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以用定产”推动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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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以用定产”推动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3.22
•【字号】黔南府办发〔2018〕14号
•【施行日期】2018.03.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
正文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以用定产”推动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南府办发〔2018〕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有关部门:
《黔南州“以用定产”推动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黔南州“以用定产”推动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磷石膏“以用定产”,推进我州磷化工产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取得新进步,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持特色优势地位,做大产业,做强企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就。

2018年实现磷石膏产消平衡,2019年起在实现磷石膏增量为零的基础上,实现不低于10%的速度消减存量。

黄磷生产企业的副产物泥磷、磷渣、磷铁和尾气等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到2020年,攻克一批磷石膏减量化的前沿技术并基本实现产业化,建成一批规模大、附加值高的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基本形成,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规模和水平较大幅度提升。

——产业规模稳步壮大。

力争到2020年,全州磷化工产业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增加值达到1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

——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品种进一步丰富和优化。

黄磷生产企业运用新技术改善生产工艺,提质量、上规模、降消耗。

湿法磷酸下游布局更加合理,从传统的磷肥路线转移到“酸-肥-盐”结合的路线上来;湿法磷酸净化的规模优势得到有效发挥,磷酸品质基本满足下游各种档次磷酸盐加工需求。

——磷化工产业技术装备水平、节能降耗水平、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平等普遍提升。

全州磷资源的可持续使用和硫资源的循环利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中低品位磷矿资源得到进一步开发利用,入选磷矿品位下降2—4个百分点,磷矿中的伴生资源基本得到回收加工合理利用。

企业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能力增强,形成以创新驱动为主的产业发展态势。

二、强化产业绿色发展
按照“谁排渣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贯彻落实磷石膏“以用定产”,将磷石膏产生企业消纳磷石膏情况与磷酸等产品生产挂钩,促进企业加快磷
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加快绿色化升级改造步伐,确保全州磷石膏新增堆存量为零,并逐年消纳已有存量。

支持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福集团)、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化工)等企业以水泥缓凝剂、纸面石膏板、磷石膏砌块、石膏模盒等产品为重点,自建项目或与建材企业合作消纳磷石膏。

积极研究和推广磷石膏化学转化制硫酸、硫酸钾、联产水泥等技术,推进川恒化工“磷石膏+尾矿+石灰”充填矿洞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有效解决地质灾害和磷石膏堆存问题,大幅度提高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率。

(牵头单位:州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产权局、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建委,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
三、优化提升六大基地
——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支持贵州正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泰福石膏有限公司、贵州福泉蓝图住宅产业化有限等企业围绕瓮福集团副产磷石膏开发建筑材料。

以金正大“贵州省磷化工清洁生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重点,围绕磷石膏和磷尾矿的综合利用,开展磷石膏与不溶性钾资源生产硅钙钾镁肥技术、磷石膏制备高效水泥缓凝剂技术、磷矿尾矿活化技术等方向的研究及产业化应用推广工作。

支持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磷石膏产业化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按计划实施。

(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产权局、州环境保护局,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
——磷化工研发实验基地。

提升州内高校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加强黔南师院贵州省磷化工工艺重点实验室(磷石膏复合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科研团队仪器设备的作用,做好磷石膏综合利用新技术、中低品位磷矿资源利用技术、磷矿伴生元素的综合利用技术、精细磷酸盐新产品研发以及磷化工生产过程中分析检测技术改进和优化,助推我州磷化工产业科学发展。

以金正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贵州省磷化工清洁生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贵州省磷钾养分高效利用工程研
究中心等三个省级研发平台,以及黔南州支持组建的磷矿资源与土壤改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授予的无机盐工业协会瓮安研究中心等作为基础,致力于磷、钾养分高效利用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活动,开展新型湿法磷酸生产技术、新型高效水溶性肥料生产工艺、土壤酸化改良应用、作物养分需求规律、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等方向的研究及应用推广,实现磷化工的跨界转型。

(牵头单位:州科技产权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信息化委、州环境保护局,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
——黄磷生产基地。

以瓮安龙马磷业有限公司、瓮安天一矿业有限公司、瓮安县成功磷化有限公司等为主体,建设瓮安青坑黄磷产业生产基地。

加快川东化工项目建设,完善贵州瓮福黄磷有限公司及贵州省福泉华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配套设施。

将黔南打造成为全省及全国重要的黄磷生产加工基地,以及高端黄磷与黄磷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

(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环境保护局、州商务粮食局,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
——阻燃剂产研基地。

