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专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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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建设一支掌握油气储运及相关业务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技术专家的选聘、考核、调整及其后备人才的培养等各项工作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技术专家
本办法中的技术专家,是指公司范围内专业理论知识比较雄厚、实践经验丰富、了解本学科前沿、具有较高知名度、在石油储运等相关专业技术领域中具有权威性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
4 职责
4.1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人事处)
4.1.1 负责技术专家队伍建设的管理;
4.1.2 负责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候选人;
4.1.3 负责技术专家岗位设置和选聘、考核、调整及其后备人才的培养。
4.2 所属各单位
4.2.1 负责对本单位符合技术专家选聘条件人员的推荐;
4.2.2 负责组织本单位技术专家的任职考核。
5 管理内容
5.1 技术专家选聘管理
5.1.1 选拔范围
a) 具有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石油事业,遵纪守法,学风朴实严谨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b) 在石油管道储运工艺、通信与电气、仪表及自动化控制、信息技术、计量管理等专业技术领域起主要作用、有明确研究方向和独到学术见解的专业技术人员。
c) 未担任处级及以上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
5.1.2 技术专家选拔条件
具有与所从事工作相同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够作为公司级及以上重大生产、科研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解决生产、科研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和技术创新的能力,能够组织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撰写过高水平的论文、论著,同时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可作为技术专家候选人。
a) 承担公司级及以上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担任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组长,从事核心技术研发并取得重大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自治区科技进步奖、集团公司技术创新奖二等奖及以上级别奖项的主要贡献者,或
者获得两项公司级技术创新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排名在前五名)。
b) 参加过国家、集团公司或公司的重大工程或科研项目并做出突出贡献者,或在制定公司生产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方案及在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等工作中,为生产运行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或提出重大技术改革措施,经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经济效益者。
c) 在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国内先进科技成果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在技术改造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地位,在管道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关键技术组织者。
5.1.3 技术专家选聘程序
技术专家的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考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5.1.3.1 推荐候选人
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根据公司公布的技术专家岗位设置和选聘条件推荐、个人自荐、同行专家举荐,并将推荐的参评人员相关材料《技术专家推荐表》、《技术专家登记表》一式3份,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或足以证明其水平的鉴定、评价材料复印件,有代表性的成果、论文和论著)报公司人事处。
5.1.3.2 资格审查
公司人事处对各部门、单位推荐的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会同公司科研成果管理部门对成果资料、获奖证书等进行确认,合格后即确定为候选人。
5.1.3.3 评委会评审
a) 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由专业技术专家组成。
b) 召开评审委员会,由候选人进行述职答辩或直接由专业评议组以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业绩、贡献为主的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实行一次性无记名投票,票数超过评委会人数三分之二为通过。
评议结果产生后,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
5.1.3.4 公司审定
将评委会评审结果报公司审定。
5.1.3.5 公示
将经公司审定的评审结果及有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1.3.6 公布结果
最终确定公司技术专家,并行文聘任。
5.2 技术专家管理
5.2.1 建立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公司总经理或被其授权的委托人与受聘的技术专家签订聘任协议,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聘任协议应明确规定受聘人的聘期、岗位职责、任期目标、工作任务、岗位待遇、违约责任,以及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条款。
5.2.2 技术专家在管理期内须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a) 负责指导或承担公司级以上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工作,承担生产或科研中前瞻性重点课题和难点问题的研究,解决其中的关键性技术
难题。
b) 负责提供技术咨询,负责公司重大科技攻关。
c) 参与国内外先进技术经验的交流和引进,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的理论和经验。
d) 负责培养本专业技术的后备人才。
5.2.3 技术专家考核管理
5.2.3.1 根据聘任协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公司与各部门、单位共同对技术专家实施任职考核。
重点考核其科技创新能力和课题(项目)的完成情况、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和任务完成情况。
5.2.3.2 建立技术专家考绩档案和信息库,对其学识的提高、业绩贡献以及政治表现做出公正评价。
考绩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司人事处和所在部门、单位存档。
5.2.3.3 在考核的基础上,对技术专家队伍实行动态管理。
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仍不适应岗位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对取得突出贡献的专家要及时进行表彰。
5.2.4 技术专家培训与学术交流管理
针对业务专长和工作需要,有计划地选派技术专家到国内外有关院校和研究机构深造、学术交流和考察,从而不断改善知识结构、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5.2.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直接调整出技术专家队伍:
a) 因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b)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c) 有弄虚作假、谎报工作业绩、剽窃他人成果及其它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
d) 因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e)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f) 其它不能胜任专家岗位工作的;
g) 因工作需要被聘任到其它管理、技术岗位或中层及以上领导岗位上的。
5.2.6 公司从技术专家中推荐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候选人。
5.3 技术专家待遇
公司实行技术专家津贴制度。
技术专家按3000元/月计发技术专家津贴。
6 流程
暂无
7 相关文件
7.1 相关的公司体系文件
7.2 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依据性文件
8 记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