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回避制度定
亲属回避制度完整版
亲属回避制度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亲属回避制度一、规定的目的及适用范围为规范用人制度,建立健康和谐的企业人事关系,创造公平、公正的员工职业发展环境,避免各类不必要的利益及管理冲突,提升公司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下属所有事业部、公司及驻外机构。
二、回避范围本规定所指亲属关系是指血系亲属及社会亲属,包括:1.直系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2.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配偶等;3.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其配偶关系: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4.其他应回避关系:男(女)朋友,仁兄弟等;三、回避原则1.管理人员与其近亲属关系人员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指挥、领导关系,如:车间班组长不得与其近亲属关系人员在同一班组,车间主任不得与其近亲属关系人员在同一车间,仓库管理人员不得与其近亲属关系人员在同一仓库,非生产部门管理人员不得与其近亲属关系人员在同一部门等。
2.近亲属关系人员不得在同一部门共事,如:两个为近亲属关系的班组长不得在同一车间,两个近亲属关系的非生产部门人员不得在同一部门。
3.财务管理人员与其工作有账目交接的人员不得互为近亲属关系,如财务稽核岗位会计与采购员不得为近亲属关系等。
4.各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岗位调整、职务变更、提薪提奖或受处分方面为其近亲属关系人员向有关部门提示或说情。
5.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中的直系亲属,不允许在同一事业部任职(如特殊人才需经公司董事会审批)。
6.与公司存在供应、销售关系的单位,其亲属不得在公司相关采购、仓储、客服部门任职。
四、亲属关系提报:1.所有人员须将在公司内部的亲属关系名单报至相应的部门,经部门审核汇总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建档,人力资源部进行申报审核及过程监督。
亲属回避制度
亲属回避制度1. 背景介绍亲属回避制度是一项旨在避免利益冲突和维护公正廉洁的制度措施。
在各种组织、机构和国家中,亲属之间可能存在亲情关系,为了避免因此产生利益输送、失职渎职等问题,便确立了亲属回避制度。
2. 亲属回避的原则亲属回避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 公平:对所有人员均应适用相同的标准,不存在歧视性,保证一视同仁。
- 严格性:不容许以任何形式规避或违反亲属回避制度的规定,保证执行到位。
- 透明:制度实施的过程应当公开透明,避免私下猫腻,提高公信力。
3. 亲属回避的对象范围亲属回避制度的对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关系。
- 旁系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孙女等旁系亲属关系。
- 婚内亲属:与本人存在婚姻关系的亲属。
4. 亲属回避的具体操作亲属回避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通常采取以下措施: - 亲属辞职:当亲属关系影响到公正性时,一方应主动辞职或调离相关职务。
- 调岗:将亲属分开,避免在同一部门或同一职责范围内工作,减少利益冲突。
- 请假:某些情况下,可以通过请假或调休等方式规避可能的利益冲突。
5. 亲属回避的意义和作用亲属回避制度的实施有助于: - 提高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管理规范性。
- 避免利益输送,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
- 建立廉洁清正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
6. 亲属回避制度建设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目前亲属回避制度在一些地方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 规定不够严谨或执行力度不够。
- 部分地方实施不够透明,容易存在漏洞。
为改进这些问题,可以: - 加强对亲属回避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 完善制度的配套措施和监督机制。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制度执行的透明度。
7. 结语亲属回避制度作为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的重要制度之一,在各个领域的实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建立健全的亲属回避制度,可以有效防止权力寻租、腐败行为的发生,为建设法治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员工近亲属回避制度
员工近亲属回避暂行规定第一条总则为进一步建立公平、公正的公司氛围,规范用人制度和岗位操作行为,规避公司业务操作风险和预防各类利益冲突事件的发生,确保公司声誉及公司、客户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店长级以上管理干部或特殊岗位人员。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孙/外孙子女、祖/外祖父母);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关系(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 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兄弟姊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 亲属回避原则、定义及内容 4.1、回避原则:本规定第三条所列关系的员工之间存在直接指挥、领导、同一部门共事 的同事关系,由级别低的一方回避;个别因工作特殊需要的,经主管部门批准,也可由级别高的一方回避;职务级别相同的, 由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的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4.2、亲属回避定义与内容:是指为了避免亲属因素对公司员工在任职和相关敏感工作中产生消极影响,而对互为亲属关系的员工在所述工作中所作出的限制性规定。
