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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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
姓名: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是否低保
低保证号:
家长(或学生)签名:
2012年月日
备注:
1.除大学以上学生可由本人签名确认以外,其他学生一律须由家长签名确认;
2.证件类型可为: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军官证、护照、返乡证。
由深圳市政府组织参保的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费用累计赔付1万元伤亡赔偿金累计赔付10万元家长每保险年度须缴纳保费为51请在选择事项的相应方格内打
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
学校名称
年级班级
学生姓名
性别
证件类市政府组织参保的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费用累计赔付1万元,身故、残疾或烧伤赔偿金额累计最高10万元,家长每保险年度须缴纳保费为5元/人。您是否愿意为您的孩子投保。
是□否□
(1)请在选择事项的相应方格内打“√”;
(2)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区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各补助5元,并委托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为小孩办理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学生监护人不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区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不予补助,学生将不享有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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