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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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范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统计工作的管理,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统计工作管理。
第三条【定义】统计工作是指对公司相关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分析和报告的工作。
第四条【原则】公司统计工作应按照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责任】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配合完成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监督】公司内设统计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统计工作。
各部门应配合统计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七条【制度的解释】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统计管理部门。
第二章统计数据的收集
第八条【数据来源】统计数据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系统、外部合作机构、市场调研等。
第九条【数据收集方式】公司统计工作可以通过手工记录、电子化登记、自动采集等方式进行数据收集。
第十条【数据收集期限】统计数据的收集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确保数据的及时性。
第十一条【数据收集的责任】各部门应按照统计工作要求,负责收集所属部门的相关数据。
第十二条【数据收集的规范】数据收集的过程中,应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漏报、重报等错误。
第十三条【数据核对】数据收集完成后,应由相应部门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章统计数据的处理与分析
第十四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是指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计算等操作。
第十五条【数据分析】数据分析是指基于处理后的数据,进行比较、趋势分析、预测等工作。
第十六条【数据处理与分析的责任】公司内设统计管理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与分析,并提供相关报表。
第十七条【数据处理与分析的要求】数据处理与分析过程中,要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可以借助专业的统计软件进行操作。
第四章统计报告
第十八条【报告要求】统计报告应根据需求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报告、分析报告、对比报告等。
第十九条【报告形式】统计报告可以以纸质报告、电子报表、图表等形式进行呈现。
第二十条【报告发布】统计报告应定期发布,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管理层。
第二十一条【报告核实】统计报告在发布前,应由统计管理部门进行核实,确保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统计工作的保密
第二十二条【数据保密】各部门应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二十三条【数据备份】统计数据应定期备份,并存储在安全可靠的设备中,以防数据丢失或遭到破坏。
第二十四条【数据安全】各部门应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对数据进行加密和权限管理,避免数据泄露和不当使用。
第六章统计工作的考核与奖励
第二十五条【考核指标】公司应制定相应的统计工作考核指标,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奖惩措施】对于统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违反统计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考核结果公示】公司统计管理部门应定期公示统计工作的考核结果,以提高全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授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统计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执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是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的模版,具体应根据不同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范例(2)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统计工作,提高数据管理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目的
1. 确保公司的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能够按照统一的规范和要求进行;
2. 提供准确和可靠的数据支持公司决策的制定;
3. 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职责
1. 公司领导层:
a. 审核和批准本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评估统计工作的执行情况;
b. 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统计工作人员:
a.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公司的统计数据;
b. 根据公司的需求和要求,及时提供数据支持;
c. 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d.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与统计工作相关的任务。
四、工作流程
1. 收集数据:
a. 根据公司的要求和业务特点,确定需要收集的数据内容;
b. 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c. 定期收集数据,并及时更新和补充。
2. 整理数据:
a.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类和整理,建立相应的数据库或档案;
b. 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方法,对数据进行处理和汇总;
c. 定期清理和更新数据,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和可靠性。
3. 分析数据:
a. 根据公司的需要,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
b. 通过统计分析和趋势预测,发现问题和机会,提供决策依据。
4. 报告数据:
a. 定期向上级领导报告统计数据,并解释数据背后的含义和影响;
b. 根据需求,编制各类统计报告和分析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
五、保密与使用
1. 统计数据属于公司的重要资产,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泄露或篡改;
2. 统计工作人员在处理数据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
3. 除非经授权,否则不得将统计数据提供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六、违纪与处罚
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对于故意造成数据错误或影响数据质量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公司领导层,修订后的制度将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和执行。
以上为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文,具体根据各个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范例(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制定本《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统计工作是指对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的工作。