主要包括公务 回避和任职回避,具体内容如下:4.2.1、公务回避:是指员工本人或本制度规定回避的亲属关系,在开展招录、选拔(含竞聘)、调薪、任免、评优、考核、奖惩、审计、监察、招标等特定敏感工作时应当实行回避。
涉及本人及亲属的有关应回避的公务,本人不得参与调查、讨论、审核、决定,也不得 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具体内容如下:(一) 公司在召开管理层会议讨论管理层任免、员工奖惩时,应参加讨论但属被讨论任免、奖惩对象的亲属应回避。
(二) 凡公司在招聘、任免、提拔、员工考评、加薪、晋升、员工调动过程中,涉及到应回避人员的,相关的审核审批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其签批权限自动上升一级。
(三) 店长级以上人员推荐自己的配偶、亲属、朋友或有特殊关系的人员应聘时,应让持续、和谐、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对象第三条 员工应回避的工作关系包括:3.1 夫妻关系;3.2 3.3 3.4第四条其依照公司招聘程序单独前往公司指定招聘现场应聘,并让其在填写招聘表时如实填写与本人关系。
亲属回避制度
**公司亲属回避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员工队伍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亲属回避是指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在公司规定的需要回避的工作岗位范围内实施回避。
第三条亲属关系包括下列情形:(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第四条出现本制度第三条所列亲属关系情形时,原则上工作岗位不得出现以下情况:(一)在同一机构(总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各层级)的工作岗位;(二)在不同机构有直接上下级管理关系或有制约、监督关系的工作岗位。
第五条出现需要回避情形时,职务层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层次较低的一方回避;职务层次相当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单方有职务,无职务的一方回避;双方均无职务的,非业务骨干的一方回避。
特殊情况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在征求本人意见后提出建议和意见。
因回避需劝退、辞退的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制度进行处理。
因回避制度而调整工作岗位的一方,离职当月增发一个月固定薪酬的离职补贴。
第六条出现需要回避情形时,本人应在15日内提出回避申请,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接到回避申请后15日内调查核实并提出回避建议和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决定(应在15日内作出决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作出决定后15日内完成任务落实工作。
第七条有需要回避的情况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的,应当予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应处理。
已按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妥善处理而出现不良后果的,视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回避制度。
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的,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公司近亲回避管理制度
公司近亲回避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根据XXX总人【2011】1061号文件《关于重申有关干部管理的几项规定》要求,吉林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公平、公正的公司氛围,规范用人制度和岗位操作行为,规避公司业务操作风险和预防各类利益冲突事件的发生,确保公司声誉及公司、客户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和谐、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省子公司全体人员。
第三条员工应回避的工作关系包括:3.1 夫妻关系;3.2直系亲属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孙/外孙子女、祖/外祖父母);3.3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其配偶关系(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3.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兄弟姊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及相关亲属)。
第四条:亲属回避定义:是指为了避免亲属因素对公司员工在任职和相关敏感工作中产生消极影响,而对互为亲属关系的员工在所述工作中所做出的限制性规定。
第五条:如在审计中发现以上亲属关系,应立即与亲属关系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第六条对已存在的亲属制定回避原则、回避内容6.1 回避原则6.1.1亲属不得担任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并不得在办公室、人力、运营、财务、质量、销售、采购部门任职。
6.1.2本规定第三条所列关系的员工之间存在直接指挥、领导、同一部门共事的同事关系,由级别低的一方回避;个别因工作特殊需要的,经主管部门批准,也可由级别高的一方回避;职务级别相同的,由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的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6.2 亲属回避内容指员工本人或本制度规定回避的亲属关系,在开展招录、选拔(含竞聘)、调薪、任免、评优、考核、奖惩、审计、监察、招标等特定敏感工作时应当实行回避。
涉及本人及亲属的有关应回避的工作内容,本人不得参与调查、讨论、审核、决定,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
