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如何融资租赁
新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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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摘要]新准则对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作出了新的规定。
文章就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具体会计处理进行了分析和举例说明,并就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对租赁双方债权、债务的影响作出分析和判断。
[关键词]融资租赁;承租人;出租人;会计处理2006年2月,财政部颁发了新的会计准则,笔者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融资租赁业务承租人与出租人的会计处理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新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八资产价值。
承租人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孰低,加上初始直接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贷:长期应付款银行存款(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从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分析,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到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价值里。
二、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新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从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分析,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到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三、分析综上所述以及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分析:承租人的长期应付款,即: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出租人的长期应收款,即: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加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新会计准则融资租赁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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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融资租赁账务处理说到融资租赁,很多人可能会一头雾水,不知道这个和咱们日常生活有什么关系。
其实呢,融资租赁就像是你去租房子,房东不是直接把房子卖给你,而是让你按月交房租,直到你有一天“租”到房子的所有权。
嘿,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复杂,但如果你从日常生活角度去看,马上就能明白了。
咱们要聊的其实是新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问题。
别怕,别怕,今天我就给大家说得通俗易懂,不是啥高大上的会计术语,而是接地气儿的,真心想让大家弄明白。
大家要知道,融资租赁和咱们传统的租赁有点不一样。
传统的租赁呢,就是简单的“租了用,用了付钱”,没啥大不了的。
而融资租赁,重点就在“融资”两个字,通俗点讲,就是商家借钱给你,租赁的东西虽然是你的,但它还是站在贷款的角度来给你安排的。
这也就意味着,租赁的物品并不是单纯的“租”了这么简单,而是你要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条款,逐步支付租金,直至你最终“拥有”它。
那么问题来了,租赁这事儿怎么在账上处理呢?新会计准则一改旧规,把融资租赁和操作租赁区别得更清楚了。
这也就意味着,不管是租赁方还是出租方,都要按照新的标准来做账,简而言之,简化了很多,也清晰了很多。
举个例子,假如你是公司老板,打算租赁一台高大上的设备,按新准则,你不仅仅是把租金作为费用列支这么简单,你还要将这个设备在账上登记,记作一项资产。
同时呢,出租方也需要把你这个租赁合同当作一项应收账款,反正简单一句话,你和出租方都得把租赁物和租金放在账面上显示出来。
好啦,接下来咱们谈谈怎么具体做账。
你要做一笔“融资租赁初始确认”的会计分录,这时你要把租赁物的“现值”放在账上,也就是你租赁物的实际价值。
得记录你支付的租金,记得是按照支付周期来算。
这时,你可能会想,租金那么多,怎么做账呢?嘿,其实你不用慌,这时的账务处理,得按实际支付的租金和租赁期的分摊原则来操作。
简单来说,就是你把所有租金分摊到租赁期的每个期间,然后再根据这些金额逐一计入资产和负债。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租赁收入核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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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租赁收入核算科目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新会计准则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科目:
1. “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因融资租赁业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按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
2. “租赁收入”科目: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租赁收入。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按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现值三项合计,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出租人因转让未来经营收益权而享有的收益额等金额,贷记“租赁收入”科目。
3. “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未实现的融资收益。
出租人应按收到的租赁款扣除担保余值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担保余值,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现值三项合计,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
以上是新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主要内容,具体处理方式可能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新会计准则下如何融资租赁
![新会计准则下如何融资租赁](https://img.taocdn.com/s3/m/b59620e6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171b06c.png)
新会计准则下如何融资租赁在新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以下是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和相关政策的详细解释:1.融资租赁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一方作为出租人将资产租给另一方,而租赁期届满后,租赁对象可以选择以事实上购买该资产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租金。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通常是金融机构,承租人可为企业或个人。
2.确定融资租赁的类型根据新会计准则,融资租赁可分为金融租赁和经营租赁。
若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被认定为金融租赁:-租赁期间跨度大部分该资产的经济寿命。
-租赁期内的租赁支付额总计及租赁预计支付额总计,至少接近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金融租赁会计处理金融租赁应按照资产负债表进行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时,承租人应计入固定资产和租赁负债两个账户。
固定资产账户记录了租赁所得的资产价值,而租赁负债账户则记录了租赁期间的支付负债。
每年,承租人应将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在利润表上计入利息费用。
4.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经营租赁与金融租赁的区别在于,经营租赁不涉及租赁期届满后的购买选择。
根据新会计准则,经营租赁一般在利润表上将租赁支付以租赁费用的形式计入。
