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合集下载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2. 基本要求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3.1 初级
3.2 中级
| 3.3 高级
3.4 技师
3.5 高级技师
4. 比重表4.1 理论知识
注:中级以上“劳动保护与安全文明生产”与“材料选用”模块内容按初级标准考核;高级以上“工具、量具及仪器、仪表”模块内容按中级标准考核;高级技师“管理”模块内容按技师标准考核。

4.2 技能操作
注:中级以上“劳动保护与安全文明生产”与“材料选用”模块内容按初级标准考核;高级以上“工具、量具及仪器、仪表”模块内容按中级标准考核;高级技师“管理”模块内容按技师标准考核。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部分工种【模板】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部分工种【模板】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部分工种兴山县职业技能鉴定所2011年10月目录一、五个等级 (6)1.锅炉设备安装工 (6)2.装饰美工 (6)3.电气设备安装工 (6)4.常用电机检修工 (6)5.变电设备安装工 (7)6.变配电室值班电工 (7)7.锅炉设备装配工 (7)8.电机装配工 (7)9.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8)10.摩托车维修工 (8)11.音响调音员 (8)12.化学检验工 (9)13.井下作业工 (9)14.沼气生产工 (9)15.管工 (9)16.精制盐工 (10)17.聚苯乙烯生产工 (10)18.白酒酿造工 (10)19.机械设备安装工 (10)20.农机修理工 (11)21.录音师 (11)22.美甲师 (11)23.水泥生产制造工 (12)24.蔬菜园艺工 (12)25.兽医化验师 (12)27.美容师 (13)28.变压器、互感器装配工 (13)29.艺术化妆师 (13)30.气体净化工 (13)31.化工工艺试验工 (14)32.化工总控工 (14)33.硫酸生产工 (14)34.汽车修理工 (14)35.化工仪表维修工 (14)36.粮油购销员 (15)37.粮油保管员 (15)38.中式烹调师 (15)39.保安员 (15)40.摄影师 (16)41.眼镜验光员 (16)42.变电站值班员 (16)43.水电自动装置检修工 (16)44.继电保护员 (17)45.装表接电工 (17)46.洗衣师 (17)47.炉前工 (17)48.餐厅服务员 (18)49.美发师 (18)50.家用电子产品修理工 (18)51.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19)52.车工 (19)53.焊工 (19)54.工具钳工 (19)55.机修钳工 (20)57.水土保持治理工 (20)58.中式面点师 (20)59.水文勘测工 (21)60.无机化学反应工 (21)61.造林更新工 (21)二、四个等级 (21)1.锅炉操作工 (21)2.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22)3.农副土特产品收购员 (22)4.菌类园艺工 (22)5.汽车驾驶员 (22)6.养老护理员 (22)7.话务员 (23)8.项目管理师 (23)9.砌筑工 (23)10.钢筋工 (23)11.防水工 (24)12.手工木工 (24)13.起重工 (24)14.林木种苗工 (24)15.小型家用电器装配工 (24)16.电网调度自动化维护员 (25)17.农网配电营业工 (25)18.水泥中央控制室操作员 (25)19.木材检验师 (25)20.蒸发工 (26)21.蒸馏工 (26)22.萃取工 (26)23.吸收工 (26)25.无线电调试工 (27)26.保健按摩师 (27)27.工程测量员 (27)28.眼镜定配工 (28)29.集控值班员 (28)30.抄表核算收费员 (28)31.汽车运输调度员 (28)32.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 (28)33.压路机操作工 (29)34.修脚师 (29)35.出版物发行员 (29)36.营业员 (29)37.装载机司机 (29)38.干燥工 (30)39.客车检车员 (30)40.社会工作者 (30)三、三个等级 (31)1.珠宝首饰营业员 (30)2.用户通信终端销售员 (30)3.组合机床操作工 (31)4.中药购销员 (31)5.医药商品购销员 (31)6.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31)7.室内装饰设计员 (32)8.混凝土工 (32)9.架子工 (32)10.盐斤收放保管工 (32)11.广告设计师 (32)12.物业管理员 (33)14.运行方式员 (33)15.用电客户受理员 (33)16.拖拉机驾驶员 (34)17.车站值班员 (34)18.家政服务员 (34)19.护林员 (34)20.市场管理员 (35)21.公路重油沥青操作工 (35)22.计算机操作员 (35)23.煤粉工 (35)24.厨政管理师 (35)25.前厅服务员 (36)26.客房服务员 (36)27.保育员 (36)28.沥青工 (36)29. 汽车客运服务员 (37)四、两个等级 (38)1.通讯设备检验员 (38)2.热力网值班员 (38)五、一个等级 (38)1.劳动保障协理员 (38)2.营造林工程监理员 (39)一、五个等级1.锅炉设备安装工职业定义:从事锅炉钢架、锅炉受热面、辅机安装、检查及设备保温的人员。