6.3 特殊情况对于有特殊情况和特殊人员的,应报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另行处理。
亲属回避制度的规定
关于公司各级领导干部、重要岗位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的规定洛钼纪[2013]8号洛钼监[2013]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经营秩序,规范从业行为,增强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各个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和廉洁从业意识,保护公司及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指公司领导班子、公司范围内中层及中层以下领导干部和各个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亲属必须回避的事项。
第三条本规定亲属关系是指:(一)夫妻关系;(二)夫妻双方直系血亲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三)亲姻关系(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四)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关系(叔、伯、姑、姨、舅、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等);第四条回避的形式分为自行回避、主动请求回避、单位要求回避、监督部门责令回避。
第五条涉及查处本人及其亲属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时,本人必须回避。
第二章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回避规定第六条严禁其亲属同时成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七条严禁安排其亲属担任与本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务或重要岗位。
第八条原则上不得安排本人亲属在其分管的单位或部室重要管理岗位工作。
第九条履行职责时,涉及公司范围内的重大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产品销售、废旧积压物资处理、资产处置、服务项目的劳务承包、工程项目验收、预决算、施工管理、审计等经济活动,涉及本人亲属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涉及本人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如干部考评、绩效考核、奖惩、人事调动、职称评定等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本人亲属不得在公司范围内工程项目中从事工程承包、劳务承包、运输服务、各类原辅材料、设备供应等经济活动。
第十二条本人亲属不得在公司范围内外销产品营销中从事买卖交易活动。
第十三条本人亲属与公司关连方发生关连交易时,应按照公司《关连交易制度》(2011年1月26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机关部室干部回避规定第十四条严禁安排其亲属担任与本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务或重要岗位。
信用社近亲回避制度
XX信用联社关联岗位近亲属回避制度为规范岗位操作行为,规避操作风险和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促进信合事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内控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近亲属关系1、夫妻关系。
2、直系亲属关系:即本人的父母及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其配偶关系。
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
4、近姻亲关系。
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
二、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全辖信用社现职干部和在职正式员工。
三、回避范围(一)岗位回避制:1、联社领导班子成员的亲属不得在其分管工作的职能部室担任经理(主任)、副经理(副主任)职务。
2、联社稽察部、财务部正、副经理的亲属不得担任基层信用社主管会计职务。
3、联社机关干部的亲属不得在联社机关同一部(室)工作。
4、联社营业部正副经理、基层信用社正副主任的亲属不得在自己管辖的社(部)工作。
5、辖内各信用社的员工亲属不得在同一营业网点工作。
(二)工作回避制:1、联社在召开班子扩大会讨论干部任免、员工奖惩时,应参加讨论但属被讨论任免、奖惩对象的亲属应回避。
2、联社稽察中队成员(含分管领导)在对其的亲属实施稽核或检查时,作为被稽核或检查对象的亲属应回避。
3、联社财务部人员(含分管领导)在对其亲属进行财务检查时,作为被检查对象的亲属应回避。
4、联社安全保卫人员(含分管领导)在对其的亲属进行安全检查时,作为被检查对象的亲属应回避。
四、回避程序1、基层社排查。
排查的顺序先由员工本人如实自报近亲属关系员工姓名,然后由本社(部)的副主任(副经理)如实在亲属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2、整理上报。
各社(部)经过排查、登记确认无误后,填写《XXX县信用社员工近亲属登记表》,报1份至联社人力资源部。
3、汇总提案。
根据各社(部)填报情况,由联社人力资源部汇总,并按本制度回避范围所列的规定,初步拟定全县信用社员工回避方案,交联社领导班子审定。
员工亲属回避管理制度
员工亲属回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防范相关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的亲属关系,即员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关系。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防止员工在工作中利用亲属关系谋求私利、以身试法,促进企业健康、持续、有序发展。
第四条本制度遵循科学和公平原则,依法、依规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各部门负责配合。
第二章内容第六条员工亲属回避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亲属关系明示原则:入职时员工应如实申报身份及亲属关系,未如实申报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将做出相应处理。