5.租赁会计政策选择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在融资租赁中使用金融租赁或经营租赁的会计政策。
然而,会计政策选择需符合以下条件:公允可靠、采用一致、准确等。
6.其他融资租赁会计处理事项在融资租赁中,还需考虑以下几个会计处理事项:-折旧:在融资租赁中,不同类型的资产有不同的折旧方法和期限。
-租金确认:租金应根据租赁支付表确认,并根据预计到期日计入利润表。
-租金调整:当影响租赁支付金额的指标变化时,应及时更新租金计算表,并进行相关调整。
总之,新会计准则下的融资租赁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融资租赁的类型选择相应的会计政策,并在实施中遵循公允可靠、一致性和准确性等原则。
另外,还需关注折旧、租金确认和租金调整等相关事项。
新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新思考
![新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新思考](https://img.taocdn.com/s3/m/ac57076f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28157ec.png)
新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新思考【摘要】新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成为了财务会计中的焦点之一。
本文首先介绍了新会计准则的背景,然后解释了融资租赁的概念和特点。
接着详细分析了新会计准则对融资租赁的影响,特别是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方面的变化。
结论部分探讨了新会计准则对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启示,提出了公司应对新会计准则的应对策略,并指出新会计准则实施可能面临的挑战。
通过本文的分析,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新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式,为公司未来应对新规定做好准备。
【关键词】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融资租赁,会计处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启示,应对策略,挑战。
1. 引言1.1 新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新思考随着会计准则的不断更新和完善,融资租赁在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处理也逐渐受到关注。
新会计准则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规定,这为企业带来了新的思考和挑战。
传统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式可能不再适用,企业需要重新审视并调整其财务报表中的融资租赁项。
在新的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被定义为一种资产的获取方式,企业需要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对其进行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更加注重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企业需要更加细致地对融资租赁交易进行分类和确认。
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将更清晰地展现出企业的财务状况,而利润表的变化也将反映企业的经营效果和财务表现。
新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新思考将涉及到企业财务管理的方方面面,企业需要对其财务报表中的融资租赁项进行全面审视和调整,以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企业也需要积极应对新准则带来的挑战,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为企业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企业需要做好准备并迎接新的挑战。
2. 正文2.1 新会计准则背景介绍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各国的会计准则也在不断演变和调整。
2016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准则(IFRS 16)。
新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分录
![新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分录](https://img.taocdn.com/s3/m/18d5cec7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3d.png)
新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分录嘿,今天咱们聊聊融资租赁的会计分录,感觉就像是给“租赁”这块大石头下了点“压力”,让它更容易“消化”一样,没那么复杂。
你可能会想,融资租赁嘛,听起来挺高大上的,跟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似乎没啥直接关系,结果一扯到会计,哎呀,这个就让人有点头疼了。
咱们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租赁方式其实就像是咱们租房子一样,差别在于租的不是房子,是一大堆机器设备、车辆什么的,至于那些会计分录嘛,看起来很“官方”,但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融资租赁这玩意儿,就是企业用来租借资产的一种方式,租期通常比操作租赁长,几乎等于“买”了那东西。
就是说,咱们租赁的时候,不单单是“使用权”,还要承担一些资产的风险和回报。
你说这和咱平常租房有啥区别?其实就差这几个字——“长期”。
在融资租赁里,基本上,租赁物的所有权最后还是得归租赁方。
听起来是不是很“豪华”?不过别急,这事儿一多涉及到会计分录,就变得复杂起来。
先来看看,这个融资租赁涉及到什么样的分录吧。
假设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赁了一台机器。
会计上,租赁开始时,得先“入账”了这个租赁物的价值,就像咱们租个豪宅,得先付点押金,不然能住进去吗?第一步,得做一个会计分录,把这个机器的租赁价值登记进去。
哎呀,这时候你会看到,“借:租赁固定资产”、“贷:长期应付款”。
这就是最基本的分录。
看明白了吧?就是借方加了一个“资产”,贷方加了一个“欠账”,这个欠账就是你租这个资产,最终得还的钱。
是不是很直白?但是,别以为这样就完了,后面还有很多环节。
就像租房子,租金不仅要按月交,而且租赁期满时,可能还得对房东“敬上一杯茶”,啥意思呢?就是支付一些尾款或者选择是否购买这件租赁的物品。
所以,融资租赁下的“租金”也不是白给的,得分期付。
而且这支付租金的会计分录有点像每个月按时交房租一样,要在每次支付租金时做一个记录。
比如每个月付一次租金,那就得做“借:财务费用,借:租赁负债,贷:银行存款”这样的分录。
新准则下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
![新准则下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14d1d923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68.png)
新准则下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法2006年2⽉,财政部颁发了新的会计准则,笔者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融资租赁业务承租⼈与出租⼈的会计处理问题作⼀初步探讨。
⼀、融资租赁概述融资租赁是20世纪50年代产⽣于美国的⼀种新型交易⽅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年代~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已成为当今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段之⼀。
⾃20世纪80年代初被引⼊我国后,经过20多年的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已开始进⼊快速发展阶段,据有关部门统计,⽬前融资租赁⾏业每年的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了2000亿元。
作为与银⾏、证券、保险、信托并列的五⼤⾦融业务形式之⼀,融资租赁已成为西⽅发达国家在债权融资的资⾦市场上,仅次于银⾏贷款的第⼆⼤融资⽅式,占全球设备投资的30%左右。
⽬前融资租赁在我国起步虽晚,但发展迅速。
⼆、融资租赁主要优势及业务流程融资租赁具有独⽴于银⾏授信,不占⽤授信额度,补充银⾏信贷授信额度的不⾜(单独授信)的独特优势;同时还可缓解集中还款压⼒,平滑现⾦流;减少资⾦闲置成本,提⾼资⾦使⽤效率。
综上,融资租赁已被越来越多企业重视和运⽤,掌握其运作技巧与会计处理对我们从事财务⼯作的⼈员来说⾮常重要。
主要业务流程:1、前期业务沟通;2、确定意向并⽴项,同时商议⽅案;3、合作双⽅确认融资租赁合作⽅案;4、合作双⽅确定租赁标的物设备;5、招银租赁向承租⼈收集财务等相关资料;6、租赁现场⾛访、安排内部上会审批;7、双⽅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等;8、租赁款投放,合同起租;9、租后管理。
三、承租⼈的主要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解释,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所有权有可能转移,也有可能不转移。
