总经理及环境管理代表于环境管理审查会议中陈述环境政策之意图或检讨环境目标之达成追踪,以强化对环境管理系统重要性之认知.
6.3.2 单位主管:
每年应不定期研讨本公司之环境物质管理系统管理之相关制度文件.
6.3.3 执行下列各项作业之员工应不定期接受与其作业有关之法规或内部规定之讲习:
6.3.3.1 各单位内使用或储存有机溶剂之作业人员.
6.3.3.2 绿色部品或非绿色部品之作业人员.
6.3.5 内部环境稽核人员应由已取得ISO内审员资格论证且接受环境物质管理委员会特定之环境管理系统内审课程并考核通过之人员任定;已获得环境质量系统稽核的人员.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需颁发任命书;或经外部讲师施以4小时以上之相关内稽教育训练并通过考核之相关人员任定.合格后,方可担任稽核之工作.
6.3.6 环境因素识别人员应经由外部讲师训练合格且得有证书之讲师或合格之内部稽核员施以2小时以上之训练,并经环境管理代表核定后,方可担任环境因素识别之工作.
6.3.7 每月中旬应组织上月份新进员工进行相关环境基本知识之教育训练.
6.3.8环境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辨识人员应经训练合格,并经环境管理代表核定后,方可担任环境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辨识之作.
6.3.9 欧盟之RoHS指令.SONY之相关GP知识以及国际各国地方法律法规之相关条约规定的讲解由环境物质管理委员会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讲授.
6.4 有关各作业及活动必须遵守之作业规定,应由单位主管定期作在线之教育与早会倡导,并沟通不遵守该作业程序有可能造成之环境冲击。

6.5 本章节内容若有不详之处请参阅xx公司之ISO9001:2015<<人力资源管理作业程序>> [JC26-01]之相关章节内容作业;如两者冲突则以本程序为主.
1.0目的:
促使本系统之质量管理发挥绩效,环境质量信息必要之及时沟通.
2.0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环境物质管理系统活动信息之相关部门信息沟通.
3.0权责:
3.1管理代表:
负责搜集各单位制订环境管理系统之改善目标,高阶管理明订之指导原则,及相关人员所扮演之职责,适时利用公司各项会议中加以沟通及协调.
3.2采购单位主管:
负责与供货商沟通,使其明了环境管理之要求.
3.3品保单位主管:
负责依法规规定之所有有关之环境问题需向政府环保机关报备及沟通.
3.4人事/总务单位主管:
负责对工程承包商作倡导,使其对环境管理之要求有所认知及外部诉怨先期处理沟通及协调.
4.0名词定义:

5.0相关文件:
5.1 ISO9001:2015 相关文件 <<内部沟通管制作业程序>>.
6.0 内容:
6.1 公司内组织间沟通
6.1.1 为使环境管理的认知及共识有效建立于各单位、组织之间,使管理代表负责促进组织间之环境保护共识进而付诸行动,以期确保环境管理有效推行并收其成效.
6.1.2 由管理代表召集各单位共同规划环境管理系统中各项工作之职责归属并明订其权责于《环境质量手册》,各单位明了其职责及权限,以发挥于日常工作中.
6.1.3 各单位主管再将职责分配于相关人员,并教导其推行方式及技巧。

6.1.4 为使组织功能充分发挥,透过公司下列定期或不定期之活动加以协调沟通,以达相互了解,进而发挥积极互动之团队精神以达成环境管理目标。

6.1.4.1 环境管理审查会议;
6.1.4.2 员工教育活动;
6.1.4.3 标语及告示牌;
6.1.4.4 EMAIL;
6.1.4.5 联络单.
6.1.5 管理代表得视状况召开临时会议以解决组织间重大沟通问题,并经由问题点之改善,持续推展。

6.1.6 单位主管应定期审查环境管理系统程序文件,检讨适用性并针对程序内容讨论找出可以改善之流程并彼此沟通作业方式强化管理机能。

6.2 与客户及外部相关利害团体之沟通
6.2.1 为使环境管理承诺.目标满足客户及利害相关团体之要求,本公司须主动对外宣告推动环境管理之相关信息.
6.2.2 可经由下列方式达成沟通之效益。