(二)情况申报公示:员工在工作中涉及与亲属关系有利益关系的事项应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虚报情况,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三)利益转让禁止原则:员工及其亲属不得在公司业务中以任何方式转让利益、收受贿赂等行为。
(四)利益输送禁止原则:员工及其亲属不得向公司员工、合作伙伴等提供任何利益输送。
(五)职务安排公正原则:公司在职务安排中不考虑员工之间的亲属关系,所有职务安排均应经过公正程序。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员工的亲属关系进行核实,并及时进行信息更新。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举报渠道,鼓励员工如实举报涉及亲属关系的违规行为,并对举报人进行保护。
第九条公司将不定期开展员工亲属关系的自查工作,对发现问题的亲属关系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十条公司领导及董事会成员应带头执行员工亲属回避管理制度,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到身教言传。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十一条对违反员工亲属回避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可依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对情节较轻,尚有改正可能的员工,给予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对情节较重,暂时性贪腐倾向的员工,给予书面警告。
(三)绩效降级:对情节严重,存在较大贪腐嫌疑的员工,可对其绩效进行降级处理。
亲属回避制度完整版
亲属回避制度完整版亲属回避制度的实施需要明确一系列的规定和程序。
首先,需要明确哪些亲属关系适用于亲属回避制度。
一般来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以及近亲属关系。
而对于旁系亲属关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其次,亲属回避制度需要规定官员在与亲属相关的事务中应当采取哪些行为。
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官员在亲属利益相关的事务中应当回避决策权和行使权力;官员应当向有关部门或上级主管报告与亲属利益相关的情况,并请示处理意见;官员在参与与亲属利益相关的活动时应当谨慎处理、避免利益冲突等。
这些规定可以帮助官员正确认识和处理与亲属利益相关的事务。
另外,亲属回避制度还需要明确违反规定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一般来说,违反亲属回避制度的官员将面临纪律处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具体处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同时,相关部门还需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监督和检举。
最后,亲属回避制度还需要配套的监督机制和措施。
除了公民的监督和检举之外,还需要建立专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官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度的部门或机构。
这些机构可以对官员的亲属关系进行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并向上级部门和公众进行披露。
亲属回避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公平、公正和廉洁的政务环境至关重要。
它可以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减少官员的权力滥用,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同时,它也能够提高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和满意度,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总之,亲属回避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它通过禁止官员在处理与亲属利益相关的事务中参与决策或行使权力,有效防止腐败和权力滥用。
亲属回避制度的实施需要明确规定和程序,配套监督机制和措施,并规定违反制度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亲属回避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公平、公正和廉洁的政务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的亲属回避制度
银行的亲属回避制度(原创版3篇)目录(篇1)1.银行亲属回避制度的定义和目的2.亲属回避制度的具体规定3.亲属回避制度的实施范围和标准4.亲属回避制度的意义和作用5.亲属回避制度的例外情况正文(篇1)银行亲属回避制度是指在银行工作的员工在招聘、调动、晋升、奖惩等方面,如果存在亲属关系,需要进行回避,以保证公平公正和防止利益冲突。
这一制度在很多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中都得到了广泛应用。
亲属回避制度的具体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亲属关系界定:包括直系血亲关系(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如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等)以及近姻亲关系(如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回避范围:通常包括在同一部门、同一机构(如分行、营业部等)工作,以及存在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或业务审批关系的岗位。
3.回避方式:对于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员工可以选择调离相关岗位、调整工作职责或辞职等方式进行回避。
4.监督和处罚:银行会对员工执行亲属回避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可能会采取警告、罚款、调离岗位等处罚措施。
