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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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材料价格调整

建筑工程材料价格调整

建筑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建筑工程的进展离不开各种各样的材料,而这些材料的价格调整对于工程的预算和顺利进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讨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的调整原因、方式以及对工程的影响。

一、调整原因材料价格调整的原因有多方面因素影响。

首先,市场供需关系是决定材料价格波动的主要因素之一。

随着建筑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市场上材料的需求也会相应增加或减少,从而影响到价格。

此外,原材料的供应稳定性也会影响价格,如天灾、战争等因素可能导致供应不稳定,使价格发生变动。

还有劳动力成本、能源价格、税收政策等因素也会对材料价格造成影响。

二、调整方式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的调整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合同约定价格,二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协商调整。

1. 合同约定价格在建筑工程项目启动之前,业主、承包商以及供应商之间通常会签订合同,其中包含了建筑材料的价格约定。

合同约定价格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价格的波动对工程造成的不利影响。

但是,如果在合同期内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原定价格可能无法适应实际情况,需要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调整。

2. 市场协商调整在市场价格波动较为剧烈的情况下,合同约定价格可能无法适应实际情况,此时可以通过市场协商进行价格调整。

市场协商调整需要各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

通常情况下,业主、承包商和供应商会就调整的必要性以及调整的幅度进行讨论,并通过协商达成一项新的价格约定。

三、对工程的影响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的调整对工程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价格上涨可能导致项目成本超预算,需要重新评估资金筹措方式,或者在原有预算基础上继续筹集资金,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此外,价格上涨还可能导致项目进度延误,因为供应商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可能会推迟供货时间。

不仅如此,价格上涨还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受到影响,因为承包商可能会为了节约成本而降低材料的质量。

相反,价格下降对于项目来说可能是一个利好。

它可以节约成本,使项目更具竞争力。

但是,价格下降也可能导致供应商降低产品质量,以维持其利润。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一、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期在六个月以内,原则上不会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

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应考虑建筑材料价格的风险因素,及时了解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增强防范意识和预测能力。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价格调整的规定。

二、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期在六个月以上,在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的涨落所产生的价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主要建筑材料的调价项目包括钢材(钢制品)、水泥、砼制品(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沥青、柴油和人工费。

四、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办法:1.材料价格调整事项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2.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以调整材料价格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各方承担风险范围、幅度和调整办法,并依据同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投标报价的基准价格。

3.可调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幅度约定为基准价的±5%。

对比材料采购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从工程投标截止日到工程竣工期间波动幅度在基准价±5%以内的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上涨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上的价差(如报价高于基准价的,高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下跌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外的价差(如报价低于基准价的,低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4.施工期内,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的数量及日期应通过监理审核,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后报发包人审批,以此作为材料价格调整的依据。

对于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且无法核定材料采购数量及日期的工程项目,材料价格调整办法是:依据投标有效期当月《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可调材料的基准价格,测算施工期内各月材料信息价的平均增减幅度,如测算幅度超过基准价的±5%,调整超过基准价±5%的部分,调增调减的办法同第3条。

工程材料价调整方法举例

工程材料价调整方法举例

工程材料价调整方法举例工程材料的价格调整是指根据市场需求和供应情况,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的一种方式。