第三条公司统计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和完整。
第四条全体员工都有责任参与公司的统计工作,积极配合统计部门的工作,保证数据的及时、准确录入。
第五条公司统计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严禁编造、篡改或隐瞒统计数据,对于违反统计工作纪律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条统计工作应当充分保护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信息。
第二章统计工作职责
第七条公司的统计工作职责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数据;
(二)编制公司的各类统计报表;
(三)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提供统计资料和分析报告;
(四)协助其他部门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工作;
(五)参与制定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和建议;
(六)定期参加统计工作培训,提升统计工作技能。
第八条统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统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保存,不得私自销毁或丢失统计档案。
第九条统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公司各个部门的统计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各个部门的统计需求,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问题。
第三章统计数据采集和录入
第十条公司统计数据的采集应当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和可比性。
第十一条公司的各个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准确提供与业务活动相关的统计数据,不得压制或歪曲数据。
第十二条统计数据的录入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数据的及时和准确录入系统。
第十三条统计数据的录入应当严格按照流程操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四章统计报表生成和分发
第十四条统计部门应当依据公司的统计需求,按时编制各项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至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统计报表的生成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模板进行,保证报表的规范性和可读性。
第十六条统计报表的分发应当及时发送至相关负责人,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及时获取和使用统计数据。
第五章统计分析和利用
第十七条统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统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提炼有用的信息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层提供分析报告。
第十八条统计部门应当协助其他部门进行数据的分析和利用,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支持。
第十九条统计部门可以借助数据科学和统计软件等工具,提高数据分析和利用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六章统计工作培训和评估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统计工作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统计意识和分析能力。
第二十一条统计部门应当组织统计工作的自我评估和外部评估,发现问题和改进不足,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第七章统计工作纪律
第二十二条全体员工都有义务遵守统计工作纪律,不得编造、篡改或隐瞒统计数据。
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统计工作纪律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严重情况下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统计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范例(4)
(____年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胜利油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统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建
设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从事有限公司统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有效地行使其职权,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有限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面向领导、面向部门、面向基层、面向市场,对有限公司的生产、建设和经营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提供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和预测,做好信息服务和信息导向。
第三条有限公司机关各管理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均必须依照本规章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第四条有限公司机关各管理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章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统计人员有权参加研究经济活动分析和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监测,为有关领导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章
统计管理体制
第五条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综合统计处的业务指导下,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所属各单位的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的业务领导。
第六条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统计工作,在统计制度、方法和统计任务上受有限公司规划计划部领导,并受同级政府统计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的统计机构,在本单位的统计工作中起核心作用,实行集中统
一、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确定工作职责,达到信息开发、整理、分析、发布和咨询工作一体化。
第三章
统计报表制度
第八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执行的统计报表制度,由有限公司规划计划部负责制定订,它是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的重要报表制度,是调控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运行的重要工具,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九条有限公司执行的报表统计报表制度由下列部分组成:
1、《中石化集团公司统计报表制度》
2、《胜利油田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建设统计报表制度》
3、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