亲属回避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公平公正:通过回避制度,可以防止亲属关系对招聘、调动、晋升等环节产生不公平的影响,保证员工的机会公平。
2.防止利益冲突:亲属关系可能会导致员工在工作中产生利益冲突,通过回避制度,可以有效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维护银行的利益。
3.提升管理水平:亲属回避制度有助于银行建立起更加科学、公正的管理体系,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当然,亲属回避制度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例如在偏远地区或特殊情况下,银行可能会对亲属回避制度进行适当放宽。
目录(篇2)1.银行亲属回避制度的定义和目的2.银行亲属回避制度的具体规定3.银行亲属回避制度的实施范围和影响4.银行亲属回避制度的意义和作用5.中国银行亲属回避制度的实例正文(篇2)银行亲属回避制度是指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员工在招聘、选拔、任用、调动、考核等环节中,遇到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员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回避原则,以保证公正公平和防止潜在的利益冲突。
近亲属回避制度定
近亲属回避制度为杜绝以权谋私或以职谋私行为的发生,依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制度如下:一、近亲属关系1、直系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本人的父母及子女。
2、近姻亲关系。
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配偶等。
3、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其配偶关系。
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
二、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邻水联社所有在职正式员工。
三、回避范围(一)岗位回避制:1、联社本部员工的亲属不得在联社同一部门工作。
2、各网点的员工与亲属不得在同一网点工作。
(二)工作回避制:1、联社各项物品采购上不得与本公司员工及亲属进行交易。
2、联社高管的亲属不得参与装修等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
3、在讨论干部任免、员工奖惩时,被讨论任免、奖惩对象的亲属应回避。
4、联社稽核部门对各岗位进行内部检查时,作为被检查对象的亲属应回避。
5、联社处罚委员会四、回避程序1、基层排查。
排查的顺序先由员工本人如实自报在联社任职之亲属关系员工姓名,然后由人事如实在亲属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员工与员工之间的近亲属关系及对方姓名。
2、整理上报。
各网点/部门经过排查、登记确认无误后,填写《XXX 信用社/部门员工近亲属登记表》,报总部人力资源部。
3、汇总提案。
根据各信用社/部门填报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并按本制度回避范围所列的规定,初步拟定员工回避方案。
4、回避原则。
职务级别不同的,由职务较低的一方回避;因工作特殊需要的,也可由职务较高的一方回避;职务级别相同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5、实施回避。
联社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联社高层审定的回避方案,属岗位回避的,对回避对象进行异地调整或岗位轮换。
属工作回避的,对在进行某项工作时应回避的对象提前实行告知制度。
五、回避纪律1、在排查阶段,员工应如实报知自己的近亲属姓名,如隐瞒不。
亲属回避制度
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良好公司氛围,规范公司的用人制度和岗位操作行为,规避防范业务风险,预防各种利益冲突事件的发生,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和谐、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XXXX及其关联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具体公司范围见附件) 全体员工。
本制度所指的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3.1 直系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本人的父母及子女。
3.2 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配偶等。
3.3 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其配偶关系:包括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
3.4 其他关系:恋爱关系也属于需回避的关系。
公司 (XXXX及其关联公司) 范围内所有岗位不允许存在第3条所列亲属关系情形,一旦出现,其中一方需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5.1 自行上报:由员工本人如实填写《员工亲属关系申报表》,由各部门集中报人力行政中心群。
5.2 核实排查:人力行政中心群根据收集到的申报情况,进行了解核实,通过排查确定员工之间的亲属关系。
5.3 汇总提案:根据员工填报及核查情况,人力行政中心群进行汇总,并按本制度回避所列的规定,初步拟定员工回避方案,报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审核确定。
5.4 回避原则:职务职级层次不同的,一般由层次较低的一方回避;职务职级层次相当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特殊情况由人力行政中心群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征求本人意见后提出建议和意见。
5.5 实施回避:人力行政中心群组织实施经营决策委员会审定的回避方案,属岗位回避的,对回避对象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6.1 在自行上报和排查阶段,员工应如实报知自己的近亲属姓名,如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暂停其现岗位工作,进行相应处罚;各部门要如实反馈员工近亲属情况,如隐瞒不报的,将视同工作失职进行处理,对所属中心/中心群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罚。