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列举10种工程材料的价格调整方法。

1. 市场供需调整:根据市场供需关系,调整工程材料的价格。

当市场需求大于供应时,材料价格会上涨;当供应超过需求时,材料价格会下降。

例如,建筑行业在繁忙的季节中,需求增加,导致材料价格上涨。

2. 原材料价格波动:工程材料的价格受原材料价格的影响。

当原材料价格上涨时,工程材料的价格也会相应上涨;反之,原材料价格下跌时,工程材料的价格也会下跌。

例如,钢铁是建筑行业的重要原材料,当钢铁价格上涨时,建筑材料价格也会上涨。

3. 人工成本调整:工程材料的价格也与人工成本有关。

当人工成本上涨时,工程材料的价格也会相应上涨;反之,人工成本下降时,工程材料的价格也会下降。

例如,建筑行业中的劳动力成本是一个重要因素,当劳动力成本上涨时,建筑材料价格也会上涨。

4. 运输成本调整:工程材料的价格还与运输成本有关。

当运输成本上涨时,工程材料的价格也会相应上涨;反之,运输成本下降时,工程材料的价格也会下降。

例如,建筑材料需要从生产地运输到工地,运输成本的上涨会增加工程材料的价格。

5. 外部环境因素调整:工程材料的价格还受到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

例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国际贸易关系等因素都可能导致工程材料价格的波动。

例如,当国家政策鼓励使用环保材料时,环保材料的价格可能会下降;反之,当政策限制某种材料的使用时,该材料的价格可能会上涨。

6. 季节性调整:某些工程材料的价格还会因季节性需求的变化而调整。

例如,建筑行业在冬季需求较低,建筑材料的价格也会相应下降;而在夏季需求较高时,建筑材料的价格可能会上涨。

7. 品牌影响调整:一些知名品牌的工程材料价格通常较高,而一些普通品牌的价格相对较低。

这是因为知名品牌的工程材料在质量、技术、服务等方面有一定的优势,因此价格相对较高。

反之,普通品牌的工程材料价格相对较低。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不断推进,工程材料价格调整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规范工程材料价格的调整,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下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一、价格调整的依据。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应当依据市场价格变动、成本变化、政策调整等因素,充分考虑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动的合理性。

二、价格调整的程序。

1. 建立健全价格调整申请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主管部门应当对价格调整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材料价格变动的合理性,并依法依规进行审批。

3. 审批通过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向相关供货单位提出价格调整通知,明确调整后的价格和生效时间。

三、价格调整的原则。

1. 合理性原则,价格调整应当合理、公平、合法,不得损害供货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2. 公开透明原则,价格调整的程序应当公开透明,相关资料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 稳定性原则,价格调整应当稳定有序,避免频繁调整对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造成不利影响。

四、价格调整的监督和管理。

1. 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价格调整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价格调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加强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价格调整的依据、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了解市场价格变动和政策调整的情况,做好价格调整的应对工作。

五、价格调整的宣传和培训。

1. 加强价格调整政策的宣传,提高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对价格调整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2. 组织价格调整政策的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价格调整程序和原则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六、价格调整的效果评估。

1. 定期对价格调整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不断完善价格调整的制度和机制。

2. 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价格调整的顺利进行。

七、价格调整的法律责任。

对违反价格调整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保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工程合同价格如何调整

工程合同价格如何调整

工程合同价格如何调整一、价格调整的原则价格调整应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当遇到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劳动力成本显著变化或国家政策调整等情形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进行合理调整。

二、价格调整的条件1. 材料成本变动:若主要材料的市场价格与签订合同时相比,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5%,则可启动价格调整程序。

2. 人工成本变动: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或者行业内平均人工成本上涨或下降超过3%,应予以调整。

3. 法规政策调整: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导致成本增加或减少,双方应根据具体影响协商调整合同价格。

三、价格调整的程序1. 提出申请:当满足价格调整条件时,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确认:发包方应在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予答复。

如有异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

3. 签署补充协议:一旦双方就价格调整达成一致,应签署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价格及生效日期。

四、价格调整的计算方法价格调整的具体数额应通过以下公式计算:调整后价格 = 原合同价格 ± (原材料价格变化比例 × 原材料占比 + 人工成本变化比例 × 人工成本占比) × 合同总额其中,原材料价格变化比例和人工成本变化比例应以合同签订时的基数为准。

五、其他事项1. 价格调整不得降低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

2. 除本条款约定的情形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3.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价格,所有调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六、争议解决如双方在价格调整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程材料差价调整方案

工程材料差价调整方案

工程材料差价调整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投资力度加大,建筑施工行业一直保持着稳定增长。

然而,受国际原材料价格波动、国内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工程材料的价格也出现了较大的波动,而工程材料的价格波动对于工程施工的成本和工期有着直接的影响。

因此,为了保障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有必要对工程材料的差价进行调整。

二、调整原则1.依法合规:调整工程材料差价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程序和规定有着明确的条款依据。

2.公开透明:对工程材料差价调整方案应尽可能公开透明,使相关利益方可以了解到价格调整的原因和过程,提高行业和社会的信任度。

3.合理合理:工程材料差价的调整应该合理合法,考虑到市场供求关系、成本变化等因素,使其真实反映市场变化,避免出现过度行政干预和涨价过快的情况。

三、调整范围1. 建筑材料类:如钢材、水泥、砂石等常用建筑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需要对其差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2. 机电设备类:如输配电设备、空调设备等,受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和国内市场需求影响较大,也需要进行差价调整。

