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加强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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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加强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实施方案(最新)
全县加强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实施方案(最新)
近年来,随着全县交通事业的迅速发展,县域公路里程不断增多,为X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我县农村公路(县乡道)建筑控制区(以下简称公路建控区)内违章建筑、擅自接道现象越来越多,未经许可穿越或跨越公路埋设管线、电力设施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到公路交通安全和路容路貌。

为确保我县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省农村公路条例》《X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责任主体
(一)县路政所是全县农村公路建控区管理和监督实施单位,负责全县县、乡道的路政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域范围内村道的路政管理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协助县路政所做好县、乡道的公路建控区管理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村道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工作,乡镇国土资源所、村建环卫中心、交管办是辖区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具体承办单位。

二、明确界定范围
(一)公路建控区的范围(即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

(二)公路建控区与城镇规划区重复的,由城乡建设住房局按相
关规定审批。

(三)在公路建控区范围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公路两侧控制区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包括房屋、围墙、堡坎、非交通标志牌、电杆等设施。

三、强化部门联动
(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国土资源局在办理公路两侧规划许可和土地审批手续时,应先征求县路政所的审批意见,并注明建筑物
与公路边沟外缘的控制距离,以便实施跟踪监督。

各乡镇(街道)以及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路政所等部门应严格把好公路两侧土地审批、建设规划源头关,严禁以罚代批或先建后批。

(二)在公路建控区内擅自修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地面构筑物,擅自埋设、架设杆管线、电缆、非交通标志等设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县路政所与相关部门负责依法责令其拆除,相关乡镇(街道)要积极协助配合,必要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在公路建控区内的违章建设建筑,县城乡建设住房局不得办理规划许可证,县国土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不得办理不动产权证。

四、强化目标考核
(一)明确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县路政所及各乡镇(街道)。

考核内容为全县农村公路(县、乡道)两侧建筑控制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严格考核方式
1.县路政所负责做好全县农村公路内建筑控制区的日常监控管理工作,并对排位靠后的责任主体单位发放《公路安全及建筑控制区管理整改建议函》,限期整改落实。

2.县目督办依据县路政所监督检查的相关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3.年度考核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将考评结果报县目督办,纳入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负面清单综合运用。

(三)强化考核标准
考核中将重点从以下8个方面评判,未达到要求的在年度综合目标中抵扣相应分值。

1.乡镇(街道)年度有管理规范文件,组织专办、落实专人负责管理该项工作。

未出台文件、落实责任人员扣0.2分。

2.公路建控区内无新增违法建筑。

辖区县道新增违法建筑1处扣0.3分,乡道及旅游干线公路新增违法建筑1处扣0.2分。

3.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

发现1处扣0.2分,道口脏乱
差扣0.1分。

4.辖区内县、乡道及旅游干线公路建控区内无新增或越权审批影响公路运行安全的非交通标志标牌。

发现一处扣0.1分。

5.公路及用地范围内无污染损坏公路的洗车场、加水点、占道修车现象。

发现1处扣0.1分。

6.公路及公路两侧无摆摊设点和打场晒粮乱设小广告牌等现象。

发现1处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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