6.2 对应当回避的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或提前申请回避的,相关责任人有权责令其回避,并对其进行处罚。
员工近亲属回避制度55522资料讲解
员工近亲属回避制度55522员工近亲属回避暂行规定第一条总则为进一步建立公平、公正的公司氛围,规范用人制度和岗位操作行为,规避公司业务操作风险和预防各类利益冲突事件的发生,确保公司声誉及公司、客户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和谐、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店长级以上管理干部或特殊岗位人员。
第三条员工应回避的工作关系包括:3.1 夫妻关系;3.2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孙/外孙子女、祖/外祖父母);3.3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关系(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3.4 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兄弟姊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第四条亲属回避原则、定义及内容4.1、回避原则:本规定第三条所列关系的员工之间存在直接指挥、领导、同一部门共事的同事关系,由级别低的一方回避;个别因工作特殊需要的,经主管部门批准,也可由级别高的一方回避;职务级别相同的,由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的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4.2、亲属回避定义与内容:是指为了避免亲属因素对公司员工在任职和相关敏感工作中产生消极影响,而对互为亲属关系的员工在所述工作中所作出的限制性规定。
主要包括公务回避和任职回避,具体内容如下:4.2.1、公务回避:是指员工本人或本制度规定回避的亲属关系,在开展招录、选拔(含竞聘)、调薪、任免、评优、考核、奖惩、审计、监察、招标等特定敏感工作时应当实行回避。
涉及本人及亲属的有关应回避的公务,本人不得参与调查、讨论、审核、决定,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具体内容如下:(一)公司在召开管理层会议讨论管理层任免、员工奖惩时,应参加讨论但属被讨论任免、奖惩对象的亲属应回避。
(二)凡公司在招聘、任免、提拔、员工考评、加薪、晋升、员工调动过程中,涉及到应回避人员的,相关的审核审批人应主动申请回避,其签批权限自动上升一级。
(三)店长级以上人员推荐自己的配偶、亲属、朋友或有特殊关系的人员应聘时,应让其依照公司招聘程序单独前往公司指定招聘现场应聘,并让其在填写招聘表时如实填写与本人关系。
招聘管理制度 亲属回避
招聘管理制度亲属回避
亲属回避是一项重要的招聘管理制度,旨在保证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该制度强调雇主和员工之间的亲属关系不应影响到招聘过程的公正性和候选人的选拔标准。
以下是一些亲属回避的具体做法和规范:
1. 定义亲属关系:明确规定什么样的亲属关系将受到亲属回避制度的限制,例如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或近亲属(如兄弟姐妹、姑叔侄女)。
2. 申明亲属关系:要求候选人在招聘申请表或面试过程中申明自己是否与公司员工存在亲属关系。
同样地,公司员工也应主动申明自己的亲属关系。
3. 亲属回避原则:确保在面试、晋升、奖惩等人事决策中,与候选人存在亲属关系的员工不能参与评估或决策。
这是为了避免亲属关系对评估过程产生不公平或不公正的影响。
4. 检查和监督机制:建立一个有效的检查和监督机制,确保亲属回避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此外,员工应被鼓励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举报亲属关系影响到招聘过程的违规行为。
5. 纪律处分机制:对于违反亲属回避制度的人员,公司应实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包括通报批评、警告、挂起或终止劳动合同等措施,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亲属回避制度的落实不仅有助于提高招聘过程的公平性,还可以减少内部不正当行为、维护员工关系和公司声誉。
因此,公司应高度重视亲属回避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并不断完善相关措施。
近亲属回避制度
近亲属回避制度(原创实用版4篇)目录(篇1)一、近亲属回避制度的概念和背景二、近亲属回避制度的具体规定三、近亲属回避制度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四、近亲属回避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效果五、近亲属回避制度的不足与改进空间正文(篇1)近亲属回避制度是一种防止权力寻租和利益冲突的制度安排,它要求在特定情况下,公职人员和公司高管等必须避免参与与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事务处理。
这种制度旨在保证公共资源和公司资源的公正分配,防止不公平竞争和道德风险。
一、近亲属回避制度的概念和背景近亲属回避制度起源于古代中国,我国古代官员选拔中就有“避亲”的规定,以避免亲属关系对公正行政产生不良影响。
现代社会,近亲属回避制度已成为公共部门和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被广泛运用于公务员、法官、检察官、警察等公职人员的选拔和任职中。
二、近亲属回避制度的具体规定近亲属回避制度的具体规定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但主要涉及以下几种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以及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等)。
在具体操作中,相关人员在遇到上述亲属关系时,必须回避,避免参与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决策或事务处理。
三、近亲属回避制度在各个领域的应用近亲属回避制度在我国得到广泛应用,不仅在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而且在公司法、证券法等经济法律法规中也有相应的规定。
此外,一些行业自律组织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中也体现了近亲属回避制度的要求。
