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来信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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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信箱来信处理规定
院长信箱是是医院领导了解社会各界人士对医院的看法和建议,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医院建设、促进医院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了更好地发挥院长信箱的重要作用,及时、高效地解决社会各界人士反映的问题,现作如下规定:
一、医院办公室负责来信的拆阅、登记。
信件应及时拆阅,将信文、信封一并装订,并注意保持封面和内容的完整。
信件应按顺序编号登记在册,详细填写来信者的姓名、单位、地址、通讯方式、来信日期、收到日期以及信件内容摘要。
二、医院办公室主任根据来信的内容分别处理:
(一)呈送医院领导批示。
(二)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可以直接解决的、批转相关部门办理。
四、医院办公室负责催办、督办。
五、有关部门应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院领导及办公室。
六、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妥善处理每一件来信,不得擅自积压、遗漏、拖延、丢失、隐匿和销毁来信。
八、对涉及检举、揭发、控告的信件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将信件转交或将内容透露给当事人。
院长信箱来信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