电气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气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气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 电气设备安装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机具、检测仪器对电气设备、装置进行安装、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的识图及掌握技术资料的能力;有一定的分析、判断、推理和应用计算能力;有一定的形体知觉和空间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应具备电气设备及相关装置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电气设备安装知识和操作技能,并有一定的培训教学经验。

(1)培训初级、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电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电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较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

(4)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4年以上或具有电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

1.7.3 培训场地设备(1)有可容纳30人以上的电气专业教室,室内配备各种电气设备模型、挂图、演示板等必要的教学仪器。

(2)有电气基本操作技能的训练场所和用于电气设备安装工艺训练的场所。

(3)有可用于拆装的模拟电气设备,有用于电气设备安装的常用设备、仪器、工具、材料等。

(4)可选用有变配电、电动机、照明装置、电梯等电气设备安装的施工工地(可变动)。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低压电器装配工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 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以及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测试仪表和工具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常用电机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

常用电机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

常用电机检修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常用电机检修工。

1.2 职业定义从事电机及电器修配、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识图及掌握技术资料的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身体平衡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应用计算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应具备常用电机及电器设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拆卸和安装知识、检修操作技能、试验技能和一定的培训教学经验。

(1)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电机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电机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技师的培训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电机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较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

(4)高级技师的培训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4年以上或具有电机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

1.7.3 培训场地设备(1)有可容纳30人以上的电机专业教室,室内配备电机、电器设备的模型或实物、挂图、演示板等必要的教学仪器。

(2)有基本操作技能训练教学,有用于电机、电器设备检修工艺训练的厂房和设备组合场;有可用于拆装的电机、电器;有用于电机检修的常用设备、仪器、工具、材料等。

(3)有可用于修复后的电机进行试验的实验室。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完整版)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完整版)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以及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测试仪表和工具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电气设备安装工职业标准(最新整理)

电气设备安装工职业标准(最新整理)

电气设备安装工职业标准1.1 职业名称 电气设备安装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机具、检测仪器对电气设备、装置进行安装、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的识图及掌握技术资料的能力;有一定的分析、判断、推理和应用计算能力;有一定的形体知觉和空间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应具备电气设备及相关装置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电气设备安装知识和操作技能,并有一定的培训教学经验。

(1)培训初级、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电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电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较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

(4)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4年以上或具有电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

1.7.3 培训场地设备(1)有可容纳30人以上的电气专业教室,室内配备各种电气设备模型、挂图、演示板等必要的教学仪器。

(2)有电气基本操作技能的训练场所和用于电气设备安装工艺训练的场所。

(3)有可用于拆装的模拟电气设备,有用于电气设备安装的常用设备、仪器、工具、材料等。

(4)可选用有变配电、电动机、照明装置、电梯等电气设备安装的施工工地(可变动)。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1 职业名称上下压电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上下压电气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培训要求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以及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测试仪表和工具的实践场所。

鉴定要求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 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以及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测试仪表和工具的实践场所。

鉴定要求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电气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气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气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1 概述。

1.1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2 鉴定要求: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3 申报条件(初级和高级技师略)1.3.1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1.3.2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3.3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1.4基础知识1.4.1识绘图知识(1)识图、绘图基本知识。

(2)电气一次系统图。

(3)电气二次接线图、原理图。

(4)电气平面布置图。

(5)照明供电平面图、系统图。

(6)建筑结构图。

(7)机械零件图和装配图。

电气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气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气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电气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联合颁布的,主要旨在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的技术要求、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荣誉感。

电气设备安装是工业生产的重要环节,在实际生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职业标准的出台是十分必要的。

一、职业标准的工作范围电气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是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工业产品生产标准、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标准规定等,对电气设备安装工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二、职业标准的工作目标1、规范职业技能,提高职业素质职业标准规定电气设备安装工需要具备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团队协作能力和独立创新等方面的要求,明确了安装工的职责和职业素质,提高了安装工的职业技能水平。

2、减少安全生产事故职业标准明确了安装工的安全操作要求,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保证了设备安装过程中的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保证设备技术性能职业标准规定了严格的技术要求,包括设备安装、调试、验证和设备的操作维护等,保障了设备技术性能的稳定,提高了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效率。

三、职业标准的主要内容1、职业技能能力职业标准在该项中规定电气设备安装工人员必须具备的技能项目,如安全作业规定、电器基础知识、设备组装、设备调试等。

2、职业素质要求职业标准中规定了电气设备安装工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素质要求,如责任心、创新精神、沟通协作能力等。

