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1年物价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1年物价工作要
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1.02.09
•【字号】渝价[2001]81号
•【施行日期】2001.0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1年物价工作要点》的通

(渝价[2001]8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
现将《重庆市2001年物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二月九日
重庆市2001年物价工作要点
2001年是新世纪的开端,是我国第十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也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这一千秋伟业的起步之年。

做好今年的物价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遵照中央和我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计委的安排,重庆市2001年物价工
作的总体要求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
神,继续深化价格和收费体制改革,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

迎接入世挑战,做好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准备工作。

加快价格法制建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促进公平竞争。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促进需求增长和结构调整,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
良好的综合环境。

2001年物价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调控,稳定价格总水平,继续促进需求增长,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
创造条件
1、2001年我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的预期目标是: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增幅控制
在2%左右。

2、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继续促进需求增长。

(1)在全面完成农村电网改造任务的基础上,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今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县的全县同价工作,为城乡同价打好基础。

加强对地方电网销售电价的管理,取消不合理的附加,腾出空间,消化农网改造还本付息资金,以减轻农民电价负担,促进农村电力和家用电器消费。

(2)加大规范路桥收费的力度,建立健全收费公路成本约束机制,开展对收费路桥的收支季报、收费状况年度审验工作和路况、服务质量检查,促进交通运输事
业和汽车消费的发展,改善投资环境。

(3)继续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今年将对市政府第71次常委会讨论通过的3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核定其收费标准。

要降低部分过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工本费。

对工商部门收取的工商集市贸易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要实行量化征收。

(4)按照国家计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费改税工作,理顺费税关系。

属于公益服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改为公益服务价格,区分财政补偿与市场补偿的责任。

不体现政府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转为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价费分离。

(5)加强旅游景点收费管理,促进旅游行业的发展。

(6)对中小学教材要重新核定其成本,坚决降低过高的价格。

(7)规范经营服务收费行为,加强对垄断行业、中介机构不规范的收费行为的
整顿。

3、适应新的经济形势要求,加快各级政府价格宏观调控体系的建设,加大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力度,完善和规范收取、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其调控价格水平的
作用,避免市场价格的盲目和剧烈波动。

4、继续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健全市场价格监测报告制度。

抓好区县及市级各监测点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传输工作。

做好三峡工程库区移民投资补偿价格指数的调查工作。

高质量地及时编发《重庆市场价格监测》,加强对价格变动
趋势的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调整价格结构,疏导价格矛盾,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1、进一步落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保护农民的利益和种粮积极性。

合理制定粮食收购价格,在保持粮价基本稳定的基础上适当拉开品质差价。

合理制定烟叶收购价,促进烟草品质提高。

探索建立以厂丝储备吞吐为基础的价格调控体系,稳定茧丝价格。

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信息的监测、分析、发布工作,引导农民生产适销对路、优质高效的农产
品。

2、以价格政策促使水利、公用和环保事业的发展,适时适当提高自来水和污水处理费,逐步实施两部制和阶梯式水价,规范水利工程水价。

同时继续利用价格政策鼓励压缩天然气站的建设,促进我市汽车油改气、锅炉煤改气工作的开展。

3、调整和归并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核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指导价
格。

确定乙类药品价格的浮动幅度。

三、加快价格法制建设,改进和加强价格工作,提高依法治价水平
1、充实各级物价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任务、经费
五落实,切实保障价格法制工作的开展,加快全市物价系统依法治价进程。

2、加快我市价格法制建设,加速立法进度,要争取市人大尽早出台《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市政府出台《重庆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管理办法》;研究制定《重庆市商品房管理规定》,《重庆市城市基准地价和公布制度》、《建筑施工图审查收费管理办法》;修订和完善《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收费年审办法》、《重庆市医疗单位自配药物制剂价格管理办法》、《重庆市中药饮片作价办
法》等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3、坚持集体审理案件的原则,完善案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严格执法,规范物价部门的执法行为,限制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自由裁量,严禁随意减免违法所得。

要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合作,解决执法难问题。

4、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决定》,把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发放关,坚持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工作。

四、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为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驾护航
1、今年将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力度,按照国家计委的统一布置,组织开展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专项检查,整治住房、小轿车、教育和投资方面的乱收费,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

2、继续开展对粮食和烤烟收购价格及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以减轻农民负
担,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积极宣传贯彻《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重庆市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的实施细则》,在我市深入开展推行新的明码标价制度。

搞好“五个一示范”活动,有目标、分行业、按步骤地进行明码标价行业规范。

巩固城镇明码标价成果,加强个体工商户及农村市场的明码标价管理。

4、深入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继续做好社会监督。

5、加快价格监督检查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价格执法程序,提高检查办案质量,提高执法水平。

市物价检查所今年将开展第一批规范化物价检查所达标单位命名活动和第二届价格案件考核评比工作,并将配合《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的实施,举办一期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培训班。

(六)加快价格举报中心的建设,建立和健全我市价格举报工作机构和网络,充实价格举报工作人员,完善价格举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计委关于价格举报工作的规定》,加大查处价格举报案件的力度,树立物价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

五、继续转变工作职能,拓展价格服务领域,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对物价工作
提出的新要求
1、进一步建立健全物价政策法规定期公布制度,充分发挥《物价公报》、
《医药价格信息》的服务指导作用,提高刊物质量,扩大发行范围。

2、加强重庆价格信息网络建设。

今年6月底前完成国家和我市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1万余个规格品种的药品价格的录入和上网查询工作;12月底前完成国家和我市管理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录入和上网查询工作。

继续积极发展网员单位,为网员单位价格行情、产品信息上网宣传服好务。

3、进一步开拓价格事务工作,继续做好涉案物品价格评估和交通事故车辆损
失价值鉴证工作,为司法服务和行政执法部门提供客观、公正的鉴证结果。

4、加强对价格问题的调查研究,要在全市物价系统形成深入调查研究的氛围,特别要注重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价格管理重点和管理方式的研究。

充分发挥价格学会价格协会在工作协调、咨询服务、课题研究方面的作用,为政府和经营
者、消费者服务。

5、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圆满完成区县物价机构改革任务。

做到人心不散,
工作不断。

6、进一步加强物价队伍自身建设,继续抓好全市物价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
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水平。

7、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办公厅颁发的《重庆市市级领导和市级部门20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渝委办发[2001]2号)文件精神,狠抓廉政建设,强化物价工作者的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