1、租赁开始⽇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承租⼈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租赁资产原账⾯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资产的⼊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账价值,并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
新租赁会计准则下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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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租赁会计准则下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黄清婷摘要:财政部2018年12月新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新增加了对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形成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规定。
本文在梳理新租赁准则对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融资租赁的会计核算原则基础上,结合实务案例对其会计核算的要点进行阐述和归纳总结,以有助于新租赁准则中关于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形成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理解和应用。
关键词: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融资租赁2018年12月,财政部修定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该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6年1月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IFRS 16)保持趋同,自2021年1月1日起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都开始执行新租赁会计准则。
新租赁准则核心的变化是承租人对于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而是采用与融资租赁类似的使用权模型对经营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
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基本上遵循了2006年版旧租赁会计准则的规定,仍区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但根据实务需要,增加了对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内容是新租赁准则的重点和难点之一,也是执行新租赁准则以来实务关注的重点。
本文在梳理新租赁准则对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融资租赁的会计核算原则基础上,结合实务案例对其会计核算的要点进行阐述和归纳总结,以有助于新租赁准则中关于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理解和应用。
一、新租赁准则对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形成融资租赁的会计核算原则2003年修订版《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IAS17)和我国2006版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旧租赁准则)均未对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自己产品或商品的会计处理作出相应的规范。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金融租赁是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的一种投融资方式,是推动产业创新升级和促进社会投资及经济结构调整的积极力量。
新租赁准则出租方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出租方融资租赁会计处理](https://img.taocdn.com/s3/m/6e493509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21.png)
新租赁准则出租方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谈到新租赁准则下,出租方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时,哎呀,真得让人摸不着头脑。
有时候一听到这些会计术语,脑袋就像被卡住了,怎么转都转不过来。
说白了,融资租赁就是出租方把某个资产租给别人,租期过后,这个资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就会交给租客。
哎,有点像咱们把自己珍藏多年的宝贝租出去,让别人用,用完之后还给你。
你看,听上去简单,操作起来可是有点麻烦呢!新租赁准则一出来,那些会计人员的日子也没好过。
以前,租赁关系的会计处理方式简单多了,大家都把租赁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区别就是你租多久,租了啥。
可是新规一来,这个“简简单单”就变得有点复杂了。
简直让人觉得,啊,怎么变成这么复杂呢?但是也别急,先让咱们从出租方的角度来看看这个问题,慢慢琢磨一下。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其实就像是做一道复杂的菜,得把所有的材料都准备齐全,不然就是个“半成品”。
在新租赁准则下,出租方要按照合同的条款,把租赁资产作为一种“金融资产”来处理。
你没听错,金融资产!你想啊,出租方把自己的资产租出去,收取的租金就变成了预期收入,估计能有点“赚头”。
而且呀,整个租赁的金额,不管是未来租金还是保证金,都会影响到这个资产的账面价值。
出租方还得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租赁开始时的收益如何确认。
哎,说白了,就是这个租期的初始时刻,出租方是赚了还是赔了?如果是融资租赁,出租方就得在开始时确认一个“租赁收益”。
别急,这个收益到底怎么算,还得看具体的租赁协议,和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未来的现金流有关。
出租方不能随便高兴一阵子,要做足功课,明白未来到底能赚多少。
再说了,租金的支付时间也很重要。
租期长短不一,付款方式不同,出租方该如何处理账务呢?哎呀,能不能早早收到全部租金,真是个难题!如果是短期租赁,出租方的账面处理就简单了很多,只需要按租金收入确认就好;但如果租期长,租金又分期付款,那就得逐步确认收入了。
这时候,出租方可得多留心,别一不小心漏掉了哪一部分的收入。
新租赁准则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融资租赁会计处理](https://img.taocdn.com/s3/m/2c5cb8ebb1717fd5360cba1aa8114431b90d8ebc.png)
新租赁准则下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与传统的租赁会计处理相比,发生了一些显著的变化。
首先,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新租赁准则下,将根据租赁开始日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选择是用融资或经营租赁的方式进行处理。
其次,承租人需要将租赁付款额折现,并作为租赁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最后,承租人需要将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进行抵消,以反映租赁对承租人财务状况的真实影响。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 承租人需要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进行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如果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承租人还需要对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进行调整。
2. 承租人需要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如果发生减值,承租人需要将使用权资产转为资产组或组合的形式进行减值处理。
3. 承租人在执行了新租赁准则后,需要将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进行抵消。
抵消后的净额通常为承租人的长期应付款余额减去未来的租赁付款额。
承租人可以通过调整使用权资产的金额,使长期应付款余额与使用权资产的净额保持一致。
相较于传统的租赁会计处理,新租赁准则下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更加强调了承租人的融资行为和融资决策。
这有助于更好地评估承租人的财务状况和流动性风险,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更全面的财务信息。