3、安全保障职业标准明确了设备安装过程中必须注意的安全保障方面的要求,如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现场卫生等。

4、质量监控职业标准中规定了设备安装过程中的质量监控、验收等方面的要求,以保障设备的质量。

四、职业标准的实施为了确保职业标准的落实和贯彻,国家对其实施进行了安排和指导。

不断完善职业标准,及时更新和修改职业标准,提高安装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为国内电气设备安装事业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电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是指在中国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中,针对电机装配工职业制定的标准。

具体来说,电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包括了以下方面的内容:
1. 职业能力要求:对电机装配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进行详细说明,包括机械知识、电气知识、装配技能等方面。

2. 职业素质要求:对电机装配工的职业道德、职业自律、职业意识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规定,以确保他们能够在工作中遵守规章制度,保证工作质量和安全。

3. 基本工作要求:对电机装配工日常工作中需要完成的基本任务进行规定,包括对电机进行装配、调试、维护等工作。

4. 工作环境要求:对电机装配工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要求进行规定,确保他们的工作环境符合健康和安全的要求。

5. 工作技能要求:对电机装配工在工作中需要掌握的各种技能和操作方法进行详细说明,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

以上是电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由中国
职业技能评价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电机装配工的职业行为,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从而满足社会对电机装配工的专业需求。

电机装配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电机装配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电机装配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机装配工作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电机装配工作人员,电机装配工作的安全防护、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等要求。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三条电机装配工作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接受安全培训。

第四条电机装配工作必须具备合法的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佩戴工作证。

第五条电机装配工作场所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基本的安全设施完备有效,如防火设备、安全疏散通道等。

第六条电机装配工作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三章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第七条电机装配工作人员在进行具体工作之前,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在装配电机时,工人必须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并确保穿戴合适、无破损。

第九条在操作易滑动、易切割等工具时,电机装配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并确保其良好的防滑性能。

第十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时,电机装配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并保持良好的安全系数。

第四章电机装配作业第十一条电机装配工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工人进行,不得由未培训、不具备相关技能的人员进行。

第十二条在电机装配过程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擅自操作或违规操作。

第十三条电机装配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合格的工具和设备,并定期检验、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电机装配工作人员在装配电机时,必须做好电机支撑稳定,严禁单人操作中重物。

第十五条电机装配工作必须根据操作步骤进行,严禁插拔不当或乱动电机零部件。

第十六条电机装配工作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接线,严禁出现电路接错线或短路等情况。

第五章紧急处理措施第十七条遇到突发情况时,电机装配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向上级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在发生火灾时,电机装配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启动灭火器进行初期灭火,并进行疏散。

第十九条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电机装配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报警,并保持现场安全,协助交通警察处理。

电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机装配工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电机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使用工具、量具、仪器仪表和工艺装备,进行电机零部件和总成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计算能力和空间感、形体知觉和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电机装配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完成装配所需要的工件、工具、夹具、量具、仪器和辅助设备。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国家职业规范标准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国家职业规范标准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使用工具、仪器、仪表和工艺装备,对电工仪表、交直流仪器等电工仪器仪表进行组合装配及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准确的分析和推理判断能力;身体健康,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准确协凋;具有一定的应用计算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和高级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应具备电工仪器仪表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理论知识、装配工艺知识,仪器仪表装配操作技能、生产实践经验和一定的培训教学经验。

培训初、中级工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培训高级工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较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4年以上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较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

1.7.3 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的电工仪器仪表装调设备和工具的技能训练场所。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者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电气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气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气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 电气设备安装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机具、检测仪器对电气设备、装置进行安装、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的识图及掌握技术资料的能力;有一定的分析、判断、推理和应用计算能力;有一定的形体知觉和空间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应具备电气设备及相关装置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电气设备安装知识和操作技能,并有一定的培训教学经验。

(1)培训初级、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电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电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较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

(4)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4年以上或具有电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

1.7.3 培训场地设备(1)有可容纳30人以上的电气专业教室,室内配备各种电气设备模型、挂图、演示板等必要的教学仪器。

(2)有电气基本操作技能的训练场所和用于电气设备安装工艺训练的场所。

(3)有可用于拆装的模拟电气设备,有用于电气设备安装的常用设备、仪器、工具、材料等。

(4)可选用有变配电、电动机、照明装置、电梯等电气设备安装的施工工地(可变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1.1 职业名称
电机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工具、量具、仪器仪表和工艺装备,进行电机零部件和总成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时间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3.1
3
3.3
3.4
3.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