以贵州源翼磷系新材料公司(以下简称源翼公司)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创建的“磷系阻燃剂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联合工程实验室,以及与四川大学、贵州大学等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和技术储备为依托,建设黔南州磷系阻燃剂产研基地。

通过研发阻燃剂产业链上的DOPO衍生物新产品,进一步拓展精细磷化工产品领域,将其中技术可靠、效益明显的项目产业化,不断延伸产业链,促进我州磷系阻燃剂快速发展。

(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产权局、州环境保护局,瓮安县人民政府)
——磷系能源材料基地。

以瓮福集团为主体,建设磷系能源材料基地。

重点推进电池级无水磷酸铁和磷酸铁锂项目建设和扩能、六氟磷酸锂、三元前驱体项目、废旧锂电池回收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产权局、州环境保护局,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
——食品级磷酸盐及复配基地。

依托贵州瓮福剑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峰化工)全省唯一的食品级磷酸盐生产装置,重点开发食品级磷酸盐复配技术,到2020年达到6万吨/年多品种食品级磷酸盐和6万吨/年复配食品级磷酸盐的能力。

(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产权局、州环境保护局,福泉市人民政府)
四、优化升级产品结构
——严控传统磷肥产能增长。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推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磷肥产能依法依规淘汰退出。

严格审查传统磷肥新建、技改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建或扩建湿法磷酸及配套的磷铵装置。

(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环境保护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安全监管局,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
——大力发展新型肥料。

利用基础肥料生产条件发展市场前景较好的新型肥料,如水溶肥、专用肥、特种肥、有机—无机复合肥等多种功能性肥料。

解决湿法磷酸用途比较单一的问题,实现“酸-肥-盐”结合,提高单位P2O5价值贡献;利用好湿法磷酸净化的规模优势和技术优势,尽可能满足下游各种档次磷酸盐加工对磷酸品质的需求,鼓励研发磷酸(盐)生产新技术。

(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环境保护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安全监管局,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
——提高黄磷副产物综合利用率。

运用新技术改善生产工艺,推进黄磷生产企业提质量、上规模、降消耗,黄磷生产企业的副产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开发热法酸下游“高精尖”产品;利用热法酸或湿法酸净化发展工业级、饲料级、食品级、电子级磷酸盐产业,形成多用途的精细化、功能化、高端化和专用化磷酸盐产业体系。

(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环境保护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安全监管局,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
——提高磷矿伴生资源利用率。

利用磷矿中伴生的氟资源发展产品系列广泛、市场前景好的氟化工产业体系;巩固和提升湿法酸生产回收碘的技术,研发其他工艺中碘的回收技术,同时注重碘的深加工,特别是向医药用碘方向发展;利用磷矿中伴生的硅资源发展硅化工产业。

大力发展以源翼公司为重点的磷系高端阻燃剂生产,以剑峰化工为重点的食品级磷系添加剂生产。

(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环境保护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安全监管局,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
——积极发展为新能源配套的系列磷酸盐电极材料。

利用黔南磷酸生产热法湿法兼备的优势,发展其他功能型磷酸盐产品。

如工业清洗、防腐、水处理、表面活性、线性光学材料、鳌合剂、干燥剂、耐火材料等。

(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环境保护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安全监管局,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
五、提升装备工艺水平
优化磷化工产业发展布局和路径。

依托“千企改造”工程,在经济可行、技术可靠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企业对传统磷化工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绿色化改造升级,从源头上减少磷石膏产生。

利用半水-二水法磷酸工艺技术改造现有二水法磷酸装置,提高半水法、半水-二水法、二水-半水法湿法磷酸生产工艺技术在磷酸生产中的应用比例,提升行业磷回收率、氟回收率和节能降耗整体水平,降低磷石膏中磷、氟含量,提高磷石膏品质。

鼓励磷石膏产生企业进行磷石膏预加工,为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提供价廉质优的原料。

大力发展精细磷酸盐产品、精细磷制品和贵重伴生元素制品以及市场需求好的绿色磷化工新型产品,提高磷化工产业经济效益。

采用先进技术改造现有装置,提高磷酸生产中氟的逸出率和回收率,获得氟资源的同时减少氟对环境的污染。

以提高化肥利用率为目标,大力推广质量稳定、绿色环保、肥效高、成本低廉的新型肥料品种生产和施用技术。

推广磷石膏无害化预
处理技术及生产新型石膏建材产品技术,推广化学法分解磷石膏等战略性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的质量和数量。