总的来说,新租赁准则下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更加强调了融资的本质,并将融资行为和决策纳入到了承租人的财务报告中。
这将有助于更好地评估承租人的财务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全面、更准确的财务信息。
新会计准则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https://img.taocdn.com/s3/m/6c7b08e8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2766c86.png)
新会计准则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首先,根据新会计准则,租赁合同需要根据租赁期间内合同是否转移了资产的控制权来进行分类。
如果租赁期间结束时,资产的控制权转移给承租人,那么该租赁合同被视为融资租赁合同;如果资产的控制权在租赁期间结束时归还给出租人,那么该租赁合同被视为经营租赁合同。
这一分类决定了后续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融资租赁业务,承租人需要将租赁资产按照合同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可到达的资产成本中较低的一个作为起始计量价值,同时确认与租赁资产相关的负债,以及一项与租赁资产相关的借款。
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按照每期支付的租金中的利息部分对租赁负债和借款进行摊销,并确认相应的利息费用。
同时,承租人按照租赁负债的摊余成本计量租赁负债。
租金的余下部分则被分为资本成本和利息成本。
资本成本在每期租金中先于利息成本被确认。
在确认租金收入方面,新会计准则要求出租人按照租金收入的使用模式来确认收入。
如果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间内是平稳增加的,那么出租人需要按照等量收入法确认收入;如果租金收入按照其他方式变动,出租人需要按照实际发生的变动来确认租金收入。
此外,新会计准则还对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和披露要求进行了调整。
对于融资租赁业务中的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新会计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并披露相关的信息,例如租赁期间和租赁负债的金额、利率和偿还计划等。
此外,新会计准则还明确规定了对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披露要求。
总之,新会计准则对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做了一些改变,包括租赁合同的分类、租金收入的确认、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及披露要求等方面。
这些变化对于理解和分析融资租赁业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性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来说,需要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其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并及时进行相关的财务报告和披露。
新准则下租赁费计算公式
![新准则下租赁费计算公式](https://img.taocdn.com/s3/m/a5185743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e60e41c.png)
新准则下租赁费计算公式一、融资租赁。
1. 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承租人角度)- 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需要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 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率的确定:- 如果租赁资产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且现值的计算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则以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率。
- 如果以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则以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率。
- 如果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则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率。
- 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计算公式:- 每期应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 期初应付本金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率。
- 其中,期初应付本金余额 = 上期期末应付本金余额。
- 期末应付本金余额=期初应付本金余额 -(每期租金 - 每期应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2.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核算(出租人角度)- 出租人应在租赁期开始日,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 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计算公式:- 每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 = 期初租赁投资净额×租赁内含利率。
- 其中,租赁投资净额 = 应收融资租赁款 - 未实现融资收益。
- 期末租赁投资净额 = 期初租赁投资净额+本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 - 本期收到的租金。
二、经营租赁。
1.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新租赁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核算方法探寻
![新租赁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核算方法探寻](https://img.taocdn.com/s3/m/2e169021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c1.png)
Management 管理242021年2月1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E),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标志着中国国内新的租赁准则正式出台。
该准则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旧租赁准则,并对融资租赁业务产生重要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原则在财务会计领域,租赁是一项常见的业务活动。
为了更好地规范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局(IFRS)于2019年1月1日实施了新租赁准则(IFRS16)。
该准则对租赁合同的定义、租赁资产的确认和租金支付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定义租赁合同和租赁资产根据新租赁准则,租赁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为获取使用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其中出租人将资产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有权获得、使用和控制该资产一段时间。
租赁资产是指在租赁合同中被承租人有权使用并控制的资产。
根据这一定义,只有满足了所有的条件,才能被认定为租赁合同和租赁资产。
(二)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新租赁准则要求将租赁合同分为两种类型: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几乎承担了租赁资产的所有风险和回报,同时具备购买资产的权利。
经营租赁则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合同。
根据合同的条款和实质性特征,将租赁合同准确地归类为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至关重要。
(三)确定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新租赁准则规定,承租人应当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确定租赁期限。
租期是指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资产的时间段。
租金支付方式包括固定租金、可变租金、补偿租金等。
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承租人需要仔细计算和记录租金的支付和确认。
(四)未居间方租赁和居间方租赁根据新租赁准则,租赁合同涉及两个主要角色:未居间方(指提供租赁资产的当事人)和居间方(指未居间方之外的其他当事人)。
