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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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 年2 月,国家体委发布了《禁止在体 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暂行规定》。 ◈ 1995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颁布实施 。
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社会体育 第三章 学校体育 第四章 竞技体育 第五章 体育社会团体 第六章 保障条件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 1991 年,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 年计划纲要》中指出:“继续发展体育事业,开 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全民族体育运动意识”。 ◈ 1993 年12 月4 日,国家体委第19 号令发布了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 1995 年6 月,国务院为了更广泛开展群众性体 育活动,颁布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2.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体育不但贡献。可以形成产业,给人民提供更多的就 业机会,有利于实现人民的就业权和休息权,而且会对国民 经济发展做出重要。 人们身体素质下降既给国家造成负担,也对公民个人 造成经济上的困难,这就需要体育立法加以改变,通过提高 人民体质而间接地改变公民的社会生活条件。我国《体育 法》第46条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 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 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一、中国体育传统体制机构
在我国县(区)级以上各级政府都设有体育行政管理机构。 它们构成了我国体育传统管理体系。 包括国务院和省、市、县等各级地方政府体育行政管理机 构的体系,而在县级以下的基层政权或政府机构中就不再 设有体育行政管理组织。
机构级 别
国家
国务院
国家体 育总局
管理机构 群体管理机构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 事业单位
在我国,随着西方体育的传入,尤其是20世纪初,伴随中国教育 与体育事业的发展,体育逐渐受到各界人士的重视。1902年,清政府 颁布了《壬寅学制》,此系第一部政府对学校教育中的体育做出要求 的法令性文件。1903年的《癸卯学制》是全国范围真正得以实施的学 制 。国民政府时期,近代体育体制的雏形逐渐出现。1923年,国民政 府颁布《中小学课程纲要》,改“体操”为“体育”,扩大了体育的实施 范围。1929年颁布的《国民体育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针对体育而 专门制定的法令。1932年又颁布了《国民体育实施方案》,该方案在 体育行政机构的地位、场馆建设、体育经费筹措及体育师资培训方面 都有所涉及。1941年公布了《修正国民体育法》。另外,《教育部体 育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中小学卫生教育设计委员会章程》、《民 众业余运动会办法大纲》等都有关于体育的规定。
体育法的实施促进了我国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在党 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积极支持下,伴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我国的体育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 的成就。全民健身体系不断完善,人民体质普遍增强;竞技运动水平 稳步提高,成为世界体育舞台上一支越来越重要的力量;体育产业、 体育科技、教育、宣传、对外交往、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都有了长足 的进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各项体育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也是体 育法制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同时,体育法制的进步也为保障、 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体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基本方略的实施,体育法制工作更加得到重视,取得了重要进展。体 育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陆续建立,体育立法步伐明显加快,体育执法 逐步推进,体育法治研究日益深入,全社会和体育界的体育法律意识 不断增强。但是也要看到,相对于体育事业迅速发展和体育改革不断 深化的形势,体育法制建设仍然相对滞后,仍然是一个相对薄弱的环 节。一些重要领域的体育立法还有待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 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个别领域、某些阶段还比较突出,体育法 制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小组成员:王莹 高琤 孙琳
(一)我国学校体育法规发展的现状
◈1990 年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学校体 育工作条例》 ◈ 2002 年10 月1 号,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 颁布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
(二)我国社会体育法规发展的现状
◈ 1954 年,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明确将“国家 特别关怀青年的体力和智力的发展”的条款载入 其中。 ◈ 1982 年,颁布的新宪法进一步作出方针性的阐 述:“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 动,增强人民体质。”和“国家培养青年、少年、 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 1983 年,国务院发出《批转国家体委关于进一 步开创体育新局面的请示的通知》
