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2005年工作情况及2006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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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2005年工作情况及2006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公布日期】2006.01.25
•【字号】粤中小企[2006]3号
•【施行日期】2006.0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
正文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2005年工作情况及2006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中小企〔2006〕3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2005年工作情况及2006年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2006年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2005年
工作情况及2006年工作意见
一、2005年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情况
2005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

一年来,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关于“广东要继续大力发展中小企业。

省中小企业局要在为中小企业服务中不断总结经验”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这
个主题,克服种种困难,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促使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在2003年、2004年持续迅猛发展的基础上,2005年又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

到12月底,全省个体私营企业已发展到271.9万户,比2004年底(下同)增长
15.7%,其中个体工商户227万户,增长15.8%,私营企业44.9万户,增长
15.1%;个体私营企业注册资金7178.7亿元,净增1156.3亿元,增长19.2%。

全省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7500亿元,占全省GDP的37.3%,其中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完成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8.8%。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表现为:擦亮了“一个亮点”、加快了“二个体系”建设、强化了“三个环境”、迈出了“四个新步伐”。

(一)擦亮了“一个亮点”:成功地举办了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法中小企业博览会
第二届中博会暨中法中小企业博览会于2005年9月12日至15日在广州成功举办,并取得了比预期要好的成效。

共有3520家国内外中小企业参展,吸引了国内外19.8万人次前来参观、洽谈和采购。

除邀请到国内30多个省、区、市和港、澳、台中小企业前来参展参会外,还吸引了法、美、德、意、澳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小企业及采购商前来参展参会和采购。

受到法国高度评价,会后还发来感谢信。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十分关心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中博会的成功举办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中博会对促进国内外中小企业合作与交流起到了重要作用,殷切希望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把中博会办成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更好地促进中国中小企业与国际中小企业的合作和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发来贺信,对第二届中博会的胜利开幕表示热烈的祝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亲临第二届中博会开幕式现场,隆重宣
布第二届中博会开幕,省长黄华华在开幕式上致辞。

开幕式后,张德江书记、黄华华省长等领导还到展场视察。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中博会组委会的要求,全省上下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精心筹备,扎实工作,确保了第二届中博会的成功举办。

各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同心协力,千方百计组织本地区更多的企业参展参会,超额完成招展任务。

广州、深圳、佛山、江门、潮州、梅州、东莞、汕头等市组织了庞大的代表团参展参会,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任务。

普宁市还将连续几年在该市举办的“普宁国际衬衣节暨纺织服装交易会”移师第二届中博会,开辟800多平方米的展区,设立普宁展馆,成功地展示了地区品牌形象。

(二)加快了“二个体系”建设: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中的综合服务、信用担保、人才培训、信息咨询平台初具雏形
1、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完善。

一是建立网络、强化功能。

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建设,初步建立起适合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需要的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体系。

成立了广东省中小企业促进会。

据统计,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有18个成立或指定了市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121个县市区有91个成立或指定了县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覆盖面均超过70%。

湛江、清远、茂名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中小企业服务网为载体,向中小企业介绍国家法律政策、产业导向、行业动态、最新科技、合作项目和投资信息。

二是整合资源、规范服务。

省中小企业局制定了《广东省中小企业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示范单位确认办法》,开展全省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示范单位确认试点工作。

组织各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综合服务机构按照《广东省中小企业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信息收集暂行办法》,开展全省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的信息收集和发布。

三是搭建平台、加快发展。

各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都把推进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作为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建立和完善产业集群服务平台,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
保障。

如东莞市先后成立了石龙、厚街家具、石碣电子信息、虎门服装、长安五金电子和大朗毛织等5个技术创新中心;茂名市将石化产业集群各类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整合,组成茂名市石化产业集群能源系统开发和应用服务平台,集中为石化行业中小企业解决能源循环利用问题;佛山市指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和工业园区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市财政加大对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持,实现“支持一个平台,服务一片企业”,使中小企业通过资源共享,享受低成本、高质量服务,等等。

2、融资担保平台建设初见成效。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2004年制定并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后,2005年又联合省公安厅等十七部门制定了《关于优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业务的政务环境的若干意见》,要求有关部门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开展业务提供优质服务。

珠海、东莞、清远、梅州、惠州等市也先后制定了加快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全省上下都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推进担保体系的建设。

一是政策扶持、落实到位。

省财政加大了资金扶持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的力度,安排担保风险准备金补助支持担保机构发展,对各地市和县区起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广州、汕头、东莞、韶关、佛山等市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扶持担保机构发展,以适当的财政资金参股担保机构,支持担保行业加快发展。

二是示范带动、规范发展。

省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记备案办法》和《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确认办法》,按照“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确认一批担保覆盖面广、社会贡献大、风险防范效果好的担保机构为示范单位,实行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设立和变更报备制度,并组织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开展信用评级。

如广州市经贸委联合市财政局、金融办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信用评级工作方案和信用等级标准,对16家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开展信用评级。