未居间方租赁是指租赁合同中,未居间方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资产。
居间方租赁是指租赁合同中,居间方将由未居间方提供的资产转租给承租人使用。
新租赁准则融资租赁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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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租赁准则融资租赁会计分录说到新租赁准则里的融资租赁会计分录,哎呀,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这玩意儿又复杂又看不懂,能不能别弄得这么绕?”别急!事情总是比我们想象的简单,关键在于理解了那些基本概念,剩下的就顺理成章了。
来,咱们轻松聊聊这个话题。
融资租赁,你可以想象成租个东西,像买一样,租金支付的每一笔都像在为未来的拥有权打基础。
你们知道吧,过去几年,大家都在用旧的租赁准则,那时候,租赁合同的会计分录是“租赁费用一笔过,摁下去就行”。
但是新准则一来,整个情况大变样,好像换了个环境。
以前咱们的账本上就简单写个“租金支出”,而现在,得把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都给分清楚。
听起来复杂?别急,咱一个个来。
融资租赁的定义就是啥呢?简单来说,就是通过租赁方式,把资产的所有权似乎也“偷偷”转移了过来。
它不再单纯是一个使用权的交换,而是把资金、资产、责任等“打包”在一起。
当企业签了融资租赁合同时,得同时确认资产和负债。
这时候的分录,哎呀,可就不简单了。
我们得把这资产和负债放到账面上,看似是个“鸡肋”,但其实是为了保证租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比如咱们租了辆车,租期五年。
那怎么做分录呢?举个例子,假如这辆车租金的现值是50万元,那我们在签约时,得先在账上登记一个资产——这辆车“50万”,对吧?同时,负债也得记录50万,因为你没有买它,你只是以后每年按期付款嘛。
于是会计分录大概就是:“借:租赁资产——50万;贷:租赁负债——50万”。
看,分录是这么简单,但是它背后反映的,却是未来五年要一直付租金的事实!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月都得按照实际支付租金的情况,调整负债和资产。
每月还款的时候,分录就会变成:“借:租赁负债——X万;贷:银行存款——X万”。
而这个X万呢,就是每期的租金付款金额。
你会发现,租赁负债会逐渐减少,而租赁资产的折旧也得按期分摊,形成新的分录。
大家看似没什么改变,实际上租赁资产会慢慢折旧,负债也在逐渐消减。
分录就像是一个“滚雪球”一样,渐渐变得精致起来。
新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https://img.taocdn.com/s3/m/ae5711fcb14e852458fb57a8.png)
新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在一项租赁中,如果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则可称为融资租赁。
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为: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融资租赁业务的税务处理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下面举例说明出租方未取得融资租赁权开展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xx年11月,柯瑞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项租赁合同,由柯瑞公司出资购入设备一台,以租赁方式租给乙企业。
租赁合同规定设备于xx年1月1日运抵乙企业,租赁期为5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35100元,租赁期满设备归承租企业。
xx年1月1日设备运抵乙企业,当日的公允价值为100000元,预计使用5年。
分析:①判断租赁类型: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满足租赁新准则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该项租赁应认定为融资租赁。
②由于该项租赁合同规定设备的所有权最终转移给承租企业,按税法规定,柯瑞公司的此项租赁行为应纳增值税。
在纳税义务时间的确认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③租赁内含利率为%。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最低租赁收款额=租金×期数+行使优惠购买权支付的金额=35100×5+0=175500。
新会计准则下如何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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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如何融资租赁在新会计准则当中,其已明确的就企业的融资租赁处理工作进行了规定。
融资租赁主要是指当企业开展租赁活动时,当其本身就企业中和资产所有权存在关联的风险与报酬租赁进行了转移。
接下来小编简单介绍一篇优秀新会计论文。
【摘要】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应用推广,融资租赁已经成为当前各个企业实现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是经济业务本身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在这过程中开展会计核算也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本文围绕着新会计准则,就融资租赁的性质进行分析,并以此为基础就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工作中的承租人会计处理措施以及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措施两方面展开探讨。
以期为广大企业提供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措施参考,保证其在新会计准则下实现融资租赁水平的优化。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融资租赁活动开展过程中,会计处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其对于保证融资租赁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着重要意义。
但是在当前的会计处理工作当中依旧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处理人员应当积极从多方面制定会计处理措施,切实提高会计处理工作的科学有效性。
一、融资处理的基本性质分析融资租赁活动的开展需要承租人与出租人共同承担,在探讨融资租赁的性质时,应当分别从承租人与出租人两种角度进行性质思考。
首先,从承租人角度分析,融资租赁其实是另一种类型的债券型融资活动,在该活动进行中所形成的是相关企业的负债,并不是企业的权益,与传统的长期性债权融资活动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且其主要表现在融资租赁活动的本金与利息主要是按照租金的方式进行支付。
在新的会计准则要求下,企业有必要按照法定义务,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相关的企业投资人支付相应的利息与本金,且该义务的执行期为租赁的整个期间。
所以,在讨论融资租赁时,可忽略支付利息及本金的方式,其主要是指在融资租赁的时间段中,企业占用了一定需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偿还的负债额。
由出租人角度来进行融资租赁性质思考,其主要是作为债权性的投资活动开展的,而相应的本金和利息的收取形式和传统的债券购买以及贷款发放形式存在着差异,而且都是以租金的形式进行定期收取的。
新准则下承租人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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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承租人融资租赁会计处理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基本思路是将租赁资本化,即承租人应该将租赁资产使用权当作资产入账,同时将所承担的不可撤销的偿付租金义务列为负债。这与经营租赁不同,对此,融资租赁如何判断、确认与计量以及因此引起的折旧、披露等相关问题,新准则都作出了相应规范,在此作一诠释。1.融资租赁的判断标准。根据新准则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第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第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第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第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第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否则,为经营租赁。2.租赁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将租赁视为一种筹资手段,一方面取得一项资产,另一方面又承担了一笔债务。因此,承租人将租入的资产记录为自己的资产。