6.2.2.1 EMAIL;
6.2.2.2 联络单.
6.2.2.3 传真
6.2.3 客户信息收集经审阅后,视信息内容要点传达至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若关系到公司外部相关单位时,应以电子信息传递或召开会议进行宣导.
6.3 环境管理信息经内外沟通传达后,应对其进行调查评审,以满足信息内容的要求.
6.4 所有相关信息(包括以EMAIL/公告/会议/联络单/电话/传真等方式传达)均应统一登录于《内/外部信息沟通/联络记录表》或《工作联络单》上,以方便数据查找与调阅.
1.0目的:
为对环保材料厂商质量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供货商提供之环保材料之质量及特性符合本公司绿色部品原料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0范围:
本公司之环保材料厂商均适用之.
3.0权责:
3.1采购单位:
3.1.1负责环保原料样品采购及量产原材料采购。

3.1.2负责所采购原材料之供货商选择和管理。

3.1.3负责量产原材料采购订单、请购数据、交付进度的管理;
3.1.4以负责供货商相关环境资料提交的跟催.
3.2品保单位:
3.2.1主管主导环境物质管理管理系统之建立、执行检验、环保原材料供货商的环境管理
系统质量辅导,评核、总体评鉴与报告.
3.2.2IQC负责依环保进料检验标准进行环保原材料之进料检验与判定,以及协助采购单
位进行供货商之管理。

