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蚀工艺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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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蚀工艺技术方案
1 总则
1.1为了保证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金属结构的防腐蚀质量,延长其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程。

1.2金属结构的设计、制造、安装及验收各阶段的防腐蚀技术、工艺和检测等要求均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1.3为了保证金属结构的防腐蚀施工质量,在施工全过程中,应有具有防腐蚀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对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1.4引用标准:
GB8264 涂装技术术语
GB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粗糙度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13288 涂装前钢材表面粗糙度等级的评定(比较样块法)
GB1031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6484-6487 铸钢丸铸钢砂铸铁丸铸铁砂
2表面预处理
2.1一般规定
2.1.1涂装之前必须进行表面预处理。

2.1.2表面预处理的质量评定应包括表面清洁度和表面粗糙度两项指标。

2.1.3表面处理过程中,工作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1.3.1空气相对湿度低于85%,基本金属表面温度不低于露点以上3℃。

2.1.3.2在不利的气候条件下,应采取有效措施,如遮盖、采暖或输入净化、干燥的空气等措施,以满足对工作环境的要求。

2.2脱脂净化。

金属结构表面在进行喷(抛)射处理之前,必须仔细地清除焊渣、飞溅等附着物,并清洗基体金属表面可见的油脂及其他污物,各种清洗方法及适用范围见表2.2.1。

表2.2.1 各种清洗方法及适用范围
2.2.2.1喷(抛)射处理后,基体金属的表面清洁度等级不宜低于GB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中规定的Sa1/2级;结构及设备(如启闭机等)在使用油性涂料时,其清洁度等级应不低于Sa2级。

2.2.2
.2喷(抛)射处理后,表面粗糙度值应在Ry ①40~100μm 的之内。

可根据涂层厚度和涂层系统等的具体情况,按表面2.2.2选定相应的粗糙度范围。

表2.2.2涂层系统和涂层厚度与表面粗糙度选择范围的参数关系①(um ) ①2.2.2.3喷射处理施工。

(1)喷射处理所用的压缩空气必须经过冷却装置及油水分离器处理,以保证压缩空气的干燥、无油。

油水分离器必须定期清理。

(2)距离。

喷嘴到基体金属表面宜保持100~300㎜的距离。

(3)角度。

喷射方向与基体金属表面法线的夹角以15°~30°为宜。

(4)喷嘴。

由于磨损,孔口增大了25%时宜更换喷嘴。

(5)表面预处理后,应用吸尘器或干燥、无油的压缩空气清洗浮尘和碎屑,清理后的表面不得用手触摸。

(6)涂装前如发现基体金属表面被污染或返锈,应重新处理达到原要求的
表面清洗度等级。

2.2.2.4磨料选择。

喷(抛)射处理所用的磨料必须清洁、干燥。

应根据基体金属的种类、表面原始锈蚀程度、除锈方法和涂装所要求的表面粗糙度来选择种类、粒度。

(1)磨料种类。

金属磨料应符合GB6484~6487《铸钢丸》、《铸钢砂》、《铸铁丸》、《铸铁砂》的规定。

熔融刚玉和碳化硅,如白刚玉、棕刚玉和碳化硅等。

人造矿物磨料,如经过加工的炼钢、炼铜的炉渣等。

天然矿物磨料,如金刚砂、石英砂和河砂等。

宜选用金刚砂。

使用天然矿物磨料时,应注意符合有关的环保条例规定。

(2)磨料粒度。

金属磨料、熔融刚玉和碳化硅等选择范围宜为0.5~1.5㎜左右。

使用人造矿物磨料时,应根据表面粗糙度等技术要求加以选择。

2.2.3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

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只适用于对涂层缺陷的局部修理和无法进行喷射处理的场合,且表面清洁度等级应达到GB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中规定的St3级。

2.3 质量评定
表面清洁度和表面粗糙度的评定,均应在良好的散射日光下或照度相当好的人工照明条件下进行。

检验人员应具有正常的视力。

2.3.1表面清洁度等级的评定。

评定表面清洁度等级时,被检基体金属的表面应与GB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中相应的照片进行目视比较评定。

其等级划分见附录B 。

2.3.2表面粗糙度等级的评定。

评定表面粗糙度时,应按照GB/T13288《涂装前钢材表面粗糙度等级的评定(比较样块法)》用标准样块目视比较评定粗糙度等级,或用仪器直接测定表
面粗糙度值。

2.3.2.1比较样块法。

应根据不同的磨料选择相应的样块进行评定,将样块靠近被检表面的某一测定点进行目视比较,必要时可借助不大于7倍的放大镜,以基体金属表面外观最接近的样块所示的粗糙度等级作评定结果。

等级划分及评定方法见附录C。

每2㎡表面至少要有一个评定点,且每一评定点的面积不小于50㎜2。

2.3.2.2仪器法。

用表面粗糙度仪检测粗糙度时,每2㎡表面至少要有一个评定点,取评定长度为40㎜,在此长度范围内测五点,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此评定点的表面粗糙度值。

