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79页 家庭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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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婚姻家庭法
一,夫妻人身关系(了解)
(-)夫妻人身关系的发生:以结婚为条件。
(二)实质要件:1,双方自愿;2,婚龄合法;3, 一-夫一妻、禁止情形不得结婚。
(三)程序要件:亲口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
(四)夫妻关系终止:1, 一方死亡(自然或宣告);2,离婚:(1)协议双方自愿,对了女和财产问题有处理,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2)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准予离婚:A,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B,家庭暴力、虐待、遗弃:C,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D,有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的;E, 其它导致离婚的情形。
二,夫妻财产关系(重点掌握)
夫妻财产关系又称夫妻财产制,我国U前实行的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并行的制度。
(一)约定财产优先制于法定财产制
1,《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于《婚姻法》第17、18条。
4,约定形态受法律限制,只限于上述三种情况,超出上述情况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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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的一方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身体受到伤害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它归一方的财产;
6,《婚姻法解释》13条规定的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约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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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归
夫妻共同所有。
包括:
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收入;3,知识产权收益;4, 继承、赠与所得财产(不属于确定归一方的);5,其他共有财产(1)一方以个人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取得的住房补贴、公积
金:(3)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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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登记应重点把握
虽然登记机构无权对婚姻关系建立和终止进行实体上的判断,但需要掌握夫妻关系变动的法律规定。
因为结婚和离婚均会引起不动产物权变动,因此要掌握:1,婚姻关系变动时间;2,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和主体以及物权取得时间;3,婚后夫妻是否有财产协议。
以此来综合判断房屋所有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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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继承法
一,概念:将死者生前所有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
二,法定继承(掌握)
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继承遗
产的分配原则继承遗产。
(一)法定继承适用情形
1,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遗赠继承的;
2,遗嘱和遗赠继承人放弃的;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遗嘱和遗赠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6,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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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继承权的放弃: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放弃继承是对继承权的一种处分,而非对继承财产权的放弃。
遗产分割后,继承人已取得遗产所有权,此时在放弃的,是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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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法》第七条规定:对被继承人杀害的、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和虐待被继承人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
情节严重的。
依照法律规定剥夺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资格。
(五)遗产分配:根据《继承法》13、14条规定: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特殊困难、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应予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抚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旅被继承人抚养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分给他们适当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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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遗嘱继承
遗嘱是•种民事法律行为,体现了被继承人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属于意定继承。
1,下列情形,按照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抚养协议; (2)被继承人立有遗嘱且合法有•效;(3)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
2,遗嘱的形式:遗嘱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1)公证遗嘱;(2)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签名;(3)录音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
(4)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而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
一旦危机解除,能有书面或录音的,口头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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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列人员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遗嘱的实质要件:(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3)不能取消缺乏劳动能力乂没有生活来源人的继承权;(4)遗嘱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财产。
(5)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三,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是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国家、集体。
受遗赠人两个月内不表示接受的,视为放弃。
遗赠抚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抚养人生前签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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