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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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豫政办[2007]111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11.02
【实施日期】2007.11.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7〕11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全省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全省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现制定全省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全力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演练力度,全面加强冬季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要加强对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全面掌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搞好日常组织协调。
三、工作目标
排查消除一大批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三合一”(集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于一体)、“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员工2人以上住宿的现象得到及时清理;“三会一标”(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实行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8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7600个)完成“三会一标”工作任务;全社会消防安全氛围更加浓厚,10万名企事业单位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四、整治措施
(一)着力消除“三合一”场所遗留问题
1.凡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必须立即清理留宿人员,拆除住宿设施;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对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处5日以下拘留。
2.凡是厂房和仓库、商场(市场)、地下建筑内的“三合一”场所,必须立即清理住
宿人员;拒不整改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
3.凡集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留宿人员超过2人的,必须立即清理。
4.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5.凡无照经营、超定员生产的,工商部门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6.凡违法违章搭建的,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必须坚决依法查处和拆除。
(二)严厉打击公共娱乐场所违法违章行为
1.对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要责令当场改正;拒不改正的,要采取强制措施,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并依法进行处罚,对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2.对公共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要立即清理人员,文化主管部门要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3.对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10日以下拘留。
(三)坚决整治人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