3. 其他材料类:如管道、防腐材料、绝缘材料等常用的建筑装饰及辅助材料,也应考虑进行差价调整。

四、调整流程1. 价格监测:建立健全的价格监测系统,定期对工程材料价格进行监测和分析,发现价格波动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2. 调查研究:对于价格波动较大的工程材料,应建立专门的调研小组,进行现场调研和市场调查,了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价格波动。

3. 评审决策:对于价格波动明显的工程材料,应由相关专家和利益方进行评审,作出相应的差价调整决策,确保调整方案合理合法。

4. 公告公示:对于进行差价调整的工程材料,应当及时公示给相关利益方,做好价格调整的前期准备工作。

五、调整措施1. 价格政策调整:根据市场的变化,对工程材料的价格政策进行适时调整,使其更好地与市场供需匹配。

2. 资源整合优化:通过资源整合与优化的手段,降低工程材料的生产成本,避免过度涨价导致工程成本过高。

工程合同材料价差调整规定

工程合同材料价差调整规定

工程合同材料价差调整规定一、材料价差调整的基本原则1. 材料价差调整应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2. 材料价差调整应以合同约定的基准价格为依据,超出或低于该价格的部分按约定比例进行调整。

3. 材料价差调整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强制性标准。

二、材料价差调整的范围1. 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砂石、木材等主要建筑材料。

2. 调整范围应明确列出,非范围内的材料价格波动不予调整。

三、材料价差调整的计算方法1. 材料价差调整金额=(实际采购价格-基准价格)×实际使用数量。

2. 实际采购价格应基于有效票据或其他双方认可的证明材料确定。

3. 若实际采购价格低于基准价格,应按相同方法计算节约部分,并相应减少合同总价。

四、材料价差调整的申请与确认1. 承包方应在材料采购完成后的一定时间内,向发包方提交价差调整申请。

2. 申请应包括详细的材料购买发票、价格证明、数量证明等相关文件。

3. 发包方收到申请后,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与承包方协商一致后确认调整金额。

五、材料价差调整的责任与义务1. 承包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价格信息真实、准确,不得虚报价格。

2. 发包方应及时审核并确认材料价差调整申请,避免影响工程进度。

3.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因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的争议。

六、其他相关事项1. 材料价差调整的具体操作流程、时间节点等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2. 若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协商调整基准价格。

3. 本条款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工程材料采购合同中调价

工程材料采购合同中调价

工程材料采购合同中调价第一条调价原则1. 本合同所涉及的材料价格,基于签约当日的市场行情确定。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市场显著波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材料成本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一致后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条调价条件2. 当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可启动调价程序:- 国家或地方政府关于材料生产、销售的税收政策、环保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签订时的±5%;- 其他经双方认定的重大影响因素出现。

第三条调价程序3. 甲方应在发现符合调价条件的情形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调价申请。

4. 乙方在接到调价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应对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甲方进行协商。

5. 双方应在协商开始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价协议。

第四条调价计算方法6. 调价的具体金额应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新价格 = 原合同价格 ± 调价幅度 × 材料费用其中,“调价幅度”是指因市场波动等因素导致的材料单价变化百分比。

第五条调价限制7. 调价幅度每年不得超过两次,且每次调价幅度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8. 若市场价格回归至调价前水平,则已执行的调价自动失效,恢复到原合同价格。

第六条其他条款9. 除本条款规定的调价情况外,合同价格不得随意变更。

10. 本调价条款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释。

第七条生效与终止11. 本调价条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12. 如果合同提前终止,已经生效的调价仍然有效,但未执行的调价不再执行。

工程材料报价调整方案

工程材料报价调整方案

工程材料报价调整方案一、引言随着国内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工程材料的需求日益增加。

然而,近年来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以及市场竞争的激烈,使得工程材料报价越来越具有挑战性。

因此,对工程材料报价进行调整成为建筑企业不可避免的问题。

本文将针对工程材料报价调整提出一些具体的方案和建议,以期为企业提供参考。

二、调整原因分析1. 原材料价格上涨随着国内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对各类建筑材料的需求逐年递增,而原材料价格也随之上涨。