宪法和体育性法律法规对公民体育权利具 体内涵的影响:
1.公民的健康权利
抽象意义上的人权应当在法律制度中体现为各项具 体的公民权利。由此,我国《体育法》第1条规定:“为了发 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 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 实际上确定了体育法的立法宗旨。进而在第5条规定:“国 家对青年、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增进 青年、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第11条规定:“国家推行 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体育锻炼标准,进行体制监测。”第23 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体格健康检查制度。教育、 体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生体质的监测。”这些 条款对公民健康权利的法律保护指明了方向。
体育法对公民社会经济权利的保护,主要表 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通过规范体育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的健康发展,进 而促进经济的增长。 二是通过法律规定各级政府对体育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 确保各级政府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并合理布 局。
为保障公民的社会文化权利,特别是从事体育锻炼和竞赛 的权利,我国国务院于2003年6月18日通过了《公共文化体育设 施条例》,并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以奥运战略和全民健身战略为龙头,带动各级政府、各企事 业单位以及全社会力量,大家一起投身体育、振兴体育,取得了 很好的效果,对我国公民的文化体育权利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地方政府体育局、 教育系统、产业系 统、社团
省级
省级政府
省体育 局
竞体管理机构
省级体育局直属事 业单位
群体管理机构
下级地方政府体育 局、教育系统、产 业系统、社团
市级 市级政府
市体育 局
竞体管理机构
市体育局直属事业 单位
群体管理机构
下级地方政府体育 局、教育系统、产 业系统、社团
区 、 县级
区 、 县 级区 县 体 育 局 政府
竞体管理机构
群体管理机构
区县体育局直属事 业单位
基础政府机构、学 校、企事业单位、 社团
机构性 质
政府
体育行政机构主要职能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系统外机构
图3 体育事业系统机构设置基本模式
二、中国体育传统体制特点
◈权力高度集中 ◈条块分割 ◈事权分离
小组成员: 王莹、高琤、孙琳
三、完善我国体育法的若干建议
1.从侧重于行政管理到突出人民体育权利的保护 2.增加有关职业体育和体育产业化的相关规定 3.应当制定社会体育的配套法规 4.增加有关运动员安全和体育活动安全的法律内 容 5.加强对体育法律实施的监督,切实落实国际人权 公约的相关要求
中国体育体制——举国体制
◈“举国体制”是20世纪80年代初国外报刊对中国体育 体制的一种褒义的概括。 后来在中国体育学术界逐渐形成一种具有特定含义的 概念,主要是指中国体育事业在一定时期内,为了一 定目标和需要,能够有效地统一、集中国家力量使某 些方面迅速提高的体育发展机制及相应的一套组织机 构等。 ◈举国体制是指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动员和调配全 国有关的力量,包括精神意志和物质资源,攻克某一 项世界尖端领域或国家级特别重大项目的工作体系和 运行机制。 ◈在体育中,就是以世界大赛的冠军(特别是奥运会) 为最高目标,统一动员和调配全国有关的力量,包括 精神意志和物质资源。来夺取比赛运动的好成绩的工 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这样做利在于集全国之力(包括 人力、财力和物力),重点突破某个项目或者某个运 动会。
(三)我国竞技体育法规发展的现状
◈ 1995 年7 月,国家体委发布了《奥运争光计 划》。 ◈ 1986 年国家体委发布《关于体育体制改革的决 定》中明确指出:竞赛体制改革是体育改革的重 点之一。 ◈国家体委先后发布了《全国综合运动会试行工作 条例》、《全国赛区工作条例》、《全国体育单 项竞赛制度》等体育法规。
还有在各种不同的教育、体育会议上,许多著名的政治家、 体育家针对当时的体育状况,发表自己的看法,并通过大会形 成议决案,这些议决案形成中国近代体育法规的基础 。 新中国成立以后,直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才明确提 出体育法学的研究。1980年召开的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上,明确 提出要制定一部体育法。1984年,天津体育学院石刚的《体育 法学》一文发表 ,文中首次提到体育法学的学科概念,并对创 建体育法学的有关问题进行阐述。1985年全国体育哲学社会学 学术报告会上,首次举行了体育法学的分组学术研讨,对体育 立法和体育法学一些根本性问题进行了研讨。1987年,《体育 法学概论》内部出版,首次构建了我国体育法学的理论框架和 学科体系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实施 。 1997年初,国家体委颁布了《关于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的决定》。
作为新中国的第一部体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以《宪法》为依据,以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 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立法目 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 本要求,在全面总结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的 基础上,阐述了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基本态度;提出了体育工 作的方针、任务、基本原则和重大措施;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 体育行政部门、各行业系统、企业事业组织、体育社会团体和 公民个人在参与体育活动和发展体育事业中的责任、权利和义 务,对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影响和深远的历史意 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