推广利用黄磷企业尾气生产钙镁磷肥或“CO”系列产品。

利用其他的节能、节水、减排、资源回收利用等技术装备改造现有的装置,提升技术装备水平。

(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产权局、州环境保护局,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
六、培育发展创新体系
——强化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研发。

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技术研发,研发和推广不产生或少产生磷石膏的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系统攻关,大力开发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高附加值产品及生产设备,开发利用磷石膏质量在线监测和控制技术、磷石膏净化技术、磷石膏改良土壤技术等。

加强磷石膏矿井充填专用胶凝材料第三方跟踪评测,在环保安全达标前提下推广应用。

(牵头单位:州科技产权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信息化委、州环境保护局,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
——强化新技术应用。

支持先进高效、磷回收率高、氟回收率高的湿法磷酸萃取、过滤、浓缩、磷石膏结晶等工艺技术装备;节水节电节能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技术;高端精细磷酸盐生产技术,重点是战略新兴产业所需的高端、专用化的精细磷酸盐和磷化物生产技术,如医药、航空航天、水处理等领域所需的磷化学品等;支持伴生资源及废弃物高端加工利用技术,特别是伴生资源中氟、硅、碘等的高端产品生产技术的创新和研发,改变我州当前伴生资源的利用尚处于初级加工利用为主的状况。

开发新型肥料品种、新型肥料配方、各种作物专用肥料品种、高端特种肥料品种等;促进利用黄磷尾气代替焦炭生产钙镁磷钾肥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

按照精细化、高端化、专用化、绿色化的原则,开发新的磷酸盐品种以及为我国高端和新兴产业发展所配套的新型磷酸盐产品和升级换代产品等。

开发新型高端
的伴生产资源深加工利用产品。

(牵头单位:州科技产权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信息化委、州环境保护局,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
七、强化组织领导保障
成立黔南州推进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州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下达目标任务,审定县级政府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对各县(市)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工业信息化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将推进磷石膏“以用定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本级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州人民政府与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与辖区磷石膏产生企业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县(市)磷石膏产消平衡年度计划,其他县(市)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区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年度推广应用计划,并采取措施完成年度目标。

(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产权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局、州建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农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安全监管局、州对外协作局、州政府金融办、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2018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分别安排8000万元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州磷化工产业绿色发展和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

其中州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福泉市每年安排3200万元,瓮安县每年安排800万元。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州级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研究制订资金补贴方案,鼓励企业加大在磷化工绿色化改造、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研发及工艺改进、项目建设和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力度,加快消纳利用磷石膏。

指导企业用好用足“贵工贷”、“贵园信贷通”等金融
产品,将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纳入绿色企业范畴,给予绿色金融政策支持。

严格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中有关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环境保护局、州建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政府金融办、州银监局、州地税局、州国税局,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
九、加强产品推广应用
城乡建设和规划部门要加快摸清全州磷石膏建材产品体系(包含产品质量体系)、价格体系、供应保障、市场容量等情况,及时制定加强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方案并组织实施,大力推广使用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条件的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把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系列产品,积极推广应用磷石膏板材、磷石膏砌块、磷石膏复合材料、磷石膏建筑装饰材料和装配式磷石膏复合建材产品,打造一批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使用示范工程和项目,力争2019年起全州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建设项目、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移民搬迁项目和村寨改造工程等政府性工程建设中,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同类产品的占比达到60%以上,其中福泉市达到70%以上。

积极开拓磷石膏土壤改良剂州内外市场。

在国家、省规定的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作为非承重墙体材料。

禁止在县城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为推广使用石膏基预拌砂浆系列产品腾出市场空间和环境空间。

(牵头单位:州建委;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农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加强产用运耗监测
加强对磷石膏的日常监管。

环保部门每月对企业磷石膏产生、存储和去向进行统计,工信部门每月对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生产和利用情况进行统计,住建部门每月对各县(市)使用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情况进行统计。

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对本级环保、工信部门的统计结果进行核查。

领导小组办公
室、州环境保护局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单位,组建专项督查小组,每季度到各县(市)和相关企业督促检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牵头单位:州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建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强化舆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无害化、环保化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及时总结和推广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召开磷石膏建材示范推广现场会,通过典型示范宣传促进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普及推广。

加大对磷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典型的宣传,增强社会对黔南磷化工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认识。

2018—2020年每年在省级以上媒体获得正面报导3次以上。

(牵头单位:州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产权局、州工业信息化委、州环境保护局、州建委、黔南日报社、黔南电视台,各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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