四、近亲属回避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效果近亲属回避制度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止权力寻租和道德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这一制度,有助于减少亲属关系对公共资源和公司资源分配的影响,确保选拔和任职的公正性,提升社会和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从实施效果来看,近亲属回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不正之风,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改进空间。
亲属回避制度的概念是什么
亲属回避制度的概念是什么亲属回避制度的概念就是属于夫妻,直系血亲,同胞兄弟姐妹和双方的儿女有婚姻关系的,这些人员是不能够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说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的,也不能够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单位的人事监察部门的工作,亲属回避制度隶属公务回避制度中的一种。
▲一、亲属回避制度的概念是什么?亲属回避。
凡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凡有儿女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的人事、监察部门工作。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为了防止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为亲属徇情营私而对其任职和执行公务所采取的一种限制性的措施。
▲二、相关知识1、任职回避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
(1)任职回避亲属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2)回避职务①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②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③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变通执行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职务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2、地域回避我国《公务员法》第69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适用地域回避的行政机关为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
员工近亲属回避制度
员工近亲属回避制度员工近亲属回避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在组织和企业中出现的道德冲突和不公平待遇问题。
这一制度有助于确保企业中的工作机会和晋升机会是基于个人的能力和胜任而不是个人关系和亲属关系。
员工之间的公平竞争环境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组织整体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另外,员工近亲属回避制度对于预防腐败和业务往来的不当行为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同一个企业或同一个部门工作的员工之间很容易形成利益交换、内部交易和廉价劳动等行为,进而导致不正当的行为和利益冲突。
而通过员工近亲属回避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阻止这些行为的发生,从而维护组织和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在实施员工近亲属回避制度时,一般会明确规定哪些关系属于近亲属范围,比如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或间接亲属(兄弟姐妹、岳父母、女婿、儿媳等)。
此外,制度还应明确规定近亲属回避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责任,包括向组织或企业提供近亲属的信息、近亲属之间在同一企业或同一部门的岗位调整或分流等。
为了确保员工近亲属回避制度的有效实施,组织和企业需要进行相关的宣传和培训。
首先,应向全体员工宣传近亲属回避制度的重要性和目的,引导员工自觉遵守。
其次,应为员工提供相关培训,使其明确了解何种情况下需要遵守近亲属回避制度,以及如何正确操作和申报。
最后,组织和企业在制定员工近亲属回避制度时,还需要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
比如,已经在同一企业或部门工作的亲属如何处理、夫妻关系是否可以在同一个企业就职、如何处理已有亲属职责冲突的情况等。
对于这些特殊情况,可以通过与员工沟通和灵活的安排来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总之,员工近亲属回避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组织和企业的公平竞争环境、预防不公平待遇和利益冲突、防止腐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的规定和培训,能够提高员工的自觉遵守度,有效维护组织和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同时,在制定和执行员工近亲属回避制度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到员工的特殊情况,采取灵活的措施来处理。
管理人员亲属回避制度
文 件 编 号
文 件 版 本
A
文件名称
管理人员亲属工作回避制度
页 次
第1 页,共2页
生 效 日 期
2012年6月1日
编 制围,规范用人制度和岗位操作行为,预防各类利益冲突事件的发生,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和谐、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除员工级以外的所有管理人员。
第2页,共2页
生 效 日 期
2012年6月1日
五、漏报处罚:管理人员应严格提报,各部门(单位)严格督促,人力资源科将不定时进行抽查,若发现有故意隐瞒不报者,每漏报一个近亲属关系人员扣绩效0。6分,部门(单位)主管扣绩效0.2分.