同时,将未来的付款义务作为自己的负债,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求,也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合理计算财务比率。根据新准则规定,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的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时,应按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现值。如不知按合同规定的利率,或两者都不知,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现举例说明。例1:2007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租赁标的物:产品生产线。(2)起租日:租赁物抵达甲公司生产车间之日(2007年12月31日)。(3)租赁期:2007年12月3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共3年。(4)租金支付方式:甲公司每年支付租金10.8万元。(5)租赁期满时该生产线的估计余值为4.68万元。其中,由甲公司担保的余值为4万元,未担保余值为6800元。(6)该生产线的保险、维护等费用由承租方甲公司自行承担,每年4000元。(7)该生产线在2007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33.4万元,原账面价值32万元。(8)承租人在租赁资产时用存款支付印花税、佣金、谈判费等初始直接费用6000元。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6%(年利率)。该生产线估计使用年限为4年,承租人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租赁期满返还该生产线,期满日公允价值为5万元。在上述例子中,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3.4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计算如下: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各期租金现值之和+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支付的金额现值=108000+108000×(P/A, 6%, 2)+40000×(P/F, 6%, 3)=108000+108000×1.833+40000×0.840=343564(元)由于343564>334000×90%=300600,所以,根据判断标准中的第4条,可以判定为融资租赁。2007年12月31日的会计分录为:借: 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340000未确认融资费用30000贷: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364000银行存款6000 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时,一方面应减少长期应付款,另一方面应同时将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在分摊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时,按照新准则的规定,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在采用实际利率法的情况下,根据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不同情况,对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不同的分摊率。例2,承上例:根据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可以得出:108000×(P/A , r , 2)+108000+40000×(P/F ,r , 3)=334000采用插值法,可计算出租赁内含利率为7.534%。由此可以确定,租赁期间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情况如下:2008年1月1日、2009年1月1日、2010年1月1日支付租金时的会计分录为:借: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108000贷: 银行存款1080002008年12月31日确认本年应该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334000-108000)×7.534%=17027借: 财务费用17027贷: 未确认融资费用170272009年12月31日确认本年应该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334000-108000-(108000-17027)]×7.534%= 10173借: 财务费用10173贷: 未确认融资费用101732010年12月31日确认本年应该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30000-17027-10173=2800借: 财务费用2800贷: 未确认融资费用28004.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在融资租赁下,由于租赁资产所有权上的主要报酬与风险已从出租方转移到承租方,承租人应比照自有固定资产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折旧政策。二是折旧期间。我国折旧政策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确定融资租赁折旧期间,应视租赁合同的规定而论。如果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了,折旧期应按照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如果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不知道是否转移,租赁期应按照租赁期与租赁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例3,承上例:甲公司采取直线法进行折旧,每年可计提的折旧额为:折旧额=(340000-40000)/3=10000(元)租赁期间内的会计分录为:借: 制造费用—折旧费10000贷: 累计折旧100005.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履约成本是指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费用,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承租人发生的履约成本,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其会计处理为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例4,承上例,每年会计分录为:借: 制造费用4000贷: 银行存款40006.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由于或有租金的金额不固定,无法采用系统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摊。因此,在或有租金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7.相关会计信息的列报与披露。在资产负债表中,将于融资租赁有关的长期应付款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差额,分别一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和一年以上的长期负债分别列示。承租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融资租赁有关的下列信息:(1)各类租入固定资产的期初和期末原价、累计折旧额。(2)资产负债表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将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总额。(3)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以及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所采用的方法。二、承租人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相关问题的思考与建议我国新租赁准则在旧准则的基础上已有了较大改进,对承租人融资租赁会计处理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范,但仍有以下问题值得思考:1.融资租赁判断标准问题。虽然我国对融资租赁的确认标准采用了国际通行标准,同时也规定了几条具体标准,但我认为仍存在一定的问题,表现在:一是矛盾,如当租赁资产在开始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该资产全部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则判断为经营租赁,但如果满足“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标准时,则判断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导致同一项租赁,根据不同的判断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租赁业务,使会计人员很难操作;二是模糊,如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远低于(小于或等于5%)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看起来该标准相当严密、精确,但实务中随意性相当大,因为公允价值是预计数。