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回避制度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近亲属回避制度
为杜绝以权谋私或以职谋私行为的发生,依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近亲属关系
1、直系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本人的父母及子女。
2、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配偶等。
3、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其配偶关系。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邻水联社所有在职正式员工。
三、回避范围
(一)岗位回避制:
1、联社本部员工的亲属不得在联社同一部门工作。
2、各网点的员工与亲属不得在同一网点工作。
(二)工作回避制:
1、联社各项物品采购上不得与本公司员工及亲属进行交易。
2、联社高管的亲属不得参与装修等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
3、在讨论干部任免、员工奖惩时,被讨论任免、奖惩对象的亲属应回避。
4、联社稽核部门对各岗位进行内部检查时,作为被检查对象的亲属应回避。
5、联社处罚委员会
四、回避程序
1、基层排查。排查的顺序先由员工本人如实自报在联社任职之亲属关系员工姓名,然后由人事如实在亲属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员工与员工之间的近亲属关系及对方姓名。
2、整理上报。各网点/部门经过排查、登记确认无误后,填写《XXX 信用社/部门员工近亲属登记表》,报总部人力资源部。
3、汇总提案。根据各信用社/部门填报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并按本制度回避范围所列的规定,初步拟定员工回避方案。
4、回避原则。职务级别不同的,由职务较低的一方回避;因工作特殊需要的,也可由职务较高的一方回避;职务级别相同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5、实施回避。联社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联社高层审定的回避方案,属岗位回避的,对回避对象进行异地调整或岗位轮换。属工作回避的,对在进行某项工作时应回避的对象提前实行告知制度。
五、回避纪律
1、在排查阶段,员工应如实报知自己的近亲属姓名,如隐瞒不
报的,一经查实,暂停其现岗位工作,进行相应处罚。
2、各信用社/部门要如实填报本信用社/部门员工近亲属的情况,如隐瞒不报的,将视同工作失职进行处理,对信用社/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罚。
3、对应当回避的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或提前申请回避的,相关负责人有权责令其回避,并对其进行处罚。
4、各级领导干部,不得为违规当事人说情,为其开脱责任,严禁包庇当事人的违规行为或者为其出谋划策,一经查实将予以严厉处罚。对严重徇私枉法、营私舞弊的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各级员工在被录用、晋升、调动过程中有义务如实向人力资源部申报在联社任职的亲属情况,如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将视同营私舞弊,予以严厉处罚。
6、对因联姻等新形成的亲属关系,也应按回避范围的规定进行相应岗位的调整,确实难以安排的其中一方必须自动提出离职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六、本制度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