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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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了加强对外投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XX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XX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对外投资,主要是指公司根据投资计划进行的对外投资行为,包括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三)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四)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公司的对外投资计划由总经理负责,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具体职责为:
(一)编制公司年度对外投资报告并制订公司下一年度发展及对外投资计划,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关投资决策和资产处置决定。

(二)委派或推荐投资企业的董事、监事、经营者、财务负责人,确认其任职资格。

(三)审查、批准公司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再投资方案。

(四)编制全资和控股投资企业经营者的年度经营目标,并按照管理要求和程序进行评议、考核和奖惩。

(五)审查并指导投资企业的年度运营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并检查执行情况。

(六)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中如实披露对外投资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关联交易须即时披露。

公司投资发展部门为对外投资日常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具体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公司作出的资产经营和投资管理的各项决议。

(二)参与、分析、制订投资企业的购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产权转让等方案,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根据公司领导的要求,对公司投资的各个经济实体的资产运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研究,对其资产的安全性、可运作性,提出意见,供公司领导决策。

(四)根据公司年度目标体系,编制全资和控股企业经营者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在总经理授权下组织有关部门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清算及考核。

(五)会同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司投资的全资和控股企业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
界定、特定审计、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工作;投资企业资产评估报请国资委备案的,投资发展部负责上报材料的审核并转报。

(六)制定投资企业的重组、调整、规范、改制及建立适应市场的运营机制等方案,并参与或指导实施。

(七)参与全资及控股企业的再投资方案进行论证及监理,指导、协助企业实施。

(八)负责与招商办、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有关政策,争取并落实各项政策优惠扶持。

(九)参与公司新投资项目的方案论证、项目的调研和筹建、注册登记等工作。

(十)汇集公司各投资企业以及所属企业再投资项目的资料,并对投资变动信息及时在内部网站披露。

(十一)掌握并执行政府主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各项规定,对公司有关对外投资项目提出规范操作的意见,并按规定予以信息披露。

(十二)负责公司发行证券再融资工作,编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报告,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按规定予以信息披露。

(十三)负责起草公司对外投资情况报告,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汇报,真实、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公众披露。

(十四)对需要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投资项目,负责提交项目投资预案供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职责为:
(一)根据公司决策层的指示,参与对有关收购、兼并、新设、承包、托管等项目投资行为的财务论证,以避免或控制风险。

(二)对全资、控股的投资企业及再投资企业,按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建立财务核算体系,并规范所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

(三)按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组织中介审计机构对投资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和合并。

(二)按国家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对公布的财务报告中有关对外投资有关资料的信息汇总,并提供信息披露资料。

公司内部审计部为对外投资内审监督部门,具体职责为:
(一)根据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对全资和控股企业进行定期、专项、经营者离任等内部审计,并配合中介审计机构对投资企业进行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

(二)掌握公司投资企业的再投资情况,对再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和风险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处置意见。

(三)对中介审计机构预审中提出的问题,督促投资企业或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第四条公司的投资发展部办理对外投资业务。

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金融、投资、财会、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实行分级授权的决策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不同的权限对投资进行审批,其中股东大会是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

(一)投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三)以下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三)以下投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上述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累计计算。

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若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股权的行为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对于达到上述标准的交易,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或者第八十一条规定可以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为上述计算标准。

第六条公司根据对外投资类型制定相应的业务流程,明确对外投资中主要业务环节的责任人员、风险点和控制措施等。

公司投资的业务流程为:
(一)根据投资意向,由公司投投资发展部组织起草项目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方案,提交公司该项目分管领导初步审核。

(二)投资方案提交总经理审核,并根据投资项目的授权范围分别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

(三)项目一旦确定,由分管领导组织该项目的洽谈和实施,并由投资发展部负责起草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提交分管领导审核;涉及资产审计、评估及收、付款的由公司财务部配合;涉及人事管理
的由公司人事部配合;涉及对外信息披露的由公司投资发展部办理。

(四)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资产评估、相关部门备案、产权交易、验资等手续,并按规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

