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评价因子的选择和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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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评价因子的选择和评价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必须在环境水文地质调查、地下水质监测和试验等工作的基础上进行。

目前,评价的内容主要是水质,有时也考虑地质环境的质量。

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按时间可分为现状评价和影响评价(或称预断评价)。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是根据环境水文地质调查、监测资料,对一个地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所做的评价。

一般,环境质量评价即指现状评价。

一、评价因子的选择
在自然界中影响地下水质量的有害物质很多,因此,评价因子的选择,要根据研究区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有以下几类:
1、常规组分:即构成地下水化学类型和能够反映地下水性质的常见组分,有K+、Na+、Ca2+、Mg2+、HCO3-、SO42-、Cl-、NO2-、NO3-、NH4+、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DO、COD等。

2、常见的有毒金属和非金属物质:如Hg、Cr、Cd、Pb、As、F、CN-等。

3、有机有害物质:酚类、苯类、有机氯、有机磷、硝基、胺基化合物及其它工业排放的有机有害物质。

4、细菌、病毒等
各地区在评价地下水质量时,除第一类常规组分必须监测之外,
要根据各地的水质状况和污染特点来选择评价因子。

一般来说,应选用对地下水质量有决定作用的组分作为评价因子。

有时,也可把对地下水赋存、运移和质量有直接影响的因素(如地表污染源、表层地质结构、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开发现状等)作为评价因子的选择对象。

二、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是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的前提和依据。

目前,在国内一般有两种标准:一种是以地区的污染起始值或背景值作为评价标准,二是以国家饮用水标准作为评价标准。

通常把以前者为标准的评价称为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价,主要是评价地下水污染程度;把以后者为标准的评价称为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主要是评价地下水质量的好坏以及它的适用性。

应当指出,地下水从未污染,开始污染到严重污染以至不能饮用,是要经过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的,因此,从预防为主的针来讲,以地下水污染起始值为标准,能够有利于研究地下水污染从量变到质变的这一污染过程,并且还能弥补有些组分当前还没有饮用水标准的不足。

但另一方面,以饮用水水质标准作为评价标准,把水的污染与它的利用直接联系起来,有较大的实用性。

地下水污染起始值,是指地下水质开始恶化时的污染物的起始含量,也就是某城市或地区地下水中该种污染物的最大本底值(最大区域背景值)。

一般,可按下式确定:
x+2S=x士2
(11-1)
式中:x。

—污染起始值,即最大区域背景值;x—某种组分
的天然平均含量(区域背景值);x—某种组分的实际含量;n—样品数;S—标准偏差。

从理论上讲,背景值是不受人类活动影响的有关组分的天然含量。

但在城市地区很难找到这种地下水,在这种情况下,背景值的含义实际上是不受人类活动明显影响的地下水有关组分的含量。

它的明显特点是区域的差异性,随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而变。

因此,背景值是指同一环境水文地质单元而言,所以在确定背景值之前,首先要划分环境水文地质单元(不能把有明显污染源的区域划为背景值统计单元之内)。

然而对于发展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城市和工业区,有时,测得背景值(天然本底值)是很困难的,一般可采用历史水质法确定,或选择与城市地质、地貌、水文地质条件相似的对照区,进行采样分析和调查统计确定背景值,用以代替城市或工业区的背景值(本底值)。

不论是以污染起始值(背景值)作为评价标准进行地下水污染现状(污染程度)评价。

或是以饮用水水质标准作为评价标准进行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其计算评价方法都是一样的,只是评价标准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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