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农民工
【发文字号】淄政办字[2018]44号
【发布部门】淄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5.08
【实施日期】2018.05.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淄政办字〔2018〕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淄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8日
淄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号文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下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