对实际发生的对外投资业务,公司应当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的开展情况,加强内部审计,确保对外投资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建立对外投资信息档案,并加强对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方案书、对外投资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的管理,明确各种文件资料的取得、归档、保管、调阅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三章对外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控制
第七条公司应当编制对外投资项目建议书,由投资发展部对投资建议项目进行分析与论证,对被投资公司资信情况进行尽责调查或实地考察,并关注被投资公司管理层或实际控制人的能力、资信等情况。

对外投资项目如有其他投资者,应当根据情况对其他投资者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或调查。

第八条公司应当由投资发展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重点对投资项目的目标、规模、投资方式、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等作出评价。

第九条公司应当由内审部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应当全面反映评估人员的意见,并由所有评估人员签章。

对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估。

第十条公司应当根据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按照职责分工和审批权限,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审批。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对所属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时,应当采取总额控制等措施,防止所属公司分拆投资项目、逃避更为严格的授权审批的行为。

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纳入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企业因发展战略需要,在原对外投资基础上追加投资的,仍应严格履行控制程序。

第四章对外投资执行控制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制定对外投资实施方案,明确出资时间、金额、出资方式及责任人员等内容。

对外投资实施方案及方案的变更,应当经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员审查批准。

对外投资业务需要签订合同的,应当征询公司法律顾问或相关专家的意见,并经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签订。

第十三条以委托投资方式进行的对外投资,应当对受托公司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进行调查,签订委托投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指定财务部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掌握被投资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定期组织对外投资质量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决策层和投资决策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公司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和有关规定向被投资公司派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对派驻被投资公司的有关人员建立适时报告、业绩考评与轮岗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加强投资收益的控制,投资收益的核算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准则的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股利以及其他收益,均应当纳入公司会
计核算体系,严禁账外设账。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外投资有关权益证书的管理,指定投资发展部保管权益证书,建立详细的记录。

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接触权益证书。

财务部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与投资发展部清点核对有关权益证书。

被投资公司股权结构等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取得被投资公司的相关文件,及时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反映股权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与被投资公司核对有关投资账目,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完整。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项目减值情况的定期检查和归口管理,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和审批程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项目减值准备需董事会审批后方可计提,重大减值准备的计提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五章对外投资处置控制
第二十条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与核销,应当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对应收回的对外投资资产,要及时足额收取。

转让对外投资应当由财务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合理确定转让价格,并报授权批准部门批准;必要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

核销对外投资,应当取得因被投资公司破产等原因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公司财务部应当认真审核与对外投资处置有关的审批文件、会议记录、资产回收清单等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对外投资处置的会计处理,确保资产处置真实、合法。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对外投资项目后续跟踪评价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重要
投资项目和所属公司超过一定标准的投资项目,由公司内审部门有重点地开展后续跟踪评价工作,并作为进行投资奖励和责任追究的基本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中“以上”、“超过”包括本数。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如发生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时,应从其法规、政策。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篇二: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加强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评估,化解投资风险,维护**投资权益,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投资回报最大化。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外投资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所属企业法人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房屋、设备、存货等实物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专利技术,商标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本形式,对该法人之外的自然人、法人所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对外投资主体及其管理
**作为对外投资主体,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实行管理。

对外投资主体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以其出资额对受资的自然人、法人承担有限责任。

对外投资管理的范围:包括资本投入、对外投资经营、对外投资管理、投资获取收益在内的对外投资活动全过程。

第五条对外投资管理原则
**对外投资实行集中决策,统一管理,授权经营,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六条对外投资及其方式
(一)对外投资分为:
1.**以及下属各单位,对**系统内以其法人股或资产所进行的股权投资和产业项目投资;
2.**以及下属各单位,对第三方自然人、法人的股权、资产所进行的股权投资和产业项目投资;
3.短期投资,指购买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以及特种国债等。

(二)对外投资方式分为:
1.**及其下属各单位所作的直接对外投资;
2.**通过其下属各单位所作的间接对外投资;
3.**通过其他对外投资主体所作的间接对外投资;
4.**接受其他对外投资主体委托代理的对外投资。