2.4喷砂的安全与防护
喷砂处理时的安全与防护是指对喷砂现场及周围人员的安全防护及对环境的保护等。

2.4.1压力式喷砂罐属压力容器,其生产厂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

2.4.2喷砂工应穿戴防护用具,以保护身体不受飞溅磨料的伤害。

2.4.3在露天或工作间进行作业时,呼吸用空气应进行净化处理。

2.4.4露天工作时应注意防尘和环境保护,并符合有关的法规和条例。

2.5遮蔽保护
喷砂前,应用金属薄板或硬木板等对非喷砂部位进行遮蔽保护。

3涂料保护
3.1一般要求
3.1.1用于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的涂料,宜选用经过工程实践证明其综合性能良好的产品;对于新产品,应确认其技术性能和经济指标均能满足设计要求,方可选用。

3.1.2构成某一涂层系统的所有涂料应由同一涂料制造厂生产。

3.1.3任何一种涂料,都具备下列资料:
(1)产品说明书、产品批号、合格证或检验资料。

(2)涂料工艺参数,包括闪点、比重、固体含量,表干、实干时间,最长和最短的涂覆间隔时间,一道涂层的干、湿膜厚度及理论涂布率等。

(3)涂料制造厂对基体金属表面预处理等级、涂装施工环境的要求等。

(4)多组份涂料的混合比及混合后使用时间的指导性说明。

3.2涂料选择。

3.2.1防腐蚀涂层系统应由与基体金属附着良好的底漆和具有耐候、耐水性的面漆组成,中间漆宜选用能增加与底、面漆之间结合力且有一定耐蚀性能的涂料。

3.3涂装施工。

3.3.1涂装前基体金属表面清洁度要求见2.2.2.1,表面粗糙度要求见2.2.2.2。

3.3.2涂装方法应根据涂料的物理性能、施工条件和被涂结构的形状进行选择,亦可按涂料制造厂的要求进行。

3.3.3表面处理与涂装之间的间隔时间应尽可能缩短。

潮湿或工业大气等环境条件下,应在4h内涂装完毕;晴天或湿度不大的条件下,最长不应超过12h 。

3.3.4被涂基体金属表面温度低于露点3℃和相对湿度大于85%时,不得进行涂装。

如涂料说明书另有规定时,则应按其要求施工。

3.3.5涂装作业应在清洁环境中进行,避免未干的涂层被灰尘等污染。

3.3.6涂装前对特殊部位的遮蔽。

涂装前,应对不涂装或暂不涂装的部位如楔槽、油孔、轴孔、加工后的配合面和工地焊缝两侧等进行遮蔽,以免对装配、安装、工地焊接和运行等带来不利影响。

3.3.7在工地焊缝两侧宜选先涂装不影响焊接性能的车间底漆,安装后应对焊接区进行表面处理,涂刷相应的涂料,达到规定的厚度。

3.3.8涂层系统层间的涂覆间隔时间应按涂料制造厂的规定执行,如超过其最长间隔时间,则应将前一涂层用粗砂布打毛后再进行涂装,以保证涂层间的结合力。

3.3.9涂装后,涂膜应认真维护,在固化前要避免雨淋、曝晒、践踏,搬运中应避免对涂层造成任何损伤。

3.4质量检验
3.4.1涂装前应对表面预处理的质量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涂装。

3.4.2涂装过程中,应用湿膜测厚仪及时测定湿膜厚度。

3.4.3每层涂装时应对前一涂层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漏涂、流挂、皱纹等缺陷,应及时进行处理。

涂装结束后,进行涂膜的外观检查,表面应均匀一致,无流挂、皱纹、鼓泡、针孔、裂纹等缺陷。

3.4.4涂膜固化干燥后进行干膜厚度的测定。

85%以上测点的厚度应达到设计厚度;没有达到设计厚度的测点,其最低厚度应不低于设计厚度的85%。

测定方法见附录E。

3.4.5附着力的检查。

当涂膜厚度大于120μm时,在涂层划二条夹角为60°(60°的切割线,应划透涂层至基底,用布胶带粘牢划口部分,然后垂直方向快速撕起胶布,涂层无剥落。

当涂膜厚度小于或等于120um时,可划格法检查,其方法及判断见GB286《色漆和清漆划格试验》。

本试验宜作带样试验,如在工件上进行检查,应选择非重要部位,测试后立即补涂。

此方法也允许用于评价涂膜中各涂层间的抗分离能力。

3.4.6针孔检查。

厚浆型涂料应用针孔仪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针孔,打磨后补涂。

4. 验收
4.1防腐工程交付使用前,应进行竣工验收,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本规范规定。

4.2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设计文件及设计修改通知。

(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或复验报告。

(3)表面预处理及涂装施工记录,包括施工过程中对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情况。

(4)质检记录和质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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