例如,水泥、钢材、沥青等建筑材料的价格一直处于高位,这直接影响着工程材料的成本。

因此,必须对工程材料报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2. 劳动力成本增加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工人的人工成本也逐年上涨。

建筑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因此人工成本的增加也是工程材料报价调整的原因之一。

3. 市场竞争加剧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各家建筑企业之间为了争取订单,往往会以低价竞标。

这导致了工程材料的价格居高不下,企业利润空间受到挤压。

因此,企业也需要对工程材料报价进行调整,以维持健康的发展。

三、调整方案1. 根据成本核算进行报价在制定工程材料报价时,要根据实际成本进行合理核算,确保报价符合实际情况。

对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运输费用、人工成本等进行综合考量,以确保报价的合理性和竞争力。

2. 合理利润预期在确定工程材料报价时,要考虑到企业的合理利润。

不能为了争取订单而不顾成本和利润,这会对企业的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要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利润预期。

3. 采取差异化定价策略在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采取差异化定价策略,即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和项目进行不同的报价。

对于长期合作客户和大型项目,可以给予一定优惠,以稳定订单量和客户关系。

对于新客户和小型项目,则可以进行正常报价。

4. 结合政策进行报价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行业规定,结合对工程材料报价进行合理调整。

如针对环保型建筑,可以结合政府相关政策,给予一定的补贴或优惠报价。

工程合同关于材料调价

工程合同关于材料调价

工程合同关于材料调价第一条:调价原则1. 本合同所涉及材料的价格调整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不受不合理影响。

2. 材料价格调整应基于权威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指数或官方统计数据进行。

3. 调价应充分考虑材料成本变动的实际情况,以及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

第二条:调价条件1. 若在合同执行期间,主要材料的市场价格与合同约定价格相比波动幅度超过±5%,则可启动调价机制。

2. 调价申请应由承包方提出,并在价格变动后的一个月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给发包方审核。

3. 发包方应在收到调价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调价。

第三条:调价程序1. 承包方应提供书面的调价申请,并附上有效的市场价格证明文件。

2. 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3. 双方应根据调价结果协商确定新的材料价格,并签署书面的调价协议。

第四条:调价计算1. 材料调价金额计算公式为:调价金额 =(实际采购价格 - 合同约定价格)× 材料用量。

2. 若多项材料价格发生变动,应分别计算每项材料的调价金额,并汇总得出总的调价金额。

3. 调价金额应在下一个支付周期中予以结算。

第五条:其他事项1. 除材料价格外,其他费用如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不在本次调价范围内。

2. 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确保调价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3. 任何因调价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第六条:生效与修订1. 本调价条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 本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特点进行调整。

在签订合同时,建议由专业法律人士参与,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明确的调价条款,可以有效避免因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争议,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工程合同价格调整方式

工程合同价格调整方式

工程合同价格调整方式一、基本原则在工程合同中,价格调整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任何价格调整都应以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条件为基础,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执行。

二、价格调整条件1. 当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出现重大经济政策变化、税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事件,对工程成本产生实质性影响时,可启动价格调整程序。

2. 若市场价格指数(如建筑材料、人工费用等)发生显著变动,超出合同约定的浮动范围,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进行调整。

3. 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双方认可的特殊情况导致原合同价款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时,也可进行价格调整。

三、价格调整方法1. 固定比例调整法: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系数,按照一定比例上调或下调合同价款。

2. 综合单价调整法:针对具体变化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照市场行情重新核算单价,并据此调整总价。

3. 材料价差调整法:对于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可根据实际购买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进行调整。

4. 费用补偿法:对于增加的工作内容或额外投入,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

四、价格调整程序1. 甲方(业主方)或乙方(承包方)发现有价格调整的情形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 双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协商,确认是否进行价格调整。

3. 若双方达成一致,应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明确调整的金额、支付时间等相关事宜。

4. 若协商不成,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1. 所有价格调整均不应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

2.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因价格调整产生的任何问题。

3. 本价格调整方式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项目情况和双方协商结果确定。

结语:。

造价工程材料单价调整方案

造价工程材料单价调整方案

造价工程材料单价调整方案为了适应市场变化、提高工程质量和保障施工进度,经研究决定对某工程项目的材料单价进行调整。

本方案旨在提出调整方案并说明调整原因和具体实施步骤,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

一、调整原因1. 市场价格波动:受市场供求关系、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多方面影响,工程材料价格会发生变化,为了确保工程成本的合理性,需要对材料单价进行调整。