第十条凡经有限公司规划计划部正是批准下发的统计报表,均应在报表的右上角标明“制表机关”、“表号”、“文号”,以便统一管理和监督,未表名上述字样的报表、一次性调查表或以搜集数据为主的调查提纲,属非法报表,任何单位和统计人员有权拒绝填报并予以举报。
第十一条
统计报表中规定的统计范围、指标涵义、计算方法、产品编码等,必须严格执行,其解释权属于有限公司。
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向有限公司规划计划处提出,但未修改前,仍按原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有限公司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工作责任制度,各种统计报表必须保证及时汇总上报;加强审核,做到少出现甚至不出现逻辑性、技术性及人为的差错;各级统计机构的统计负责人对上报统计报表的数字质量负全面责任。
第四章
统计报表管理
第十三条
统计报表实行统一管理。
有限公司制发的统计报表,由规划计划处统计科会同有关专业部门统一组织拟订。
综合统计部门负责完成生产、投资综合统计调查任务,专业部门按照主管的业务范围,负责完成相应的统计调查任务。
3在颁发报表时,颁发单位必须将统计范围、指标解释等规定随同报表一并下达。
第十四条
有限公司管理机关制订统计报表,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必要的试点,不但要满足实际需要,还要考虑填报的可能性并履行统计报表审批手续,经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统计范围等各项规定。
第十五条
有限公司规划计划处统计科是有限公司统计报表的综合管理机关,必须认真审查和管理统计报表。
有限公司各专业部门转发有关专业报表,应抄送有限公司规划计划处备案。
凡是未经审批、登记、编号的统计报表,都是非法报表,一律不得布置。
第五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与公布
第十六条
统计资料主要包括统计调查中所取得的原始资料和经过整理汇总的综合统计资料,其形式有统计图标形式、统计报告形式、电讯磁介形式、出版物形式等。
统计资料是企业财富,必须依法妥善管理。
第十七条
有限公司的统计资料由规划计划部统计科负责统一管理;各单位的统计资料由本单位负责统计的部门统一管理;管理包括编印统计资料、发布统计数据、对外信息咨询、制订涉外统计资料的保密规定等。
4第十八条
有限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应加强统一管理,明确责任,防治数出多门,避免资料失密;公司内各专业部门向外提供的统计数据,必须与规划计划处发布的数据相互核对,保持一致;对上报的统计数据,要与同级统计部门核对一致,如不一致,应说明原因。
第十九条
有限公司各单位对外公开发表的统计数据,必须观测执行集团公司制订的《统计资料保密管理办法》和有限公司制订的保密规定。
第六章
原始记录管理
第二十条
有限公司采取综合统计机构统一组织与专业机构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各单位的原始记录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有限公司各单位应当结合业务、会计、统计核算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帐管理制度。
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帐管
理制度的制订和修订,应由各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由规划计划处会同有关职能机构,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帐管理制度一经批准,即构成企业的重要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原始记录的指标和计算方法要符合有限公司办法的统计报表制度的方法和要求,并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记录人员负责原始记录工作。
记录人员在行政上受本单位负责人
5领导,在记录业务上受统计机构与有关职能机构领导。
第二十三条
原始记录应当序时登记统计台帐,反映生产、建设、技术的发展趋势。
统计台帐一般要具有序时、累计、汇总、分组、平均、对比、分析等内容,并力求反映生产建设和工艺特点。
第二十四条
原始记录必须分期、分批、分类进行整理,按照规定期限,妥善保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等管理制度,做到统计资料不散、不断、不乱。
第七章
整理资料和统计分析
第二十五条
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应该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地、系统地整理各种统计资料。
整理统计资料的基本内容是:反映生产、建设、经营的各种定性的进度的统计资料;反映有限公司反战状况的历史统计资料;反映美中情况和问题的专题性统计资料和一次性调查资料。
第二十六条
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在掌握全面系统的统计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建设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提出综合性和专题性的统计分析和经济预测报告。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要把统计分析预测工作纳入到正常业务工作中,并完成有限公司规定的统计分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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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应在有关职能科室中设置相应的统计岗位,配备必要的统计人员,全面承担起综合统计和工业生产、建设等统计工作。
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统计工作。
第二十九条
统计人员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和各项规定,努力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保守国家秘密,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分析报告,实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各级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不断开展业务学习,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
第三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有限公司统计部门有权向所属单位和人员调查搜集有关资料,提出统计报告,实行统计监督。
各单位统计人员对违反统计法规定的人和事,要坚决揭露和抵制,必要时可直接向主管部门、主管单位报告。
有限公司统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统计人员应格守职业道德,掌握执行统计业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第三十二条
统计人员要相对稳定,统计人员的配备和调动,应事先征求统计负责人的意见。
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要有统计负责人参加,要保证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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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奖励和惩罚
第三十三条
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举报或者迟报统计资料。
各级领导不得侵犯、干扰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行使其法定职权。
各单位要定期检查统计执法情况,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有限公司应定期开展表彰所属单位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
对忠于职守,模范执行统计法规,全面完成有限公司及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统计任务,保证统计资料准确及时上报;在统计改革中有重要贡献;在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各方面取得重要成绩的统计人员或集体给予奖励。
第十章
附则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有限公司批准之日起实施,并由有限公司规划计划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