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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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发展规
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3.23
•【字号】鸡政发[2009]10号
•【施行日期】2009.03.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发展规划的通

(鸡政发〔2009〕10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鸡西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发展规划》(2009-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鸡西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发展规划(2009年-2012年)为创新土地经营形式,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单位资源的利用率、产出率和经济效益,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农业进程,根据鸡西市土地经营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粮食产能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推进农业现代化为核心,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科学配置农村
土地资源,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粮食产能,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进程而奋斗。

二、基本原则
(一)稳制、分权、放活的原则。

坚持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

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土地使用权分离。

创新流转机制,探索有效形式,放活土地使用权。

(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土地。

流转应坚持等价有偿,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三)集中、规模、增效的原则。

立足于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实行相对集中、适度规模经营的原则,注重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四)管理、规范、有序的原则。

加强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各项制度,强化土地流转信息服务,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管理。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不能搞“一刀切”,切实保证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一)2009年全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面积160万亩。

其中,鸡东县30万亩;密山市60万亩;虎林市70万亩。

(二)2010年全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205万亩。

其中,鸡东县35万亩;密山市80万亩;虎林市90万亩。

(三)2011年全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260万亩。

其中,鸡东县40万亩;密山市120万亩;虎林市100万亩。

(四)2012年全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330万亩。

其中,鸡东县50万亩;密山市160万亩;虎林市120万亩。

四、发展模式
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土地规模经营模式。

(一)大户承包模式。

科技户、种田能手或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自然人是经营主体,他们以租赁、转包的方式把分散经营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承租或转包过来,达到归方连片,实现规模经营。

各种生产要素得到合理组合,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

(二)家庭农场模式。

家庭农场就是以家庭做为土地经营的主体,通过租赁、承包、向集体承包较多土地,或者经营自有土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并且在工商局进行登记注册,实行规模经营的一种模式。

农场主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直接参加生产劳动,有长期的雇工,有自己的农业机械,有比较健全的管理机制、管理人员和独立核算系统。

(三)股份制合作农场模式。

农场或企业以资金入股,吸纳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实行股份合作经营,从而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

(四)合作社土地入股模式。

把部分农民集中起来,成立专业合作社,把合作社的土地集中起来,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实行统种、统管、统收。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土地规模经营的主体,农民以土地入股,按股分红。

或者成立农机合作社,吸纳农户以土地入股,进行规模经营,实行按股分红。

(五)委托经营模式。

农户将所承包的耕地委托给合作社统一经营,生产计划和技术措施等由合作社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达到“六统一”模式,即统一秋翻整地、统一品种和轮作、统一播种、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

机械作业费用由农户按委托的耕地面积分别承担。

(六)龙头企业经营模式。

一种形式是以企业为生产经营主体,转租农民的土地,为企业服务。

另一种形式是龙头企业建立原料生产基地,租赁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农民转变身份成为企业工人,为企业打工。

(七)农垦集中代耕模式。

一种形式是地方农村把土地集中连片后,交由农垦来集中代耕,实行上述的“六统一”模式。

另一种形式是农民直接到农场承租土地,即具有一定资金和技术实力的企业组织或农户到农场垦区租地,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使土地规模经营成为广大农户的自觉行动。

报纸、广播、电视等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土地规模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业工作者的规模经营理念,增强广大农民的规模经营意识,激发全社会参与土地规模经营的热情,创造良好的土地规模经营发展氛围和发展环境。

(二)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规模经营依法开展。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逐步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成立土地流转专门机构,完善市场管理体系,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引导农民进行依法有序流转。

(三)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必要的服务。

农业、财政、金融、农机、畜牧、国土资源、水利、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相关服务措施,对规模经营的农场和业主,在信息、技术、项目、资金等方面提供系列化、社会化的服务,解除其后顾之忧,并为其向上争取更大的支持。

(四)严格审查经营主体的资质,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

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前,对受让方业主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履约能力以及该业主拟经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政策、项目效益风险等进行审查,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五)加快劳动力转移步伐,为发展土地规模经营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一要加大转移培训的力度。

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自身素质,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在外就业的稳定性。

二要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

在目前大量农民工返乡
的前提下,一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其创业,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另一方面,利用返乡的时间,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三要大力发展畜牧业和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

(六)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水平。

县(市)、区要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培植典型,以典型示范带动全市土地规模经营的全面开展。

县(市)要在2009年树立一个土地规模经营面积在2000亩以上的典型,郊区各乡也要明确发展目标,逐步扩大规模经营面积,树立培养自己的典型。

(七)加强组织领导,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有力保证。

为保证土地规模经营规划的顺利实施和有效推进,成立鸡西市土地规模经营领导小组。

组长:
矫健(副市长)
副组长:
周春雁(市农委主任)
成员:
陈永生(市农委副主任)
于宝庆(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庆云(市农机总站副站长)
陈淑芬(市经管站站长)
金香兰(密山市副市长)
陈均田(虎林市副市长)
沈涛(鸡东县副县长)
毛中一(鸡冠区副区长)
徐春波(恒山区副区长)
李继明(滴道区副区长)
张德金(城子河区副区长)
林丽(梨树区副区长)
安喜军(麻山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陈淑芬兼任。

办公地点设在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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