2. 保障工程质量: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适时调整材料单价可以为工程选用更优质的材料,提高工程质量。

3. 维护施工进度:一些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可能造成施工进度的延误,适时调整材料单价可以降低这种风险,保障施工进度。

二、调整范围和标准1. 调整范围:本次调整适用于工程项目中的所有材料,包括水泥、钢材、砂石、砖瓦等所有原辅材料。

2. 调整标准: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施工需求和材料质量要求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调整标准,确保调整幅度合理、公平公正。

三、调整方式1. 调查市场价格:委托专业机构对各种工程材料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包括原材料价格、运输成本、加工成本等。

2. 制定调整方案:结合市场价格调查结果,编制新的材料价格表,确定各种材料的新单价,并说明调整理由和依据。

3. 公示和征求意见:将新的材料价格表进行公示,向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征求意见,做出合理的修订和调整。

4. 通知施工单位: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有关调整的具体内容,并说明实施时间和具体操作步骤。

5. 监督执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材料价格调整的监督,确保调整后的价格得到有效执行,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四、调整后的效果1. 保证施工质量:通过调整材料价格,可以选用更加质量稳定的材料,提高工程施工质量。

2. 保障施工进度:材料价格的调整可以降低风险,保障施工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施工周期和成本。

3. 降低工程成本:通过适时调整价格,并综合选择质优价廉的材料,可以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五、注意事项1. 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在调整材料价格前,应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调整方案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工程经济材料价格调整方案

工程经济材料价格调整方案

工程经济材料价格调整方案一、前言工程建设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材料是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材料价格直接影响工程造价,而且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很大。

近年来,材料价格的波动性逐渐增大,对工程建设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为了更好地控制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

二、材料价格的影响因素1. 市场供求关系市场的供求关系是影响材料价格的主要因素之一。

在需求大于供应的情况下,材料价格往往会上涨;相反,如果供应大于需求,材料价格就会下跌。

2. 原材料价格原材料是制造材料的基础,其价格波动会直接影响材料价格。

比如钢材的价格就受到铁矿石和煤炭价格的直接影响。

3. 劳动力成本劳动力成本是材料生产的一个重要成本因素,它会直接影响材料价格。

如果劳动力成本上涨,那么材料价格也会相应上涨。

4. 政策法规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和相关法规都会对材料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

比如稀土、铜、铝等资源的出口限制政策对相关材料的价格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5. 汇率波动材料的进口依赖于汇率,汇率的波动会直接影响材料价格。

如果本币贬值,进口原材料的价格将上涨。

三、现行材料价格调整制度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对于材料价格的调整主要是由市场决定的,政府对于材料价格的干预较少。

这就导致了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对工程建设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另外,由于市场竞争的缘故,一些不法商家也会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因此,现行材料价格调整制度存在以下问题:1. 市场价格波动大供需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造成材料价格波动大,给工程建设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2. 不法商家存在不法商家通过价格操纵、串通等手段,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增加了工程建设成本。

3. 质量控制不力材料价格过高,有的施工单位可能为了节省成本而选择以次充好的材料,这就会对工程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材料价格调整方案为了更好地控制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我们提出以下材料价格调整方案:1. 建立国家材料价格调控中心建立国家材料价格调控中心,负责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督和调控,遏制不法商家的价格操纵行为,保障市场价格秩序。

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在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价格指数法
价格指数法是一种常用的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按照行业相关指数的变动,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施工合同中会注明针对其中一行业指数进行调整的比例。

当指数变动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调整比例,计算出实际的调整金额。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公平公正,可以及时应对物价上涨的情况。

二、市场调查法
市场调查法是指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市场,了解当前工程材料的实际市场行情,从而进行价格调整。

一般来说,调查人员会有针对性地了解目标材料的市场价位,并结合其他因素(如供应能力、批发价格、生产成本等),决定是否需要调整价格。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灵活性较强,可以较为准确地把握市场变动情况,但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

三、定期公示法
定期公示法是一种较为公开透明的价格调整方法。

施工单位可以定期公示工程材料的市场行情,通过公示的材料价格进行调整。

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公平公正,双方都能够明确知晓价格调整的依据和结果,避免了争议和不确定性。

