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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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不良反应陈说制度之阿布丰王创作
1.预防接种实施单元要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监测系统,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挂号、陈说与调查处置.
2.接种前应严格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症.
3.陈说人
实施预防接种的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
疗保健机构工作人员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陈说的责任陈说人.
4.陈说种类
4.1 预防接种后,无其它原因体温≥38.5℃或主诉临床症状超越
24小时.
4.2 预防接种后引起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事故.
4.3 下列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预防接种后24小时内发生:
①急性过敏反应
②过敏反应
③继续3小时以上无法抚慰尖叫
(2)预防接种后5天内发生
①严重局部反应
②脓毒病
③注射部位脓肿(细菌性/无菌性)
(3)预防接种后15天内发生
①癫痫发作
②脑病
③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
④过敏性紫癜
(4)预防接种后3个月内发生
①急性缓和性麻痹(脊灰疫苗接种后4~30天,接触服苗者4~75天)
②臂神经炎(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后2~28天,呈现臂/肩部
神经功能异常,无其他神经系统受累)
③血小板减少(接种麻疹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后
15~35天,招致青肿和/或出血,血小板计数<5×104/ml)
(5)卡介苗接种后1~12个月内发生
①淋凑趣炎(包括化脓性淋凑趣炎)
②播散性卡介苗感染
③骨炎/骨髓炎
5.陈说内容
受种者姓名、性别、出身日期、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
种者、接种时间、呈现反应时间、反应或事故类型、发生反应或
事故的可能原因、初步诊断和诊断单元、转归.
6.陈说时限、法式和形式
6.1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由接种单元处置和作好调查挂号,24
小时内上报区疾控中心,每月汇总后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报表.
6.2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时应及时开展救治,城镇在6小时内、农村在12小时内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陈说.
6.3 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反应引起的死亡病例、群体性反应或
严重事故时:
(1)接种单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卫生局、区药监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陈说.
(2)区卫生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陈说经初法式查核实后,立即向区政府和苏州市卫生局和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陈说. 6.4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确诊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要作
好挂号,并按期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陈说.
6.5 预防接种引起的异常反应或事故,必需由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确认,任何医疗单元或个人均不得出具相关的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