第二章对外投资管理的决策机构和执行部门
为管理对外投资行为,在保证对外投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确保对外投资效益的前提下保障股东利益,促进对外投资业务健康发展。

**对外投资管理实行**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的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设立**证券管理部。

第七条管理责任
(一)总经理办公会
**总经理办公会是投资管理的组织实施机构,负责审核重大投资及审批董事会授权内的投资。

主要职责是:
1.根据**的总体战略发展要求,提出公司资本性投资或资产重组建议,组织编制**对外投资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报集团审批;
2.组织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与投资方案报集团审批;
3.组织对投资项目的评审进行审议。

(二)各单位
1.根据**总体发展战略以及本单位自身发展需求,提出本产业资本性投资或是资产重组的建议;
2.根据**平台总部要求,在投资实施过程中提供相关协助。

(三)平台证券管理部
证券管理部是平台对外投资管理的职能办事机构,负责**系统的对外投资管理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分析国家对企业产权、资本运作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资本服务相关活动在国家政策、法规范围内运作;
2.负责制订和不断健全资产管理、产权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制度和流程,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严格执行;
3.参与公司资产重组与对外投资管理工作,进行前期调研与分析工作,参与编写资产重组与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4.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投资方案进行评估,并报公司决策层审批;
5.负责公司资产重组与对外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
6.审核各单位对外产业投资、股权投资项目的合同、协议等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7.参与拟订公司对外资本投资总体规划、年度对外资本投资计划。

草拟公司年度对外投资总结报告。

(四)平台财务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参与对外投资的资金与财务工作,负责资金筹措、办理出资手续、对外投资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以及对外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收益的收缴等。

(五)平台其他职能部门
技术中心参与平台总部投资计划的编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负责平台下属单位内部固定投资的日常管理和实施。

行政事务部负责投资项目相关的法律工作,提供谈判、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合同等法律意见。

审计部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工作。

第八条对外投资项目的制定程序
**根据对外投资统一管理原则,实行对外投资授权管理制度,主要程序:(一)根据国际规范、国内政策法规及博源集团有关对外投资管理规定,**本部各部门及公司领导、所属各单位均可提出对外投资项目,报**证券管理部备选。

(二)证券管理部负责积累对外投资预选项目,根据**发展战略的要求,综合平衡各种相关因素,组织各部门对对外投资预选项目进行筛选、审查。

(三)确定基本符合对外投资条件的对象后,证券管理部组织编写初步项目计划书。

(四)财务管理部提供独立的财务分析。

行政事务部提供独立的法律服务支持。

企业管理部进行战略匹配性分析,其他部门根据证券管理部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支持服务。

之后证券管理部对项目计划书进一步补充完善,组织编制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和投资方案。

(五)分管领导对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和投资方案进行审核,没有通过则返回证券管理部进行补充完善。

(六)总经理办公会对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和投资方案进行审核,没有通过则返回证券管理部进行补充完善。

(七)集团对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和投资方案进行审批,没有通过则返回证券管理部进行补充完善。

(八)经集团审批同意的对外投资,由证券管理部将决议和信息知会外派各单位董事和监事。

(九)证券管理部根据投资方案确定的对外投资方式,组织草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监控各对外投资主体与**内外的有关部门、机构准备或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等对外投资具体事项。

(十)证券管理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为**承办有关对外投资单位签订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合同、协议事项。

**及其所属单位对外股权投资和产业投资合同、协议签署前,均须经证券管理部按照资产运作、股权交易、融资规范以及所涉及的法律要求进行审核同意,并经与**行政事务部会审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和集团批准后方可签署。

股权投资和产业合同、协议的正本,属**直接对外投资的,由**存档,副本留证券管理部。

属**所属单位直接投资的,由**、证券管理部、各单位分别存档,正本留出资单位存档。

(十一)所有投资合同文本都需在集团备案存档。

第三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九条对外投资控制
(一)证券管理部负责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进行过程监控。

(二)证券管理部组织关键节点的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不要求整改的项目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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