四、合理成本法
合理成本法是指根据材料的生产成本、加工成本、运输成本等多个因素进行价格调整。

这种方法主要是用于对工程材料进行初步定价,预估合
理的价格水平,从而减少后期价格调整的冲突。

但需要注意,材料的成本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需要在实际操作中进行综合考虑。

综上所述,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调整方法。

无论选择哪种方法,都需要注重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公平性,以确保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一、背景说明工程材料价格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材料的价格。

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原材料价格波动、劳动力成本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工程材料价格常常会发生波动,给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带来困扰。

因此,制定一套合理的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调整原则1.公平原则:工程材料价格调整的过程应公平透明,不得偏袒任何一方;2.便民原则: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应简化程序、提供方便,避免过度的繁琐操作;3.合理原则:工程材料价格调整的幅度应合理,不能一味滥涨,影响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4.及时原则: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应及时进行,确保施工企业能够及时掌握价格变动,作出相应调整。

三、调整方式1.定期调整:每一年或每半年定期进行工程材料价格调整,根据市场行情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确定调整幅度。

可以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施工企业代表组成,制定相应的调整办法。

调整办法应公示并向施工企业进行通知。

2.临时调整:在特殊情况下,如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外部突发事件影响工程材料供应,可以进行临时调整。

临时调整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保合理性和公正性。

3.参考指数调整:可以参考国内外工程材料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建立健全的工程材料价格指数体系,每月定期公布指数数据,并根据指数变动情况进行相应的价格调整。

同时,鼓励建设施工企业建立自有价格指数,更准确反映市场行情和供需关系变化。

4.允许合理涨价和降价:工程材料价格调整既要保护施工企业的合理利益,又要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应允许合理的涨价和降价,避免一味压低材料价格导致供应紧张和施工质量下降。

四、监管措施1.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工程材料价格调整的监督和管理,防止价格操纵等违法行为的发生;2.加强对原材料市场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醒施工企业注意价格波动;3.组织专业人员研究工程材料价格调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调整办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4.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解决涉及工程材料价格调整的投诉和纠纷,保护施工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施工合同材料调价规定

施工合同材料调价规定

施工合同材料调价规定一、总则1.1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材料调价事宜。

1.2 本规定所称施工合同材料调价,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因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导致合同价格发生变动,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价格调整的行为。

1.3 施工合同材料调价应遵循公平、合理、及时的原则,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调价范围和品种2.1 调价范围包括:钢材、水泥、木材、燃油、电缆等主要建筑材料。

2.2 调价品种可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由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三、调价依据3.1 施工合同材料调价依据为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及市场价格信息。

3.2 合同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对方提供材料价格变动的信息。

3.3 合同双方应共同认可的材料价格调整依据,作为调价的依据。

四、调价程序4.1 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提前预测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并在合同中明确价格调整条款。

4.2 材料价格发生变动时,合同一方应向对方提出调价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 合同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对调价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材料价格变动幅度。

4.4 合同双方根据确认的材料价格变动幅度,按照约定的计算方法计算调价金额。

4.5 合同双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调价金额的支付手续。

五、调价计算方法5.1 合同双方可采用固定单价、变动单价或成本加成等方法进行材料价格调整。

5.2 采用固定单价方法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固定的材料价格,作为调整的基础。

5.3 采用变动单价方法的,合同双方应约定一个基期价格,以及后续价格调整的周期和幅度。

5.4 采用成本加成方法的,合同双方应约定一个成本加成比例,根据材料价格变动情况计算调价金额。

六、争议解决6.1 合同双方在调价事项上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7.1 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1_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调整方法

1_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调整方法

附件1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调整方法营改增后材料预算价格发布内容调整为含进项税预算价格(以下简称“含税价格”)和不含进项税预算价格(以下简称“除税价格”)两部分。

含税价格是指由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由材料来源地运至施工现场存放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含税材料供应价、含税运杂费和含税采购保管费。

