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及备案工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及备案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4.03.31
•【字号】辽人社[2014]76号
•【施行日期】2014.03.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业技
能竞赛组织及备案工作的通知
(辽人社〔2014〕7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及晋升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0〕147号)有关规定,为继续深入规范和有效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现就2014年度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及备案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4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重点组织落实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各类国家级一、二类竞赛和“技师杯”全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各地区、各单位要把组织落实好世界大赛、国家级和省级重点竞赛活动与举办好本地区、本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作为2014年本地区、本系统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围绕落实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充分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机构调整实际需求,精心设计和统筹组织实施。
要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层层选拔,抓好世界大赛、国家级和省级竞赛各项落实工作。
要发动社会力
量,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企业及社会各方面,努力构建周密部署、共同参与、互相配合和妥善实施的竞赛工作格局。
二、各主办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竞赛工作的经验,加强竞赛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适应当前职业培训需要的竞赛方式和运行模式,加大对竞赛工作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逐步建立竞赛工作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
要加强技能竞赛与企业生产实际的紧密结合,不断提高竞赛的技术含量和技能要求,确保竞赛活动质量。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竞赛优胜者,引导广大技能劳动者立足本职岗位,钻研技术技能,落实好竞赛获奖人员的奖励等政策,努力营造尊重技能,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注意收集、制作参加国家级和省级竞赛活动的文字和高清音像资料。
三、各市及省直有关单位举办的各级各类涉及晋升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竞赛,2014年继续实施表彰奖励工作备案制度。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修订《辽宁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中省直企业(集团)内部职业技能竞赛,可同等适用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的奖励办法。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收到主办单位备案报告15日内,核定竞赛晋升技师、高级技师的具体名额。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2014年竞赛目录将一次性于5月底前向全省公布。
本年度备案目录汇总截止时间为4月30日,逾期未按要求履行相关备案程序的竞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予受理有关奖励申报。
《辽宁省职业技能竞赛备案表》(见附件)可在*****************中下载,密码为13121312。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闵初旭易力
电话:(024)22955740 22955851(传真)
附件:辽宁省职业技能竞赛备案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3月31日附件:
辽宁省职业技能竞赛备案表
填表说明:1、竞赛类别:有县区级选拔赛填“一类”,无则填“二类或其他”;
2、竞赛范围:填写地域、企业、院校、人员特定范围要求;
3、申报条件:填写选手参赛条件,如年龄、技能等级要求等;
4、职业分组:按职工、教师、学生三类分别填写“√”;
5、在是、否□中选择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