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排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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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排名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提升人力资源效能,健全激励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1、公开性原则:使被排名者了解排名程序、排名方法、排名内容、排名周期等,提高排名过程的透明度。
2、客观性原则:排名指标尽可能量化,用事实说话,避免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3、公平性原则:在制定排名标准时,做到不同的单位之间起点公平,排名过程中做到程序公平。
4、发展性原则:通过排名管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各单位发现不足,通过约束与竞争作用,促进单位不断提升管理与工作能力,达到个人及团队的共同发展。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团队排名,是指根据业绩和团队发展指标按月度进行考核得分,并根据分数进行排序,分为经营单位排名和职能服务单位排名两类。
第四条职责
1、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与完善团队排名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单位排名管理工作,收集信息、统计数据、排名计算、结果公布和应用。
2、集团各职能部门负责依据本办法提供各类信息。
3、集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负责按目标责任书的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并根据排名结果分析原因、查漏补缺,及时改正问题。
第五条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每个自然月为一个周期,次月20日前公布排名结果。
第六条经营单位排名计算规则
第七条职能服务单位排名计算规则
第八条信息收集
1、每月8日,集团人力资源部将《单位排名信息收集表》发至相关部门。
2、每月10日,相关部门准确填写后,将《团队排名信息收集表》报至人力资源部。
第九条数据审核
每月14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相关部门提报的数据。
第十条排名计算
每月16日,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排名。
第十一条结果公布
每月20日,集团人力资源部公布排名结果。
第十二条结果应用
1、排名情况将作为年度先进评比的依据之一。
2、排名结果在月刊、微信公众号公布。
3、排名第一的单位荣获“流动红旗”并进行现金奖励。
4、倒数第一的单位给予“流动黄旗”并全员通报。
5、对连续三次获得“流动黄旗”的,直接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