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刻汲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菏政字〔2016〕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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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刻汲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工作的意见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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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刻汲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菏政字〔2016〕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9月份以来,省内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

9月8日,临沂市费县马庄镇仁和村西涑蒙合作社养牛场青贮池东墙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

9月16日,胶州市李哥庄镇香港大街与英雄路路口,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与一辆小型轿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

9月18日,东营市巴洛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非法组织生产,烘干器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9月20日,济青高铁建设工程临淄东古城村北遗址考古发掘工地发生塌方,5名民工掩埋,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

9月20日,烟台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台中间产品缓冲罐发生爆裂,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9月21日,济南长清区潘庄交通桥北300米处,2辆三轮车发生刮擦,一农用三轮车坠入济平干渠水中,造成2人死亡、2人失踪。

近期,我市道路交通、化工等行业领域发生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7月13日,郓城县黄集乡季垓村西一非法化工厂,在进行物料清理作业时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7月26日,单县浮杨路与龙杨路十字交叉路口处,一辆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1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
无效死亡,1人受伤。

以上事故充分暴露出打非治违工作不深入、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执法检查存在死角和漏洞、企业风险分析和管控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深刻汲取教训,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特别是第四季度,各种不安全因素增多,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工矿、商贸、建筑等行业领域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的现象,另受大范围降温和雨雪天气影响,安全生产压力增大。

安全生产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真正做到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提高防范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

要切实强化监管职责,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非法违法行为排查和随机抽查,特别要突出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大型化工企业周边区域,以及停产停业的化工企业、闲置的生产厂房和储存场所的检查,凡发现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要立即查处,及时消除隐患。

二、落实责任担当
各级、各部门(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要进一步提高对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切实把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加快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预防措施。

要按照“分区域、分系统、分等级、网格化、实名制”原则,明确落实每处重大风险源的属地管理责任、专项安全监管责任。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辨识、评估安全风险,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闭环管理,确保风险点、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确保隐患得到排查和治理,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发生。

对未按要求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

三、加强安全监管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深化“平安行·你我他”活动,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凡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营运。

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路面巡查执法,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证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格车站安全检查,坚决杜绝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严格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

要充分考虑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客车通行费政策实施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更大压力,认真分析国庆节期间群众出行大量增加
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及时疏导,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

要把化工装置试生产、开停车环节作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内容,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十个严禁”,对试生产、开停车作业活动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管控措施,并确保落实到位。

各化工生产企业要根据生产操作、工艺技术和设施设备的特点,组织对检维修作业活动和场所、设施、设备及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危险源识别和风险分析,采取相应的工程技术、管理、个体防护等管控措施,加强对检维修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凡在检维修作业前未实施风险分析、未采取和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的,一律不得实施检维修作业。

要严格审查和审批新上化工项目,确保落地项目工艺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

要针对烟花爆竹经营开始进入旺季的特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三)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

要对正常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等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

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

(四)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

各级公安消防、商务、住建、教育、卫计、文广新、质监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力量对商场、市场、车站、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医院、学校、建筑工地、人口居住密集区以及各类出租房等进行重点检查,认真排查治理火灾等事故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

要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电梯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要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五)加强其它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电力等其它行业(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强化应急处置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现场指挥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要针对瞒报迟报事故、
事故调查处理等可能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和广泛反响的安全生产事件,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收集掌握影响安全生产或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并采取措施,及时公开发布信息,科学、有效地引导安全生产网络舆论,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7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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