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发行人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发行人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
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证券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16.01.22
【实施日期】2016.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发行人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
为做好公司债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38号准则》”)、《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年报补充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企业债存续期监管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发行人(以下合称“发行人”)应当按照《38号准则》、《年报补充规定》、《企业债存续期监管通知》、《上市规则》及本通知的相关
规定,做好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