3.2.3环境物质管理稽查室负责对供货商稽查.并审查其所提供之环保数据进行确认.是
否符合本公司之绿色部品要求或客户之特定要求,以及相关物质含量之外测申请与
跟踪.
3.3工程单位:
3.3.1建立工程标准,并将客户环保要求体现在工程管制标准上以便对供货商进行相应要
求与管控.
3.3.2参与供货商评鉴,并于样品承认时审核所测定之环境管理物质成分是否符合本公司
之绿色部品要求或客户之特定要求.
3.3.3参与环保原材料供货商评核、制程材料异常分析.
4.0名定定义:无
5.0相关文件:
5.1《环保进料管制与检验作业程序》 (JC-GP-303)
5.2《环保文件与数据记录管制作业程序》 (C-GP-208)
5.3《SONY SS-00259技术标准》
5.4 ISO9001:2015 相关文件 <<供货商管理作业程序>>.
6.0 作业内容:
6.1 供货商选择:
6.1.1 调查:
6.1.1.1 原材料样品评估前需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调查组,成员由采购部.品保部.工程课或其他指定人员组成,必要时顾客品保部.工程部参与调查;展开其产品环境管理物质调查,调查时包含其产品已经不使用环境管理物质状况、对其供货商的管理和监督体系、供货商厂内环境管制体系等.
6.1.1.2 供货商在做自我评估时,应如实反应实际管制状况,将调查结果回馈给xx采购单位.
6.1.1.3 在确认各项调查结果均符合要求后,采购根据客户和实际要求将其纳入环保合格环保供货商的选择范围.
6.1.1.4 如出现以下情况,可不进行供货商调查:
a. 海外供货商;
b. 顾客指定供货商;
c. 供货商是贸易公司,调查贸易接收报告;
d. 其他供货商(如金额少.不定期供货的供货商);
6.1.2 选择:
6.1.2.1 采购单位应进行供货商调查合格后,鉴别其供货能力及质量是否达到环保要求(满足任一条款均可成为xx之环保合格供货商):
6.1.2.1.1 客户指定之供货商,且获得“SONY绿色伙伴”资格或其他环境物质论证无需办理供货商评鉴,待样品承认后即可视为环保合格供货商.
6.1.2.1.2 客户对产品环保没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以环保供货商为优先考虑.其次,供货商必须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系统认证,并能按xx公司要求签定《禁用物质保证书》,提供对应相关环境物质保证数据(ICP测试报告/MSDS/材质成份表 /材质证明等),方可成为合格环保供货商.
6.1.2.1.3 客户对产品环保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所选择之供货商必须满足环保要求.
6.1.2.1.3.1 为满足客户要求规定,“树脂、油墨、涂料、线材”四项材质的交货供货商必须
为SONY GP合格供货商.
6.1.2.1.4 经正式评监.综合总分在80分以上标准者则成为合格供货商;
6.1.2.1.5 经调查被承认之环保合格供货商必须登录在<<环保合格供货商名录>>上.
6.2 供货商管理:
6.2.1 样品承认:
6.2.1.1 工程单位对初步选定之原材料供应厂商提供材料规格要求(材料规格要求包含环境管理物质之要求,其数据源于客户产品.订货单位提供之原材料设计规格书/机构图等,以原材料规格要求中必须记载不使用本公司录色总品规定之1级环境管理物质,交与采购单位.其具体作业流程见附件《供货商样承认流程图》.
6.2.1.2 采购单位在要求供货商提供样品时应同时要求其提供零件承认书,内容含盖《环境管理物质不使用证明书(承认检定用)》、ICP检测报告、MSDS、材质成份表及材质证明等有效环境物质保证数据.
6.2.2 供应商稽核:
6.2.2.1 厂商稽核对象:零部件和副材料厂商.(取得SONY绿色伙伴认定资格可免除稽核)
6.2.2.2 稽核时机:
6.2.2.2.1 新开发供应厂商进入大批量交货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稽核;
6.2.2.2.2 依据《供货商环境管理系统稽核计划表》执行定期稽核,以确认供应厂商环境管理体系是否有保持;
6.2.2.2.3 环境管理物质重大异常发生后安排稽核.
6.2.2.3 依据标准:
6.2.2.3.1 绿色部品原材料中的环境管理物质管理规定(最新有效版)
6.2.2.3.2 其它国际环保法令法规的要求有关环境物质管理体制评价标准.
6.2.2.4 稽核前厂商辅导:
品保部将有关环境管理的信息和客户环境管理规定,必须迅速确实地以文本、或说明会倡导方式传达到各供应厂商,并辅导各供应厂商建立环境物质限用管理系统.
6.2.2.5 稽核方式:
6.2.2.5.1 实地稽核方式(适用于大陆地区厂商)
6.2.2.5.2 文件稽核方式(适用于海外厂商)
6.2.2.6 厂商稽核小组:
6.2.2.6.1 厂商稽核小组组长,由环境物质管理管理者代表担任;
6.2.2.6.2 厂商稽核小组副组长.由环境质量稽核组主管或品保部主管担任;
6.2.2.6.3 厂商稽核小组稽核员由稽核组长从品保/工程/采购/稽核室中的合格内稽员中指定;
6.2.2.7 实施稽核:
6.2.2.
7.1 环境物质管理委员会于每年年初制定《供货商环境管理系统稽核计划表》经环境管理代表核准后,由采购单位于稽核前一周通知各供应厂商.
6.2.2.
7.2 厂商稽核小组按计划的安排实施稽核,稽核记录于《供货商环境管理稽核表》.
6.2.2.
7.3 现场稽核结果由稽核组长于稽核结束后现场报告,并取得被稽核厂商之认可.
6.2.2.
7.4 不符合项的纠正:被稽核厂商针对稽核中不符合项采取相适应的纠正措施,填写《环境监查缺失改善报告》并附相关客观证据予xx环境物质管理委员会.
6.2.2.
7.5 厂商稽核小组(对应商稽核人员)负责对厂商环境稽核不符合项目纠正效果追踪确认直至结案.
6.2.2.8 品保部汇整厂商稽核结果交采购单位,此将成为该供货商是否可持续成为XX环保合格供应商之重要依据.
6.2.3 数据管理:
6.2.3.1《禁用物质保证书》──供货商每年提供一次(一般为正式确定交易后签定,到次年的对应时间为一年有效期限),由xx品保单位统一保存三年;
6.2.3.2《环境管理物质不使用证明书(承认检定用)》──供货商首次送样或材质变更所送样时提供,由xx工程单位保存最新版本(旧版作废后再保存三年以供查证);
6.2.3.3《环境管理物质不使用证明书(量产检定用)》──供货商每批交货均应提供至xxIQC,由品保单位统一保存三年;
6.2.3.4《ICP测试报告》──供货商首次送样、材质变更,以及xx特殊要求时提供,从测试日期开始计算,有效期为一年;
6.2.3.5《材质成份表》──xx有需求时提供,从制作日期开始计算,有效期为一年;
6.2.3.6《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xx有需求时提供,从制作日期开始计算,有效期为一年;
6.2.3.7《材质证明》──xx有需求时提供,从制作日期开始计算,有效期为一年.
6.2.3.8《供货商样品承认书》──由xx文管中心承办分发至工程/品保/采购/供货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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