三是中介服务、行业自律。

指导省担保行业协会制定了《广东省信用担保行业自律公约》,全省42家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参加了签
约,并在媒体公布签约单位和自律公约的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广州、深圳、佛山等市成立了担保行业协会。

目前,全省已正常开展业务的担保机构有112家,比2002年末的18家增加了94家,增长了6倍;注册资本金90.2亿元,户平均8053多万元,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7倍;累计担保金额429.1亿元,担保企业39488户。

受担保企业增加销售收入544.7亿元,增加税利33.4亿元,增加就业人数18.9万人,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人才培训平台建设有新进展。

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推动了培训工作的全面开展,继2004年认定广州莱茵职业技术学院为首个广东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后,2005年又认定了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等4家单位为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9家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机构。

此外,还向国家发改委推荐了3家国家“银河培训工程”培训机构。

通过上述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的带动,推动了全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的开展。

各地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和发展的需求,分层次、分类别、有重点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灵活的培训。

韶关、阳江、佛山、珠海、湛江、东莞、江门、汕头、茂名等市的培训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有效地提高了广大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综合素质。

据统计,200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共支助15个地级以上市开展人才培训,共有31500多名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管理人员受益。

4、信息咨询平台建设顺利推进。

一是提升省站功能。

由省中小企业局主办、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的广东中小企业信息网省网站不断充实完善有关内容,目前共设立26个栏目,每天发布信息超过100条。

二是加强市、县网站建设。

召开了全省中小企业信息网建设座谈会,印发《关于建设中国中小企业广东信息网地市网站的指导意见》,发挥省财政专项资金导向作用,支持各地中小在线信息服务网的项目建设。

目前,已建成并开通与省网站联结的地市级分网(站)有18个。

各级中小企业信息网站如揭阳、茂名、汕尾等地网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搭建多种平
台服务企业,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

(三)强化了“三个环境”,营造了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良好氛围
1、强化了法制环境。

为了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把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纳入法制轨道,经过一系列调研论证,省中小企业局组织起草了《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并已上报省府法制办,提出要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权益保护等六个方面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为了维护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各地采取许多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法制环境。

如佛山市中小企业局建立“企业走访日”制度,坚持每月安排时间到基层企业,听取企业意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005年共走访了约200多家企业;湛江市专门设立了咨询电话,公开接受企业包括法律在内的咨询业务,等等。

2、强化了政务环境。

一年来,我省各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改善机关工作作风,确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观念,认真履行职责,促进了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

许多市如佛山、清远、阳江、梅州、江门等,创新工作机制,设立行政服务中心和对外办事窗口,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统一受理部门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大大方便了企业办事。

惠州市中小企业局还开设了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务内容和办事程序,方便企业办事,在今年惠州市“万众评公务”活动中,该局因为积极做好民营经济工作而受到好评,名列全市44个“窗口”服务单位的第7名。

3、强化了政策环境。

根据对各地贯彻落实省《决定》及12个配套政策专项督查所反映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抓好政策落实,使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

国务院《若干意见》出台后,省经贸委及时提请省政府以省府办公厅的名义转发国务院《若干意见》,并会商省有关部门向省政府提交了《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若干意
见〉的意见》。

召开了广东省贯彻国务院《若干意见》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意见和建议。

召开了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通报对《决定》和12个配套政策专项督查情况,研究贯彻《若干意见》和布置修改完善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

省中小企业局分四片召开了全省各市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研究、探讨如何营造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许多市也根据《若干意见》精神纷纷出台了不少新政策或对原有的政策进行了修改完善。

东莞市修订完善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48条”;佛山市请来了参与《若干意见》起草工作的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领导作了政策解读;河源市在市、县、镇三级和企业共举办了15个法规政策宣传培训班,开展“学习宣传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受训人数达3300多人次;茂名市通过印发政策汇编小册子、拉横幅、贴标语、出墙报等多种形式对民营经济政策进行宣传,等等。

(四)迈出了“四个新步伐”:成长型中小企业、技改创新、乡镇企业、专题调研工作全面推进
1、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迈出新步伐,其数量大幅增加。

根据由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等部门发布的《2005年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截止2004年底,全国有中小型工业企业27.33万家,其中属成长型的中小企业16958家,我省所占数量最多,达2500家,占14.8%,比1999年底我省成长型中小企业数量所占全国的比重7.3%提高了7.5个百分点。

我省成长型中小企业数量的大幅增加,是我省注重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加大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力度的结果。

2005年,省中小企业局又根据省领导的批示,会同省统计局和省中小企业研究咨询中心联合组成课题组开展了“广东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研究”,对我省中小企业的成长要素和规律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我省制定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2、技改创新工作迈出新步伐,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

一是加强了资金使用管理。

2005年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145项,安排资金8055万元;安排技术创新项目143项,安排资金4995万元。

这些技改和创新项目资金的安排,可拉动社会投资31.68亿元。

项目完成后,预计可为社会新增就业3.53万人,新增产值118.68亿元,新增利润13.08亿元,新增税收8亿元,新增出口创汇3.92亿美元,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同时还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技术进步项目,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能力。