而且,企业可能利用这些量化规定,完成表外筹资活动(实质是融资租赁,但作为经营租赁会计核算),从而隐匿企业的真实负债。面对上述问题,笔者以为:第一,为解决矛盾性问题,建议将判断标准规定一个顺序,如,如果满足了第一条为融资租赁,如果不能满足第一条,则根据后面的标准,满足哪几条则为融资租赁。否则,为经营租赁;第二,对于模糊性,目前暂无很好的解决办法,要么借助职业道德自律解决,要么通过报表附注的充分披露予以提醒信息使用者。2.承租人融资租赁披露问题。融资租赁的确定标准,尽管认为承租人实质上成为资产的所有者,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某些“友好”的融资公司的热情帮助,通过规避分类标准,使实质上的融资租赁达不到这些标准,协助企业完成表外融资活动,将租赁协议列入经营租赁,隐匿企业的真实负债,而这种潜在的财务危机,通过阅读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附注说明是无法发现的,加大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为防止租赁的表外融资,第一,承租人必须在报表附注中增加揭示如下信息:(1)未来最低应付租金,通常应同时列示总额和每年的支付额;(2)最低转租收入,即不可撤销的未来转租契约下的应收租金收入;(3)租金总额,分别列示最低租金、或有租金及转租收入。第二,将经营租赁在表内予以反映。3.特殊租赁人的会计处理问题。我国新准则对当承租人和出租人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时,明确确定了最低租赁付款额和最低租赁收款额。但对于承租人和出租人存在关联关系时,如何正确确定最低租赁付款额和最低租赁收款额,租赁准则对此并无规定,如果对此不加以规范,将有可能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工具。因为集团内部通过关联方交易,有意粉饰租赁价格,就会导致一方虚增资产,提高各期的其他营业收入,达到提高利率的目的,从而把损失转给关联方;而另外通过支付高额租金的方式,确认为财务费用,可降低相应期间的会计利润,顺利地避开新准则的制约而将利率转移给关联方。如果当关联方之间所得税税率存在差异时,税率高的一方将会通过高额租入低税率一方的资产,将其应纳税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一方,导致国家蒙受损失。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新会计准则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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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 ⼤家了解新会计准则是如何规定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新会计准则第11-17条规定: 1、在租赁期开始⽇,承租⼈应当将租赁开始⽇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资产的⼊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 或“在建⼯程”科⽬),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账价值(贷记“长期应付款”科⽬),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科⽬)。
2、承租⼈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的⼿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应当计⼊租⼊资产价值(借记“固定资产” 或“在建⼯程”科⽬,贷记“银⾏存款”或其他科⽬)。
3、承租⼈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
承租⼈⽆法取得出租⼈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应当采⽤同期银⾏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出租⼈的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的初始直接费⽤之和的折现率。
4、未确认融资费⽤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分摊,承租⼈应当采⽤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借记“财务费⽤”科⽬,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科⽬)。
5、承租⼈应当采⽤与⾃有固定资产相⼀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使⽤寿命内计提折旧。
⽆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借记“制造费⽤”或其他科⽬,贷记“累计折旧”科⽬) 例1:某⽣产型企业采⽤融资租赁⽅式租⼊⽣产设备⼀台,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双⽅确定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0,000元。
新准则租赁融资费
![新准则租赁融资费](https://img.taocdn.com/s3/m/e97b0c22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d7.png)
新准则下的租赁融资费用,是指在租赁期间内,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与租赁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各种支付款项的总和,包括设备租金、服务费用、手续费等。
与传统租赁不同,新准则下,对于融资租赁,承租人应将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将发生的或有租金记入未确认融资费用,并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具体来说,在新准则下,租赁融资费用的计算和分摊过程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承租人应确定最低租赁付款额,包括租金、手续费等各项支付款项。
其次,承租人应将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这需要考虑到租赁合同的利率、期限等因素。
再次,承租人应将发生的或有租金记入未确认融资费用,并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这需要考虑到租赁合同的利率变化和时间价值等因素。
最后,出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等款项,并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租赁融资费用的计算和分摊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租赁合同条款、市场利率变化、承租人的财务状况等。
因此,承租人和出租人都应该认真研究租赁合同条款,了解市场利率变化情况,合理估计承租人的财务状况等因素,以确保租赁融资费用的准确计算和分摊。
此外,新准则下还引入了关于售后回租的规定,即承租人和出租人均为一人时,出租人应以资产出让方的身份进行会计处理。
这种规定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也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总之,新准则下的租赁融资费用在会计处理上更加规范和准确,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企业应该认真学习和遵守新准则下的租赁融资费用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新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https://img.taocdn.com/s3/m/3f999075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80251ab.png)
新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根据新准则下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1.定义融资租赁:根据新准则,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租赁合同才能被认定为融资租赁:-租赁期限超过租赁资产的使用寿命-租赁合同中存在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租赁合同的购买选择权被合理地预计会被行使2.确定资产和负债:在确定资产和负债时,根据新准则的规定,租赁公司需要确认以下两个项目:-租赁资产:公司根据租赁期限内预计会使用的租赁资产,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初始资产计量,并按照预计支付的租金计量借记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根据租赁资产的初始资产计量额和租赁期间预计支付的租金计量额计量。
3.租金收入和利息费用的确认:根据新准则,租赁公司需要根据确认资产和负债的方法计算并确认利息费用和租金收入。
租赁公司需要按照相应的利率计算每期的利息费用,并将其计入收入。
同时,租赁公司需要将每期支付的租金进行分类,部分归类为还本部分,部分归类为利息费用。
4.资产减值:根据新准则,租赁公司需要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可收回金额中较低的一个来衡量资产减值。