除税价格是指按增值税下不含进项税额的价格,包括不含税材料供应价、不含税运杂费和不含税采购保管费。

一、材料发票提供形式材料发票提供形式包括“一票制”和“两票制”。

其中“一票制”是指企业在购买材料时,材料供应商就收取的材料销售价款和运杂费的合计金额向建筑企业提供一张货物销售发票的形式。

“两票制”是指企业购买材料时,材料供应商将材料销售价款与运输费分别单独开具发票的形式。

二、除税价格计算公式除税价格=含税价格/(1+除税税率)除税税率以除税材料供应价和除税材料运杂费为基础综合计算的税率,2013版《宁夏工料机标准数据库》中材料的除税税率为:黑色及有色金属及金属管材为16.95%,水泥为16.67%,- 1 -地材砂为6.58%,地材石为5.69%,粘土砖为3.35%,普通预拌混凝土及水为3%,其他材料为17%。

三、不含税材料供应价2013版《宁夏工料机标准数据库》取定的材料预算价格均为含税预算价格,不含税材料供应价根据财税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粘土砖、砂、石、自来水和商品混凝土材料按照3%的增值税税率进行扣减,苗木按照13%的增值税税率进行扣减,其余材料价格均按照17%的增值税税率进行扣减,国家规定的免税材料按财税有关规定执行。

四、不含税运杂费计算2013版《宁夏工料机标准数据库》中,钢材、水泥、砂石料、粘土砖均按“两票制”计算,运杂费分别为:钢材30元/t,水泥30元/t,砂石料25元/m3,粘土砖25元/千块。

运杂费均按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11%进行扣减。

其余材料均按一票制考虑。

五、材料运输损耗率水泥、石屑、碎砾石、砂砾、煤渣、工业废渣、煤、饰面砖、卫生洁具、玻璃灯具为1.0%,砖、瓦、桶装沥青、石灰、粘土、砂为3.0%,砌块为1.5%。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一、工期为六个月以内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材料价格原则上不作调整。

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中,应认真考虑建筑材料价格风险因素,及时采集和掌握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增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防范意识和预测能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二、工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涨落所发生的价差,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主要建筑材料调价项目:钢材(钢制品)、水泥、砼制品(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沥青、柴油、人工费。

四、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办法(一)材料价格调整事项需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以调整材料价格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各方承担风险范围、幅度和调整办法,并依据同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投标报价的基准价格,在招标文件中发布。

(三)可调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幅度约定为基准价的±5%。

对比材料采购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从工程投标截止日到工程竣工期间波动幅度在基准价±5%以内的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上涨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上的价差(如报价高于基准价的,高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下跌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外的价差(如报价低于基准价的,低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四)施工期内,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的数量及日期应通过监理审核,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后报发包人审批,以此作为材料价格调整的依据。

对于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且无法核定材料采购数量及日期的工程项目材料价格调整办法是:依据投标有效期当月《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可调材料的基准价格,测算施工期内各月材料信息价的平均增减幅度,如测算幅度超过基准价的±5%,调整超过基准价±5%的部分,调增调减的办法同第3条。

工程合同材料价格调差条款

工程合同材料价格调差条款

工程合同材料价格调差条款---第一条价格调差的定义本合同所述的“价格调差”是指由于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原材料成本变动等因素导致的本合同所列明的主要材料价格与签订合同时的价格出现差异,需要对合同价款进行相应调整的情形。

第二条价格调差的范围1. 本合同所涉及的主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砂石、木材等。

2. 价格调差适用于上述主要材料的市场价格与合同签订时的预算价格相比,波动幅度超过±5%的情况。

第三条价格调差的计算方法1. 材料价格调差金额=(实际采购价格-合同预算价格)×实际采购数量。

2. 实际采购价格以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为准,或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市场价格信息为准。

3. 价格调差金额的计算应经双方确认后,方可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第四条价格调差的申请与确认1. 承包方应在发现材料价格波动并需要进行价格调差时,及时书面通知发包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发包方收到通知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承包方提供的价格调差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3. 如双方对价格调差金额有异议,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以第三方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

第五条价格调差的支付1. 经双方确认的价格调差金额,应由发包方在确认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包方。

2. 若价格调差导致合同总价款增加,发包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支付增加的价款。

第六条其他约定1. 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价格调差事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除本条款规定外,价格调差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本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

工程合同材料涨幅

工程合同材料涨幅

工程合同材料涨幅第一条:材料价格调整机制1. 双方应认识到材料价格可能因市场波动而发生变化,特此设立材料价格调整机制,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 材料价格调整应基于权威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指数或官方统计数据进行。