六、其他说明:
1、各部门(单位)主管在任用管理人员时应主动回避近亲属关系,并须考量同一部门(单位)人员尽量不要是户籍地同一地方的人(小单位管理人员的户籍地不能为同一地方)。
3、新晋升为管理人员的应在《员工调动通知单》附上《管理人员内部近亲属关系登记表》。
4、管理人员因近亲属关系人员新入职、联姻等新形成的近亲属关系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填写《管理人员内部近亲属关系登记表》交人力资源科。
XXXXXXXX 公 司
文 件 编 号
文 件 版 本
A
文件名称
管理人员亲属工作回避制度
页 次
5、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中的直系亲属,原则上不予招收进入公司服务,特殊情况,如公司需要引进人员需经董事长审批。
四、近亲属关系提报:
1、所有管理人员须将在公司内部的近亲属关系名单报至相应的部门(单位),经部门(单位)审核汇总交至人力资源科备档,人力资源科拟定员工回避方案,交公司领导审定。
2、新入职为管理人员的应在办理入职手续后填写《管理人员内部近亲属关系登记表》。
国企近亲回避制度
国企近亲回避制度
国企近亲回避制度是指在国有企业中,禁止近亲属关系人员在同一企业内担任高级管理、决策、监督等职务,以防止权力滥用、腐败等问题的发生。
这一制度的实施目的是为了强化企业的规范管理,提高管理层和决策者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减少不公平竞争和内部腐败等问题的发生。
通过禁止近亲属在同一企业内任职,可以避免家族势力和腐败链条的形成,保证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国企近亲回避制度通常会设定一定的亲属关系范围,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直系亲属等。
同时,也会规定在亲属关系解除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得再进入同一企业。
国企近亲回避制度的实施对于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可以有效减少腐败和不公平竞争的问题,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公正性。
同时,也需要监管机构的有效监督和制度执行,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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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回避制度
为杜绝以权谋私或以职谋私行为的发生,依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近亲属关系
1、直系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本人的父母及子女。
2、近姻亲关系。
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配偶等。
3、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其配偶关系。
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邻水联社所有在职正式员工。
三、回避范围
(一)岗位回避制:
1、联社本部员工的亲属不得在联社同一部门工作。
2、各网点的员工与亲属不得在同一网点工作。
(二)工作回避制:
1、联社各项物品采购上不得与本公司员工及亲属进行交易。
2、联社高管的亲属不得参与装修等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
3、在讨论干部任免、员工奖惩时,被讨论任免、奖惩对象的亲属应回避。
4、联社稽核部门对各岗位进行内部检查时,作为被检查对象的亲属应回避。
5、联社处罚委员会
四、回避程序
1、基层排查。
排查的顺序先由员工本人如实自报在联社任职之亲属关系员工姓名,然后由人事如实在亲属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员工与员工之间的近亲属关系及对方姓名。
2、整理上报。
各网点/部门经过排查、登记确认无误后,填写《XXX 信用社/部门员工近亲属登记表》,报总部人力资源部。
3、汇总提案。
根据各信用社/部门填报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并按本制度回避范围所列的规定,初步拟定员工回避方案。
4、回避原则。
职务级别不同的,由职务较低的一方回避;因工作特殊需要的,也可由职务较高的一方回避;职务级别相同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5、实施回避。
联社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联社高层审定的回避方案,属岗位回避的,对回避对象进行异地调整或岗位轮换。
属工作回避的,对在进行某项工作时应回避的对象提前实行告知制度。
五、回避纪律
1、在排查阶段,员工应如实报知自己的近亲属姓名,如隐瞒不
报的,一经查实,暂停其现岗位工作,进行相应处罚。
2、各信用社/部门要如实填报本信用社/部门员工近亲属的情况,如隐瞒不报的,将视同工作失职进行处理,对信用社/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罚。
3、对应当回避的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或提前申请回避的,相关负责人有权责令其回避,并对其进行处罚。
4、各级领导干部,不得为违规当事人说情,为其开脱责任,严禁包庇当事人的违规行为或者为其出谋划策,一经查实将予以严厉处罚。
对严重徇私枉法、营私舞弊的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各级员工在被录用、晋升、调动过程中有义务如实向人力资源部申报在联社任职的亲属情况,如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将视同营私舞弊,予以严厉处罚。
6、对因联姻等新形成的亲属关系,也应按回避范围的规定进行相应岗位的调整,确实难以安排的其中一方必须自动提出离职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六、本制度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