据统计,2005年我省有22家民营企业获得中国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奖;12人和2家企业获得中国民营科技促进奖。

在2005年省召开的广东省专利奖励大会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10家获专利金奖单位中,民营企业占了5家;在近90家专利优秀奖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民营企业占7成。

二是加强跟踪监管。

为加强对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财政支持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项目能按目标顺利完成,按照省有关规定,对2004年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到位等情况和列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项目进行了督查,情况普遍良好。

3、乡镇企业工作迈出新步伐,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工作有序进行。

进一步改革和加强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开展全省各市、县(区)乡镇企业统计人员培训,按时完成乡镇企业报表和信息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完成全国乡镇企业“蓝色证书”的培训及开展专题调研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番禺珠江钢管有限公司等9个企业和汕头市邱茂进等18人分别获得全国乡镇企业科技教育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

建立了全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系统农产品加工业信息网络。

推荐了汕头市粮丰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报“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潮安庵埠镇等两个地区申报“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推荐了广东十八宝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申报农产品加企业技术创新机构。

上述推荐项目
和名单,均获农业部的批准和确认。

4、专题调研迈出新步伐,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初步缓解。

一年来,围绕当前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系列专题调研:根据黄华华省长和游宁丰副省长的指示对全省二轻(集体)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关于我省二轻和集体商业经济改革发展情况及建议的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联合开展“融资难”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我省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存在问题及其原因;与省委政策研究室、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开展广东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专题调研,提出了推进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和措施;与省财政厅和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联合开展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情况调研,了解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实施情况、效果及存在问题;开展了民营企业人才问题调研,初步摸清了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培训需求状况,等等。

然而,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能源供应紧张、原材料价格上涨、出口产品受贸易保护主义阻碍等因素影响到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速度;信用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任务仍很艰巨,许多工作尚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自身素质仍不高;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用地难等问题仍然存在。

二、2006年工作意见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

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工作重点是:提升“一个品牌”,落实“六个抓”,努力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升“一个品牌”:认真筹备并全力办好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
连续两届中博会的成功举办,更坚定了我们进一步办好第三届中博会的信心与决心。

要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把中博会办
成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更好地促进中国中小企业与国际中小企业的合作与发展”的指示精神,借助前两届中博会所打下的良好基础,第三届中博会同时还与意大利联合举办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基本目标是进一步提升中博会的国际品牌形象:着重增加外国参展企业数量,着重提高参会客商、参展企业质量,真正把第三届中博会办成一个国际性的展会,为全国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我省的中小企业搭建一个走向国际的平台。

各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注意第三届中博会的进展情况,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精心安排,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调动各方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好第三届中博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此外,在积极做好第三届中博会筹办工作的同时,省中小企业局还将组织中小企业参加2006年5月在青岛举办的第四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

希望各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发动本地区的中小企业踊跃报名参加。

(二)落实“六个抓”:抓政策落实、抓服务到位、抓信用担保、抓企业成长、抓培训提高、抓典型引导
根据省领导关于在今年上半年适当时候召开第三次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的指示精神,要认真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并以此为契机落实好“六个抓”,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

1、抓政策落实:深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决定》及12个配套政策。

继续贯彻实施好《中小企业促进法》,推动《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尽早出台,把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纳入法制轨道。

要对照《若干意见》,加快修改完善与《决定》相配套的12个配套政策,并尽快出台。

要加大对现行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使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尤其是一线窗口工作人员和广大民营企业真正了解和掌握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有关政策措施,并把其贯彻落实到位。

2、抓服务到位:认真贯彻实施好《关于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和改进政
府的管理和服务。

进一步转变职能,实行政务公开,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决定》及12个配套文件的情况的检查督促,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加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及时化解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扩大综合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提高综合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档次。

进一步发挥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作用,推动各市、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

举办中小企业信息化论坛,扩大全省中小企业信息网的覆盖范围,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

积极发挥广东省中介机构的服务功能,重点推进综合服务、技术创新、融资渠道、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五大服务平台建设,并引导其贴近企业,扩大服务范围和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疏通行政渠道,为中小企业获得服务提供保障。

重视发挥各级发展民营经济联席会议或协调机构的协调作用、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受理民营企业投诉的监督作用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的桥梁作用。

继续办好《广东民营经济信息》,探索成立中小企业研究所和创办中小企业刊物。

3、抓信用担保:认真实施《关于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壮大信用担保体系。

一是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信用担保机构发展。

支持管理规范、业绩好的担保机构加快发展,支持经济发达地区的信用担保机构到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开展业务。

二是要建立完善担保机构评价体系,加快研究推进再担保机制的形成。

三是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育成体系。

四是不断探索推进债券融资、租赁融资、典当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

4、抓中小企业成长:积极引导成长型中小企业做强做大做优。

一是利用广东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研究的成果,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专、精、特、新”、有较强创税和新增就业岗位能力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

适时公布一批广东成长型中小企业和最佳成长型中小企业名单。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重点在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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