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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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出差管理工作,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
明确费用报销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差旅费,是指公司人员临时到哈尔滨(含市辖区、不含所属县市)以外地区执行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出差及差旅费管理。

第四条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借出差名义变相旅游。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出差人员按规定等级乘坐城市间交通工具。

第六条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择相对经济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节支部分不对个人额外补助。

第七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凭据报销。

第八条用于城市间交通,乘坐飞机、火车、轮船、长途客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额外购买保险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三章住宿费
第九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可住单间或标准间)。

出差人员合住一个房间的,可按合住人员中职务级别较高人员的标准报销住宿费。

第十条住宿费限额标准是住宿费报销的上限,应在相应级别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住宿费。

详见《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一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出发、返回当天均按一整天计算,下同),执行财政部公布的
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西藏、青海、新疆每人每天 120 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 100 元。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解决用餐问题。

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出差人员应主动交纳伙食费,并取得相关交费凭据或发票(不作为报销依据)。

由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单位伙食费等相关费用开支。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 80 元。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出差人员应当自行解决市内交通问题。

由接待单位协助帮助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主动交纳交通费,并取得相关交费凭据或发票(不作为报销依据)。

由接待单位收取的交通费用于抵顶单位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开支。

第六章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或领导指派接到出差通知时,应由本人填写《出差审批单》按程序进行审批。

公司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需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进行审批;部门负责人需由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进行审批。

《出差审批单》可作为报销差旅费、核对考勤等相关依据;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返回后补办手续。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及时报销出差费用。

第十七条如遇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出差,可按加班计算(开会、大型活动等除外)。

第七章报销管理
第十八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经单位批准,发生的订票费、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以及在机场、火车(客车)站、码头发生的托运、打包和邮寄等公务相关的零星费用支出可凭据报销。

第十九条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实际
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经公司批准,以下情况可按
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差人员到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家庭所在地
出差并在家里住宿的;或因值班值守等特殊工作需要,在执
行公务的车、船以及其他固定地点住宿的;或到偏远地区出差,实际发生住宿而无法取得住宿发票的。

第二十条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规定给予补助。


差人员乘坐飞机的,往返于机场的交通费用在市内交通费中
统筹解决,不予额外报销。

第二十一条乘坐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公务车出差,能够解
决城市间交通的,不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能够解决出差目的
地市内交通的,不再补助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在带薪年休假期间因私外出的,不执行本制度;按公司要求在带薪年休假期间出差执行公务的,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第二十三条经单位批准,出差期间绕道回家探亲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直接返回公司乘坐规定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从出差目的地乘坐规定交通工具直接返回公司的天数和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和培训,食宿统一安排的,只补助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以培训文件相关要求按实报销。

当天往返的按 1 天计算出差天数,超过1 天的按往返各 1 天计算出差天数。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附件《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第二十七条附件《出差审批单》
附件一:
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单位:元/人.天
附件二:
出差审批单
旅费报销的重要依据。

2、出差事由:参加会议或培训的,应附有关通知或邀请函;
3、计划行程:应逐日列明具体行程;
4、住宿费、餐饮补贴预算:均按人、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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