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对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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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对企业的影响
2007经管一班周君娟
【摘要】固定资产是企业非流动资产的一项重要的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对企业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减值准备的提取、固定资产的折旧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做了系统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一致。
本文主要通过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的确定、减值准备的提取、固定资产的折旧等方面来分析对企业的影响。
【关键词】固定资产新会计准则影响
固定资产是企业非流动资产的一项重要的内容。
—、固定资产确认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1固定资产确认
所谓确认,是指将某个项目作为一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正式地列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过程。
对于一项资产的确认,不仅要记录该项资产的取得或发生,还要记录其后发生的变动。
所以,固定资产的确认,也就是将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加以记录并将其列入资产负债表的过程。
2固定资产确认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这一条件中所谓的“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这一条件中所谓的“很可能”,是指发生的可能性为“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
由此可知,“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一条件,是指固定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但尚未达到基本确定的程度。
固定资产作为企业资产中的一个重要项目,自然具有资产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即:①能够直接或间接地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②为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即使不为企业所拥有,但也是企业所控制的;③是企业在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中获得的。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能够拥有固定资产,或者即使不拥有固定资产但是能够控制固定资产,与此同时,固定资产能够直接或间接地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则说明固定资产归企业所有,应当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予以确认;反之,如果某个项目不能够直接或间接地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不为企业所拥有,或者既不为企业所拥有也不为企业所控制,不是企业在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中获得的,则说明该项目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不能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予以确认
(2)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对于固定资产确认来说尤其如此。
如果固定资产的成本不能够可靠地计量,即使其满足了固定资产的定义也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确认对企业的影响
根据新企业准则,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应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比如:由于新准则没有对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作出规定,企业所拥有的一些价值较低、数量较多的工具、器具等资产,它们也符合固定资产的概念,但企业一般将它们不作为固定资产入账,而是作为存货核算。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成本包括买价、相关税费以及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相关费用。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中,一般纳税人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购买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不再计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因此,一个企业那些被确认为固定资产对企业有重大的影响。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
1减值准备的确认
对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比较,两者之间较高者)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因此计提减值基本思路是,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相比。
如果账面价值小于可收回金额,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如果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则无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是指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
账面价值不等于净值,固定资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后为净值,净值再扣除减值准备后为账面价值(净额)。
账面余额是指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
2减值准备的计提
期末固定资产按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计价,每月末应对固定资产进行
重点检查,年度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合理地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并对
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已不可能使用的固定资产或虽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3、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4、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对发生的固定资产减值,借记" 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如已
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
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企业的影响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会导致每年折旧额与原来不实施固定资产减值规定不同,从而也会导致企业每年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原来不实施固定资产减值规定的税前会计利润不同,但不会导致固定资产使用期间的整体会计利润。
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同时也应调整税前扣除的折旧额,则不会导致企业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与原来不实施固定资产减值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