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公开引进“名特优”骨干教师办法范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中公开引进“名特优”骨干教师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升高中教育教学水平,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综合素质,推动高中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引进对象
第二条“名特优”骨干教师是指在相应学科教学中居于领先地位、具备较高水平和丰富经验、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教学技能突出的骨干教师。
第三条引进学校
第三条引进学校是指具备引进“名特优”骨干教师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
第四条引进标准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可申请引进“名特优”骨干教师:
1.学校办学层次明确,办学水平较高,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资源和发展潜力。
2.学校在相应学科教学中存在较大的师资缺口,需要引进“名特优”骨干教师予以填补。
(二)引进骨干教师的标准: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在相应学科教学中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
3.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重要的创新成果,或在学术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4.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协调能力,能够为学校的整体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引进政策
(一)引进方式:
1.公开招聘:学校可以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名特优”骨干教师,公开招聘的过程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引进骨干教师的选择与选拔工作的公正性。
2.组织推荐: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将需要引进的骨干教师人选推荐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和选拔。
(二)引进条件:
1.引进学校需制定引进计划,明确引进的学科和人数,详细说明引进骨干教师的需求和条件。
2.骨干教师需提交个人简历、教学成果和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3.引进学校需提供相应的教育教学资源和待遇保障,保证骨干教师能够良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三)引进待遇:
1.引进骨干教师可享受与本地区相应学校同等待遇,包括薪酬、福利待遇等。
2.引进骨干教师的伙食、住宿等生活条件应提供优越的保障,以确保其能够专注于教学工作。
第六条考核评价
(一)引进后的“名特优”骨干教师,学校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评价。
(二)考核评价周期原则上为每年一次,评价内容包括教学效果、教学质量、学生成长等方面。
(三)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骨干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薪酬进行挂钩。
第七条骨干教师发展
(一)学校应为引进的骨干教师提供继续教育、进修学习等机会,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
(二)学校应积极组织开展学科教学研究活动,鼓励骨干教师参与,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第八条资金保障
(一)引进骨干教师的费用由学校承担,可以申请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的资金支持,确保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学校应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确保引进骨干教师的待遇和教育教学需要。
第九条审批程序
学校依据需要,提出引进骨干教师的申请,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引进。
第十条其他
其他有关引进“名特优”骨干教师的事宜,可依据实际情况和政策法规进行具体规定。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