如果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或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租赁公司需要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5.租赁期限变更:在新准则下,如果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发生变更,租赁公司需要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和租赁资产,并作相应的调整。
总结起来,根据新准则下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租赁公司需要根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资产减值等因素来确定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步计量,并按照每期支付租金的不同部分来确认利息费用和租金收入。
同时,在租赁合同发生变更时,租赁公司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这些变化都是为了提高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准确性和信息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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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如何融资租赁
在新会计准则当中,其已明确的就企业的融资租赁处理工作进行了规定。
融资租赁主要是指当企业开展租赁活动时,当其本身就企业中和资产所有权存在关联的风险与报酬租赁进行了转移。
接下来小编简单介绍一篇优秀新会计论文。
【摘要】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应用推广,融资租赁已经成为当前各个企业实现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是经济业务本身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在这过程中开展会计核算也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本文围绕着新会计准则,就融资租赁的性质进行分析,并以此为基础就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工作中的承租人会计处理措施以及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措施两方面展开探讨。
以期为广大企业提供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措施参考,保证其在新会计准则下实现融资租赁水平的优化。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融资租赁活动开展过程中,会计处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其对于保证融资租赁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着重要意义。
但是在当前的会计处理工作当中依旧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处理人员应当积极从多方面制定会计处理措施,切实提高会计处理工作的科学有效性。
一、融资处理的基本性质分析
融资租赁活动的开展需要承租人与出租人共同承担,在探讨融资租赁的性质时,应当分别从承租人与出租人两种角度进行性质思考。
首先,从承租人角度分析,融资租赁其实是另一种类型的债券型融资活动,在该活动进行中所形成的是相关企业的负债,并不是企业的权益,与传统的长期性债权融资活动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且其主要表现在融资租赁活动的本金与利息主要是按照租金的方式进行支付。
在新的会计准则要求下,企业有必要按照法定义务,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相关的企业投资人支付相应的利息与本金,且该义务的执行期为租赁的整个期间。
所以,在讨论融资租赁时,可忽略支付利息及本金的方式,其主要是指在融资租赁的时间段中,企业占用了一定需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偿还的负债额。
由出租人角度来进行融资租赁性质思考,其主要是作为债权性的投资活动开展的,而相应的本金和利息的收取形式和传统的债券购买以及贷款发放形式存在着差异,而且都是以租金的形式进行定期收取的。
但是其与其他债券投资方式一致的地方在于当合同限定的租赁时间到期时,出租人能够按照合同的具体规定来收取全部的租金和相关收益。
并且在合同完成之后,相关的出租人就失去了对相关融资企业的资产要求权。
二、融资处理中的会计处理工作探讨
(一)承租人方面的会计处理工作
承租人在融资租赁活动的过程中,其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相应的会计处理工作。
首先,在融资租赁活动开展时,就
应当就相应的资产与负债情况进行确认,其主要是指承租人收到租赁资产时,就资产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进行计算,并以较低的资产额记作融资租赁活动中的入账价值,而这里的入账价值表示为企业融资额。
同时,承租人明确资产增加的同时还应当明确相应的负债,并以最低租赁付款额展开相应的计量,计量结果即为还本付息的总价值额。
而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表现为,固定资产等于融资额与初始直接费用的总和。
而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则表现为还款总额减去融资额的结果。
另外,在计算长期应付额时应当将其与还款总额划等。
其次,在会计处理工作中还应当将租赁期内的融资费用进行平摊。
其主要是指在会计处理工作的最末阶段,会计人员应当将整体的融资费用在融资租赁的各个阶段中展开平摊,并且在进行费用平摊计算时,会计人员应充分利用实际利率法来进行计算。
但是在应用该方式进行计算时,还应当就当前货币的时间价值条件进行考虑。
另外,会计人员在就融资租赁各个阶段中应当分摊的实际融资费用进行计算时,其计算方式为整体的融资金额和实际利率的乘积。
而整体的融资金额的计算方式则应当采取租赁资产净值减去初始费用的形式。
而租赁还款的方式主要是以租金支付的方式来进行,所以,还应当严格按照复利计算的方式进行计算,要保证融资租赁时间到达时,所有的费用分摊完成。
此外,会计人员还应当在租赁期满时注重对相关费用的确认。
当融资租赁的付款额仅含有租金时,就不会产生相应的付款账户余额。
但是当最近租赁付款额除了租金以外,还包含租赁资产选择权购买实际价款时,而相应的付款账户余额即购买价款。
另外,当最近租赁付款额中涵盖担保余额,并且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低于实际的担保余额。
那么将会产生相应的担保费用,且担保费用仅是融资额偿还金额,不属于实际的融资费用。
(二)出租人方面的会计处理工作
根据新会计准则中的明确规定,出租人应当在融资租赁活动开展当日以最低租赁收款额和初始直接费用相加来作为相应的入账价值,并就相应的担保余值进行计算。
同时,会计人员还应当把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与未担保余值相加,之后将其和现值大小进行对比,而两者之差即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其次,在租赁时期内,出租人还应当就投资收益进行,并将未实现的投资收益平均分摊到融资租赁的各个阶段当中,而出租人在进行实际的融资收入计算时应选择实际利率法作为计算方式。
而融资租赁从根本上来说是出租人的投资项目,所以实际利率主要为融资租赁项目的内含报酬率,出租人应当采用投资额等于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这一公式进行融资收益计算,而所计算的内含报酬率应当是融资租赁过程中的折现率。
另外,出租人在进行分配收益计算时,应当采用投资金额与实际利率相乘的公式进行计算。
在投资额偿还阶段,出租人的投资金额会随着偿还开展的过程出现逐渐降低的情况,其所应当分得的收益也会逐渐降低。
此外,融资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当最低租赁收款额仅为租金时,出租人在租赁期满阶段所得到的收回额仅为在公允价值担保下的旧资产,但这却不是具体的收益。
而当其中涵盖担保余值时,当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低于担保余值时,则将会产生相应的担保费用,而此担保费用也不能被看作融资收益。
另外,当其中含有相应的租赁资产选择权的购买价款,出租人在进行租赁内的含利率计算时可将相应的购买价款当作现金流入量,应在计算后将其合理地分配到融资租赁的各个阶段当中。
但是在租赁期满之后,出租人仅能收回投资成本,在该阶段难以确定整个项目中的收益大小。
三、结束语
会计处理工作是企业融资租赁开展中的重点环节,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加强会计处理工作优化是企业会计人员当前开展会计工作的重点研究方向。
首先,会计人员应当加强对新会计准则中的融资租赁内容的研究,明确融资租赁工作的根本性质。
并以此为基础,积极从承租人与出租人两个角度展开具体的会计处理措施的研究与制定。
此外,会计人员还应当在实际的会计处理工作中加强工作经验的总结,不断实现融资租赁中的会计处理水平优化。
参考文献
[1]邵翠丽.新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新思考[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2,06:28-29.
[2]陈明坤.新准则下承租人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诠释与思考[J].企业经济,2013,11:159-161.
阅读期刊:《当代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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