3. 如遇材料价格显著上涨,承包方可向发包方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二条:价格调整条件1. 当某一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的比例(如5%)时,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出价格调整要求。

2. 价格调整要求应在材料使用前合理期限内提出,并提供相应的市场价格证明。

3. 双方应在收到价格调整要求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协商确定是否进行调整及调整的具体金额。

第三条:价格调整程序1. 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书面的价格调整申请,包括价格上涨的材料名称、数量、单价及总价的变动情况。

2. 发包方在收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与承包方进行沟通协商。

3. 双方达成一致后,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材料价格及对合同总价的影响。

4. 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第四条:价格调整限制1. 材料价格调整应仅限于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价格上涨,合同签订前的价格上涨不得作为调整的依据。

2. 价格调整不得导致合同总价超出原定预算的一定比例(如10%)。

3. 对于因承包方原因导致的材料浪费或超量使用,发包方有权拒绝相应的价格调整要求。

第五条:其他条款1. 除材料价格外,人工费用、机械使用费等其他成本因素的变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

2.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相关条款作相应修改。

3. 本合同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属于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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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一、工期为六个月以内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材料价格原则上不作调整。

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中,应认真考虑建筑材料价格风险因素,及时采集和掌握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增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防范意识和预测能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二、工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涨落所发生的价差,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主要建筑材料调价项目:钢材(钢制品)、水泥、砼制品(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沥青、柴油、人工费。

四、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一)材料价格调整事项需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以调整材料价格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各方承担风险范围、幅度和调整办法,并依据同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投标报价的基准价格,在招标文件中发布。

(三)可调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幅度约定为基准价的±5%。

对比材料采购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
从工程投标截止日到工程竣工期间波动幅度在基准价±5%以内的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上涨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上的价差(如报价高于基准价的,高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
扣到不调为止)。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下跌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外的价差(如报价低于基准价的,低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四)施工期内,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的数量及日期应通过监理审核,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后报发包人审批,以此作为材料价格调整的依据。

对于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且无法核定材料采购数量及日期的工程项目材料价格调整办法是:依据投标有效期当月《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可调材料的基准价格,测算施工期内各月材料信息价的平均增减幅度,如测算幅度超过基准价的±5%,调整超过基准价±5%的部分,调增调减的办法同第3条。

(五)施工合同约定采用固定价格并已计取相应包干风险费用的,不宜调整合同价格。

但在施工期间,遇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而导致整个工程的差价超出包干风险费用的50%时,则在扣除风险费用后,按本办法执行。

(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可按本办法调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七)人工费调整参照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执行。

五、严格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

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制定及投标报价的评审须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
评审办法》执行。

附:材料价格调整示例
附件
材料价格调整示例
①如某种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

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80元/单位: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高于l00×(1+5%)=10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115元/单位,则调增(115-105)=10元/单位。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当价格低干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100×(1-5%)=9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70元/单位,即调整(95-70)=25元/单位,扣除报价低于基准价(100-80)=20元/单位部分,最终调减(25-20)=5元/单位。

②如某种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

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110元/单位: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高于100×(1+5%)=10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125元/单位,即调整(125-105)=20元/单位,扣除报价高于基准价(110-100)=10元/单位部分,最终调增(20-10)=10元/单位。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价格低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
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100×(1-5%)=9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85元/单位,则调减(95-85)=10元/单位。

如某项工程已实施或正在实施,且无法核定材料采购数量及日期。

如其中某种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80元/单位:
如施工期为5个月,对比基准价,各月该材料的信息价涨幅或跌幅依次为15%、10%、20%、5%、-10%,则平均涨幅为(15%+10%+20%+5%-10%)/5=8%,则调增100×(8%-5%)=3元/单位。

材差调整费用是指因招标文件指定材料的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的涨落而引起合同价格变化的费用。

这里所指的材料是广义的,还包括劳务、运输、外汇或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

一套完整的工程预算,因该包括如下内容(土建工程预算,定额计价):
1、预算书封面,预算工程名称、总造价、编制单位、编制人、审批单位等
2、价格汇总表,包括经济技术指标分析
3、预算编制说明
4、建筑工程取费程序表
5、预算编制说明,
6、工程量计算表,包括计算表达式
7、预算书
8、价差调整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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